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建筑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文化史和社会史的活见证,对其进行保护任务艰巨。概述了当前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经常遇到几个问题,并针对这这些问题,提出了提高文化保护意识。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利用;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
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
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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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端正文物古建筑修缮的指导思想对于古建筑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还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有的认为就是完全不加入人为的干预,随着岁月的侵蚀,任其自然消亡;另一种认为“修旧如旧”就是修过和没有修过是一样的。针对木结构的建筑特点,我国古代就已经总结出对于不同的构件要按周期进行经常性维修。
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注重古建筑群院落空间的完整性古建筑群的保护重在浮现历史的真实性,传统的古建筑群体主要是采用中轴对称和“合院”式的空间布局处理。然而县市以及乡镇对于这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若要改变这个状况,笔者建议从3个方面入手:(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各级管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利用主导作用规范市场,要考虑道路的重新规划等等,都需要主管部门切实行动起来。(2)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意识,严格管理职责。根据我国的国情,文物建筑是由各级的文物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对于一些有碍于古建筑保护的行为一方面要积极劝导和教育,另一方面向公众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和古建筑保护现实意义。(3)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一方面可以适时的开展一些义务讲座让广大群众对古建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通过当地媒体扩大对古建筑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群众面对古建筑的任何不妥行为都要积极向政府部门举报,主管部门要对此种行为进行褒奖,对于所提建议要整改并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政府保护古建的信心。
2.3完善管理体系能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供保障
加强立法建设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立法建设。它是规范一切行为的保障,贯穿于古建筑的保护整个过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1)用法律规范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行为。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古建筑的保护修复的具体维修细则少有提及。要不断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科学维修的观念深入到每个维修者心中,加强对个人破坏行为的惩罚。(2)用法律约束管理机构。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法律责任相关联,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公德心。另一方面,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和文化素质,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3)以法律形式规范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的资金额度。另一方面,保护资金保障的内容做到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且这些信息应对公众透明,并接受监督。(4)古建筑历史文化的载体,最直观的体现了历史风貌。正所谓“为了明天,收藏今天”,古建筑作为不可移动文物,以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教育价值应受到国家和地方部门的重视。应根据现代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当地城市布局进行全面统筹、合理规划,立足与长远,在保护古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合理开发利用。在古建筑原址上或附近设立博物馆。既可以有效的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本身,还可以将可移动文物——古建筑所珍藏的各类藏品进行展示,起到宣传教育作用,例如北京故宫博物院便是在故宫原址的基础上设立的。但在这类博物馆藏品管理过程中更应注重藏品的安全方面及古建保护方面的工作。(6)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与足够的财政支持。此外相关部门还可利用民间捐款、赞助、企业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例如,可以考虑设立相关的公益基金,拓宽集资渠道。
3结语
中华五千年历史,各类各样的建筑凝聚了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汗水,它作为一种载体,履行着记录历史,传承文化的使命。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发挥最大的效用,向人们展示祖先们一路走来的辛路历程。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对古建筑的保护势必会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作为古建筑保护工作者,应勇于担负起这个历史赋予的重任,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应从前期研究开始,到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直至建立保护修复档案,使古建筑保护研究的整个过程都在科学的古建筑保护修复理论指导下进行。
参考文献:
[1]李航.关于城市设计中古建筑保护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筑,2013,(10):21-26.
[2]刘乃涛.试论中国古建筑保护理念[J].文物春秋,2008(06).
论文作者:李胜英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5
标签:古建筑论文; 文物论文; 建筑论文; 城市论文; 基础上论文; 历史论文; 保护意识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