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的过程_本质与现象论文

论真理的过程_本质与现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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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3.3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0-2677(1999)01-0016-20

“真理是过程”(注:《列宁全集》[M](38),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215。),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在坚持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它认为,真理不是主体对客体的静态反映,也不是主观对客观的镜相式的直观摹写,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运动、变化、发展着的客体的动态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辩证的理性把握。因而,它要随着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社会实践的进步、客体的变化而不断发展自己,这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列宁指出:“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思想(=人)不应当认为真理是僵死的静止,是像精灵、数目或抽象的思想那样没有趋向的、没有运动的、惨淡的(灰暗的)简单的图画(形象)。”(注:《列宁全集》[M](38),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208。)不懂得真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真理的本质含义;不承认真理的过程性,就不能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

一、客观世界的辩证状态是真理过程性的客观根源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因而,客观世界是真理内容的真实源泉,人们获得真理的过程,就是无限发展着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无穷层次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过程,或者说是客体如何和何种程度上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或主体思想如何和何种程度上反映客体而获得内容的过程。离开了客观世界,真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无论在内容(运动着的物质)上还是在形式(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从内容上看,它包含着无穷无尽的具体物质形态,而且又是不同物质形态不断转化的过程。有如恩格斯所说:“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4),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39~240。)从形式上看:它在空间上广袤无垠、无边无际;在时间上源远流长、无始无终。但是,客观世界又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辩证统一。无限的世界恰恰是由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所构成并通过它们表现出来的;任何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都是无限世界的组成部分,都包含着无限世界的成分或颗粒。因此,客观世界的无限性和永恒性必然实现在有限性和暂时性之中。这样,在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类思维,就可以通过各种感官(或借助于人工认识手段)来感知客观世界中的各种具体的、暂时的、有限的“现象”,形成感性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对丰富和真实的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使其上升为理性认识,从而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把握其本质和规律。所以,从本质上看,客观世界对于主体的认识来说,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一言概括之,世界是可知的。

然而,在无限的世界中,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则是无限多样和不可穷尽的,而且这无限多样的具体事物又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即使是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本身,也是多层次多结构的复杂系统,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客体向主体的开放,并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必然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况且,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之正确反映的真理,不仅要正确反映事物的现象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理性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以及本质之间的关系——客观规律。我们知道,客观事物是一个过程,规律乃为事物的本质联系在过程中的表现,因而,规律自身自然也是一个过程。那么,与之相适应,要正确反映它们的真理,也不能不是一个过程。列宁指出,概念、规律、范畴这些反映形式,是人对现实世界的理性摹写、复写、反映、映象,但“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注:《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08。)。人的认识过程就是深入事物现象的内部把握其本质和规律的过程,是创造概念体系的过程,是由不知到知、由不完全的知到比较完全的知的过程。正如列宁所说:“人不能完全把握=反映=描绘全部自然界、它的‘直接整体’,人在创立抽象、概念、规律、科学的世界图画等等时,只能永远地接近这一点。”(注:《列宁全集》[M](38),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94。)世界是不可穷尽的,人的认识过程不会停止在一个最后的终极的结果上。只要人类存在,人类的认识就不会有一个到此为止的封闭的界限,真理是一个永恒的、历史的、发展的过程。

二、人的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是真理过程性的主体性环节

真理所以是一个过程,不仅仅取决于客体方面,有它的客观基础,而且还取决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自身,其中特别是人的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

真理是通过主体的思维来掌握的。真理不是客体本身,而是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掌握或理论掌握,离开主体的思维,就谈不上真理。但作为主体的人的思维能力来说,既有至上性或无限性的一面,又有非至上性或有限性的一面,是至上性和非至上性、无限性和有限性的辩证统一。由于人的认识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那么,人作为认识主体必须理解为世代延续的人类总体,而作为总体的人类的思维是至上的或无限的。它总是能突破已经达到的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而没有一个如前所述的到此为止的封闭界限。但是,这种至上性或无限性又恰恰实现于非至上性或有限性之中。就是说,世代延续的人类总体,是由一代代现实的人和一个个现实的人所构成的,而每一代人或每一个人的认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因为它要受到特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3),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62。)所以,“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3),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6。)。“这样人们就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要毫无遗漏地从所有的联系中去认识世界体系;另一方面,无论是从人的本性或世界体系的本性来说,这个任务都是永远不能完全解决的。但是,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世界和人这两个因素的本性中,而且还是所有智力进步的主要杠杆,它在人类的无限的前进发展中每天地、不断地得到解决,这正像某些数学课题在无穷级数或连分数中得到解答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3),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6。)

正是由于我们的认识能力包含着上述的内在矛盾,从而使我们的认识,使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亦即使真理成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要正确认识,但囿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又不能完全认识;正因为暂时不能完全认识,所以又在持续不断地追求完全的认识,因为按认识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它有能力达到完全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主体认识有它的历史的终极目的,而且从总体上或可能性上来说,这个目的可以达到;但在现实中永远有差距,永远没有尽头,只能不断地趋近和逼近。

这的确是一个不能不承认的矛盾,我们必须正视它。这个矛盾存在于人类认识的无限的前进和发展过程中,同时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即在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的认识中才能得到不断解决。这就是主体认识的辩证法,也正是这个辩证法,使主体认识,使真理成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三、实践的二重性是真理过程性的基础性原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既然如此,作为主体对客体之正确认识——真理,当然也只能以实践为基础,它发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验证于实践,并最终服务于实践。实践本身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正是实践的这种二重属性,决定了不仅每一项具体实践有一个从始到终的过程,而且整个人类的实践,也是处于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的过程。由此,构成了真理过程性的基础。

实践作为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实践就其本性、可能性和使命来说,具有绝对性。从其本性来看,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交互作用和辩证统一的物质过程和物质体现者,它作为一种感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将表现出来一种“实有”,具有毋庸置疑的直接现实性,这是绝对的。从其可能性来看,实践作为一个无限发展的社会的历史的群众性的活动,它从总体来说是无数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具体实践的总汇,因此,在原则上它可以探索和改造现实世界,这也是绝对的。再从其使命来看,实践的“天职”就是对客观现实的认识和改造,使人类不断地从必然中夺取自由。列宁指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注:《列宁全集》[M](38),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229。)故而,任何实践都会对客观现实产生特定的效应,“物化”人类的目的,一定程度地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这同样是绝对的。然而,实践又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它只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来进行,只能在一定的具体关系中表现出来。因此,具体的、历史的实践要受到各方面历史条件的限制或制约,它对客观世界的探索和改造的广度和深度(即实际达到的程度)总是有限的。从历时性的角度看,任何具体的实践又总是作为无数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单个实践而存在,它既是过去实践的延续或继承,也是未来实践的起点或前身,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从共时性的角度看,任何具体实践也只是千千万万、无限多样、纷繁复杂的人类实践总的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或要素,是人类实践之网上的一个纽结或环节。所以,任何实践从感性物质方面体现着的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交互作用和辩证统一,又总是具有相对性。这种绝对性和相对性,是任何实践都具有的两重性。

实践的二重性是实践发展的内在原因,它决定着实践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而实践的过程性必然决定着真理的过程性。首先,从真理发生角度看,真理是在现实的各个环节、方面的全部总和中实现的,因为它是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的理性把握。然而,现实的各个环节、方面的全部总和的展开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要被认识主体理性地把握,变成主体思想观念中的内容,还要依赖于实践的不断发展。由于实践具有绝对性,所以,主体通过实践可以正确认识该事物,既获得真理;但由于实践又具有相对性,那么,主体又不可能通过某次实践就达到对该事物的绝对正确的认识。其次,从真理发展的角度看,实践是真理发展的动力,它不仅为真理的发展提供新的课题和经验材料,而且为其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并不断锻炼和提高主体的思维能力。真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这是理论对实践依赖性的表现之一。再次,从真理的验证角度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也没有其他客观标准,实践最终一定能鉴别出认识的真理性,这是绝对的;但是,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就每一个具体历史的实践来说,它总是受这个历史时代的具体条件的限制,带有这个历史时代的局限性,因此,它只能相对正确地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不能对现有的一切理论观点作出绝对正确的判断,即完全地证实或证伪(否证)。最后,从真理为实践服务的角度看,人们获得真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真理指导实践以成功或有效地改造世界。真理要真正地发挥其指导功能,就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只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理论才能指导不断发展着的实践,落后于实践的理论是要被发展着的实践所淘汰的。

四、真理自身的辩证发展是真理过程性的内源因素

真理是主体以意识、观念的形式掌握客体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表现为由感性直观向理性思维的运动,即由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上升为理性真理或理论真理;又表现为由低级形态的相对真理不断地向高级形态的绝对真理的逼近。正是真理自身的这种辩证运动和发展,构成了真理过程性的内源因素。

我们知道,在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中,它的起始阶段是感性的直观——主体在实践基础上通过各种感觉器官直接反映客观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现象,从而获取大量的真实的感性材料——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这个阶段是主体获得真理的基础性阶段。然而,认识主体在这个阶段所获得的认识,只是对客体的一种感性掌握,人类要获得真理决不能满足和停留于此,而必须深化为理性掌握。因为,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尽管也是真实可靠的,但它毕竟是对客观事物的具有分离性的感性形象和外部联系的确定性的感性掌握。仅仅靠这种感性掌握,还不能为人的具有普遍性的活动提供关于事物的普遍性的尺度。理性真理或理论真理是主体通过大脑的思维活动观念地或理论地掌握现实的高级形式,它以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为基础,但又超越了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的界限和范围,达到了对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内部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只有这种具有普遍性的理性掌握,才能为人的普遍性的活动提供关于客观事物的普遍性的尺度。所以,人类要获得某一具体真理,必须经历通过实践获得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正确的感性认识),再把感性真理或经验真理深化、发展或上升为理性真理或经验真理(正确的理性认识),并付诸于实践(指导实践)加以确证和丰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列宁所说的“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注:《列宁全集》[M](38),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81。)的过程,或者说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注:《毛泽东选集》[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273。)的辩证发展过程。

另外,真理的过程性还在于它永远处在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即不断地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逼近绝对真理。人们为了进行实践,就必须要求自己的思维尽量充分而精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人类认识的使命和最终目标,是完全地、绝对正确地把握整个世界,即获得对整个世界及其最深刻本质的包罗无遗的绝对正确的认识。唯该种认识,才是尽善尽美的;只有到那时,人类才进入了最高境界。可是,要达到对从内容到时空都是无限的并不断地发展着的整个物质世界及其最深刻本质的绝对正确的认识(绝对真理),只有通过对它的不同具体阶段、部分、方面、过程、特征等的近似正确的反映(相对真理)来实现。“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注:《列宁选集》[M](2),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15。),它存在和实现于相对真理之中。所以,每一相对真理既是人类以往认识和实践业已达到的终点,又是进一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它是一个个承前启后的中间站,一个个由相对向绝对转化的关节点。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注:《毛泽东选集》[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272。)可见,绝对真理作为真理发展过程的总体,必然表现在和实现于真理发展过程中的无数现实的、具体的阶段和环节之中。因此,列宁说“科学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在给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增添新的一粟”(注:《列宁选集》[M](2),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34。)。

总之,在真理的发展过程中,相对真理总是不断地向绝对真理运动、趋近;绝对真理最后则由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来完成。相对真理在向绝对真理运动和趋近中,一方面不断剔除自身中包含的不准确、不完善的因素,使之日趋正确和完备;另一方面又继承和扩大自身中的绝对性成分,使其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因此说,人类的认识不断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也可以看成是相对真理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正由此,推动了真理自身的辩证发展,使真理表现出过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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