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价格问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对策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方略,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后,各地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提高、乡风转变、村容改观、管理改善的良好局面。然而,新农村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本文拟就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价格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一、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价格问题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使农村生产得到发展、农民生活得到提高、乡村风气得到转变、村容村貌得到改观、农村管理得到改善,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当然,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农民增收面临诸多困难、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任务艰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从价格方面来看,虽然经过20多年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改革,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由供求关系决定的,特别是对粮食实行直补、建立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加大对涉农价格(收费)监管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但新农村建设仍然面临不少的价格问题,主要表现在:
——农村市场价格波动问题。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有利于减轻农民面临市场风险,是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以粮食储备、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主的粮食生产保护制度,比较有效地稳定了粮食价格,保障了农民的种粮收益,但农产品保护范围偏小,棉花、生猪等大宗农副产品的保护制度尚未建立,农村市场价格频繁波动。如江西省某县农民反映2005年初仔猪市场价格每500克为10元,到年底下降到2元,降幅高达80%,农民不仅无利可图,还要承担亏损。在新农村建设中整治村容村貌,进行道路硬化,增加了水泥、红砖、砂石等商品的需求,其价格不断上涨。据某市农民反映,2005年每50公斤水泥价格上升了5元,每块红砖的价格由0.14元上涨到0.19元。还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液化气价格大幅度上涨,使农民重新上山砍柴的增多了。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种植成本,决定着农民收入,进而影响到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能力及其积极性。近两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农业生产面临多重市场风险的压力。2005年与2004年相比,某县尿素价格平均上涨12.5%,复混肥等小化肥上涨30%,农药价格普遍上涨。农民反映,党和政府关心农民,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对粮食实行直补,增加了农民收入,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但农药、化肥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给农民的优惠,普遍对化肥涨价不理解,认为化肥生产者既得了政府的各种补贴又涨了价,获得了双重利益;以前虽然粮价不高,但农资价格也低,现在粮价较以前上涨了,但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更大,农民反映强烈。
——农民教育收费负担较重。发展农村教育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只有农村教育发展了,农民素质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动力和活力。从总体上来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涉农收费的减少与规范化管理,农民负担虽有所减轻,但其子女上学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特别是农民子女在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学费支出较高。农民认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后,乱收费现象减少,其教育负担减轻了,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负担仍然偏高,特别是高等院校每年的学杂费都在5000~6000元左右,一些农民家庭全年收入都供不起一个大学生。
——农民因药价高看不起病。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做出了贡献,对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药品价格偏高,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某县农村2004年就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每个人每年交10元保险金,就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5年全年报销医药费703.89万元,虽然解决了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药品价格太高,检查项目繁多,同品种、同规格、同含量的药品价格医院比个体药店高出近30%,有的品种甚至翻番。药价高使农民看一次病,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有的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正如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接受《学习时报》记者专访时所指出: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48.9%的群众有病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其中主要是农民因经济原因难以及时就医。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
——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较乱。由于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民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加之农村价格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商品的明码标价率不高,农民的价格权益保护相对弱于城市。与此同时,政府价格管理机构只设到县一级,不少县级价格管理部门已经被撤并,影响对农村市场的价格监管,致使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较为混乱。有的农民反映,一般农民无法测试农药真假,一些经营者便以次充好,甚至销售劣质农药,变相提价。还有农民反映在化肥销售中,各经营户利用农民对种类繁多的复混肥真假难辨,采取买一包尿素至少搭配一包复混肥,使国家对尿素实行定价管理的方法流于形式。某县农民反映,购买一台收割机政府贴补5%~8%,但只能到定点农机站购买,且贴补对象是农机站,不是直接补贴给农民。一台标价4700元的收割机,农机站的优惠价格为4400元,但农民并不知道这种收割机价格值不值4700元。农民普遍反映农村有线电视收取初装费350元、每月收取15元收视费,收费标准太高,不仅农民无法承受,也不利于向农民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有悖于媒体宣传的公益性。
——农村价格管理队伍建设较薄弱。目前农村价格管理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有的县市至今没有建立起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农村价格管理只靠县市物价局唱“独角戏”、跳“独脚舞”搞“单打”;有的县市虽然建起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乡镇建立了价格监督站,在村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但或者待遇没落实,积极性难调动;或者职责不明确,工作难开展;或者队伍未培训,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使不少县市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形同虚设,导致农民价格举报找人受理难,价格矛盾找人调解难,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当前新农村建设形势不相适应。在为新农村建设搞好价格服务、帮助农民增收方面还存在缺位的现象,在利用价格信息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增收上,创新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
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价格对策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才能稳固。价格主管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围绕助农、帮农、促农,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保持农村价格稳定。价格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出发,努力保持农村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一是要加强对农村价格水平的调控,密切关注农村价格动向,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把握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搞好协调,果断处置,提高调控农村市场价格的能力。二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积极应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做好预警和应急工作,坚决防止局部问题演变为全局问题,个别品种的价格波动引发价格总水平的剧烈波动,努力减轻农民面临的价格风险。三是要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调控农村市场价格的新路子,完善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体系,运用经济手段调节供求、扶持生产、稳定价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四是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农村价格管理体系,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在推进价格改革时,正确处理改革的力度与农民的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从农村社会的稳定出发,出台对农民的救助措施,提高其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五是要努力稳定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建立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管,稳定化肥、农药和种子等价格,防止价格暴涨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六是建议国家对粮食以外的其他大宗农副产品,如蔬菜、生猪等也实行最低保护价格政策。
——深化农村价格改革。要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进一步深化农村价格改革,完善支农价格政策,促进新农村的建设。一是完善农产品价格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督促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行明码标价,防止涉农价格(收费)单位和农产品经营企业或个人搞价格欺诈、价格同盟、压级压价,保护农民的利益;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创品牌,创特色,提高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二是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对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投资实行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主动引导资金、技术流向农村,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水、电、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前农民人均纯收入有60%以上来自外出打工收入现实,从增加农民收入出发,清理整顿农民进城务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收费,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尽量挤去收费中的水份,为农民外出务工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深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改革,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取消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的各种政策性补贴,放开化肥价格,将国家对生产企业的优惠和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并通过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化肥、农药价格调控措施,保证其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深化教育收费改革,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研究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的减免措施,使农村贫困子女读得起书,上得起学。五是积极推进药品医疗价格的改革,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根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完善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适时降低大型医疗设备和常规检查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实施干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向乡镇医务室、卫生院收取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收费,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使农民有病看得起。六是对农民反映强烈的有线电视收费问题,要根据产权明晰的原则,取消初装费,即使要收费,也只能收取有线电视入农户的材料费,并根据有线电视宣传党和政府政策的公益性特点,适当降低收视费。
——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创造条件。一是要从建设新农村出发,打击涉农价格(收费)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农机配件、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农用汽油、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抓好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性收费管理,遏制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变单一物价队伍检查为多方联合检查,要会同纪检监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部门,切实加大农村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村正常的价格(收费)秩序;变事后查处为主为事前提醒、事中告诫、事后监督,把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变价格违法所得以罚为主为以退为主,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三是要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确保“12358”举报热线全天候畅通,方便农民群众价格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着力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使价格监管职能向农村延伸,使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成为农民朋友的“连心桥、服务窗”,成为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道有力屏障。五是要加强对涉农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强化成本约束,促进公平竞争,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尤其是要依据《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趁新农村建设之机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强化农村价格服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强化价格服务上下功夫,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一是要充分利用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信息方面特有的优势,搞好价格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及时、快捷、准确、新颖的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价格,有效组织生产、经营。二是要注重价格引导,帮助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种养结构。三是要坚持农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快捷、准确地发布农产品成本、收益与市场价格信息,特别是粮食、生猪、经济作物的成本、收益、供求、价格信息,切实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提高生产效益,规避生产风险。四是要注重价格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会议、宣传栏和价格咨询等形式,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涉农价格(收费)政策,帮助广大农民加深对涉农价格(收费)政策的了解,增强农民的价格法制观念,提高价格维权意识。五是要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长效管理,把涉农价格(收费)政策交给农民,提高涉农价格(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推行农村市场明码标价制度,扩大农村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打击农村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
总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宏伟事业,对价格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农村价格管理相对薄弱、价格秩序不够规范,群众对价格政策不够了解等问题,做好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