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新时期的重商主义思想
程 欣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美贸易关系不断加深,而中美贸易摩擦也与日俱增。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中美贸易结构趋于平衡,贸易往来蕴含着经济力量的调整,国家实力的对比影响全球贸易格局。而美国新时期的经济思维继承了重商主义传统,具有贸易保护主义、产业政策和国家干预主义三大特点。
关键词: 重商主义;贸易保护;国家利益;中美贸易结构
一、中美贸易结构
第一,美国对华的巨大贸易赤字。虽然中国是美国最大的逆差来源国,但在贸易结构上,中国在货物贸易顺差、服务贸易逆差,总体上实现了利益均衡。遵循比较优势,中国长期发展的是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出口可替代性强、附加值低的中低端消费品,而美国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出口替代性弱、竞争优势强的资本品。但美国对华出口结构呈现出“反比较优势”,即比较优势越大,出口越少,相对劳动生产率(相对生产力水平)超出中国越多的产业,对中国出口额占世界总出口的比重越小。这种“反比较优势之谜”源于美国政府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的政策。
第二,中美不“对等”的市场开放程度。政治经济学认为,当霸权国家在霸权地位受到挑战时,将奉行贸易保护主义,迫使外国开放市场。鉴于中美在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环境上的差异,双方无法实现完全的“对等”。近年来,特朗普政府控诉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的“倾斜”,以 “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对美国企业施加市场准入限制。美国担心“高铁模式”在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再现,希望中国放弃 “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维护美国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第三,美国批评中国“以市场换技术”模式,要求中国政府减少对新兴产业的扶持。随着中国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中美形成良性的合作竞争态势。技术竞争有利于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中美贸易结构。美国觊觎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和消费潜力,担心中国对转让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企图限制中国在美的投资行为,遏制我国的技术创新,发动了一系列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上的纠纷。
二、主要特征
1.贸易保护主义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不仅拥有系统的理论框架,并在实践过程中,发展出一套以贸易保护主义、产业保护政策、国家理论为核心的综合体系。
重商主义者将金银货币视为国家财富的唯一形态,强调国家对外贸易的绝对出超,具有浓厚的贸易保护色彩。早期重商主义的核心是“货币差额论”,贸易出超保证金银货币的流入,主要代表有约翰·海尔斯、威廉·斯塔福德和马林斯,即“金钱是你想得到的任何商品的货栈”,国家政策的最终目的是积累金银。晚期重商主义从“货币差额论”过渡到“贸易差额论”,允许商品进口和货币输出,只要总体上贸易出超。重商主义者将财富归结于流通领域,将货币视为国家财富的唯一形态,因而无法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
托马斯·孟在《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提出:“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多”。他认为商品的贱卖贵买是贸易出超的条件:“各个国家通过贸易的途径,便得以互通有无,并且共同完成整体的贸易。”重商主义强调的是本国利益,支持开拓殖民地和海外贸易。柯尔贝尔作为法国的财政大臣,完成了思想和政策实践的结合,开创了法兰西特色的“柯尔贝尔体系”。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把脱贫攻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及时做好因各种原因返贫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为广大职工提供具有工会特点的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
晚期重商主义发展了国家干预思想。托马斯·孟提出,“向国内输入或向国外输出的财富的多少,是取决于对外贸易在价值上的顺差或逆差的。” 以及“维护国家及其财产所来与支持的事业,乃是一个国家的正当原则。”重商主义建立了完整的经济循环系统,从商品生产流通到对外贸易均依靠国家力量。
抗浮锚杆是抵抗建筑物向上位移的受拉杆件,适用于基岩或土性较好的地段,具有埋深浅、受力合理、造价低廉的优点。抗浮锚杆一般采用高压注浆工艺使浆液渗透到岩土体的空隙及裂隙中,使锚杆侧壁阻力增加。抗浮锚杆自由段的防腐蚀要求较高,且锚杆受力会产生较大的变形,不利于结构稳定。
重商主义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积累金银财富。他们要求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对内组织生产,对外开拓殖民地,发展海外贸易。早期重商主义者要求国家管制进出口以缩小逆差,防止本国的金银流失。绝对的排外主义成为早期重商主义的思想特征,体现出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和防止外国商业资本入侵的民族意识。
2.产业政策
2.3 晒种:在玉米播种之前利用晴天上午十时至下午三时前晾晒3~5天,可灭菌防病,激化种子酶活性,也有利种子吸水。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是中美的共同目标,实现经济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争夺国际市场话语权。高端制造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将成为世界各国重点发展对象。随着中美将在高端制造业上形成竞争态势,美国企图对中国的新兴战略产业进行打击,涵盖了高性能医疗器材、生物制药、新材料、农机装备、工业机器人、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 航空产品和高铁装备等重点产业。重商主义是世界产业政策的鼻祖,主要保护对象是发展初期的幼稚产业。而美国的产业政策针对优势产业,与重商主义具有本质区别。
青樱劝道:“罢了。你不是不知道金玉妍的性子,虽说是和你一样的格格位分,在潜邸的资历也不如你,但她是朝鲜宗室的女儿,先帝特赐了皇上的,咱们待她总要客气些,无须和她生气。”
3.国家干预主义
另外,重商主义认为国家贸易是一场“零和博弈”,由于国家的财富是有限的,一国的盈余将是另一国的赤字。美国擅长运用关税手段,实施新一轮的贸易保护,这种做法体现了“零和”思维,破坏了国际贸易秩序。
重商主义者意识到本国工业的重要性,提倡保护出口导向型的手工业和加工制造业。海尔斯在《英吉利王国公共福利对话集》中提出发展本国工业的政策,倡导消费本国商品,抵制外国商品。孟克列钦在《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中强调商人的重要性,并主张建立新兴工业,提高法国商品的竞争力。海尔斯曾说“我们最好还是付出较高的代价向我们自己人购买那些货物,而不要以低价向外国人购买,因为不管多么少的收益流往国外,对我们来说总是一项损失。”
重商主义探讨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实践,开创性地提出了关税、进出口管制等贸易保护政策。晚期重商主义者注重关税政策,对本国出口商品减免税,而对外国进口商品加税。托马斯·孟提出“对于国产品不要课以过重的关税也是很必要的,这样免得是外国人嫌这些商品价格昂贵而影响了销路……但是这种外来货物,如果是要在本国消费的,那就可以征课得重一些。”
重商主义是国家干预主义的起源,招致斯密的批评:“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后来的主流经济学家均继承自由放任的斯密教条,反对国家干预。“重商主义预见到了国家主义的极端形式,包括给政府授权引导投资,由管制消费及其他方法改变产出构成、参与贸易战、扩展公共部门、拥有对公共品选择的无条件控制” 。
OSCE客观评价了应用型护理本科生临床能力水平,可以作为评价其临床能力的有效工具。在毕业考试中,OSCE能使学生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操作更扎实,学生临床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教师素质更完备,为教改发展提供助力。虽还有不足之处,但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有效避免,就能使OSCE模式顺利进行。
在新时期的重商主义认为,国家(政府)具有保护财产所有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等职能。马格努松称之为“一种具有共同目标和内在一致性的政策的特定集合”。
三、总结
美国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本主义强国,而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神圣不可动摇。国家性质和市场的自由程度没有必然联系,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国家干预并非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贸易关系不涉及国家性质,而是对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的协调,让“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相互配合,共同作用。
贸易往来蕴含着经济力量的调整,国家实力的对比将改变全球贸易格局。随着中美经济实力趋于平衡,中美关系也要进行相应调整。中美两国要克服全球化给国内经济社会结构的负面影响,避免国内调整外溢到国际领域,影响到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中美贸易关系涉及国家利益的分割和协调,是一场新兴大国和守成大国的综合较量。美国已进入成熟的消费社会,建立了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高附加值的产业垄断全球贸易的高利润。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中美的经济实力趋于平衡。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显示,两国贸易无法实现经济利益的绝对平均,现有世界经济格局和全球贸易体系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变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必须树立长远眼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坚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原则。我国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我国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优势,逐渐摆脱对外国核心技术的依赖,有力回击美国新时期的重商主义思维,坚决捍卫我国的制度底线,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只有秉承自由贸易原则,才能维护整体利益,合作共赢将是国际贸易的正确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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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752.7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2096-3157(2019)23-0037-02
作者简介:
程欣,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思想。
标签:重商主义论文; 贸易保护论文; 国家利益论文; 中美贸易结构论文;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