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明史研究概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史论文,概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的明史研究进一步深入和扩展,学术著作不断问世,论文数量也比去年略有增多。明清史综合研究的文章约130篇, 明史研究的文章在250篇以上。著作和论文数量的增多, 是近几年明史研究的一个趋势,不仅如此,许多著述选题新颖,分析独到,不但视野开阔,而且研究方法多样,在一些问题上多有突破。
此外,第七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暨第五届中国明史学会年会于本年度在吉林长春召开,此届会议规模较大,为到会人数最多的一届:提交论文110余篇,显示出较高的学术水平。 本年度又逢著名历史学家李洵先生诞辰75周年,为此,《明史研究》特出专辑以为缅怀和纪念。
现将本年度所见著作和文章做一梗概介绍。
顾诚的《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全书77万字,被誉为“南明史研究迄今为止所达到的最高水平”。它立论鲜明有力,所据材料充分翔实。该书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以大顺军、大西军的余部、郑成功等民众抗清为主线,而不是以南明的几个小朝廷的兴衰为中心;二是强调抗清斗争失败的原因在于内部矛盾重重,自己打倒自己。作者以为,明清易代是中华民族内部落后的人数不多却又剽悍的满族上层人士勾结最反动的汉族官绅地主,窃取农民大起义胜利果实、坐收渔人之利的结果。
达力扎布所著《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内蒙古文化出版社)一书,全书26万余字,紧紧围绕明代蒙古地区与中原密不可分的政治经济联系,阐明推动蒙古各部南迁的内外原因,以及南迁对周邻民族以及蒙古本身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作者充分利用了丰富的汉文、蒙文、满文史料,解决了一些前人未能解决的有关漠南蒙古历史上社会、经济、地理等方面的问题,有助于将明代蒙古历史的研究引向深入。
韩大成、杨欣所著《魏忠贤传》(人民出版社),对左右明朝政局长达七年之久的魏忠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认为,一个文盲无赖,一跃而成为主宰明朝前途命运的铁腕人物,原因之一是魏忠贤牢牢地控制了熹宗;再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东林党人的失误,如他们树敌太多、不能顾全大局,团结一致,致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矛盾激化,给魏忠贤以可乘之机。
吴仁安的《明清时期上海的著姓望族》(上海人民出版社),全书51万余字,从社会史和地方史的交叉处入手,采用多学科渗透的方法,介绍了明清300余上海地区名流的生平和门祚, 论述了明清上海地区著姓望族的形成原因、社会影响、盛衰消长以及他们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贡献,这对明清社会经济史、社会生活和文化史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牛建强所著《明代人口流动》(河南大学出版社),全书31万字,将明代流民分为三种类型,即明初政府移民、明代前期、中期的流民和明代中后期工商人口流动,并把具体的人口流动类型放置于既定的环境和变化的环境中去理解,力求使人口流动和社会变迁的关系得到客观的解释和描述,从而揭示明代社会的变化。
王世华的《富甲一方的徽商》(浙江人民出版社),全书20余万字,论述了徽州商人怎样崛起于明中叶,继而称雄商界和最终衰落的历史条件和原因。该书还着重介绍了几位徽州巨商的兴衰过程。
由周绍泉、赵华富主编的《’95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收录了25篇论文,就明清徽州地区的宗族、社会、徽商、新安理学和徽州人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马社香以历史记实文学的手法撰写的《明末十大疑案》(湖北人民出版社),全书22万余字,形象地描述并评说了十大案件的始末,对全面认识明代社会提供了新的视角,不失为文史结合的一种尝试。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笺正》(内蒙古大学出版社)一书,对《明史·选举志》中史实欠明和史实错误之处进行了整理笺正,为研究明代制度史和教育史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条件。
本年度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热点仍集中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和文化史,随着研究者视野的不断扩大,有些文章的选题具有开拓性,有的文章对学界大多数认可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有一定程度的突破,有的文章由于采用了新的材料,而使问题的探讨更趋深入,下面分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政治、军事史研究
对明代政治的研究已不局限于对制度史的探究,研究者的视野逐渐开阔,切入点不断增多,对政治事件、政治人物、政治思想以及决策机构权力的消长,政局发展的走向等均有涉及。
随着明代政治史研究的不断发展,关于明代政治史研究的任务、对象、方法以及分期问题,都需要学术界认真探讨。林金树《明代政治史研究的思考》(《汕头大学学报》第6期)一文, 就明代政治史的综合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他认为明代社会性质的特殊性,无疑应成为明代政治史研究的基本思路。文章提出了明代政治史的四个时期和基本走势,即洪武元年至宣德十年为稳步发展时期;正统元年至正德十六年为退化倒转时期,嘉靖元年至万历十年为改革深入、相对安定时期;万历十年至崇祯十七年为政治败坏、局面失控时期。
在皇权至上、君臣疑忌的明王朝,三杨却能形成权势,施展政治抱负,颇耐人寻味。赵毅、刘国辉《略论明初“三杨”权势与“仁宣之治”(《东北师大学报》第1期)一文,对此再做探究,他们认为, 三杨生活的时期,明代社会正经历着大的变化,转化中的明代社会急需人才,而三杨恰恰是所需人才。与同时代人相比,三杨又有特殊的经历,他们久任阁职、历侍东宫、力保国土,威望很高,倍受仁宣二帝信任,加上自身的修养,都是重要的条件。
正德十六年,明武宗猝死,皇位空缺37天,政局动荡。田澍《论正德十六年皇位空缺时期明廷政局的走向》(《西北师大学报》第2 期)一文,认为要在明代中后期历史研究中取得突破,正德十六年皇位空缺时期是最佳切入点。应予肯定的是内廷与阁臣迅速联合,主导局势,顺利完成皇权的移交,但杨廷和等人利用皇位空缺时期建立的明代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文官集团,并不能代表要求彻底变革的社会潮流,因而作为旧时代的象征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的。
“经筵”如何在明中叶成为一项较为完善的制度并对明代政治产生哪些影响?张英聘《试论明代的经筵制度》(《明史研究》第5 辑)一文,指出英宗正统元年从杨士奇之请,始开经筵后,经筵作为一项制度延续下来。它的出现,是对极度膨胀的君主权力约束的产物,也是封建君主制一种自我调节机制逐渐完善的反映,随着经筵制度的完善,突出了内阁的地位,使内阁制度得到完善。
考察御马监的设置和职责演变以及它在国家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是研究明代政治制度史的一个新的切入点。方志远《明代的御马监》(《中国史研究》第2期)一文, 指出御马监统领禁兵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内庭的“内管家”,两度设置西厂,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司礼监为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统治秩序而努力,御马监的随意性却是皇帝随意性的体现和延伸。
迄今为止,史学界对明清庶吉士制度的研究重视不够,吴仁安以为,这种制度对明清两代的行政制度和政治史影响很大。在《明清庶吉士制度述论》(《史林》第4期)一文中, 指出庶吉士是科举制度发展到顶峰的产物,庶吉士制度是明清高级官员职前培训制度,造就了大批翰詹、督抚、六部待郎、尚书以至内阁宰辅等重臣。
女官的设置始于周代,以后各朝均有承袭,但学术界对这一制度研究得不多。王云《明代女官制度探析》(《齐鲁学刊》第1期)一文, 认为明代女官及制度受到明太祖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成为皇权高度强化的一环。作者认为,明代女官制度对于禁绝女祸,贬抑外氏起到了显著作用,但对于宦官势力的阻遏却成效甚微,没有完成明太祖设置女官之初衷。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弘光时期的“顺案”并没有给予充分注意,毛佩琦《“顺案”考略》(《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对这一政治案件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论述。认为深入了解“顺案”可以更好地把握明末清初这一大转折时期的历史,并加深对明中后期乃至整个明史的理解。
《大诰》集中地反映了朱元璋治国驭民思想的本质,对后世帝王和社会影响很大,但学术界对《大诰》做专门研究的文章并不多。张宪博《从〈大诰〉看朱元璋对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化》(《明史研究》第5 辑)一文,认为朱元璋强化“一切臣民”对皇帝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他加强皇权的重要手段,也是编纂《大诰》的根本目的。文章强调皇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既是一个政治范畴,更是一个经济范畴。中国从近代开始落伍,导致落伍的原因却不应仅仅归咎于近代,明初人民对皇帝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化,从根本上限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明代宗室犯罪很普遍,但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研究却不够。周致元《明代的宗室犯罪》(《安徽大学学报》第5期)一文, 对明代宗室犯罪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明代罪宗大量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明政府宗室政策的误导,过大的政治、军事特权,丰厚的禄米以及“不加责刑”的政策,使宗室成员有恃无恐。明政府对宗室犯罪缺乏完备的惩治条例,处罚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最后的判决是皇帝亲自裁定。
王世华《朱元璋惩贪“剥皮实草”质疑》(《历史研究》第2 期)一文,根据四编《大诰》、《大明律》、《草木子》、《稗史汇编》等记载,认为明初惩贪并没有施行过“剥皮实草”的酷刑,而“皮场庙”也与惩贪风马牛不相及,属无根之谈,《廿二史札记》这段记载应予纠正。
邵启富《明代中央集权的特点及其弊端》(《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认为明代中央集权的特点表现为:1.突出地贯彻了历代“集权于上,分权于下”的原则,2.“特务统治”遍布全国,3.监察机构位高权重。高度集权统治,使“人治”因素更加突出,打破了从隋以来建立起来的正常运转的文官体制,另外压抑人的个性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经济政治、宦官专权也是明代中央集权的弊端。
40余年来,随着明藩王的陵墓相继被发掘,出土的一些具有史料价值的墓志及文物资料为订正《明史·诸王传》中的缺载和误载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刘毅所撰《〈明史·诸王传〉补正》(《南开学报》第2 期)旨在说明这一问题,同时也指出墓志的缺陷。
在明代北京营建的研究中,李燮平《明初徐达筑城与元大内宫殿的拆毁》(《故宫博物院院刊》第2期)一文, 认为元宫被毁与徐达筑城在时间上并不一致,客观上也没有必然联系。
有关明代军事史的学术文章仍然数量有限。明代“九边”的军数关系有明一代的政制、军制与边防,也关系到明代的社会经济,但明代的军数是明政府的军事机密。梁淼泰《明代“九边”的军数》(《中国史研究》第1期)一文,认为明初北边各镇军额约60万, 永乐北征后约40万,正统弘治时不及30万,嘉靖间超过40万,万历朝约60万,崇祯时不过50万。
张明富《杨一清与明代西北马政》(《史学集刊》第2期)一文, 认为杨一清督理西北马政四年,大刀阔斧地整顿马政,极力主张恢复茶马旧制,成绩出色,保证了西北边镇的战马供给,尽到了他所能尽的最大职责。
郑维宽《明代贵州军粮数额及贮运考》(《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指出在明代不同时期驻贵州军队的人数在不断发生变化, 所需军粮数额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从总体上看,驻军所需军粮数是渐趋减少,军粮运输主要是由川湖两省调集民夫转输。
胡华兴《俞大猷用兵的哲学思想》(《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认为俞大猷用兵的哲学思想,首先表现在强调人在战争中的主导作用,并主张从实际出发。另外如指导战争必须全面看问题,反对片面性,主张从事物内在矛盾中分析事物的发展规律等思想都是正确的。他的哲学思想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
阎素娥《关于明代鸟铳的来源问题》(《史学月刊》第2 期)一文,认为鸟铳是明代中期活动于东南沿海上的中国人从西方人那里学来的,并非由日本人所发明或充当媒体传入中国。
二、经济史研究
经济史在整个明代史的研究中所占比例较大,论文数量多,选题丰富,视角不断开辟,许多论文的分析具体深入,给人启发良多。
明代财政制度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仍有待加强,肖立军《明代财政制度中的起运与存留》(《南开学报》第2期)一文, 认为起运与存留是明代财政制度的核心,明朝将起运数额定得较高,且禁止拖欠,反映了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化。明末农民起义首发于陕的原因不能不说与起运和存留有关。
栾成显的《明代土地买卖推收过割制度之演变》(《中国经济史研究》第4期), 通过考察田不过都之制的废除和黄册制度的衰败以及明末随时推收之制的出现,论证了土地私有的发展和扩大。
目前对族田这一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特殊地主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研究尚显薄弱。曹凤祥《论明代族田》(《社会科学战线》第2 期)一文,对明代族田进行了综合性的论述,从它的兴起与发展到它的类型,从管理与经营到其特点、作用以及朝廷的态度都给予较为明确的分析和说明,对研究封建地主制经济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于明代里甲的编制原则问题,是明代政治制度史和经济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但中外学界的看法分歧很大。栾成显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考察。他在《明代里甲编制原则与图保划分》(《史学集刊》第4 期)一文中,指出明代黄册里甲编制是以人户为中心的,人丁为主,粮固从之。从明初到明代后期,江南同时存在都图与都保,分别为两种不同的地方建置系统。都图以人户划分为主,属黄册系统,都保以地域划分为主,属鱼鳞图册系统。里图按人户为标准编制,或数村并为一图,或一村分属几图。
刘淼从经济学的角度重新研究明代茶马贸易,在《明代茶马贸易价格结构分析》(《史学集刊》第3期)一文中, 指出明朝的茶马贸易实际上是以境外少数民族的马匹价格为其本位的。作者分析了茶马比价及马匹与银、钞、布、绢、米的比价关系,认为明廷很少注意价格及其变动问题,在实际交易中,只习惯于数字之间的递进关系,并不清楚所定米、绢、丝、布、钞、银、牛等物料价值及其比价关系,更不清楚境外少数民族对上述货物需求的程度,因此,官方独占的并存有诸多弊端的茶马贸易,不可避免地陷于失败并导致马政的危机。
对于“火佃”一词的解释,学术界其说不一,自刘重日发表题为《火佃新探》(《历史研究》1982年第2期)一文后, 学术界仍有不同看法,为此,作者再做论证,撰写了《再论“火佃”的渊源及其性质》(《明史研究》第5辑)。文章指出火佃是佃田耕种、 赁屋而居的贫苦农民,是自宋至明这一历史阶段上租佃关系中的一种形式,非明代徽州所独有,并非庄仆的代词或异称。火佃是封建的租佃关系,庄仆则是封建的主仆关系,前者依附于土地,后者隶属于主人。
明清时期,是否在一些落后地区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呢?于少海《试论明清赣南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第1 期)一文,认为明清时期,在赣南出现了具有农业资本家性质的租地农和具有手工工场性质的瑞金烟草制造厂,雇佣劳动者是一些具有自由身分的劳动者,这类手工工场当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
如何评价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商业的发展,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但近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却少有进展。夏维中在《明代中后期苏州地区商业的发展及其评价》(《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中, 认为税制改革后,实物改折,由政府以货币形式购买,繁荣的背后带有相当强烈的虚假性。商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需求,而并非生产。城市商业繁荣,主要是反映了封建经济成熟,即地租量的扩大,不必一定是代表商品经济的真正发展,农业商品化生产的发展,并没有导致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只不过是封建政府通过赋税改革,把家庭手工业更好地纳入赋税掠夺的范围之中,也许正是贫困的压力启动了农村经济的商品化,这种典型的封建社会的商业形式,不存在重大意义上的突破。
对明清江南劳动力市场的问题,学术界向有不同看法。孙竞昊《明清江南劳动力市场结构与性能探析》(《江汉论坛》第1期)一文, 认为明清江南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发育得很不健全,很不成熟,不具备近代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与性能,其关键在于劳动雇佣关系没有冲破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樊篱。对明清农业雇佣劳动问题,侯建新写了《明清农业雇佣经济为何难以发展——兼与英国封建晚期农业雇佣劳动比较》(《中国经济史研究》第3期), 认为英国雇工基本上是自由的劳动力,而明清时期的中国雇工身份基本是不自由的,与奴婢相似。农民扩大再生产的可能性几近于零。
许檀《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第2 期)一文,对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牙行与税收制度、集市类型以及集市的功能和作用进行综合性的考察分析。认为农村集市的大规模发展是在明清,这无疑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对农村集市的功能与作用应从整体上予以评价,才能把握其更深层的意义。
封越健《论明代京杭运河的管理体制》(《明史研究》第5 辑)一文,明代京杭运河实行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跨流域跨地区的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虽管理体制完备,但因受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的严重制约,使其运行效果受到影响。在江河管理发展史上,它的管理体制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
驿传,被称为明代四大差役之一,但学术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尚待深入。吕景琳、若亚《略论明代驿传之役》(《明史研究》第5 辑)一文,论述了明代驿传制度的特点、弊端以及从永充到轮充,从民当到官募官当的变革过程。
对明清徽州族产经济的探讨,仍是学术研究的热点。颜军《明清时期徽州族产经济初探——以祁门善和程氏为例》(《明史研究》第5 辑)一文,指出善和程氏宗族通过建立起层次分明、分工完善的管理、监察体系、并以缜密的银帐制度横贯其中,保证了族产经济的运转。族产经济对徽州社会影响深远,不仅维系着宗族的强盛,还支持着徽商的发展。
在探讨明清社会变迁时,有的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社会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马雪芹《明清时期黄河流域农业开发和环境变迁述略》(《徐州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认为明清两代, 黄河流域农业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超过了以前任何时代,但不合理的过度的农业开发是黄河流域自然环境恶化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
侯杨方《明清上海地区棉花及棉布产量估计》(《中国史研究》第1期)一文, 认为明清上海地区的棉花种植面积已达到了耕地面积的一半,棉花(皮棉)年产量在明清分别达到75万担和100万担, 年产棉布均在4000万匹以上。
阿风《明代徽州批契与其法律意义》(《中国史研究》第3 期)一文,对徽州文书中被称之为“批契”的契约文书做了分析说明。认为批契作为实现转移的法律文书,主要特点在于财产转移的无偿性,因此多发生于家族内部、亲戚之间,既不同于土地买卖,也与家产分析有别。作为一种成熟的法律文书,在财产转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刘秋根、王福鑫对明代高利贷资本的运营问题做了探讨,在《明代高利贷资本活动形式》(《史学月刊》第5期)一文中,从存、 放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考察。明代尤其是明中叶以后,正式的存款得到了发展和普及,高利贷资本的主要业务是放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抵押借贷,一是信用借贷。
袁文新是万历末年的凤阳县令,上任后提出以区田居民之法代替原来的土地制度。吴庭美、夏玉润写了《论袁文新与区田法》(《明史研究》第5辑), 文章认为袁文新推行的区田法从涵意上已完全不同于明中叶以前的官民田土,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推行此法,官方提供几乎全部生产资料,每年上交收入的五分之一,多收双方多得,欠收双方少得。
孙树霖《明清时期徽州商人的经商之术》(《江淮论坛》第6 期)一文,认为徽商除了以儒道经商,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以外,高明的经商艺术是他们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文化史研究
近几年明代社会史、文化史的研究发展很快,新的关注热点不断增多,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
吴琦《漕运与民间组织探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第5 期)一文,认为从明中叶开始,民间宗教渗入漕运业,引发了水手罗教、水手行帮、青帮等秘密组织相继出现,成为影响当时社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曹国庆对明代乡约的研究一直持续不断,他所撰《明代乡约推行的特点》(《中国文化研究》第1期)一文, 指出明代乡约推行伊始,便是民办与官办同步,综合性与专门性并举,嘉靖以后发展的主要趋向,就是乡约与保甲、社仓、社学打成一片,形成以乡约为中心的乡治体系。乡约又推动了宗约、土约、乡兵约、会约等自治组织的发展。乡约虽有流弊,但历史地位和作用也不可磨灭。
商传《明代文化的层间互动》(《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指出随着明代社会的发展,各种不同文化层次之间相互影响是十分显著的。这种文化的层间互动呈现出前期与中后期各自不同的特点。前期强调官方文化宣传,带有强制性,明中后期的文化流动是一种自然流动,并无人为的强行因素。明代文化的发展趋势是下层文化向上层文化变动,也就是走向民俗化或称之为大众化,具有中国传统社会走向近代的文化特征。
曹树基《洪武时期凤阳府的人口迁移》(《安徽史学》第3 期)一文,重点讨论了民籍移民的来源、数量和分布,文中特别对洪武七年的移民活动做了说明,认为洪武年间凤阳府接受移民总数近48.8万人,民籍移民30万,军籍移民18.8万,占总人口80%。
孔潮丽《明清江南流动人口初探》(《安徽史学》第1期)一文, 探讨了明清江南八府及太仓州的流动人口问题,认为具有两大特点,即量多类杂。导致大量人口流动的首要原因是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的流动推动了江南经济的发展。
明清时期,江南进士在全国数量最多,比例高达15.54%, 状元近四分之一出自江南。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甲天下及其原因》(《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认为江南进士数量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反映了江南地域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特色,但地域分布极不平衡,主要分布在苏松常嘉地区,而且还集中在有限的几姓几族之间。江南人之所以在科举考试中独领风骚,是因为他们凭藉了一系列特殊的有利条件。对江南进士的作用及影响,范金民也做了探讨,在《明代江南进士事功述论》(《史学集刊》第4期)中, 认为江南进士在各级政府的决策和运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系和延长了明朝的统治。多数人“以仕为贾”,致仕乡居时,多干预行政、把持乡里、侵吞小民、败坏社会风气,但在追求享受时,也热衷于文化事业,是江南文化乃至中国文化的重要参与者和杰出的贡献者。
郑利华《明代中叶吴中文人集团及其文化特征》(《上海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指出明中期吴中地区商业与文化昌兴, 给该地区的文人集团以一定的影响。文人集团的兴盛,以及其活动方式、组织结构、身份构成等,都程度不同地折射出该地区文化环境演变的某些特征。
随着对晋商研究的深入,有学者开始对晋商文化的形成、特征、价值进行探讨。张正明《试论明清晋商文化》(《史学集刊》第2 期)一文,指出晋商文化是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历史大背景下的产物,经营活动中经营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的需要产生了晋商文化,它随经营活动的扩展而发展。其内涵既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特征,又有地方、时代气息,它的社会价值表现是近世民主启蒙思想产生的土壤,是近世企业家产生的温床,是传统文化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对明代徽州社会、宗族、徽商的研究仍呈发展趋势。章尚正《徽商的生活情态与价值观念——从明清小说看徽商存在》(《安徽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指出明清一批徽商小说, 艺术地写照了徽商的商贸活动、生活追求与价值观,显示了徽商的存在价值,向世人昭示了商品经济必将蓬勃发展的趋势。 许宗元《徽商与旅游》(《安徽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认为徽商之所以为儒商,雅好旅游亦其因素之一。另外从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看,徽商对中国旅游文化的建设,不无微功,另一建树是在旅游性质、类型方面的融合。葛庆华《徽州文会初探(《江淮论坛》第4期)一文,对明清时期的徽州文会做了简单介绍, 认为是传统社会中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由官僚和家族创办的文会在徽州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文人自发组织的文会,数量少,影响小。文会与会馆有相通之处,会馆的发展演变曾受到文会的影响。赵华富《〈新安名族志〉编纂的背景的宗旨》(《安徽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 认为嘉靖三十年编纂的《新安名族志》是徽州宗族繁荣的产物,又是宗族统治面临严峻挑战的社会背景下的产物。
张志斌《明清敬老制度述略》(《学术从刊》第5期)一文, 指出终明一代,其养老的礼仪和敬老优老的规定,有三老五更、乡饮酒礼、养老、终养与丁忧、致仕与事故、荐举与旌表、宽宥与惩戒。
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历史研究》第1 期)一文,对明代万历、崇祯时期华北地区鼠疫的发生、流行和社会影响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并探讨了鼠疫流行的生态背景和社会环境。
王培华《明中期吴中故家大族的盛衰》)《安徽史学》第3 期)一文,剖析了吴中故家大族多在成化、弘治时兴盛,以及在正德、嘉靖时衰败的原因。文章还分析了有些家族重振或长盛不衰的奥秘。
马斌、陈晓明《明清苏州会馆的兴起——明清苏州会馆研究之一》(《学海》第3期)一文,认为明清时苏州兴起了众多的会馆, 首先是和苏州发达的工商业密不可分的,其次是以苏州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为基础的,建立会馆的目的是为工商业服务的。
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明代宗室的文化成就给予了较高的评价。都樾《明代宗室的文化成就及其影响》(《学术论坛》第3 期)一文认为明代宗室文化在三个方面深刻地影响了明代文化发展的走向和特质,一是在某些领域开创了新的阶段,二是在某些领域代表着文化的发展高峰,三是它的学术品味、价值取向、审美趣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规定着明代文化的走向和精神。
高春平《明代教育监察制度述略(《晋阳学刊》第5期)一文, 论述了明代前期教育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以及明中后期教育监察的败坏。
吴霓认为,明清时期南方家族教育的发展,对南方地区乃至整个中国范围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至今仍有其余绪。在《明清南方地区家族教育考察》(《中国史研究》第3期)一文中,指出家族教育, 其目的有明显的两级性:一级是满足家族子弟读书识字的需要,一级是满足家族子弟应试科举的需要。由此而出现了初级的蒙学教育与应试科举教育阶段,而后者是家庭教育的热点。田产是维持正常教育活动的经济来源。
李天纲《天儒同异:明末清初中西文化学说述评》(《复旦学报》第3期)一文, 认为天主教耶稣会士为中国和西方搭建了一座文化桥梁,但也开始了最初的冲突。利马窦和中国士大夫分别提出了错误的“中学西源”和“西学中源”。明末三柱石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却极力主张“会通”与“超胜”,使我们看到了比较健康的文化心态,而清末知识分子心态复杂,较为冲动。
夏威淳《明人山水趣尚》(《学术月刊》第4期)一文, 写了明代中晚期知识分子群体对山水的特殊情好。
从明代士人重视经济史的研究与撰述这一现象认识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可说是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向燕南《论明代经济史撰述的突出发展》(《中国史研究》第4期)一文, 认为明代有关经济史的撰述,其数量之丰富,涉及之广泛,在史学史上都是空前的。说明史学中对于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在明代有了突出的发展,已构成明代史学发展的新特点,也体现了当时经济的长足发展。因此从史学发展的角度考察,有必要重新评价明代的史学。
刘新芳《〈明通鉴·考异〉的学术价值》(《安徽师大学报》第3期)一文,对《明通鉴·考异》的学术价值做了具体的说明。
四、民族、中外关系史研究
相对于其它领域,这两部分论文所占比重不大,明代中外关系史方面,除澳门问题为关注热点外,其它新的选题所见不多。
一些学者认为明清兴亡是满族贵族窃取农民起义胜利果实,坐收渔人之利的结果。而另有学者认为,明亡是一个漫长复杂的历史进程。李治亭、王桂平《努尔哈赤与皇太极亡明辨》(《社会科学战线》第3 期)一文,认为从亡明的时间上,李自成不占有首要地位,而努尔哈赤实为亡明第一人。从明清鼎革的全过程看,始终是明清(后金)两大势力的生死较量,而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是明清斗争后期加入的两支生力军,为明清兴亡起了催化与加速的作用。
明朝后期,社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如何看明与金(清)的矛盾和战争的性质呢?谢承仁《明朝后期满汉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 认为不管明军与清八旗兵之间的斗争如何激烈,实际上战争并没有在满、汉整个民族之间进行,而只是在汉族统治者与在政治上被排挤的满族统治者之间进行,双方对明末农民起义采取了同样仇视和残酷镇压的态度。
关于对明代的汉藏关系以及中央政权对西藏政策的研究,过去一向比较薄弱。陈崇凯、顾祖成《元明中央对西藏经济的扶持政策及作用》(《西藏研究》第2期)一文, 指出有明一代以黄教寺院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西藏农奴制庄园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与明中央政权对西藏地方经济的多方扶持政策是分不开的。
在明代西域史的研究中,关于土鲁番统治者的世系问题,一直存有分歧。刘国防《关于明代前期土鲁番统治者世系的几个问题》(《新疆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认为黑的儿火者汗在位时, 土鲁番地区成为东察合台汗国领土的一部分,15世纪中叶前,能称得上统治者的可能仅有哈散王子一人。弘治元年,土鲁番的统治重新回到察合台后裔速檀阿黑麻手中。
蓝勇写了《明代贡象考述》(《安徽史学》第3斯), 可供研究中外关系史和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史作参考。
澳门“九九”回归在即,早期中葡关系史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明代中葡两国的最初交往,由于研究得不够和史料的局限,一向给人以扑朔迷离之感。万明《明代中葡两国的第一次正式交往》(《中国史研究》第2期)一文,依据中外史料, 对这一历史过程做了客观的分析和评论。文章认为,武宗驾崩只是个偶然事件,葡萄牙使臣失败的命运却早已注定。由于葡萄牙王国的第一个使节来华遭到失败,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历史,明王朝海外政策由逐渐开放松动到急速逆转,促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西交往出现障碍,闭关政策出现,私人海外贸易发展。黄庆华《早期中葡关系与澳门开埠》(《史学集刊》第4期)一文, 对早期中葡关系及葡人入居澳门的历史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指出葡萄牙初使中国遭到失败,原因既不在明朝政府自大排外、闭关锁国,也不在中西方文明格格不入,而在于葡国政府的海外侵略、扩张、掠夺及在中国的奸诈、专横、暴戾。入居澳门,既非武力征服,亦非皇帝赐予,更非中国政府割让,而是谎称借地、后又蓄意改借居为租居,从1849年起,借助列强势力,拒缴地租,转而强居。汤开建在明人田生金《按粤疏稿》中发现较多前人尚未使用过的澳门史料,在《田生金〈按粤疏稿〉中的澳门史料》(《暨南学报》第4期)一文中, 对有关史料做了分析和研究。
陈潮《明清之季中韩宗藩关系探索》(《学术论坛》第1 期)一文,指出明清之季,朝鲜王朝与明、清两朝建立了关系最密切、制度最完备、时间最长久的宗藩封贡关系。中韩宗藩关系是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结构的缩影,全面地体现了中国宗藩外交的主要特征。
郭培贵《〈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质疑》(《历史研究》第5期)一文,对黄明光的文章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近年来华侨史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曾少聪《明清海洋移民菲律宾的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期)一文, 对明清菲律宾漳泉移民的变迁作了探讨。
五、人物研究
江心力《刘邦与朱元璋治国方策误区比较》(《晋阳学刊》第1 期)一文,认为刘邦与朱元璋同属布衣天子,对于二者治国方略与具体政策的误区及其比较却少有人问津。文章认为,对农、商关系处理的失当,构成两人经济方策的主要误区;分王子弟和建立屏藩成为朱、刘政治方策的主要误区;刘邦“安事诗书”的议论和朱元璋制造的“文字之祸”构成文化方策误区。
陈怀仁《略论朱元璋的民本思想》(《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认为民本——民安——民富,是朱元璋治国的根本思想。朱元璋正是依据这一治国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朱元璋与李善长的关系极富戏剧性。张健《朱元璋与李善长》(《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认为朱元璋制造了一桩又一桩冤假错案, 杀戮功臣名将数万,如果为了巩固自己及子孙的皇位而扫清障碍,这不应该是唯一的办法。
赵中男《论朱高炽的历史地位》(《辽宁大学学报》第5 期)一文,认为朱高炽在位不足一年,但作为太子监国至少在13年以上,占永乐朝三分之二时间,是永乐中后期重要统治者。他首创务实稳定的“仁宣之治”,结束了永乐时期国力超负荷状态,承前启后,为明朝的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的作为和历史地位往往为后人所忽略。
近年来学术界对弘治朝历史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李梦芝《论弘治帝的历史地位》(《史学月刊》第2期)一文,从政治、经济、法律、 文化几个方面论述了弘治帝所推行的新政,认为他对祖制有继承、有完善、有创新,称这一时期为弘治中兴并不过分。
蓝东兴《明武宗评述》(《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一文, 认为武宗冲突的个性和矛盾的行为,正是那个特定时代特定环境孕育出来的怪胎。
曾给利玛窦以巨大影响和帮助的常熟儒士瞿太素是一个颇为值得研究的人物。沈定平《瞿太素的家世、信仰及其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作用》(《中国史研究》第1期)一文, 认为无论是中西之间在科学技术领域最早的交流和相互了解,还是利玛窦传教路线的确立、或传教团在韶州、南昌和北京地区的扩展,均得力于瞿太素的引导、中介和谋划。瞿太素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和历史地位是应该肯定的。
张正明《明代重臣王琼》(《晋阳学刊》第5期)一文, 认为有明一代为重臣者,有于谦、王琼、张居正等。《武宗实录》不仅尽隐琼功事,且多诬蔑之词,使后人对他褒贬不一。文章对王琼的生平做了评介,政绩主要为,理财精练有方,运筹平定宸濠之乱,抚拒西北边疆地区,可谓明中期一位倜傥多大略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世重臣。
张羽琼《朱燮元与奢安事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第2 期)一文,就朱燮元在平息奢安事件中所做的一些有益于社会稳定的工作做了评述,认为他稳定了动荡不安的西南,给当时贵州政治、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赵克生《〈明史·汪道昆传〉补正》(《安徽史学》第3 期)一文,认为汪道昆以儒起家,后任武事,身后又被归于文人一堆,在这文武轮回中,已是面目全非,文武皆不见于史册。《明史》中寥寥数语,颇多微辞,造成史实失真,忽略传主在文学、政治特别是军事上的活动与历史贡献。
颜钧是明代泰州学派的中坚,但因世事变迁,他的著述却早已散失。颜学恕、颜煜开《明代平民思想家颜钧的理想追求》(《中国史研究》第2期)一文,介绍了颜钧的一生以及他的思想发展和理想追求, 并叙述了颜钧著作保存和新版《颜钧集》出版的过程。
周文玖《顾炎武的史评及治学》(《安徽史学》第1期)一文, 论述了顾炎武的史学价值论和他的学术器识及求实学的主张。
方光禄《李善长籍贯再考》(《安徽史学》第3期)一文, 认为李善长之祖籍确在歙县,若以其父的居住地和其出生地定籍贯,李善长的籍贯当在定远。
李自成的结局如何?学术界为此争论不休。张德信《李自成通山“遇害”说所据不实》(《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将史籍中相关的记载做了排列分析,认为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说实难成立。余学群《石门夹山出土文物考释》(《明史研究》第5辑)一文, 认为出土和发现的大量文物都不是孤立的,可作为李自成禅隐夹山寺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