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言高考语文“选考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考题论文,高考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选考题难易度很难调整到同一层次
选考题的命题原则是,所选的两则材料篇幅大致相当,体裁明显不同,设题数量、赋分多少完全一致,难易度力求平衡。就某套试卷而言,选考的两题要求篇幅差别不大,体裁各不相同,题数、赋分完全一致,这都是硬性特征,是很容易做到的。唯一不好把握的是难易度,实践证明也都没有把握好,实际上是不可能调整到同一层次的。因为这里包含着诸多因素:①涉题各方对材料的认识和理解,②考生答案和参考答案的距离,③考生对不同体裁喜好的差异,④命题者与答题者之间的思维矛盾,⑤应试者与阅卷者的心理反差,⑥不同体裁自然形成的内容和形式的固有特点。一句话,就是选文、命题者、应试者、阅卷者等四方共同构成的对选考题难易度的影响。尽管命题者作了种种努力,开动脑筋,但都是难以达到理想程度的。例如2010年广东卷选考题:
16.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4分)
17.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5分)
18.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6分)
19.请在画线部分任选两处,指出其所用修辞方法,并分析所用修辞方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4分)
20.作者引用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的历史事实,在上下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5分)
21.文章标题“让法律来保护阳光”的含义是什么?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来论述的?(6分)
16~18题所供材料是小说,19~21题的材料是新闻。按照题号一一对应来确定难易度,16题与19题相比,前者涉及全文,后者只涉及语句;前者情节具有个性,后者效果具有共性,19题明显易于16题。17题与20题相比,两者都是考查写法,前者涉及描写手法,后者关乎结构作用;前者要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后者要从上文联系到下文;前者具有个性化内容,后者明显表现为共性化东西,17题明显难于20题。18题与21题相比,前者涉及主题,后者只涉及标题;前者需要总结归纳,后者就句进行分析,前者由面及点,后者由点及面,21题也易于18题。由此可见,就难易度而言,选考题(一)要明显难于选考题(二)。这种实情,在其他省市高考试卷的选考题中也有相似的体现。考生选做时,大都不是以喜好某种文体来确定,几乎都是从答题容易、获得高分方面来选定的。可以肯定,选做(二)的考生一定很多,而选做(一)的考生定然甚少,这样看来,文学作品阅读就形同虚设,主观上的“选考题”又成了客观上的“必考题”。
二、选考题抑制了应试者的创造思维
考场的时间极为有限,选考题都是通过材料阅读的形式出现的,两篇文章,合在一起,多的可达3800多字(2010年全国课标卷)。按照常规心理,考生对两篇文章和试题都是要进行认真阅读的,在经过一番比较权衡之后,才能确定选做何种文本阅读。正常情况下,这种定位过程至少要花10分钟,其间还存在左右为难、举棋不定的废弃时间。在做题过程中,还有可能遇到难题放弃某种文本阅读而重新选做的可能,这就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答题时间,而且有碍答案质量。问题的关键是,考场时间极为紧张,这个板块费时多了,就自然挤掉了另一个板块的答题时间,阅读费时过多,留给作文的时间就少了。而考生在试卷上的主要运作阵地,不外乎阅读和写作两块,前者重在分析、理解、探究、鉴赏;后者重在表达交流,自由度最大,创新领域最宽。如果一旦介入选考题,试卷的阅读量就会大幅度增加(如2010年山东卷,全卷8717字,两则选考题达3071字),分值多达60分或70分(江苏卷)的重头戏作文,也就剩时不多了。考生为了完成写作字数,自然一挥而就,草草成篇。而作文是考生灵性、思辨性、创造性最易于释放的园地,可是就这样被选考题不声不响地挤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选考题抑制了应试者的创造性思维,至少不利于考生个性机智的张扬。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人,高考也不会违背这一宗旨,而选考题无疑对其产生了干扰和阻碍的负面影响。
三、选考题制约了命题者的聪明才智
是否拟制选考题,并非命题专家所能做主,他们要听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要受当年在一定区域内颁行的考纲制约。一旦确定了选考题在语卷中的特定位置,实际上就给命题者出了一道最大的难题,而难就难在“平衡”上。不仅是两大题题数、分值、答题要点应前后相同,而且在难易度上,也必须基本相当,其目的,意在体现考查的公正性,不给考生以取巧之便。于是命题者不仅要反复权衡,而且在命题现场要及时转换角色,由命题者变成应试者,自拟自测,斟酌推敲,苦心经营。就在这艰难困苦的谋划之中,命题者的思维越磨越窄,顾虑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们的聪明才智就在这权衡平衡之中受到了制约。例如,2010年全国课标卷:
(4)这篇小说以“保护人”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4)袁隆平和斯瓦米纳森是同行,可他们一见面就为尊严“打了一仗”,最终又成为朋友,而且认为彼此的友谊“将更加长久”。请你就对“同行”、“尊严”、“友谊”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以上是两则选考题的最后一道试题,具有开放性。命题者从公平角度,作了许多平衡努力:都列出了三个需要回答的问题,都是三选一的答题形式(小题也具有选考的功能),都需要结合原文分析作答,都必须分要点阐述,答案都是观点加材料概括的样式。从命题考虑到答案方向,就外在表现形式来说,是比较平衡的,可以想象,命题者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开发了多少智慧。但这些心血和智慧都是花在细节上,都是用在形式上,越钻越细,越考虑越具体,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平衡的实质“难易度”控制在同一水平线上。平衡性原则决定了这道命题的超高质量,而考查效果又否定了它的平衡意义,这不是命题者智慧所限,而是选考题本身固有的不足所致,是客观检验标准制约了命题者的主观能动性。
四、选考题并非新课标卷的唯一形式
这里所说的“选考题”,是专指课标卷中的“选考阅读题”。有的省市之所以较早地拟制了选考题,既是为了考试改革创新的需要,也是意在告诉社会,他们贯彻执行课标精神是何等及时和坚决。从形式上来说,这确实是一种标志、一种旗帜。但课标卷不一定非得要有选考题,2010年湖北卷、天津卷、安徽卷、江苏卷、浙江卷等都是课标卷,都较好地体现了课标精神,但都没有选考阅读题。
在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对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有共同的要求,其主题词是五项十词:“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在“选修课程的评价”中,对散文要求是具有“审美能力、艺术趣味、欣赏个性”;对小说方面是“人物、情节和场景”;对新闻和传记的要求是“把握主要内容和关键信息”。教学也好,考试也罢,都要围绕这些总原则来运行。根据4年18套36则选考题阅读材料统计,散文7则,新闻6则,小说9则,传记10则,科普文1则,论述文2则,学术论文1则。前4种文体达32则,占87.5%,这是体现课标要求和对接选修教材的结果。课程标准中规定选修教材的五个系列是: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运用、文化论著研读。选修教材的这种布局,与18套试卷选考题中四大主流文体材料正好一致。从高考语文选考题选择的体裁形式来看,无疑是对路的、恰当的、可取的。但换句话说,以上这些不同体裁文本的阅读,用“必考题”的面貌出现不也同样对接课标和选修教材吗?可见,无论是贯彻课标精神,还是体现与选修教材对接,选考阅读题都不是唯一的选择。
选考题在高考试卷中到底要不要、好不好,一语难以中的,一言难以尽意。就“选”和“考”两种功能集于一卷(高考试卷)、集于一课(选修课)、集于一人(考生)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意义是多方面的;从课改、课标、课程角度来说,是应该设置的,完全必要的。但不一定要用“选考阅读题”的样式,因为放在这种试卷位置,不可能平衡各题难易度,如江苏卷前两年设置了选考题,考生实际得分率的统计结果是:论述类文本阅读题总要比实用类文本阅读题少7%左右,折成分数相差1.1分,有损高考的公平性。2010年该省就大胆取消了选考题,这不是倒退,是经过实践检验之后明智的选择,深得广大师生的欢迎。这一实例足以证明,选考题放在阅读板块确实不够科学恰当,大多数省市之所以迟迟不用选考阅读题,主要原因恐怕就在这里。如果高考试卷中一定要有选考题才能体现“新课标卷”的特点,笔者以为,不如放在写作表达之中,命制两个作文题,让考生任选一题写作,这不也是“选考”吗?但这样一变,人们的眼前定会豁然开朗,因为这样设置更合理,命题更方便,评价更乐观,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