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财政在支持企业解决下岗职工困难和再就业中的作用_地方财政论文

论地方财政在支持企业解决下岗职工困难和再就业中的作用_地方财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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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劳动力大量闲置或不得其用是对生产力的巨大浪费,不仅会影响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而且也直接威胁到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会酿就政治问题和社会矛盾。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不管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还是经济萧条时期,各个国家的政府都把提高就业率,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一项工作。199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稳定和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十分重视研究和解决好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保持社会安定,为经济建设和改革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一件大事;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看似很具体,分散开来,好象是一件一件小事,但总体来看,都是关系国家和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抓住不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大力实施再就业工作,以确保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实现,完成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应积极为企业解困和再就业服务。本文将结合个旧市实际,进一步分析地方财政如何支持企业解困和下岗再就业工程。

个旧是我国以锡为主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具有2000多年的矿业开发历史,是一座建政近百年,设市49年的中型工业城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经济体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过程中,遇到了全国共有的一些问题:由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强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企业原有的经济体制被打破,新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我市国有经济中也存在重复投资、盲目建设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甚至破产、倒闭,职工减发停发工资,相当数量的人员下岗待业,据统计,1997、1998两年,我市国有企业累计下岗职工14171人。

个旧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国有企业解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的企业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财政部门在收支需求矛盾十分突出的双重压力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人、车、会、话”等费用,多方筹集解困与再就业资金,增加对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投入,促进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是做好企业解困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首要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用工成本,包括工资及各类补贴、医疗、住房等福利开支上升为企业实现效益,甚至生存的重要因素。为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员增效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隐性失业人口的暴露就是必然结果,失业下岗的出现和在一段时间内的增加就不可避免。我们对国有企业进行减员增效等深化改革的工作,是前进中的问题,同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时期发生的大量失业现象是根本不同的,也不同于我国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出现的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岗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员就业”向市场经济体制“适度充分就业”转变的特殊产物,是两种体制转换过程的必然现象。要解决好国有企业在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作法,也不能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只能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再就业工程是一项大政策,方向无疑是正确的,无论从缓解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还是从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要求来看,都是关系全局的政策,是过渡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桥梁。国有企业的职工多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党和政府理所当然地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千方百计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而做好这项工作的当务之急,关键是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好资金来源。财政作为政府理财的职能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支持这项工作。

二、正确界定下岗职工的概念,制定适当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解困与再就业资金的有效使用,是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必要条件

为了做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个旧市下岗职工管理办法》核实下岗职工人数,始终坚持以“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工作,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生产或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且没有得到安置和实现再就业,但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为条件界定下岗职工,发放《下岗职工证》,并以此作为对下岗职工的确认,推荐再就业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凭证。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建立市、主管局、企业三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台帐,按照下岗职工管理制度,规范下岗程序,准确掌握下岗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下岗职工收入状况的核查认定工作,让“隐性就业”明朗化,使解困资金落实到真正需要救助的下岗职工身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之需。同时,本着“济贫不济懒”的原则,结合本市财力状况,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定为本市失业救济金标准的110%,而且每年按一定的比例递减,以有利于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促其尽快再就业。1998年,我市用25.6万元启动了全市5673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程,全年财政安排了235万元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783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是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保证

由于政府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程的重视,特别制定了《个旧市解困与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资金的筹集方式、拨付程度、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在资金来源中规定了解困与再就业资金的10条筹资渠道,其中最主要的一条筹资渠道即是市级财政每年列入预算的专项拨款。从1997年起,我市就将城镇居民的肉食补贴转作解困资金;1998年,市级财政从相当紧张的财政资金中挤出2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汇报,争取到到省、州财政对我市600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的补助;1999年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程。按政策我市应配套资金47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市级财政将从其他渠道筹集400万元以予解决,以保证解困及再就业资金财政负担部分及时足额到位。经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市从1997年至1999年5月止,共筹集解困与再就业资金1336.38万元,使用701,67万元,结余634,71万元。该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单独记帐,独立核算的原则,对财政和社会筹集的资金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由于我市的解困与再就业资金筹措得力、管理得法,从1998年8月开始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1999年5月底,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5.2万元。其中:财政安排100.4万元,社会筹集53.1万元,企业自筹41.7万元。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协议的下岗职工都得到了救助。对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者,我们以800元为基数,每年工龄再发给80元的一次性补助。从1997年至1999的5月,已有1039名下岗职工与企业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自谋职业,财政共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180万元,有39名下岗职工获得小额信贷资金共17万元。对特困职工的慰问费、抚恤费及下岗职工的培训费支出61.4万元。

四、扶持企业生产自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再就业门路,是做好国有企业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必然途径

要根本解决就业问题,核心是发展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研究表明,我国目前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可以增加80万个就业岗位。我市财政部门在扶持企业生产,支持国有企业扭亏解困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1998年,帮助企业解决技改资金630万元,流动资金650万元。在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对个旧市鸡街冶炼厂、远帆集团等10户企业进行了逾期贷款的置换,我市共置换企业贷款8493万元,为企业减轻利息负担约313万元。1998年是我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最后一年,市级财政根据“优化资本结构”工作的要求,对部分国有企业向市级财政借款的资金本息2827万元,作为转增国家资本金处理,同时积极争取省、州、财政有关部门对我市试点企业所借技改资金12099万元(省级借款资金本息8266万元,州级借款资金本息2033万元)给予转增国家资本金或法人资本金的政策,促进了企业增资减债,降低资产负债率,达到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实力的目的,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国有经济的重振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加强了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截止1998年12月底,全市已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2171人,分流安置率达85.8%。

西方国家普遍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新兴产业来开辟新的就业门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增加就业的有效途径,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大力振兴和发展第三产业来增加就业岗位。第三产业具有行业多、门类广、服务性强、劳动密集的特点,对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有着任何别的行业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个旧第三产业在业人口的比重远远偏低,预示着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的转移尚有较大空间。据测算,我省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可提供2.91万个就业机会,如果这一个百分点集中在第三产业,则可提供8.70万个就业机会。从投资看,全国每投资100万元,重工业仅能提供400个就业岗位,而第三产业可提供1000以上就业岗位。所以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个体、私营经济,不仅能有效地促进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还可更多地容纳劳动力,在劳动力大量积压形势下,显得尤为迫切。从我们过去调整产业结构的经验看,面对财力不足,工业基础老化,远离发达地区的劣势,处在当前市场收缩,传统工业产品过剩的困境中,仅靠第二产业内部的调整,是难以实现“超越有色”目标的。现在我市结合昆河经济带、“个开蒙”经济区建设、“个冷”路的建设,大力发展以商业、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来带动我市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并筹借资金200万元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1997年从业人员达7.3万,1998年增至8.2万人,相当于全民集体职工的1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亿元,为国有集体的2倍;上缴国家税利达1800万元。1999年,我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又出台一项新措施,其中包括把个体、私营企业上缴地方财政所得税部分的15%列为扶持专款;专项安排个体、私营企业100万财政周转金,使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我市新经济增长点,同时也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拓宽了道路。1997、1998两年,我市个体私营企业已安置879名下岗职工就业。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市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企业自身安置消化一部分,再就业机构介绍就业一部分,政府支持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一部分,退养分流一部分,我市下岗职工的安置就业率达到85.8%。截止1999年5月底止,下岗职工人数已减至1068人,其中有888人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协议,有63人签订了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签订两个协议的人数占了岗职工实有人数的89.3%。

国有企业解困与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虽然财政鼎力支持,但仅靠财政是解决不了的。只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结合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职能转换,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才能彻底解决好国有企业解困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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