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基于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_会计准则论文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基于新老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准则论文,相关性论文,新老论文,会计信息论文,提高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酝酿已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包括一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具体准则中,除对原有的16个具体准则进行修订外,还增加了22个新的具体准则。新准则不仅涵盖的内容增加,在计量思想上也有重大改变。新准则对多种资产的计量属性从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改为允许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使用公允价值。因此,新会计准则可以看做是中国会计史上最重大的变革之一。

新准则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接近。刘玉廷(2007)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分析认为:“新会计准则实现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趋同,也和其他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实现了重要趋同”。王军(2006)认为“两大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楼继伟(2006)在谈及新会计准则的目标和作用时,认为“新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为使用者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将促使甚至迫使上市公司提高会计质量”。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承载的重要使命是提供更为可靠、有用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那么经过几年调研、征求意见及修订最终出台并寄予了准则制定者厚望的新准则是否如期望的那么有效?或者新会计信息是否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这些问题不仅为准则制定者(财政部)、也为市场监管者(中国证监会)、财务报告提供者(上市公司)和使用者(各类投资者)及审计师所关注。本研究的目的就是回答这些为新准则相关利益各方所关心的基本问题。

本文利用独一无二的数据进行检验的结果表明,相对于老会计准则和制度(以下统称为旧准则),在新准则下净资产和盈余信息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新旧准则之间的净资产和盈余差异具有增量的信息含量。

本文第二部分对现有文献进行了简单的梳理,第三部分介绍新旧准则的主要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说。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最后是结论。

二、文献回顾

与本文相关的文献可分三类。分别是他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价值相关性的比较、不同国家间会计准则的价值相关性比较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价值相关性比较。

第一类关于某一国家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价值相关性的比较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大部分文献的研究结果是国内会计准则至少和国际会计准则一样好。如Meulen,Gaeremynck和Willenkens(2007),Harris和Muller(1999),Dye和Sunder(2001)以及Auer(1996)等。

第二类文献研究一国会计准则相对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增量信息。Amir,Harris和Venuti(1993)用非美国公司编制的经美国GAAP调整后的财务报告来检验不同会计准则体系中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结果发现,调整后的总的股东权益和会计盈余是价值相关的。Barth和Clinch(1996)检验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Rees和Elgers(1997)用非美国公司向美国证监会首次注册时递交的登记表中调整的股东权益来检验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结果并不支持美国证监会要求非美国公司提供根据美国会计准则调整的会计信息的做法。

第三类文献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价值相关性的比较。在执行新准则之前,我国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需要提供基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两套财务报表。这为比较在两套准则下会计信息相关性和质量提供了机会,但是不同研究的结果大相径庭。Bao和Chow(1999)以及姜国华等(2006)发现在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盈余和股权账面价值比在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盈余和股权账面价值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Eccer和Healy(2000),Chen、Sun和Wang(2002)以及李晓强(2004)等的研究则发现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并不比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信息,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发现中国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

综上所述,学术界至今仍没有得出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及不同国家会计准则孰优孰劣的一致结论。

三、研究设计与样本

(一)研究背景与假设

新准则包含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虽有个别项目是针对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制度背景定制,如关联方交易和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总体上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旧准则仅包含16项具体会计准则。新准则不仅增加了全新的准则,如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而且还对原有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虽然新准则在2007年的财务报表中正式施行,但根据2006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2006年财务报表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证监会发布此项规定的目的至少有二:一是满足各界了解新准则影响程度的需要;二是证监会担心新准则对资本市场的巨大冲击。通过编制此项差异调节表,希望将新准则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在2007年正式实行之前部分得到释放。

对于2006年年报,上市公司在编制差异调节表时仅需要披露新准则对权益的影响,不需要披露其对会计盈余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首次披露的影响额主要反映在股东权益而非损益中。尽管如此,至少部分成熟的投资者(如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有能力从新准则对权益的影响中推测出新准则对盈余的影响,据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一个假设:

H1a:在新准则下权益账面价值和盈余的价值相关性比在旧准则下权益账面价值和盈余的价值相关性高。

H1b:新旧准则之间权益账面价值的差异及盈余的差异具有增量信息。

旧准则仅包含1项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而新准则有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增加的20多个准则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是全新的。因此,根据这些新准则进行的调整应当提供了有关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前景的新信息。由此,我们推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说:

H2:差异的调整向市场提供了新信息,反映在短窗口期间内有非正常回报。

(二)样本来源和描述性统计

由于上市公司在2006年财务报告中仅披露新准则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我们只能通过证监会的一项调研来获得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影响的数据。

为调查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证监会牵头组织了一次调研。证监会在全国拥有的36个证券监管局分别选择当地10%(共143家)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此外,证监会自身成立了3个组调研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29家央企。由此,参与调研的公司共计172家。我们不仅拥有这172家公司公开披露的新准则对权益的影响数,而且也有未公开披露的新准则对盈余的影响数。

虽然本文选取的样本仅占A股上市公司的12%,但样本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34.66%、36.39%、44.66%和56.02%。因此,所选样本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然而,样本的分布并不是无偏的。我们从表1中可以看出,样本公司的规模更大,盈利能力也更高。

表1最后4行反映了新准则的影响。在证监会样本组中(下称样本组),在新旧准则下净资产差异的均值(中值)是总资产的5%(3%)。在除证监会样本外的样本(下称非样本组)中,在新旧准则下的净资产差异的均值(中值)是总资产的4%(2%)。若将在旧准则下的净资产进行标准化,同样发现新准则对样本公司净资产的影响数大于非样本公司。由于没有对盈余数据的强制性披露要求,我们只计算了新准则对样本公司盈余的影响。在新准则下,样本公司的盈余比在旧准则下有所增加,增加额的均值(中值)是在旧准则下盈余的23%(7%),是总资产的0.4%(1%)。

四、实证结果

(一)假设1的检验

我们分别用价格模型和市场价值模型来检验假设H1a。①

现有文献对价格模型的使用最为普遍(如Hayn 1995,David,Burgstahler和Dichev 1997,Collins,Pincus和Xie 1999,Barth和Clinch 1996,Bao和Chow 1999)。该模型的表述如下:

模型中i表示公司。P、BVPS和EPS分别表示会计年度结束后第4个月末的股价、当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为检验新旧准则的价值相关性,我们分别用在新(旧)准则下的会计数据对模型(1)进行回归。

回归结果由表2A给出。在第一、第二个回归中只有股权的账面价值这个变量进入到模型中。在新准则下的每股净资产可以解释21.1%的股价波动,比在旧准则下每股净资产的解释能力高出2.35%。第三、第四个回归将每股收益作为解释变量,则在新准则下每股收益模型的调整的R[2]为39.4%,比在旧准则下每股盈余模型的调整的R[2]高出6.77%。最后两个回归给出了将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同时作为解释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在新准则下模型的调整的R[2]为41.0%,比在旧准则下模型的调整的R[2]高5.66%。在新准则下的会计数字对股价的解释能力比在旧准则下高出10%~20%。

部分文献(Harris和Muller 1999,Horton和Serafeim 2007)用类似于下列市场价值模型来检验价值相关性:

MV表示发行在外股票的市场价值,用会计年度结束后第4个月末的股价乘以流通股股数和每股净资产乘以非流通股股数两者之和表示发行在外股票的市场价值。E是盈余。ashare是总的A股股数,用以控制规模。此外,我们取所有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的自然对数以减少其偏度。

回归结果由表2 B给出。表2 B的结果和表2 A的结果相似。在所有三个配对模型中,在新准则下各模型的R[2]均高于在旧准则下各模型的R[2],虽然提高的幅度不及价格模型。

总体而言,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在新准则下会计信息在价格模型和市值模型的解释能力普遍高于在旧准则下会计信息的解释能力,即在新准则下的会计信息都更具价值相关性。

为检验在某一会计准则下的信息比在另一会计准则下的信息更具价值相关性,我们还可以检验差异项是否具有增量信息含量(H1b)。为此,我们分别使用以下价格模型和市场价值模型:

模型(3)、(4)除增加了差异项之外,其余和模型(1)、(2)相似。假说1b表明模型(3)中的及模型(4)中的应显著为正。模型(3)和(4)的回归结果由表3给出。

模型(3)的回归表明,只有新旧准则间每股盈余指标的差异显著为正。模型(4)的回归结果表明,每股净资产差异的系数显著为正。每股盈余差异的系数符号虽然和预期一致,但不显著。

(二)假设2的检验

为检验假说2,我们构造了以下模型:

(5)

在模型(5)中,R是2006年年报公告日前后10天的总的收益率。△EPS表示每股盈余的变动。P[,t-1]表示公告日前第11天的股票价格。△EPS/P[,t-1]用来控制在旧准则下每股盈余变动的影响。

模型(5)的结果由表4给出。我们看到,在新旧准则下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差异都具有显著的信息含量。正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有超过10项的具体准则都是全新的。它们可能提供了在旧准则下投资者无法获取的有关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一些新信息。

(三)稳健性检验

为使结果更加稳健,我们还进行了以下检验。首先,在价格模型中,我们分别用会计年度末的价格、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平均价格作为因变量。在市场价值模型中,我们分别用股票价格乘以发行在外总股数及股票价格乘以可流通股数作为市场价值进行检验。此外,我们还应用长期回报率模型对价值相关性和信息增量进行了研究。最后,在所有模型中进一步控制了行业因素。

所有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和我们先前报告的结果一致。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本文的结果不受特定变量选择的影响。

五、结 论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会计准则历经了多次重大修订。最近的一次重大变革发生在2006年。财政部在准备了三年多之后,于2006年2月15号正式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新准则不仅对原有的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还另行发布了多项全新的会计准则,如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和股份支付等。新准则除了一些考虑中国特殊国情的项目(如关联方交易、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可以转回)之外,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实现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与旧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涉及企业更多的经济业务,更加突出公允价值,更强调资产负债表。这些会计基本理念的变更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促使上市公司提供更多和更与价值相关的新信息。在本文中,我们检验了在新准则下的会计信息是否更具价值相关性,由新旧准则引起的会计信息差异是否提供了增量信息及新准则是否具有信息含量。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在新准则下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好地解释股票价格和市场价值。新旧准则间的会计信息差异提供了增量信息。同时,在短窗口模型中,我们发现新准则确实具有信息含量。

我们的研究有以下两大贡献。贡献之一,新准则可能对中国资本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这也是政府没有立即要求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原因之一。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2006年财务报告中仍按老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了考察新准则潜在的影响,上市公司被要求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这一方面为政府提供了新准则影响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将执行新准则的冲击和影响在其正式施行之前得到部分释放。本文的结论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新准则影响的实证证据。贡献之二,新准则被认为是完成了向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发展。目前,在国内会计准则是否应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框架的讨论中仍有较多争议。正如在本文文献回顾中提及的现有的实证结果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我们的研究结果为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发展提供了新的证据。

注释:

①我们还用回报率模型进行了检验,结果类似,因篇幅所限未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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