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方案浅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市公司论文,我国论文,方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市公司给股东的回报,就是一年一度的分红,分红的方式基本以派发现金,送红股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派发现金红利是上市公司采取对股东派发现金的方式进行的分红方法。送红股是上市公司采取发放股票的方式进行的分红。我国上市公司1995年度分红过程中,截至1996年8月20日,只派发现金的公司有111家(其中沪市80家,深市31家);只送红股的公司有88家(其中沪市65家,深市23家);既送红股又派发现金的公司有75家(其中沪市41家,深市34家)。由此可见,大多数公司采取了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
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是由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表决后方可实施。所以,大股东自然在分红方式的选择权上占据了主动,大股东的利益也就成了方案选择的标准。例如:江苏春兰公司的大股东都是法人股股东,由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特殊的股权结构,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所以即使在股市的大升市阶段,江苏春兰所选择的方案仍是以大比例派现为主。
上市公司的分红方式应以本公司的发展为基础,以回报股东为目的认真制订。分红方案的选择对公司自身的发展,乃至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7月24日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就上市公司的中期分红派息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如: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会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制定;公布中期分配方案的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公布日期,公司董事会必须遵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等原则制定公平的分配方案,制定配股方案同时制定分红送股方案的,不得以配股作为分红送股的先决条件等等。《通知》特别指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将依其情节轻重,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给予处罚。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派现方式是各国公司采取最多的分红方式,派现的多少体现了公司的实力及给股东的回报能力。但当公司处于发展时期时,一方面要增加投入,一方面又要将资金派发分红,则不适采取此种方式;再者,派现过多势必影响公司的资金成本,尤其在我国高利率政策下,派现过多会加重企业的利息负担,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例如:哈医药这只负债率极高的大盘绩优股,采取的派现方式,不如将利润滚存起来,以便以后带给股东更高的回报。
送股方式是我国大多数投资者较为欢迎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股市涨升期,选择这种分红方式的公司股票价格会大幅飚升,给股东以高的市场价格差收益。但选择此种方式的分红比例一定要适宜,高比例送股更应把好关,其上市公司必须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如:深科技;或公司处于某种正当的特殊需要,如深发展扩大股本以达到国家对商业银行的资本限额,而且深发展本身就具有高速成长性。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并不具备大比例送股的条件,只是为了迎合市场需要,不顾公司以后的发展而大肆送股;投资者也乐于得到市场上的价格差收益,盲目跟从。近期这种现象更是愈演愈烈。很多上市公司去年没多少盈利,看到高送股公司的股票表现抢眼,于是通过修改方案,动用公积金进行高比例送股,以至证监会一则规范上市公司中期分红的通知,竞被当作利空消息导致股市下跌。笔者认为,高比例送股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已造成了较大危害:首先,它增强了投机意识,一些投资者的抢权、填权炒作带动了投机意识的增长,目前蜂涌而至的新开户股民深受其影响。一旦股市趋于平静后,被严重稀释的公司业绩很难支撑目前的高价,会造成证券市场的长期弱势。而套牢给人们的打击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当年的“四小龙”即是榜样。其次,高送股常常是内幕交易的结果,例如近期上市的新股中,沧洲化工、远洋渔业、长春五环等,上市后高开高走,其价格之高令人瞠目。果然随后而至的是高比例的送股方案,庄家之所以敢如此毫无顾虑的高举高打,除了上市公司的业绩之外,恐怕还与早有的默契密切相关。
另外,动用公积金送股更是一种自掘坟墓的做法,例如渤海集团,该公司1995年就因在1994年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被证监会批评、罚款处理过。今年又通过搞地产物业重新评估,使公司资本金增加14135万元,从而达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10送8分红的目的。结果被证监会强行停牌,等候处理。因此看来,高比例送股是一种不宜广泛采取的分红方式。
上市公司实施配股是对老股东按一定比例,分配该公司新发股票认购权,准其优先购买新股票的分配方式,是证券市场重要的筹资手段。但某些上市公司借助配股趁机向广大投资者圈钱。目前,证监会下发了《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出了严格规范的要求,如将上市公司净资产税后利润由三年平均10%以上,改为三年都在10%以上,大大提高了配股规定的严格性及规范性,既减少了具有配股资格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将有力地抑制上市公司盲目圈钱的隐性扩容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实现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只有提高经营业绩,才能取得配股资格,如1996年1月厦门厦华、长春车百两家公司公布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配股方案,据证监会复审,长春车百1995年中期净资产收益率只有4.8%,因而其分配方案只能改为派现方式。
综上所述,高优厚的分红应以杰出的业绩为基础。证券市场正在规范与发展中求生存,作为上市公司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注重改变内部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真正成为上市公司中的绩优者。截止目前的两次减息政策,更有助于企业扩大融资,缓解企业经营中缺少资金的局面,使上市公司减少财务成本,增加利润,然后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合的方式给股东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