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捐赠的现状和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论文,我国论文,和政策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730(2007)03-0120-04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慈善事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在我国,企业捐赠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于组织市场和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企业参与公益捐赠的现状
企业捐赠一直是我国公益事业善款的主要来源。以抗击非典疫情为例,民政部门收到的社会捐赠中,绝大部分来自企业。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捐赠参与度十分高,而且民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捐赠优于跨国公司,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90%以上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有过捐赠
从企业层面看,多数企业自成立以来有过捐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2001年委托国家科技部科技发展促进研究中心对中国筹募市场进行的调查显示(以下简称四城市调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城市共436家企业向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捐过款的比例分别为28.8%、78.7%、27.1%和28.3%,总体为41.0%;向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捐过产品或物资的比例分别为50.0%、58.7%、64.3%和86.4%,总体为64.9%[1],合并计算的话,有过捐赠的企业比例远远高于64.9%。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公司与社会公益”课题组(2000~2007)[2] 委托上海统计局在2000年问卷调查了上海503家企业(以下简称上海调查),发现其中456家即92.4%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有过捐赠行为[3]。
向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捐赠只是企业捐赠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向社会捐赠现金、产品或物资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四城市调查的41.0%和64.9%。另外,按照国际一般涵义,企业捐赠还应该包括劳务支援、技术和岗位培训以及智力支持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这样,有过捐赠的企业比例还会大幅增加。整体上看,上海调查发现“92.4%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有过捐赠行为”,较为接近中国企业捐赠的现实。
第二,民族企业的捐赠表现优于跨国公司
相关的研究和统计数据表明,民族企业的捐赠表现优于跨国公司。其一,民族企业的捐赠比例高于跨国公司。四城市调查发现,“1999年国内企业捐赠比例为48%,跨国公司捐赠比例为42.3%;2000年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的捐赠比例分别为59.9%和26.3%”,民族企业的捐赠比例明显高于跨国公司。其二,民族企业的捐赠水平高于跨国公司。上海调查揭示了这样的现实:1999年民营企业的捐赠水平(捐赠额和营业收入的比率)最高,为0.87%,国内股份制企业也较高,为0.70%,跨国公司(三资企业)较低,在0.62%~0.5%之间[4]。《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再次验证了这个事实:2004年度,民族企业(民营企业)前10名捐款额都在1000万元以上(1,008-3,447万元),而跨国公司前10名捐款额只有一家略多于1000万元(400-1150万元);2005年,捐赠金额排名前25位的跨国公司在华捐赠总额为16,995万元,而同样排名前25位的中国大陆非国有企业(不包括港、澳、台企业)的捐赠总额为60,302万元[5]。
总体上看,无论是从参与捐赠的广度(企业的比例),还是从参与捐赠的深度(捐赠的水平)去衡量,民族企业的表现都优于跨国公司。
第三,民族企业的捐赠更多地指向传统慈善领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公司与社会公益”课题组2001年至2003年还对中、外企业捐赠的理念和行为特征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跨国公司和民族企业的捐赠范式显著不同,跨国公司的捐赠属于互利性捐赠,88%的捐赠价值具有公关、市场拓展、顾客和雇员关系维护等商业作用;民族企业的捐赠属于他利性捐赠,79%的捐赠价值指向了救灾、扶贫、支边、助学等传统慈善领域[6]。
这种差别从下面两个事例可见一斑。其一,在举世瞩目的抗击“非典”捐赠中,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17家会员公司(都是国际著名的顶级跨国公司)向国家卫生部捐赠财物1892万元(捐物1880万元,捐款12万元),而联想集团一家就捐赠了1000万元现金。其二,美国某制药公司10年内在华所参与的社会捐赠项目一共有29个,累积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仅有5个项目共280万元是在公司涉足的药品、医疗服务等领域以外[7],也就是说,该公司10年间对中国社会公益捐赠中的94%同其产品、医疗服务市场拓展相关,而该制药公司仅2004年在美国本土就捐赠了价值共计12亿美元以上的现金和等价物,占2003年收入的21%[8]。这是跨国公司捐赠所采取的一个典型策略。
并不是外资公司小气,而是外资公司都有自己长期的紧扣企业和品牌核心价值的捐赠方向,对与企业生存无关领域的捐赠,尤其是应急性捐赠很难通过程序决策的认可。民族企业的股东身临其境,更能以救民族危难、更能以民族大业为己任,从而挑起慈善捐赠的大梁,如在“神六”飞行项目中,8家民营企业和2家国有企业的总赞助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9],这就是血浓于水的铁律。
二、影响我国企业捐赠发展的两个基本因素
不少人认为,限制我国企业捐赠发展的主要瓶颈是税收优惠问题,所以政府相继出台了对十余家基金会和众多领域捐赠税收全免的政策,但是企业并不是为了免税才捐赠,而且很少有企业的捐赠会超过3%的免税额限制。所以,争取到了全额免税资格的慈善机构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募捐额大幅增长的现实。实际上,影响我国企业捐赠的基本因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企业捐赠的战略缺乏合理预期
企业捐赠,并不是越多越好,企业捐赠需要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根据股东、市场和社会三方平衡的法则,如果一个企业捐赠过多,必然会影响企业再生产,从而影响就业、税收和社会福利的增长。总体上看,企业捐赠的适宜水平主要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结构以及国家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所决定,并不随公益部门的筹募期望而增长。美国是典型的多元主义和自由市场国家,政府责任范围很小,所以社会部门强大,社会捐赠突出,社会公益机构掌握的财富占到了GDP的近10%。但世界上只有美国是这样,法团主义传统的欧盟国家、东亚的日本和韩国都没有走美国之路,它们的捐赠也是十分有限的,主要慈善机构的主要资金来自于政府购买服务。以我国香港为例,香港慈善团体2005~2006年的72.5亿元收入总额中,社会捐赠仅占6.5%,而政府拨款占了79.0%[10]。所以,采取盯住美国的社会捐赠谋划是不恰当的。发展慈善事业,不是简单地和社会捐赠的多少画等号,一味指责企业捐赠少更不是明智之举。在企业与社会公益方面,必须根据中国现实合理预期企业捐赠,要鼓励更多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适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而不是鞭笞少数企业大比例捐赠。
第二,民族企业的捐赠行为没有得到公正的认识和尊重
提起企业捐赠,很多人都片面认为民族企业不如跨国公司,以下两个推论不科学的数据误导了这种社会认知。其一,某地一个民间公益组织通过抽样查看工商纪录的方式推论并在慈善界发布了“我国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的调查报告[11]。在中国,这种通过调查是否有工商或者税务纪录来反映企业是否有过捐赠的做法十分不科学。如果我们通过税务局的免税纪录来推断公务员社会捐赠的参与率,那么结果更可能不到1%,因为几乎没有人捐款后会去税务局申请个人所得免税,而事实上,绝大多数公务员在单位或社区参加过各种捐款、捐物活动。其二,某电视台根据中华慈善总会2004年“所获捐赠的70%来自国外和港台,国内富豪的捐赠仅占15%还不到”的收入报告,推论出“我国慈善事业十年:仅有15%捐赠来自大陆富豪”[12],该报道以点概面,同样远离了客观状况[13],因为中国慈善总会只是我国近1000家慈善基金会组织中的一家,它的善款来源并不能代表我国慈善捐赠的结构。这两个似是而非的数据被不少专家学者和官员引以评价民族企业的捐赠不作为,反映出国内对我国民族企业社会捐赠的不公正认识和评价,民族企业的公益行动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
三、简短结论和政策选择
以上分析足以表明,我国企业捐赠的参与面不仅超过了90%,而且,是民族企业(民营企业)而非跨国公司才是我国企业捐赠的主角。其实,一个国家的崛起,无论在市场领域,在公共部门,还是在公益领域,从历史到现实,都要依赖民族企业的力量,民族企业才是承担国家强盛和民族福利的脊梁。坚持这一点,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
第一,要端正认识,确立民族企业在社会公益领域的主导地位。2004年,我国民营企业创造的产值超过了国家GDP的60%,就业规模超过了城镇就业量的70%[14]。在社会公益方面,民营企业的表现也遥遥领先,各级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不可否认,一些顶级跨国公司在中国慈善领域一掷千金,但同时必须看到,它们的兴趣主要指向与企业生存发展有关的领域,而且在总体上,跨国公司的捐赠比例和水平低于我国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民族企业。慈善机构的领导人更应端正态度,虚心向民族企业家学习。现在一些慈善机构的领导人出来讲话,很少感谢他的捐赠人,而是言必称:“美国的盖茨一个人就捐了几百亿美元”。这种慈善机构很难得到民族企业的信任。
第二,要给民族企业进入社会公益领域创造更加平等的经济和社会环境。长期以来,跨国公司的平均所得税率是11%,而民族企业的税率是它的两倍,民营企业更高。另外,民营企业还承担了更多的其他社会负担,有关统计表明,民营企业“交费、摊派和公关招待三项费用与所有制分红之比达到190∶100”[15],民营企业可谓忍辱负重。全国工商联2005年4月所做的763份调查问卷表明,民族企业迫切需要解决融资渠道、执法环境、行业准入、权益保护、税费负担、政府沟通、土地使用政策、舆论环境、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方面的问题[16],社会舆论赫然名列其中,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因素,可见对民族企业在捐赠领域的不公正评价和待遇并不是偶然现象,为民族企业发展护航任重而道远。
第三,要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慈善评估机制。因为缺乏统一、完善的慈善信息统计制度,我们目前对慈善、特别是捐赠的现状和特征的把握、认识和评价是不全面的。我们目前的慈善捐赠水平究竟是多少?恐怕远远超过慈善会系统给出的占GDP的0.05%[17] 这个数据。理由是,除了慈善会系统外,我国还有众多的公益捐赠渠道,中华慈善总会只是全国具有全额免税资格的20多家基金会中的一家,每年募集资金在七、八千万,成立十几年来募捐总额为十多亿元,在数额上并不能代表中国捐赠的总体规模。如据中国光彩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6月,先后有18723家民营企业参与了以扶贫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项目13544个,到位资金总额达1069.96亿元,为1176.27万人提供了扶贫帮助;有19003家企业参与了各项光彩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总额达130.83亿元[18]。除此之外,除了向制度化的各级慈善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捐赠外,还有大量的捐赠是通过单位、社区[19] 等各种非制度化途径完成的,这些捐赠目前没有统计,所以首先要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另外,迫切需要建立非营利评估机制,对公益机构的非营利性、公信度和执行能力进行评估,对捐赠者捐赠事项的公益性和减贫效果进行定期分析,以促进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的广泛合作,引导企业对慈善领域、特别是贫困群体的关注。
注释:
[1]中国科技发展促进研究中心:《中国筹募市场数据报告》;葛道顺、杨团:《中国筹募市场发展咨询总报告》,2001年,提交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未公开发表。
[2]本课题由福特基金会资助,课题主持人:杨团;课题执行人:葛道顺。
[3][4][10]卢汉龙:《企业捐赠调查报告》,载于马伊里、杨团:《公司与社会公益》,华夏出版社,2002年。
[5][11]资料来源:福布斯中国网站:http://www.forbeschina.com/
[6][12]杨团、葛道顺主编,《公司与社会公益》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7][13]公司在华十周年纪念册,2004年。
[8][14]美国《慈善事业年鉴》,2004年。
[9][15]中国航天基金会资料,2006年。
[16]全国工商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全国工商联,http://www.acfic.org.cn/xw/shxx/shdt/3113.asp,2005年12月14日。
[17]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2004年中国100多家慈善组织(包括总会和全国100多家总会会员单位)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为5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
[18]全国工商联网站:http://www.cspgp.org.cn/2_xxdt/2006/0925-2.htm。
[19]如据不完全资料统计,截至2005年,北京市社区内捐赠款物价值达25151401.29元,笔者根据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数据资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