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弊病及实施管理要点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弊病;实施管理要点
一、前言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政府投资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共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如轨道交通、公路、自来水厂、燃气、热力,以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一个城市或国家的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弊病及实施管理要点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二、当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弊病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是指对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投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现行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本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政企、政事不分、高度集权和自我服务。其主要特征有:一是"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其中包括"投资、建设"或"建设、使用"两位一体及"投资、建设、使用"或"建设、监管、使用"三位一体的情况: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政企职责交叉。许多工程建设管理者,既是政府派出的官员,又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甚至是公司的"老总"。三是建设项目业主众多而分散。从中央部委到省、市、厅局再到地县级政府,层层设置,从政府部门的常设机构、临时机构到各个工程的项目法人,处处分布,政府工程项目业主成千上万。四是工程建设非专业化管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多是临时抽调的政府官员,并非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人员,许多人既不具备基本的工程建设知识与经验,也不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要点
(1)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改部门作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牵头单位和当地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和责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上级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投资计划中要求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在建设项目前期的工作阶段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来执行。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予以审批,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发改委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批复可研报告多久后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不能不审批初步设计进行开工建设,也不能无期限地延长审批初步设计的时间而造成资金闲置。
(2)成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为避免“多头管理”和“几不管”现象的发生,政府应整合管理资源,成立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单位信息共享、互相衔接、纵横联动的工作体系,如任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建设领域相关部门为成员,将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发改委在收到省下达投资计划以后,一是和财政局核对资金到位情况;二是要同财政局一起全过程参与到工程建设项目中去,全程监督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的评审核查,负责变更、招投标、施工的具体环节,并定期根据施工进度和财政局核对资金拨付情况;三是建设单位在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依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定期向发改委汇报工程进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发改委要每个月汇总一次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情况对预算资金拨付情况、工程进度情况等整理出预算投资实施进展表便于监督、查询和领导决策。
(3)进一步量化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项目主管责任制”。要依据当地的特点和各单位分工情况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一要严格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制度。政府要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公示指导意见,明确公示内容和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而实行“项目主管责任制”是指作为项目的牵头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任务后,与中心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全权负责整个项目。其主要职责包括整个项目的推进,例如,项目前期的工程基础文件的编报(组织项目建议书、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标底的编制工作)以及施工过程的现场管理、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和结算等全过程工作。除此之外,该项目主管还要对项目的计划进度、项目协调、造价投资和安全等方面负直接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总工室协助项目主管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对总投资进行监控;综合科根据项目主管提出的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分别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的招标,并签订合同,根据项目主管的审核意见向市财政局申报工程进度款等。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以项目主管为龙头主线,总工室、综合科处于监控、协助、服务的角色,包括中心领导和专业科室领导,对项目管理更多的是检查、落实、协调和服务的角色,包括中心领导和专业科室领导,对项目 管理更多的是检查、落实、协调和服务。
(4)实行全方位、全过程招标制。建管中心负责的所有工程和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均在有形建筑市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并实行明标制,通过互联网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布与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使每个有意参与招标的企业都能同步得到等量的信息,杜绝暗箱操作。这样,有效地杜绝了“变多家腐败为一家腐败”的担忧。此外,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签订人员、设备承诺书并保证在实施中到位,否则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中标承包资格。
(5)择优选择咨询单位,严把方案设计关。建管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社会上优秀的设计和中介机构,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建管中心的工作质量。该中心给设计和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是在国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就高不就低,相应的要求中介的工作成果和质量也就高不就低,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统一。但若发现中介工作中出现可控制范围内的差错造成损失浪费的,要对其处以高额违约处罚金,进而提高中介的工作质量有效控制投资。
(6)实行风险包干和无现场签证制度。实行风险包干,就是指考虑到包括工程量漏项、计算有误,或者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与自然气候、地质等的差别,不得不增加现场签证,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费用,为此,建管中心提出在中标基础价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一定的风险系数,并以此作为工程造价的发标价的上限。这种实行风险包干和无现场签证制度的做法既可以杜绝施工单位低价中标、施工中通过人为签证增加费用,结算严重超中标价,又可以增加甲方对项目资金的控制权和进度的掌控权,也加强了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管理。
四、结语
总之,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政府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协调好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有效地促进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5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
[3]《关于进上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2015
论文作者:李剑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标签:政府论文; 项目论文; 投资项目论文; 工作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财政局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