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思考&基于对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的实地考察_公共秩序论文

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思考&基于对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的实地考察_公共秩序论文

对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思考:基于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现场观察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明建设论文,北京市民论文,现场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眸北京城市公共文明发展历程,通过连续8年的追踪观察研究发现,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表现呈现出一个特点,即由早期的大幅度快速进步提升,到总体稳定,小幅进步,再到总体稳定,不文明现象略有反弹趋势。公共文明建设原本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人的惯习不能一朝一日建立,也不可能一朝一日改变,一旦松懈,已经取得的成果就可能淡化、消失。公共文明建设是个体与社会、惯习与场域的博弈,世界城市与北京精神有赖于全体民众的参与与实践,他们是公共文明的窗口与展示符号。因此,我们说能否持之以恒地建设发展公共文明,使公共文明建设朝向常态化发展,最终建构出公共文明的长效发展机制是当前公共文明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鉴于这项持续性的研究,我们对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提出以下思考或建议。

一、以小搏大,持之以恒

在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文明建设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要通过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人的行为去体现。一个个独立、个体人的不文明现象,看似独立,看似渺小微不足道,但是,却能产生出强烈的暗示性或引导性作用,使更多的人在集体无意识中效仿、遵从,形成更多的不文明行为或问题。因此,对于公共文明建设发展进程中的这种小幅度的波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只有持之以恒,坚持治理,才能够防患未然,取得长期成果。

二、重点治理,整体均衡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是一个国际大都市,车流量与人流量都非常之多,而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道路扩增与设置完善等方面并没有跟上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节奏,因此,北京的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尽管北京市以车辆限号作为缓解交通压力或交通拥堵的治理方式之一,但是,实施几年来,交通拥堵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因此,北京市首选以道路交通作为公共秩序文明建设的突破口,加大北京市交通秩序治理,全面提升北京市公共秩序文明,促进了北京市整体性公共文明提升。北京市由于人流量、车流量都非常大,路口秩序问题就显得比其他城市更为突出。连续4年的重点路口观察发现,重点路口公共秩序方面较城市其他地区问题更为突出,更需引起关注。研究发现,北京市公共秩序状况在不同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无论是行人闯红灯,还是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这种情况与区域属性、管理、人和车流量密切关联。一些地方行人闯红灯现象的发生率是城市均值的7-10倍;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发生率是城市均值4-6倍以上。而另一些地方诸如北京站、天安门周边等地各种公共设置比较完善,管理严格的地方,行人闯红灯不文明现象发生率比城市均值低了5倍多。可见,公共秩序存在着地区间不均衡状况。因此,重点地区重点治理,才能促成公共秩序文明的整体性完善与提升。路口交通协管员工作存在盲区,希望增加路口协管员人数,确保路口每一方向的公共秩序。例如:协管员多以非机动车和行人疏导为主,一般在4个路口中各有一位协管员,4位协管员都只能对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和单向行走过路口的行人进行疏导指挥,对于与自己逆向而来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却无法顾及,因此,路口中4位协管员的协管工作都存在着一个方向盲区,他们不可能顾及到。对于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口而言,问题还不突出,对于人流量、车流量集中较多的地区,这种疏漏所产生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由此可见,不文明现象发生率在城市不同地区、不同路口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对于个别地区、路口不文明现象发生率较高的现象,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对问题较为突出、集中的地点,加强重点治理,缩小地区文明程度差异,促进均衡发展,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城市整体性公共文明指数的稳定提升与进步。

三、完善公共设施,助推公共文明

从我们的现场观察以及民众对不文明现象的归因看,对城市公共设施的人性化、科学化设置有着很高的期待,许多民众常常将不文明现象归因为公共设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在行为干预实验中,有22%的不文明行为者将自己的不文明现象归因为设施不合理,诸如:没有垃圾箱、红绿灯时间分配不合理,人行道设置不合理、没有红绿灯等。而在询问如何提高民众的文明行为时,有11%的人提出了依靠完善设施,可见,完善各种公共设置,使公共设置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有助于市民对公共秩序的遵守,促成公共文明水平的整体性提升。

四、强化“他律”,培养“自律”,唤醒“自觉”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意识、独立性得到了提升,人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公共参与意识与行动、人的自我约束意识与能力也日益增强,于是,形成了现代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中提倡的是自觉与自律,因此,要努力培育公民意识与行动,增强民众的自律性。

在我们的行为干预实验研究中发现,92%的北京民众将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引导监督的责任赋予他者,即依靠外界“他律”来约束监督人的行为,只有8%的民众期待自觉、自律实现行为文明。如此高的比例数字,说明民众对政府的城市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高期待,也说明强化他律仍然是当下公共文明建设的主要路径与手段。与此同时,当我们探究人们为什么会做出不文明行为表现时,却有58%的不文明行为者的归因是“习惯了,无意识”。可见,如此多的社会民众并没有关注或在意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个体行为与社会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他们将这种不符合社会规范、影响城市公共文明、甚至是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仅仅视作为是一种个人习惯、一种无意识举动而已。可见,多数民众对个人行为与公共文明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深刻的意识与觉醒。换句话说,即现在社会民众的自律性还远远不够。

此外,虽然有88%的人不会去主动干预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但是,有70%的人认为干预是合适的,也是可以接受的。有30%的人认为干预是不合适不能接受的。这几组数据说明,无论现在被干预者的即时反应态度如何,无论是否会主动干预他人,面对他人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干预时,绝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干预,并有可能转变为积极的改正者。说明多数人能够接受他律,这也将成为强化他律的支持基础。由此可见,文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最终是依赖于全体民众的参与和自觉。

五、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影响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社会,传播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时不有。传播的方式有很多,从组织形式看,有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媒介传播。从传播的路径看,有大众媒介窗口,还有网络传播窗口,前者具有守门人功能,把握着各种信息的过滤筛选,最终决定传播什么?何时传播?怎么传播?后者则是民众有比较大的自主性的信息上传选择,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或制造者。以公共文明为例,政府可以通过前者传播公共文明建设的方针、目标,诸如:公益性广告。

后者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自己对公共事物的感受。无论谁来传播,用什么途径传播,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引发社会民众、社会组织对城市公共文明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予以关注,提供解决的思路或方法,最终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的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共创公共文明。因此,在保留传统的说教、运动、口号式的宣教方式之外,还需创新宣传方式,以真实、贴切、简单、幽默的方式营造出一个文明引导视觉化的空间场域,使民众在视听愉悦中自觉地接受文明的引导或宣教,反思不文明行为与问题,最终实现广大民众对文明或不文明现象的认知、思考,从而接受并践行文明的行为,抵制或劝阻不文明的行为,形成一种公共文明的良好空间场域。

六、社会参与,共创文明

在现代社会里,社会民众应该具有更广大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内核,也是建构现代社会契约精神的基础,从上面提到的他律与自律,到多元丰富的宣传引导,无不关联到广大民众的监督、责任、法治与参与。在公共领域中,敢于站出来,对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劝阻,是每一位公民应该担当起来的责任与义务。只有多数公民都参与到公共秩序的维护之中,才能提高我们的公共秩序文明。无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还是城市公共文明建设的需要,都需要最广大的社会民众的参与,只有广大社会民众的自主参与,身体力行才能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实现建设世界文明大都市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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