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冯渝安
铜仁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摘 要: 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总和是生态文明,而生态文明也代表着一种更加高级的社会形态,要想实现对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实现价值观念的更新,就必须在法律法规方面也要有基本保障。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逐步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制度,但是生态文明本身的体系构成、组成原则以及建设制度等还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生态文明体系的建设需要以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节约能源与资源等几个方面全面出发,以生态优先的原则实现立法,这样才能让生态文明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实现预防、管控、救济等几重功能。
关键词: 生态文明;法律保障;生态优先
我国早在十八大会议上就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指出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层面的建设中实现生态文明的全渗透。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未来战略定位的具体体现。要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效应,并实现预定的目标,首先必须要得到法律法规上的基本保障。目前我国的立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很好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法律法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仍然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不适应性,鉴于此,针对如何有效的建立起能够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特征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到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
文明一词与“野蛮”、“落后”是相对而言的,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发展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到一定程度后对文化形态价值的选择。现代社会文明最基本的形态就是生态文明,是新时期下人类文明的新范式。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要对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具体价值等进行进一步明确,要不断坚定生态文明理念。反之,则会导致生态文明成为空洞的词语。
(一)生态文明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的概念要严格的讲属于生物学的领域,其主要指的是有各种生物群落以及生物居住环境所共同组成的一个处于动态平衡的生态系统。生态学向制度理论的转变始于上世纪,自此生态概念就包含了尊重和符合生态系统本身发展规律的基本取向。随后相继出现了生态环境、生态道德、生态经济等一些概念[1]。在工业文明之后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包含了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进步。这种进步不仅仅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经济形态之前和谐、平衡也属于这一范畴,生态文明的目标是要实现经济有效、社会公正的社会生态良性循环,生态文明严格地讲是人类社会实现文明发展的必然途径。如果生态文明配备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就使得生态文明包含了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和保护量程概念,也包含了人类通过努力改善人与自然界关系所获取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以及制度成果的综合。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虽然目前针对生态文明有很多不同的解释,但是任何的解释方法都包含了“尊重自然、顺利自然规律、保护自然”的基本理念,以此为基础就能够进一步促进人类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这就表示人在面对与自然关系的时候要保证两者关系的同构性,对自然生态发展内在价值给与充分肯定;针对生态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要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在时代生态关系方面,更加强调可持续性,要针对后人的生态利益进行良好的保护;针对法律制度的建设,更加突出其约束性,强调环境生态的立法与生态利益实现协调。
最后是共同责任,共同责任主要指的是社会个体以及企业对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行为都需要承担责任,通过这种责任的建立使生态环境损害者处罚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也能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二)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要保障期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相符,因此要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良好发展,在实际构建法律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科学发展观作为基本出发点,这样才能充分保证法律规范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现匹配,才能进一步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生态文明概念中更加体现出了人与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认识的改变,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必须要建立在相关法律规范调整和推动作用下。在当前的工业社会形势下,粗放式的生产形势使得自然环境污染严重,生产能耗不断升高,这对人类自身以及自然环境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这种自我毁灭式的发展模式不能在继续下去,必须要建立起一种能够将人自身包含在内的生态平衡系统。而这种体系的建设必须要最大程度实现普遍性法律的统筹兼顾,这样才能全面推进整个领域体系的建设。
二、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构建
1.生态文明的概念中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构,也是要从根本上实现自然价值观念的转变。而随着自然价值观念的转变使得原本建设的法律规范目的、原则、制度等必须要进行进一步的反思和更新,这样就必须要求整个法律体系的实现更新和转变,在此基础上,生态文明的法律规范构建就成本为了必然。
(一)构建法律保障体系需遵守原则
在现代的文明范式中,生态文明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但是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生态文明要想实现社会现实的转变,就必须要得到了法律规范的确认,并通过法律规范对生态文明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其必要性。
其次,要充分保证生态文明不能恶化,这一原则的基本概念是针对地区环境建设必须要充分保证其整体质量要超过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不能恶化原则与我国当前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保持了高度一致。环境保护法的建立主要目的是要实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和良好保护,要能够让现有自然环境得到延续。
首先要遵循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生态优先主要是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充分保证将生态利益放在经济利益之上。这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求,生态优先原则要重点突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这个基本原则能够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发展,而且能够保证在经济快速进步的同时实现对自然环境的良好保护。当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时候,要首先保证环境保护,不能因为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
According to the two authors,if(4)b.answers the question with a rising tone,it means(4)b.takes a fancy and wants to continue talking with(5)a.;if(4)b.answers with a falling tone,then probably(4)b.is not interested in the conversation and wants to end it as soon as possible.
再次是生态民主原则,生态民主原则主要强调在针对促进保护制定相关保护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执行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利,当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权力受到侵害时,就可以得到法律方面的援助。通过生态民主原则,是公民能够更加深入的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也就是说,我国的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的建设过程中。这也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形成协调,对生态文明建设也能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胰腺假性囊肿(pancreatic pseudocyst, PPC)为重症急性胰腺炎(SAP)急性期主要局部并发症之一[1],其发病率为6.0%~18.5%[2-3]。PPC逐步进展可产生严重周围组织、器官的压迫症状,一旦出现囊肿破裂、出血、继发感染等情况,如不及时处理会引起较为严重的腹痛、发热、休克,甚至危及生命[4]。多数PPC可经自身吸收或通过穿刺引流或手术治疗治愈[5-6]。SAP临床治愈2年后再发PPC者非常罕见,近期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连续收治2例此类患者,经微创穿刺引流治疗后痊愈,现报道如下。
(二)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构成
在实际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而在具体建设相关法律保障体系的时候必须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理念以及生态系统的基本发展规律作为出发点。而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主要是由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自然环境保护法、污染治理法、能源法、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组成[2]。通过上述法律法规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制度构建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础,而且不同法律制度之间实现了相互紧密联系。而构成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预防性的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最大的作用是最大程度避免环境遭到破坏,并针对已破坏的环境进行合理治理。其次是管控性的相关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的主要作用针对环境污染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破坏行为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严格的控制。最后是就进行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已经被破坏的自然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救济[3]。
(1)加强对传染源的识别能力。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检疫工作,对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进口物品进行详细检查,重点关注非洲猪瘟疫情多发的地区。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则应迅速依照现有方案进行处理,并上报到相关管控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三、结束语
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所包含的多种法律制度互相之间通过会产生相互协调作用,从而使得整个法律保障体系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融合进,其不仅能够实现与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理念的高度一致,也尊重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发展规律。
由于紧邻桩身的桩土界面处的土压力及孔隙水压力直接作用于桩身,比远离桩身处更重要,而目前的研究和应用中鲜有直接测试PHC管桩沉桩过程和静载过程桩土界面的土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报道.唐世栋等[30-31]、王育兴等[32]通过在钢管桩外壁安装土压力盒和孔隙水压力计,测试了钢管桩沉桩过程不同深度处桩侧土压力和超孔隙水压力变化,都没有针对静压PHC管桩.李杰[33]通过现场测试桩身应变值,将应变值转化为桩侧压力和摩擦力,但没有测出孔压,无法求出桩侧有效应力.因此,PHC管桩在现场贯入过程和静载过程桩土界面土压力及孔隙水压力的测试手段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1]张莉.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以云南洱海地区为例[J].普洱学院学报,2018,34(05):47-49.
[2]李悦.基于我国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的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5.
[3]梁斌.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视域下生态化社会构建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8.
*贵州省重点支持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黔学位合字ZDXK[2016]17)。
中图分类号: D922.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30-0067-02
作者简介: 冯渝安(1988- ),男,苗族,重庆人,经济法硕士,铜仁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