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分析_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分析_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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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区域间拥有的客观性经济发展要素数量和质量的差别、国家宏观区域经济政策差异、经济结构差异、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差异等。在我国,主要表现在改革开放以来渐进式改革政策取向及其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影响因素方面。

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渐进式改革路径

后发国家要实现赶超,采取不平衡增长战略是一个较为可行的途径,这在东南亚和一些拉美国家得到证实,并且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东倾”政策的理论基础。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先发优势并不是建立在其自身禀赋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外部力量的促进方面——让一部分人(地区)先富起来的特殊优惠政策。

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观的指导下,体制变革始于东南沿海地区,并且在起步阶段还相应地赋予了一些倾斜性的扶持政策,亦即赋予了新的发展机会。比如说,在东南沿海地区计划调节特别是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已大大缩小、市场比重大大提高时,其他内陆地区则仍然按计划经济体制运行。计划价格往往要低于市场价格很多,因而使得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其他内陆地区,通过“资源税”等一些由于计划体制造成的隐形税赋贴补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且不说东南沿海地区所享受的一系列减免税、投资和外汇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从总体上讲,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扩大是在有利于促进经济总量增大和总体经济效益提高的背景下发生的,这与传统的地区发展模式存在本质区别。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形式上可以缩小、甚至消除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但实际上是以牺牲整个社会的发展为代价的,并且以扭曲的方式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在这种背景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观得以确立。与此同时,政府虽然对老、少、边、穷地区也实行了扶持政策,且在一系列扶持政策中注入的财力和物力也是不小的,但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变革过程中,这些扶持政策的效应则是有限的,涉及制度变迁的因素极少,因而不能很好地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市场化的发展机会。

市场化改革围绕着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两个方面进行,已取得成功的渐进式改革不仅没有使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同步进行,且在先期进行的价格改革方面也采取了渐进式的改革策略。渐进式的价格改革就是逐步放开价格。先放开哪一部分呢?这里面大有文章,充满了不确定性。不过可以肯定,先放开谁家的价格,就等于给谁利益。我国的价格改革是从终端产品和直接消费品市场开始,反向向上游产业推进的。反向价格改革意味着下游产业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商品,而上游产业暂且按计划价格销售产品。众所周知,在改革之初我国除了商品短缺外,上游和下游产业在各省、地、市的分布还很不平衡。“东三省重工业比重大”、“山西煤多”、“中部地区三线企业多”等,近乎属于一个时期的中国经济地理常识。这种产业布局在有中国特色的价格改革过程中,使原重工业和基础产业大省曾经有过的优势大打折扣,反向价格改革使其蒙受了巨大的“剪刀差”利益损失。而率先开放的地区则以自己的终端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攫取暴利,且先行建立起市场经营体制,进一步确立了在短缺经济向买方市场转变过程中的竞争优势。

优惠政策、“先富起来”与渐进式改革之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一种必然联系。由于优惠政策分布不均,渐进式改革策略才可操作。在全局利益的总目标下,牺牲局部利益是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改革不会直接等同于稳定;改革需要以稳定为基础;稳定需要有些行业、地区做出经济利益牺牲,需要中西部和东北等地区默默地承担实现社会稳定的任务。

二、东南沿海地区制度创新与市场机制的先发优势

不平衡增长毕竟是实现更高级发展阶段平衡增长的手段。从短期看,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从长期看,这种差距拉大的趋势会不会出现收敛呢?答案是肯定的。也正是为了这种收敛和平衡增长的需要,国家才先后推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的发展政策。从理论上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东南沿海地区的先发优势将逐步削弱,而其他内陆地区的“后发优势”将逐步强化,其发展机会将逐渐增多。

目前的问题在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尚未达到后期成熟阶段,而是处于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框架的初期阶段。在这一特定阶段,东南沿海地区的先发优势已得到充分发挥,而其他内陆地区的后发优势尚不具备发挥作用的充要条件,从而使其面临的发展机会截然不同。也就是说,其他内陆地区“后发优势”的实现或发展机会的增多是有条件的,即市场经济趋向成熟化。只有在这种条件下,随着东南沿海地区加工工业的迅速发展及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内陆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劳动力相对成本优势才能得以发挥,从而导致更多的发展机会。因为此时的比较优势已发生变化,内陆地区提供的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及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使其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这就会吸引要素向内陆地区回流并导致产业转移。然而,当市场化进程尚处在无序状态和要素尚不能自由流动时,价格体系扭曲、市场不完善、竞争过度等因素就使得内陆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难以得到发挥,因此,也就不会形成诸多的发展机会。

市场力量的作用是趋向于不平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冈纳·米尔达尔(Gunnar Myrdal)对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如果只听凭市场力量发挥作用,而不受任何政策干预的阻碍,那么,工业、商业、银行、保险、航运等经济活动都能获得大于平均利润的收益,并且,科学、艺术、文学、教育等将云集在某些地点和地区,从而使得该国其他地区都或多或少地处于死水一潭的落后状态之中(注:参见冈纳·米尔达尔《富裕国家与贫穷国家》,许大川译,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9年编印,第27-37页。)。

米尔达尔的这一观点是建立在其经济发展的“扩展效应”和“回荡效应”理论基础之上的。如果某一地方由于一开始就获得了一种竞争优势,从动态过程来看,其后的发展机会本身还具有某种“乘数效应”,即机会创造机会。在一个动态社会过程中,社会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某一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会引起另一种社会因素的变化,后者反过来又会加强第一个因素的变化,导致社会经济过程沿着最初那个变化的方向发展。所以,社会经济诸因素之间的关系不是守衡或趋于均衡,而是按循环的方式运动,但也不是简单地循环流转,而是具有积累效果的运动,是“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米尔达尔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当前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如前所述,在体制变革初始阶段产生的我国地区之间发展机会的非均等性,还会进一步产生循环积累扩散效应,从而使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机会越来越多,而其他内陆地区的发展机会则相对减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东南沿海地区更多地只有聚集效应,把其他内陆地区大量的人才、资金、资源吸引过去,而没有多少向内陆地区的扩散效应。另外,东南沿海地区虽然已迅速发展起来,但尚未进入成熟发展期,自身也还需进一步发展,并且东南沿海地区基本上形成了外向大循环的增长格局,从而使得梯度转移的“涓流效应”微乎其微,相反,“虹吸效应”却很明显并呈扩大趋势。在市场和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已形成若干经济中心,其他地区则形成经济外围地区。

由于国家采取了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从而导致东南沿海地区取得了制度创新和市场化改革的先发优势,而这种优势一经形成便具有自我强化和完善的趋势,其结果造成了区域经济市场化改革推进上的非均衡。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中投资拉动表现得十分明显,那么,更为重要的是,东南沿海地区在经济活动方式、要素配置、产业选择等很多方面优先采用了市场机制。比如,设立经济特区与开放城市、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对外资的引进实施优惠政策等等。1991年后东南沿海地区金融市场及多样化金融工具发展很快,为资金跨地区流动开通了渠道。由于要素的谋利趋向,大量的资金流向沿海地区,沿海地区投资活动迅速高涨,相当一部分西部资金通过银行存贷差、横向投资和股票交易等多种形式流向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有关调查显示,仅1992年西北地区的银行就有约20%-50%的贷款流到广东、海南、山东等地,使原本资金就短缺的内陆地区发展更趋困难。很显然,市场机制和制度创新的先发优势使东南沿海地区具有吸附资本的能力,其从先行改革中获得的制度优势和增长效应要比优惠政策本身得到的增长刺激更有意义。

三、知识与思想观念的先发优势和累积效应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改革开放全方位展开,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特殊优惠政策减少或取消,国家在东、西预算投资中的份额差距开始缩小。但是,沿海地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增长优势并没有因国家投资与体制差异的缩小而减弱,地区间经济差距比前十年进一步扩大。

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了受自然条件、地缘、历史基础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外,还直接受制于它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积累能力和思想观念开发能力。它们决定着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生产优势、市场优势、经济竞争优势转换的能力,决定着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存量资产和增量投入产出效率的高低,并最终表现为参与区际分工和交换的竞争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制度创新方面,中央一直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但由于东南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在传统体制和传统文化的积淀与累积效应上的不同,内陆地区事实上难以真正解放思想和迈开改革步伐。20世纪90年代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还在于东南沿海地区知识经济增长的力度较大。人力资本积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学习增加知识,知识的增加促进经济发展,反过来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这就是知识的“累积效应”。东西差距扩大也在于这一累积效应不同。

渐进式改革取向率先在东南沿海地区引起了广泛的制度创新活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调整所有制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微观市场主体;培育和开放市场尤其是资本、人才等要素市场,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中金融资源和企业家资源的约束;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这些制度创新活动,不仅使东南沿海地区获得了制度和市场机制优势,而且还获得了市场知识积累和思想观念创新的累积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内陆地区的体制改革显然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区。如下表所示,我国东部地区的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比重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其他内陆地区的所有制结构与东部地区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其中西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比重更大些。

2001年东、中、西部不同所有制工业企业总产值份额的比较(%)

所有制类型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国有企业  33.9752.48   64.96

集体企业  30.2533.22

  21.08

股份制企业

 6.79 7.91  7.97

外商投资企业 16.40 4.16  3.85

港澳台投资企业  12.59 2.23  2.1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东南沿海地区非国有经济的比重高,就比较注重资金与劳动力的运用效率。就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而言,其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投资量的多少,而且还在于其对资金与劳动力的专业管理能力,受益更大更持久的是管理和理念,更在于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其带进的经营方式与先进技术对国内企业有很强的吸引力。东南沿海地区市场化的进程较快,比较注重知识的更新换代,如1996年的注册专利中,约有72.3%在东南沿海地区。

在其他内陆地区,一方面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以及大批国有企业的沉重历史包袱,另一方面由于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淡薄,制度转型面临着“知识存量”不足、创新主体(政府、企业及社会)动力不足以及创新成本较高等不同于东南沿海的初始约束条件。内陆地区大都属于重工业基地,设备老化陈旧十分严重,加上自身积累能力较弱,难以更新换代。虽然外资对内陆地区的经济增长有较大的边际效益,但是,由于总量不如东南沿海地区,技术含量也就存在距离,这也是区域经济差距拉开的重要原因。

与市场发育滞后相对应,内陆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差距还表现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和思想观念的落后。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入,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逐渐减少,但内陆地区却有较明显的政府经济特征,政府与企业的“父子情结”、政府参与经济管理的色彩仍很浓厚,加之各地区、部门利益争夺、权力寻租、过于繁琐的规章制度、办事效率低下等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制度“壁垒”恶化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并妨碍了外资的流入,因而就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其经济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并没有出现收敛,反而表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第二,在市场经济成熟和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国家,收敛性常常是存在的,然而在中国的制度转轨时期,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则是一种必然现象。第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拉大并不只是由于投资、税收和外汇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本身造成的,东南沿海地区经济从先行改革中获得的制度创新优势与增长效应要比优惠政策得到的增长刺激更有意义。第四,东南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相比,在渐进式改革政策取向下已然获得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以及知识与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先发优势和累积效应。第五,内陆地区要追赶东南沿海地区,必须面对后者的先发优势而脚踏实地地实施综合性经济发展战略,从而逐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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