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逻辑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现代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逻辑论文,命运论文,传统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传统逻辑传入中国后,近百年来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概括地说,它主要经历了三次较大的历史考验,也迎来过三次大的发展机遇,这就是:30年代哲学界对传统逻辑的批判,50—60年代学术界关于逻辑问题的大讨论,改革开放以来普通逻辑的改革和现代化。今天我们回顾传统逻辑的这一段经历,对于进一步总结逻辑学发展的历史经验,推进普通逻辑的研究和改革,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一、30年代哲学界对传统逻辑的批判
传统逻辑是指由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创建,到19世纪中叶数理逻辑(即现代逻辑)产生以前的欧洲逻辑学说。主要内容包括:亚氏关于范畴(概念)、命题(判断)、三段论、论证以及逻辑规律的学说,斯多葛学派关于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的学说,由培根首创、经穆勒发展的归纳逻辑学说。其主要特点是:以概念和直言命题为基础,与日常思维、自然语言有密切联系。影响较大的传统逻辑教本是《波尔.罗亚尔逻辑》,原名《逻辑学,或思维术》,1662年出版。康德强调逻辑仅仅研究思维的形式。自此以后,传统逻辑又被叫做形式逻辑。
传统逻辑最早是在明末清初传入我国的。当时,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傅汎际合作,把17世纪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耶酥会的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这里的辩证法即指传统逻辑)一书翻译出来,汉语称为《名理探》,于1631年出版。这是传统逻辑第一次传入中国。但是,由于原书有25卷,《名理探》只译出了前10卷,内容又很繁杂,因而在我国流传不广,影响不大。
20世纪初,西方传统逻辑开始系统传入我国,10余本逻辑著作由我国学者先后译成汉语出版。其中较为突出的是,1905年我国近代思想家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一书出版,该书原名为《逻辑体系:演绎和归纳》,是西方归纳逻辑的代表作,主要介绍了培根、穆勒的归纳学说,同时也介绍了亚氏的演绎逻辑,并且建构了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逻辑体系。在《穆勒名学》等书出版后,我国学习和研究逻辑的人明显增多,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传统逻辑已在我国传播开来,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当传统逻辑在我国广为传播的时候,苏联出现了“辩证法派”对形式逻辑(即传统逻辑,下同)的批判运动,他们把形式逻辑误解为“机械论”和“形而上学”,并把它同辩证法对立起来,进而对形式逻辑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所有学校的形式逻辑课都被取消了。由于受到苏联批判和否定形式逻辑的影响,我国的一些学者也对形式逻辑产生了疑问,他们把辩证逻辑(辩证法)看成是唯一科学的逻辑,而把形式逻辑当成形而上学,于是,在我国哲学界也出现了一场对形式逻辑的批判。
这场批判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是这场批判的开始阶段,主要表现为少数几个人对形式逻辑的单方面的批评,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有许兴凯、郭湛波等。1929年,许兴凯发表《“演绎法”、“归纳法”与“辩证法的唯物论”》一文。他认为:“演绎法和归纳法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都是用静止的、固定的、独立的、绝对的方法观察一切自然和社会的现象。”[1]显然, 这是错误地把形式逻辑当成形而上学世界观来批判了。
30年代中期,这场批判逐步达到高潮,出现了辩证法派对形式逻辑的激烈批判, 并一度形成了辩证法派与形式逻辑派两军对战的局面。 1933年9月, 著名的哲学教授张东荪发表《动的逻辑是可能的吗》一文,该文的基本观点认为:静的逻辑(即指形式逻辑)可以对付动的事实,没有再建立动的逻辑(即指辩证法或辩证逻辑)的必要。[2]1934 年他又著文说:“辩证法所讲的是正反合,而这个空泛的正反合在科学上完全无用。”“科学方法,自古以迄今为止,依然只是所谓观察法、归纳法、测量法、化验法、统计法等,从来没有用过辩证法。”[3] 这显然是站在形式逻辑的立场上来否定辩证法或辩证逻辑,因而立即遭到以叶青、艾思奇为代表的一批人的激烈批判。叶青在《张东荪哲学批判》中指出:“初级的科学造出了归纳法,高级的科学造出了辩证法。”“把握静态的归纳法失掉了作用,因为它把事物看成不变的不动的东西。”因此他立张“要竖出革命的旗子来打倒形式逻辑。”[4] 艾思奇在《大众哲学》一书中进一步指出:“真正前进的思想里,决不能让形式论理学占据地盘”,“我们现在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了”,因此他声称:“我们早已宣布了形式论理学的死刑。”[5] 这说明叶青、艾思奇在批判和否定形式逻辑时,都是先把形式逻辑误解为形而上学,然后才对它展开批判的,言辞虽很激烈,但却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因而缺乏说服力。
从1937年到30年代末,这场批判进入后期,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一方面肯定只有辩证法才是真正科学的逻辑学,另一方面又在否定形式逻辑的同时承认其中仍有一些有用的东西,提出了“辨证逻辑扬弃形式逻辑”的主张。这种观点和主张的主要代表是潘梓年。1937年,潘梓年写成《逻辑与逻辑学》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把逻辑区分为“逻辑学”和“逻辑术”,逻辑学就是认识论和辩证法(辩证逻辑),逻辑术指的是形式逻辑中某些有用的技术。他认为:形式逻辑不再是独立的逻辑科学,“决不能把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并立’起来”,“形式逻辑中所有现在还可以用得的那些部分……只是技术而不是方法”,“辩证逻辑才是思维方法”。于是,他提出了一个扬弃形式逻辑的逻辑体系,即以辩证法的“学”为主体,收用形式逻辑中有用的的“术”,“叫它们充当一个走卒,一个技师,在新方法指挥下尽着执行意旨的劳作。” [6]在这里,潘梓年既要否定形式逻辑,又要吸收形式逻辑中的部分内容,不能不使自己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之中,因此,他的这种观点和主张并未在我国学术界产生多大影响。
从我国30年代哲学界辩证法派对形式逻辑的批判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点认识:第一,他们对形式逻辑的认识是不正确的,把形式逻辑看作形而上学是一种误解;第二,以此误解为前提对形式逻辑横加批判只能是十分片面和不公平的;第三,这样的批判确实给形式逻辑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但是却未能真正把形式逻辑打倒。
事实上,从30年代到40年代,形式逻辑在我国继续得以传播,并在传播中有所发展。这期间,除了继续翻译出版多种西方传统逻辑专著和教本之外,由我国学者自编的传统逻辑专著和教材就达几十种,其中最有影响的一本是1937年出版的金岳霖著《逻辑》。该书原是清华大学的教学用书,公开出版后受到学界的广泛重视,曾被列为“大学丛书”之一,至今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该书首先介绍了传统逻辑的基础知识,然后对传统逻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而又深刻的批评,在此基础上简要介绍了数理逻辑的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类演算等逻辑系统,从而为在我国传播和研究数理逻辑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此外,还有一本书值得一提,这就是1943年出版的章士钊著《逻辑指要》。该书全面介绍了西方传统逻辑的基本理论和体系,同时运用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和实例,对某些逻辑理论加以解释和阐发,有的章节几乎全部是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和实例,体现了他自己提出的“以欧洲逻辑为经、本帮逻辑为纬”、“融贯中西”的原则。因此,这本书对于在我国普及西方传统逻辑的理论和体系,弘扬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是有重要意义的。
二、50—60年代我国学术界关于逻辑问题的大讨论
50年代初,苏联开展了一场关于逻辑问题的讨论,主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形式逻辑,如何认识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这是在重新肯定形式逻辑并且全面恢复了学校里的逻辑课的情况下进行讨论的。1951年,苏联《哲学问题》杂志第6 期发表了《逻辑问题讨论总结》一文,批判了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对形式逻辑的歪曲,承认了形式逻辑的科学地位和作用,并认为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并非是对立的、相互排斥的,前者是初等逻辑,后者是高等逻辑。1952年3月21日, 我国《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了《逻辑问题讨论总结》的译文,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此后,我国学术界关于逻辑问题的讨论也逐步开展起来,进而形成了50—60年代学术界关于逻辑问题的大讨论。
在这场大讨论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归纳起来,争论得比较激烈的问题主要有6个:1,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问题;2, 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与作用问题;3,关于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问题;4,关于形式逻辑推理中真实性与正确性的关系问题;5, 关于形式逻辑的修正、改造和发展问题;6,关于归纳推理与归纳方法问题。
这场大讨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53年,《新建设》杂志陆续发表了马特的《论逻辑思维的初步规律》一文,引发了学术界对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从1956年《新建设》杂志第2期开始, 在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周谷城以《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为题的多篇文章,针对马特等人的观点,全面阐述了自己对形式逻辑理论问题的看法,从而把讨论推向高潮。与此同时,逸之等人在报刊上发表了《批判关于逻辑问题的混乱观点》等一批文章,对周谷城的一些观点进行了全面反驳,内容扩展到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问题以及形式逻辑的客观基础问题。1957年,《教学与研究》开始发表王方名的一组文章,分别对形式逻辑的对象、作用、客观基础、内容体系等问题提出“质疑”,并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其基本观点与周谷城相同或相近,矛头直指马特、逸之等人。1958年4月15日, 《人民日报》发表马特的《关于逻辑问题的讨论》一文,进一步对讨论中涉及的几个主要问题阐明了自己的意见,把这场逻辑问题的大讨论展示在全国人民面前。这是50—60年代逻辑问题大讨论的第一阶段。
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形式逻辑在认识事物的简单关系时是适用的,“在一定界限内,是完全可以达到认识客观世界的目的的”,超过了这个范围,要认识事物的复杂关系,就必须依靠辩证逻辑。[7] 另一种观点认为:“辩证法指挥我们获得,而形式逻辑则帮助我们进行推论。前者可以获得关于宇宙的新知,后者可以纠正关于认识的前后矛盾。……辩证逻辑是主,形式逻辑是从。”[8]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形式逻辑是认识对象的方法, 辩证逻辑也是认识对象的方法,后者比前者更进一步,因此,两者可以‘并列起来’,它们是‘同一系列的学问’。”[9]
关于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主要也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正确思维的规律和形式的科学。”[10]另一种观点认为:“形式逻辑的对象是思维过程,是推论方式。”[11]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科学意义的形式逻辑是不应包括归纳逻辑的”,因而主张形式逻辑与归纳逻辑“分家”,“各自成为独立的科学”,“古典形式逻辑是研究语言思维的逻辑形式的科学”,“归纳逻辑是用实证方法研究思想形式的发展的科学。”[12]
关于形式逻辑的作用,争论的焦点在于形式逻辑有没有认识作用,即形式逻辑能不能帮助人们获得新知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形式逻辑是工具”,“它的任务重在推论已有的认识或了解”,“它的法则只是规定推论过程的,对于事物自身并没有增加什么说明或解释。”[13]这就是说形式逻辑不能帮助人们获得新的知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运用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所获得的结论的知识,是一种间接的推出的知识,……我们正在依据这样的方法而不断地获得新知识的。”[14]这就是说,形式逻辑能够帮助人们获得新知识。
1958年,全国逻辑讨论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成立,此后,逻辑大讨论进入以舌战与笔伐相结合为特点的专题讨论阶段。1959年5 月,为纪念“五四”运动40周年举行了以“逻辑推理中真实性与正确性的关系”为主题的逻辑讨论会;1960年4月,为纪念列宁诞辰90 周年举行了以“形式逻辑的修正、改造和发展”为主题的逻辑讨论会;1961年底举行了以“归纳推理与归纳方法”为主题的逻辑讨论会。这可以看作是50—60年代逻辑大讨论的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讨论的继续和深入。
关于推理中真实性与正确性的相互关系问题,争论的热点是“在三段论推理中,当前提虚假时形式是否正确”。对此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一种回答是,在一个三段论推理中,“当前提虚假的时候,形式是错误的。”[15]“正确的推理形式也要求和真实内容相统一。当它们和真实内容相结合的时候,它们是正确的,因为这时它们是对事物关系的一种正确的反映。但是,当它们和虚假内容相结合的时候,它们就变为不正确了,因为这时它们是对事物关系的一种错误的反映。”[16]另一种回答是,当一个推理的“前提虚假时,其推理形式还可以是正确的。”[17]“推理形式的正确性并不依赖于前提具体的内容的真假。”例如:a,凡金属不是能熔解的,金子是金属,所以, 金子不是能熔解的;b,凡金属都不是固体,水银是金属,所以,水银不是固体。a、 b这两个三段论虽然大前提都错了,但其推理形式都符合三段论的规则,因而推理形式都是正确的,二者的不同仅在于a的结论为假,b的结论为真。
关于形式逻辑的修正、改造和发展问题,讨论中提出了许多不同的主张,主要有以下几种:有人提出应把修正形式逻辑和建立辩证逻辑当成是“一回事”,“形式逻辑的修正就是辩证逻辑的建立。”[18]有人提出要建立一个新的逻辑体系,“这个逻辑体系是既有辩证法或辩证逻辑因素在内又有形式逻辑因素在内的而又以前者为主的统一的逻辑体系。”[19]有人提出用数理逻辑来取代形式逻辑,认为“人类知识发展到现阶段,唯一可以作为科学存在的形式逻辑就是数理逻辑。”[20]有人提出从理论上概括现代思维材料,以发展形式逻辑,其中包括联系自然语言,联系语法、修辞,来研究和发展形式逻辑。[21]
1961年,《红旗》杂志第7 期发表了王忍之的文章《论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当时有不少人以为这是党中央对前几年的逻辑大讨论表态了,做结论了,因而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实际上,对于王文,有人赞成,也有一些人不赞成。于是,围绕着王文的观点,报刊上又发表了一批文章,对“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这个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再次集中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也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形式逻辑研究什么,怎样研究》,投给了《光明日报》,针对王文的主要观点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大概是为了解除一些人脑子里存在的“党中央对逻辑讨论表态了”的误解,为了在逻辑讨论中继续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红旗》杂志把我的这篇文章拿来在该杂志当年第14期上发表了。由王忍之的文章所引起的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问题的讨论又形成了一个高潮,并且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可以视为50—60年代逻辑大讨论的第三阶段。
这一段讨论主要涉及两个问题,(1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不是“思维的形式结构”;(2 )形式逻辑要不要在“纯粹状态中”去研究思维形式。
对于第1个问题,王忍之的文章认为:形式逻辑所研究的问题, 相对于思维内容来说,乃是形式方面的问题,它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揭示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不同意王文观点的人认为:不应当把形式逻辑的对象限制为“思维形式结构”,因为归纳逻辑、充足理由律等没有严格的形式结构,如果把形式逻辑的对象局限为“思维形式结构”,“就必然要把它们排斥在形式逻辑之外,不符合普通形式逻辑的实际情况。”[22]
对于第二个问题,王忍之的文章认为:“为要在纯粹状态中研究思维形式及其关系,那就要暂时使它们脱离其内容,把内容放在一边作为不相干的东西,这样我们才能认识思维的种种类型,认识它们的本质、规律。”不同意王文观点的人认为:形式逻辑在研究思维形式时不能完全撇开思维的内容,“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是相互矛盾的统一体,人们要了解这个统一体中的一方(思维形式),就必须把它放在与它对立的另一方(思维内容)的相互联系当中,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它的本质。”[23]这就是说,形式逻辑在研究思维形式时要联系思维内容。
我国50—60年代的逻辑大讨论之所以能够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的开展下去,前后持续大约10年,除开国际国内的其它背景之外,重要原因之一是有党中央“双百方针”的指引,特别是毛主席对这场讨论的亲切关心、指导。1957年春夏之交,毛主席邀集哲学界和逻辑学界的人士谈话,金岳霖、周谷城、王方名都在场,毛主席在谈话中对逻辑讨论提出了重要的意见。1959年,毛主席提议把近几年逻辑讨论的文章汇编印出,供广大干部学习研究,不久,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出《逻辑学文集》共6 集,收入了1953年以后报刊上发表的全部逻辑论文,内部印行,对推动逻辑讨论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毛主席还提议选印一批近数十年来已出版的逻辑著作(包括译著),供人们学习研究。很快,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便从1949年以前出版的数十种逻辑著作中选出11种,编成《逻辑丛刊》,由三联书店陆续出版发行,对推动逻辑研究和逻辑讨论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我国50—60年代这场逻辑大讨论如何进行评价,逻辑学界有不同意见。我认为还是一分为二好。一方面应当看到,这场讨论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如:有些讨论涉及的哲学、认识论的问题较多,有的本身就是哲学问题,而对逻辑自身的理论问题讨论得不够;在讨论形式逻辑的基本理论问题时,笼统的、抽象的议论多,对具体问题、深层问题讨论得不够;讨论中涉及的许多问题,基本上是就传统逻辑论传统逻辑,而把数理逻辑的工具放在一边,因而限制了观察问题的眼界和尺度,影响了讨论的深入。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肯定,这场讨论是有成绩、有积极意义的,主要表现是:通过讨论,初步清除了历史上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对形式逻辑的曲解和影响,确立了形式逻辑研究中的科学指导原则;在一些重要的逻辑理论问题上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共识,或明确了各家的基本观点及争论的焦点所在;对促进形式逻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我国的普及,推动我国逻辑科学的研究,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在开展逻辑大讨论的同时,我国高等学校的形式逻辑教学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逻辑知识的活动也取得较大的成绩。5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了形式逻辑课,那时全部采用的是苏联的逻辑教材,如斯特罗果维奇的《逻辑》、高尔斯基的《逻辑学》等。此后,我国自编逻辑教材陆续出版并被高等学校采用,其中主要有两本,一本是1958年出版的《逻辑学》(温公颐编),另一本是1959年出版的《形式逻辑》(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这些教材虽然从内容到体系都还没有摆脱苏联教材的影响,但是仍有各自的特点,如密切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反映了50年代逻辑问题讨论的成果,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此外,从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我国广大干部和群众响应毛主席发出的“学点逻辑”的号召,兴起了学习逻辑的热潮。为了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我国出版了一批普及逻辑知识的读物,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62年初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金岳霖、汪奠基、沈有鼎、周礼全、张尚水著的《逻辑通俗读本》,该书文字不多,但内容丰富,联系实际,语言生动,出版后受到逻辑学界同仁和广大群众的欢迎。
1966年“文革”开始后,逻辑学和逻辑工作者受到极大冲击。随之,形式逻辑研究、教学与普及工作全部中断了。
三、改革开放以来普通逻辑的改革与现代化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春风扑面而来,逻辑学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形式逻辑(为了避免与现代形式逻辑即数理逻辑相混,我们把它称为普通逻辑)的教学与研究进入改革与现代化的崭新时期。
这一年的5月,第一次全国逻辑讨论会在北京召开, 张家龙在提交给大会的论文中首次发出了“形式逻辑要现代化”的呼声。他指出:形式逻辑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发展到今天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内容很不完备,其中还有一些不精确之处;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促进形式逻辑现代化。“所谓形式逻辑现代化,就是要大量吸收数理逻辑的成果,丰富和发展形式逻辑,使形式逻辑成为一门崭新的、以数理逻辑武装起来的精确科学。”[25]这个意见提出后引起了逻辑工作者的重视,但在会上并未展开讨论。在1979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逻辑讨论会上,王宪钧作了《逻辑课程的现代化》的书面发言,对“形式逻辑现代化”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他指出:“我们现在普通逻辑课的内容基本上还是19世纪末叶以前的材料,这应该说是比较旧的。……19世纪末叶以来,形式逻辑即演绎法的研究并没有停止,而且得到了丰富和重要的成果。这百余年的成果是不是应该适当地吸收到普通逻辑课程里来呢,是不是在这课程里应该有所介绍呢?答复应该是肯定的。所以我说,普通逻辑课要现代化。”[26]与会者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看,人们的看法是有分歧的,但是通过讨论至少有一点得到了大家的基本赞同,这就是:我们要承认我国高等学校里普通逻辑课程的内容同国外相比是落后了,同当代人们丰富的思维实际相比差距也很大,确实需要加以改革,使课程内容科学化、精确化,以便使普通逻辑更好地为我国四个现代化服务,为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服务。
就在开展“形式逻辑现代化”问题热烈讨论的时候,有几本逻辑教材先后出版。1979年上半年,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出版,下半年,北京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编写的《普通逻辑》出版。这两本书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全面系统介绍传统逻辑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同时,开始吸收了数理逻辑的一些成果,如命题逻辑的真值表等。1981年,我国翻译出版了从国外引进的逻辑教材,一本是苏联楚巴辛和布洛德斯基主编的《形式逻辑》,另一本是民主德国格·克劳斯著的《形式逻辑导论》。前者把形式逻辑分为两块,一块叫“普通逻辑”,一块叫“符号逻辑”;后者把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以数理逻辑的内容为主体的逻辑体系。这说明,在苏联和民主德国的学校里,形式逻辑也不是原来的老面孔了。1982年,诸葛殷同、张家龙等著的《形式逻辑原理》一书出版,该书在介绍传统逻辑基本内容的同时,首次把数理逻辑中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吸收到普通逻辑教材中来,成为我国逻辑工作者力图推进普通逻辑现代化的第一次尝试。
上述情况表明,“形式逻辑现代化”已经开始受到我国逻辑工作者的关注,普通逻辑课程改革与现代化的空气已开始吹进我国高校的逻辑课堂,然而这还只是“前奏”,尚未成为广大逻辑工作者的实际行动,究竟如何实现普通逻辑的现代化,大多数人仍在思考之中。因此,我把这一阶段叫做“普通逻辑改革与现代化的舆论准备阶段”。
1983年,中国逻辑学会主办的第三次全国逻辑讨论会在长沙召开,以此为标志,我国普通逻辑改革与现代化迈入有广大逻辑工作者参与的“改革探索阶段”,在大约10年里,走出了三步:一是提改革方案,二是订改革大纲,三是展改革成果(出版教材)。
在第三次全国逻辑讨论会上,讨论的中心题目是如何改革我国普通逻辑课程的内容和体系,使之逐步现代化,讨论的热点是如何处理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的关系。围绕着这个中心和热点,许多人发表了意见,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主要有:(1 )“取代论”——认为传统逻辑已经过时了,应当用数理逻辑来取代传统逻辑;(2 )“统一论”——在保留传统逻辑一切合理、有用的内容和充分吸收数理逻辑成果的基础上,以辩证逻辑为统帅建立一门统一的逻辑学;(3 )“融合论”——以传统逻辑的精华为基本,适当吸收数理逻辑的成果,并使二者相衔接,丰富普通逻辑的内容,使之精确化,为以后学习逻辑学的各分支提供基础;(4)“并存论”——传统逻辑具有永恒性, 其发展具有定向性,改革以后的形式逻辑也依然是传统形式逻辑,传统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应当并存,不应一个取代另一个,也不必一个吸收另一个。
1985年,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研究会在西安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形式逻辑讨论会,在这次会上,人们已把原来的方案具体化,仅书面改革大纲就提出20多种,其中包括:《现代逻辑基础》编写大纲(马玉珂等),《逻辑学原理》大纲(马佩),《逻辑学引论》编写提纲(何应灿、彭漪涟),《普通逻辑》纲要(徐元瑛、沙青),《形式逻辑课程改革大纲》(戴希培),《形式逻辑基础》改革大纲(陶景侃),《形式逻辑讲义》初稿(夏兴有),《普通逻辑》大纲(吴家国)等等。这说明,普通逻辑改革与现代的大潮已经在中国的大地上兴起。
此后,在短短的几年内,几十种体现改革精神、以现代化为目标的普通逻辑教材纷纷问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教材有:《普通逻辑》(修订本)、《逻辑学原理》(马佩主编)、《逻辑学引论》(何应灿、彭漪涟主编)、《新体系逻辑引论》(卢青山编著)、《逻辑学导论》(弓肇祥主编)、《新逻辑教程》(宋文坚主编)、《形式逻辑纲要》(郁慕镛、俞瑾主编)、《大学逻辑教程》(陶景侃主编)等等。这些改革成果有几个鲜明的特色:第一,它们都以演绎逻辑为主,同时给归纳逻辑以适当的地位;第二,它们都保留了传统逻辑的精华部分,同时或多或少地吸收了数理逻辑和现代归纳逻辑的成果;第三,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旧的逻辑体系,力图建立一个新的以推理为主体的逻辑体系。虽然,这些成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从它们的特色看,不能不说是在普通逻辑现代化的道路上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在此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和成人高校中普通逻辑课程的教与学也显得十分活跃,社会上出现了广大干部和青年学习逻辑热潮,相应地在我国出版了一大批通俗逻辑教材和辅助读物,逻辑知识开始转化为他们手中的工具,对他们思维能力的训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1992年以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迈进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作为基础科学的逻辑学,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又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高等学校逻辑教学遭冷遇,科研成果难发表,队伍萎缩,研究生生源不足,就业困难,业内人把此情此景称为“逻辑学的教学与研究跌入了低谷”,我把这一阶段叫做“遭遇挑战”。
面对这一挑战,逻辑学界的一批有识之士并没有灰心、气馁,他们仍在普通逻辑现代化的道路上艰苦奋斗着。1993年,《普通逻辑》(增订本)出版;1995年,朱志凯主编的《逻辑与方法》出版;1996年上半年,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的《逻辑学》出版,下半年,中山大学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导论》出版。这些教材都在努力探索怎样使普通逻辑的内容和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怎样开拓出新的逻辑应用途径。
1997年以后,当21世纪正在向人们走来的时候,我国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逻辑教学与研究的事例,给逻辑学界带来了新的希望,如:国家教委开始实施“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其中包含逻辑学),国家教育部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把逻辑学列为哲学类的三个专业之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逻辑学专业新增两个博士点,国家批准在工商管理硕士(MBA )的入学考试中把“语文与逻辑”列为考试科目之一,一批高校的逻辑课程得到充实与加强,普通逻辑的开课面有所扩大,同时还增开了数理逻辑、哲学逻辑、辩证逻辑、逻辑史等课程,集中反映近几年广大逻辑工作者研究成果的论文集也已出版。这些喜讯是十分令人鼓舞的。
近年来,随着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越来越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工程,有一批逻辑工作者正在把目光投向如何发挥逻辑学在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上。1998年底,北京的逻辑工作者曾经以此为题开过一次研讨会,与会者在发言中初步展示出逻辑学与知识的生产、传播和使用以及人们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的提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1998到1999年出版的教材中,有这样三本:一本是梁庆寅主编的“高等院校面向21世纪哲学素质教育课程教材”《传统与现代逻辑概论》,另一本是宋文坚、郭世铭主编的“大学哲学丛书”《逻辑学》,还有一本是何向东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逻辑学教程》。这几本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十分重视逻辑学对提高大学生素质的作用。如有一本书在讲到“逻辑与大学生素质的关系”时指出:“(1 )逻辑学提供了从形式方面确定思维正确性的知识,学习逻辑可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维素质。(2)逻辑学提供了逻辑运算、形式证明、 公理化方法、语义方法、各种归纳方法等一系列逻辑方法,掌握这些方法可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研究素质。(3 )逻辑学提出了许多专门性的哲学理论问题,研究和弄懂这些问题,可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理论素质。”[26]应当肯定,把逻辑教学与研究同知识创新、素质教育紧密联系起来,这个方向是正确的,普通逻辑现代化不能停留在逻辑内容与体系本身,要在逻辑学与知识创新、素质教育的联系中开拓逻辑应用的新途径。
尽管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逻辑发展的新希望,普通逻辑现代化也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总的看我国逻辑学并未走出低谷,目前仍面临着许多困难:逻辑学尚未得到各高校领导的应有重视,高校逻辑课程仍未占据应有的位置,逻辑学领域至今没有一份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特别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自80年代初我国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考了近20年的普通逻辑,最近却被几个主要的专业砍掉了。由此可见,要真正改变逻辑教学与研究受冷遇的状况,尚需全国逻辑工作者加强团结,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此时此刻,我再次想起毛主席40年前写下的一段名言:“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鲜明性和生动性,除了逻辑问题以外,还有词章问题。现在许多文件的缺点是:第一,概念不明确;第二,判断不恰当;第三,使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第四,不讲究词章。看这种文件是一场大灾难,耗费精力又少有所得。一定要改变这种不良的风气。”[27]这段话再明白不过地讲清了逻辑对人们表达和交流思想所起的重要作用,如果人人都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国的逻辑教学与研究一定会再次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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