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资产论文,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1.1 发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涉及“发展”和“可持续性”两个概念,因此,要搞清楚“可持续发展”,首先应明白“发展”(development)和“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这两个重要的概念。
“发展”一词最早是生物学的,用于指个体从胚胎开始到衰亡的全过程。后来这一概念被引入经济学领域,最初它被用于作为经济增长的全面描述,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了社会却停滞不前,即社会在财产的分配、就业与教育机会的分享乃至于基本人权方面的差异不是减少而是加大,这就使人们认识到有必要严格地区分增长与发展这两个概念。《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定义经济发展是由提高单位资本收入的绝对水平来改变人们物质生活标准的过程。在度量标准上有两个特点:第一,物质生活的水平度量决定于单位资本产生的消费而不是它的收入,第二,国家贫富水平由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来度量。《美利坚百科全书》则称:经济发展是一个过程,它将一个普遍低实际收入的停滞不前的社会转化到连续不断地将收入或多或少提高的社会。社会学家则更多地强调社会财产、机会平等是发展的基本内禀。这种观点比较典型地体现在韦伯斯特(1984,中译本,198)的《发展社会学》中。总之, 发展作为一个国家或区域内部经济和社会变迁的过程,它以所有人的利益改进为标准。在这一点上发展包含了社会公平,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看到,这里的公平强调的是资产上的公平,尽管教育、就业、妇女权利等机会公平是其基本内容,然而资产的公平分配是机会公平的基础。在发展经济学中,人们更多地讨论了这种公平形成的机制。
必须强调的是发展是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的。没有经济增长则不可能改变社会的物质水平,但是经济增长只有给社会带来普遍的利益,它才具有发展的意义。从这一点看,发展是增长的目标。关于发展与增长的关系,经济学家们做了数不胜数的研究。讨论他们的观点超出了本文的范畴。这里要列举的是,人们发现增长未产生发展经常起因于经济效益分配的不公平。在许多西方著作中人们举出巴西的例子。全国95%的财产集中在不足20%的人手中。另一方面,经济活动未能现代化是发展没有实现的根本原因之一,因为增长并没有出现,而这种现代化意味着生产活动进入市场。一些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它们经济增长停滞的原因之一。
1.2 可持续性的概念
可持续性起源于生态平衡。一个生态系统如果达到某种生态平衡则它是可持续的。将这种观念推广到资源环境问题上,即有了“可持续的资源利用”(或称永续利用)、“可持续的环境”等等。
如果我们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不破坏生态系统的生产力,那么至少生物资源是可持续利用的,对一般竭尽性的硬资源来说,比如矿产,如果我们发现代用品或循环使用的速度与开发速度平衡,资源利用也是永续的。对于环境来讲,不对环境破坏,控制环境的演变,则环境是可持续的。我们能否作到这一点呢?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对自然的需求稀少,因此,那时的资源开发没有破坏环境,也没有破坏生态系统,尤其没有破坏资源的再生或更新,因此,资源与环境是可持续的。人类早期社会是不发展的。这个例子说明,可持续是一回事,发展又是一回事。在早些年中西方提出需增长的观点,其从理论上说明可持续性是可独立于发展的。
1.3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尽管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70年代,但它被作为普遍观念接受是来自布伦特委员会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简单地讲就是“可持续+发展”。发展这一概念本身包含了社会公平或者说人际公平。可持续性的要求,则将这种公平推广到了代际公平;即所谓“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构成危害的发展”。由于可持续性强调资源的可持续,因而发展中关于资产分配公平的观点,也就推广到了资源分配公平。在发达国家这种资源分配公平主要指代际的,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发现自己资源被廉价收购,自己的发展得不到经济增长的支持,因此出现了在资源分配问题上的国际公平观点。1993年,Mike Young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写成《可持续投资与资源利用》一书,将可持续发展明确为:必须保持环境完善,必须追求经济效率,必须追求公正。王铮等(1995)提出可以将这原则明确为:经济增长有效,资源环境稳定,人际代际公平。前两个原则。分别来自发展与可持续,后者则是二者的结合。当然,我们这里的三个准则都同时依赖于发展和可持续性。例如我们理解增长有效既有一般社会发展意义上的普遍改进物质生活水平,公平提供机会的意义,又有这种增长是可积累的,增长不会产生或很少产生对环境的负效应以致对将来的增长构成威胁。为了使这种要求真正有意义,环境资源稳定是必不可少的联系成分。可持续性将经济增长与环境稳定联系在一起。
2 资源管理原理
有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我们就可能讨论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下的资源管理。
2.1 资源必须实施资产化管理
如上所述,可持续发展将资产分配公平的原则推广到了资源分配公平。资源分配公平就是资源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如何实现资源分配公平呢?人类在实现资产分配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各种法律系统,因此将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是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可持续增长,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从前面的讨论中可以发现,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而并不发展的原因,一是社会分配不公平,二是二元经济结构的阻尼作用,因此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以促进发展而不是如人类社会早期那样社会经济停滞不前,对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实施一元结构,将资源、管理与市场结合是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对资源的这种管理就意味着正视资源的价值。
2.2 资源价值观
在传统的经济和价值观念中,认为没有劳动参与的东西没有价值,或者认为不能交易的东西没有价值,两者都认为自然资源,特别是天然的自然资源没有价值。由于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便出现了“产品高价、原料低价,资源无价”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自然资源的无价观使我们经济评价失真,带来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降低了自然资源的效用,以致造成资源利用的浪费,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降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认为,实践活动的高效性必须以资源价值观为基础,首先就是实施资源定价。
自然资源价值的界定应该以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为理论依据来界定。作为现实世界,被恶化的环境处处可见,这对主体产生的是消极作用和负效应,它所具有的是负价值,我们不能认为它对主体有什么价值。我们所要树立的资源价值观应该是建立在以满足社会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和产生正效应的基础之上。资源的价值存在于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之中,资源的价值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以效应界定资源价值,就是从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果界定价值。这就把资源价值理论建立在实践观的基础之上。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解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人们提出的自然资源的价值问题,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人们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使自然资源价值逐步提高。所以说,我们的资源价值观必须以价值的本质为基础,即价值是客体主体化,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要是对主体的发展、完善的效应,从根本上说是对社会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
以价值的本质为基础来建立我们的资源价值观,就会引导人们不断去认识自然资源的价值,充分合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人类有限的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自觉维护自然资源,使其真正用于社会主体的发展,达到高的效用。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对资源的分配是公平的或公正的,无论在人际上还是代际上,这样仅保证了社会的持续性,但却没有发展。资源价值化,建立资源价值观就是以绝对的公平一侧加上法码,破坏旧有的平衡,引导积极的演化。反过来,公正原则又要求对价值化资源产生的市场效益,应该实现公正的社会和代际公配,这又是发展所要求的。价值化资源并不意味着资源利益的不平等分配。
3 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实施
3.1 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目标
对自然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我们认为以目标管理方式管理资源是合适的,因为一般资产管理也大致按这一方式实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是非资产化管理,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进行自然资源的配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起过一定的作用,同时也对自然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造成了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自然资源的配置主要地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行政手段只起辅助作用。所以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只有实行资产化管理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不论采取什么管理手段都要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的单位利用效益最大。从总体上讲,资源资产化管理目标主要有四个:①经过对自然资源的资产管理,使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②经过对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使自然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走上良性轨道,使资源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实现;③经过对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把自然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资源的价值得到反映和补偿;④经过对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使资源产权流转变为现实,使自然资源参与到商品交换过程中去,进而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列。
3.2 自然管理结构体系
资源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活动,需要相应的计划、控制手段和相应的组织形式。如何实施这个计划控制,我们建议采取图1的结构。 我国现行的资源管理体制中,有两个强区,即区域规划和行业管理,10个弱项,也可认为是盲区,亟需加强,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在资源管理体系中,长期计划的制定,应根据资源资产管理的总目标来进行,中期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进行修正,年度计划的制定应结合经济、社会效益来进行调整,对于更小的经营单位的作业计划,则更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来制定和调整,使企业经营的效益最大化,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图1 资源资产化管理结构体系
×——表示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强项
。——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强项
3.3 对资源资产化管理实施步骤的设想
3.3.1 改造现有的自然资源情况表
我国目前的各类自然资源都有资源存量的数据,如对矿产资源有《矿产储量表》、对森林资源有《森林资源蓄积量表》、还有《土地利用状况表》、《水资源平衡表》等各种类型的资源量、利用现状等图表,这些图表都是在传统体制下,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总体构想设计和编制的,重点是反映自然资源的存量,对基经济价值、准确的数量反映较少,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资源存量管理的要求。所以,应对现有的资源存量数据进行改造,使其能够成为资源性资产的实物量帐户,这个帐户应是有一个时间尺度(如10年),可供国民经济发展利用的资源存量,且数据准确,能够进入企业的实物帐户和价值帐户,作为企业计算成本时的依据。改造现有资源存量数据的方法,主要是在现有资源数据的基础上,首先对现有数据进行清理,划分出时间序列(相当于编制弹性预算时的多水平法),然后,对准备进入帐户的资源存量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建立起资源性资产的实物量帐户,再根据市场状况、国家资源政策、确定资源实物量的价值,与企业的其它资产一起构成企业的总资产,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对资源性资产享有相应的权益。
3.3.2 将自然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自然资源是重要的国有资产。但在我国现行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资产负债表中,自然资源被包括在其它非金融资产款项中。由于传统体制下在研究资产总量、资产分布和资产技术状况时,未考虑自然资源的价值量、实物量及对经济发展的保证程度、种类和地区分布等,从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国情国力。其次,自然资源是持续发展的核心物质基础,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自己如果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供应,是难以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不能设想12亿中国人所需的食品、水、森林产品,工业发展的各种矿产品原料主要依靠进口。从初步研究结果来分析,只有在合理开发利用政策的指导下,才能支持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第三,资源核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无价、无偿使用、肥水快流等观念和政策,以及相应的分配管理制度都应当改变,应树立新的制度。资源核算可以为此提供理论、方法、信息基础和操作工具,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打下基础。
3.3.3 做好基础性工作
资源性资产是资源业生产经营和发挥多种效益的最基本的物质要素,国有资源性资产是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对国有自然资源性实行资产化管理,有几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先期开展,那就是明确目标、细化基础性工作,然后进入日常管理。基础性工作大致包括:总结、制定出一整套资源性资产的指标体系;建立起资源性资产的基准价格体系,研究出一整套资源性资产基准价的估价办法和估价标准;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产权界定和处理产权纠纷的办法。建立起资源性资产实物量帐户和价值量帐户;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产权管理办法;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统计、核算的标准和方法;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办法;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总结、制定出一套资源性资产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所称“一套”均是指对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而言。如果制定一套有关法规的时机不成熟或有较大困难,可先针对有条件的某一种或某几种资源性资产制定相应的法规,然后逐步推进。
3.3.4 建立起以资源性资产约束为中心的管理和经营新体制
这种新体制应有如下特点:①新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作为基本取向,要有显著的行业特点;②新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要保证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要确保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真正做到确保所有权,落实经营权;③新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益;④新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要有利于合理协调中央和地方、不同所有制企业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国家经济和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3.4 完善资源作为公共财产的立法
我国矿产、土地等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产权是明显的。可惜的是在实际中,使用权超越了产权。现在有两种情况,原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农村组织,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国家资源作为自己的任意转让或租赁,新的使用者往往竭泽而渔彻底地破坏资源及其赋存的环境。另一种是资源使用者利用国家赋予其对资源管理的权利雇用劳动力成为事实上的资本(资源资本)拥有者而转化为食利阶段。在某些大城市大量的民工进城劳动而福利为所有职工享受即是这种现象的表现。这两种行为,无一不是与发展原则相背离的,且不论其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实际转让者的“捞一把”思想、“承包者”的急功近利行为都起着破坏资源与环境稳定性的作用,从而严重地妨碍着可持续发展。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将是一句空话。
资源的公共财产问题如何解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了国家体制的改革,从而超出了本文议题范围。我们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完善资源立法是可实现的。国外的法律通常很详尽,我们的一些法律过于笼统,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失去可操作性,现在至少是在资源立法上应详尽起来的时候了。*
收稿日期:1996年1月20日
注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中国科学院重点项目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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