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和自然条件恶劣程度加深,人们保护湿地资源的呼声越来越高。湿地资源在我国的自然环境中占有极大的比例,是我国重要的淡水储备基地,这进一步提升了湿地资源的重要性。
关键词:湿地保护;生态系统;环境损害评估体系;研究
1.引言
湿地是指有水生植物或者湿生植物生长的区域,湿地对于防洪、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改善周边水质都有很大帮助,因而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方式来保护湿地,力求发挥出湿地价值。但纵观我国对于沿海湿地的相关立法,还存在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
2.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的选取
2.1指标体系的构建
主要从事湿地生态学、植物生态学、环境生态学、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景观生态学、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资源生态、环境评价与规划、区域环境等领域研究)进行评判,采用专家咨询法,将问卷资料整理后,使用Excel统计软件计算各项指标重要度的平均数及众数百分比,进行变异系数分析。经过两轮评判,建立指标体系框架,准则层从湿地功能整合性、湿地生态特征、湿地社会环境三方面着手,指标层共选26个具体的指标。
2.2指标相关性分析
降水量、水质、生物多样性、土壤性状、景观多样性指数、景观均匀度指数、洪水调控、水文调节、侵蚀控制、净化能力、物质生产、周边人口素质、环保投资指数、污水处理指数、湿地保护意识、湿地管理水平,这些指标的数值越大,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越好。以上指标为正相关性。蒸发量、湿地面积变化、湿地受胁状况、自然灾害、斑块个数、人类活动强度、农药施用强度、化肥施用强度,这些指标的数值越小,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越好,为负相关性。
物质生活指数(人均GDP指标)数值的高低不能简单地说明生态健康状况好坏。人均GDP高,如果人们在环境方面的投入多了,对生态环境有好处,对生态安全状况有益;另外一种情况,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可能追求的一些活动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对生态健康状况有危害。这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待,与一定的人口规模、人口素质、当地政策等有关。观光旅游功能指标的大小与生态系统健康的关系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待,与一定的人口规模、人口素质、当地政策等有关。所以说,生态健康指标具有动态性、地域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考虑。因此以上指标具有不确定性。
3.湿地生态恢复技术
3.1生物技术
湿地中原本有丰富的动物和植物,但是由于人类对湿地资源的破坏,导致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动、植物的数量下降。若要利用生物手段恢复受到破坏的湿地资源,则需要合理保护这些动物和植物,将它们投放在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中,给予它们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为它们提供必要的生存资源,随后再进行一定的人工干预,经过一段时间后,便能起到很好的修复湿地生态环境的效果。
3.2改善土壤环境和水环境
湿地生态系统中之所以能够生存大量的动物和植物,是因为湿地生态系统当中除了有光照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外,还有其他的因素,即当地的土壤环境和水资源,这两个因素在湿地生态系统中的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在实际的修复过程中,可以通过改善当地的土壤环境和水资源的方式,恢复湿地生态环境。
3.3利用生态重建技术,人工构建生态环境
湿地资源在我国的自然环境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想要恢复湿地生态环境,还可以采用生态重建技术。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那些受到破坏的湿地生态资源,可以通过人工构建的方式实现资源再生,同时也可以人工种植湿地环境中原本存在的植物,而濒临灭绝的动物则需要进行人工干预,建立珍稀动物保护区。生态重建技术的核心就是通过人为干预的方式,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修复湿地的作用。
4.保护湿地的措施
4.1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目前,湿地面积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如今,人们已经认识到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所以在对湿地环境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便是一项重要措施。湿地保护区的建立可以参考动物保护区,将需要保护的湿地资源进行圈地保护,避免其进一步受到破坏。我国目前对湿地的保护是以绿皮书的方式明确,随着立法技术的发展以及湿地重要性的凸显,对于沿海湿地保护可以出台统一的保护条例,对该生态系统的保护进行统一规定。
4.2立法原则
首先应以制定法为主,同时还需要尊重习惯法内容。虽然国家有出台统一的立法,但是由于各地区自然情况、民俗风情、生活理念不同,在对湿地进行国家统一立法的同时,也允许各地区根据自己的习惯出台地方性法律,这种方法可以在尊重各地区风俗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法律的实施。其次应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当地方和国家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应适用“生态优先”的原则,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保护为代价,应推进两者并行。最后是整体保护原则。生态系统是内部平衡的生态圈,内部各个整体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因而在立法中应当将各个部分都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之内,不可追求某个部分发展而破坏了湿地系统整体性。
4.3相关规范
在具体规范制定的过程中,责任制度是关键要素,明确不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一方面可以督促公民积极遵守法律内容,另一方面也为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一是行政责任。该责任是指违法者虽然有破坏沿海湿地的行为,但该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未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此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在行政责任立法中,立法者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沿海湿地系统的稀缺性、脆弱性,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划分不同的行政责任,实现责任程度的递进,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其次是民事责任。破坏湿地行为属于环境侵权行为,造成湿地损坏的个人或者单位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参考我国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消除妨害和赔偿损失。消除妨害是停止自己的侵害行为,并且积极消除该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赔偿损失则指赔偿因环境受损而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最后是刑事责任。当破坏湿地的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需要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来对不法分子定罪量刑,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4配套机制
在立法条文中还应当有落实措施所需要的配套机制。首先是协调机制,明确各层级部门在沿海湿地管理中的具体权限,在开发利用湿地时候能够协调湿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以求更好地开发和管理湿地。其次是生态评估机制。是否采取某种生态建设措施,需要综合评估该措施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需要有合理的评估机制,为生态建设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结语
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平衡迫在眉睫,所以提出了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几项措施。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人们要更加注重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使用科学的手段,恢复已经受到破坏的湿地,在现有立法技术手段上,立法工作者应综合对比各地区沿海湿地保护现状和立法现状,在对这些情况汇总基础上制定出统一的法律规范,为沿海湿地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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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晓宇, 杨道军, 芦昱, 钟稚昉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9
标签:湿地论文; 生态系统论文; 生态论文; 环境论文; 资源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指标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