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研究综述_商业管理论文

2001年: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研究综述_商业管理论文

2001年: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研究述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开放论文,零售业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入世以后外国零售巨头抢滩中国市场,是摆在我国零售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理论界及实际工作者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从不同的视角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一、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现状

零售业在世贸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服务的分类中属于销售服务。销售服务包括:批发业务、零售业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特许经营业务、其他销售服务。前一时期,我国在销售服务领域的市场开放主要限定在零售业务。1992年7月,国家首先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和5个经济特区进行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试点。1993年3月,国务院又同意将生产资料批发领域列入对外开放的范围。1995年,我国政府批准荷兰、日本两家外商在北京进行连锁商业试点。1995年6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又将商业零售、批发和物资供销从以前的禁止类列入现在的限制类,允许有限度地利用外资。于是,有越来越多的外国零售企业将目光瞄准中国,并迅速抢占中国的零售市场。1997年10月,我国首家连锁商业企业——中日合资伊藤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把零售业中外合资合作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试点数量和范围,也都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1999年11月,在中美达成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中,中国承诺将在销售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中国入世以后3年时间内,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更多的贸易和分销(批发零售)权,可见,在销售服务领域,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在进入的外商零售企业中,有大型综合超市(如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仓储式会员店(如德国的麦德龙、荷兰的万客隆)、便利店(如日本的罗森)、超大型购物中心(如香港特区的利联仓行)、标准化食品超市(如日本的友谊西友超市)等。截止到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总数已达20家,地方越权审批的还有200多家。

二、零售业对外开放对我国零售业的影响

(一)零售业对外开放所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1、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将推进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外资零售业的进入尤其是一些“世界名店”的进入,不仅带来了雄厚的资金,也带来了先进的营销理念、营销策略和科学的管理方式,使得我国传统的零售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此外,零售业对外开放也大大推进了我国零售业的市场化进程,使零售业市场竞争加剧,在竞争中不断推陈出新,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并逐步迈向现代化。

2、零售业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改变我国零售业传统的商业布局和商品购销体系。外商进入我国零售市场后,使我国传统的零售商业布局过于集中,业态形式过于单一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善,使之更趋于合理和更为方便居民生活;同时,对于加快我国城市商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带动我国城市高档商业设施的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外资零售企业完全是以市场需求作为选择商品的唯一标准,严格规范与供货商的关系,具有明确的付款制度,从而打破了国内零售业在买方条件下长期形成的代销赊购体系,从而有利于降低供货商的经营风险和商品价格,从而奠定了我国商品制造商、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全面合作的新型关系。

3、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将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外国著名零售集团进入中国将是畅通无阻,外商进入的数量、质量都会大大提高,中国零售企业将面临更多的国际著名零售集团的竞争挑战,其直接结果必然是迫使国内零售业不得不进行彻底的改造与重组,从而塑造出真正能与国际零售集团抗衡的零售企业。

4、零售业引入外资将起到活跃国内经济,带动国内其他行业发展的作用。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国内总投资的增加将使得总需求增加,国内生产总值亦相应增加。零售业引进外资,使得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和行业得以实现新的增长。从就业看,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部分下岗工人得以再就业;从税收看,可以增加税收,增加财政收入;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看,可以起到刺激居民消费的作用;从对其他行业看,作为商业企业的零售业,其商品绝大多数来源于国内农业和工业企业,更多的订货将给国内的农业和工业企业带来更好的效益,乃至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都会从中受益。

5、为中国零售业进入世界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市场开放是双向性的,在中国对外开放的同时,外国也在同时对中国开放市场,这就为中国零售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良机。中国零售业通过对各国市场需求及相关法律的了解,制定相应的商品出口战略,争夺国际市场份额。

(二)零售业对外开放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1、经营管理优势的挑战。国外零售业大都经历了上百年发展的历史,经历过严酷的市场竞争的洗礼,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拥有最先进的现代管理技术与手段,具有很高的商业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从硬件上说,通过高品位的装修营造出良好的购物范围;从软件上说,全新的营销理念,计算机的网络化管理,内涵丰富的企业文化和高超的促销手段等等。相对而言,我国的商业零售业正值转轨时期,绝大多数企业经营仍是以经验为主,管理粗放,表现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点,这就势必形成竞争能力弱化,在同外资的市场争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经营规模优势的挑战。目前,进入我国商业领域的外国企业大都是一些跨国公司,经营规模十分庞大。如1998年排在世界零售100强第一名的沃尔玛公司,已有店铺2,850家,实现销售额1,392.08亿美元,利润额44.3亿美元。即使是排在百强第100位的芬兰凯思柯公司,也有店铺184家,实现销售额43.68亿美元。反观中国零售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中国最大的零售集团上海市第一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实现销售额63.64亿元人民币,大约相当于沃尔玛销售额的0.54%,凯思柯的16.7%。由此可见,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同世界著名零售集团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在市场竞争中也将会处于较被动的局面。

3、价格优势的挑战。国外零售商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经营原则,采用买断方式进货、数量大,又降低了供应商的风险,从而使成本较低,加之绝大部分采购本国本土质优价廉的商品、价格优势更为明显。在销售时的灵活定价,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商品特价,既吸引顾客,又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而我国的零售业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零售商拥有市场优势,供货商不得不忍受不公平待遇,以代销形式供货,独揽所有的风险,只得将风险转移到商品的价格中,直接导致商品售价居高不下。

4、形象优势的挑战。国外零售企业,特别是世界级的零售集团,长期在国际市场上摸爬滚打、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商品结构确定、服务、购物环境等方面形成了普遍的社会认知,早已名声卓著。凭借这份无形资产,外资企业加大了吸引和争夺我国消费者的力度,形成了对我国零售企业的威胁,同行压力增大。如90年代中期,日本的八佰伴、大荣;法国的巴黎春天等名店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的黄金街区立足,特别是1995年法国的家乐福的出现和1996年8月美国的沃尔玛在深圳的开业,其名店效应使不少中国零售商望而生畏,客源分流,毛利不断下降,生存面临危机。

三、市场开放体系下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探讨

1.政府必须承担起重新确立新世纪我国零售业发展战略的责任。这一战略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确定国内零售业对外的时间和步骤,同时建立大店审议制度,一视同仁地对国内外零售业进行规范和引导。(2)规范零售业态,运用国际上的标准,对我国的百货商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便利店进行规范性统计和分析,以便制定具有明确内涵的零售业发展战略。(3)制定零售业运行规则,打破国别、行业、地区封锁与限制,使中外零售业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求得生存和发展。

2.树立科学的营销理念。(1)学习国外零售企业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商经验,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经商思想、职业道德和文化素质,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2)要转变营销观念,寻找自己准确的市场定位,善于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寻找商机。(3)要克服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发展。防止以价格策略为中心的“营销近视症”,提高长远的战略性的竞争能力。

3.培育大型零售企业集团,走规模化道路。形成大型零售企业集团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1)企业靠自身积累增强其经济实力,逐步扩大经营范围,以形成大型零售企业;(2)凭借其经济实力,通常以兼并形式形成大型零售企业;(3)突破部门、地区界限,组建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当前,根据我国零售业的现状,通过兼并与重组的方式,或强强联合,提高资源配置和产出效率,同时让有发展潜力的连锁超市公司成为上市公司,这是形成一批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最现实的道路。只有这样,我国大中型零售企业才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大,为增强同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相抗衡的竞争力提供坚实的基础。

4.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商业自动化程度。目前,我国零售业的经营管理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缺乏现代化经营管理手段,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更无法与外国零售集团相抗衡。面对外资商业的涌入,国内商业竞争的加剧,客观上要求加速我国商业自动化进程。商业自动化是商业购、储、运、存全过程的全面自动化,是采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自动化技术及各种电子信息设备,以实现企业最优化管理与控制为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为此,企业要大力引进和开发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MIS)、销售点管理系统(POS)、销售点电子转帐系统(IFT/POS)、电子订货系统等。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多种电子商业系统,提高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5.加强和完善对现有试点企业的管理工作。包括:(1)集中审批权。为消除中央和地方多渠道审批,引进外资混乱的现象,审批权应集中在中央有关部门,保证中央对零售业开放能够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和集中管理,维持全国零售市场的均衡发展,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可以规定地方审批数额权限,逐步下放审批权。(2)加强对外商进入的资格限制。我国开放零售业市场应该提高引资标准,让具有资本、技术管理优势、完善的国际营销网络的大型零售企业进来,真正达到以市场份额换取营销技术、现代管理经验、资金和出口市场的目的。(3)逐步给予国民待遇。零售业市场既已开放,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应逐步赋予外资国民待遇,外商直接投资我国零售业并不需依赖减免税等优惠措施的鼓励,从而达到对国内零售业和国内市场符合国际惯例的保护。

6.建立健全零售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一个良好的、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1)统一国内市场,打破市场封锁、行业分割,强化市场竞争机制,调整所有制结构,让各种经济成份进入流通领域。(2)加快建立尚未建立的法规,对于外资进入新的流通领域,应扩大法规管理的范围,促进商业零售业的规范发展。如特殊经营管理办法,代理经营管理办法有必要加快研究制订。(3)进一步完善税法、反倾销法、专利法、商标法、消费者保护法。(4)尽快制定一部完备的零售领域及整个流程领域利用外资的法规,对外商进入的条件、资格、标准、投资比例、合营年限、合作方式、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今后的开放进程中,严格的按法律规定来进行管理。

7.零售商业要创建名牌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我国的大型零售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己在长期经营中所形成的信誉优势,采取各种措施,树立本企业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服务形象、环境和职工形象,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上一档次,创造知名企业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培养和建立人才高地。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零售业人员素质总体水平不高,人才奇缺。目前,亟需培养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外语人才。人才的来源可以采取多条途径来解决,一是向社会招聘;二是向高等院校引进高学历、高学位的专门人才;三是自己培养,在企业内物色才能出众的人员,送到高校去学习管理和营销知识。零售企业一旦网罗了充足的高素质、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和领导人才,建立了人才的高地,也就为迎接入世的挑战做好了人才的准备。

标签:;  ;  ;  ;  

2001年: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研究综述_商业管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