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同志谈:解放思想大胆改革 进一步放开放活小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企业论文,大胆论文,同志论文,李铁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大国有小企业改革力度对搞活整个国有经济意义重大
发展集体经济是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一项大政策
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放开放活小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
放开放活小企业需要把握6个原则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搞好大的,放活小的”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我国小企业改革,包括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革,迈出了很大步伐。但对于小企业改革的意义和做法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认识,“两会”期间,代表们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小企业改革。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在长沙发表了重要讲话,着重从6个方面谈了有关小企业改革的问题。
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
我国的小企业数量很大,广泛分布在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许多领域。仅就工业企业而言,全国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约53万个,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1.37万个,加上非国有的大中型企业共约2万个,其余96%以上为小企业。
集体企业虽然也有一些是大型企业,但绝大多数规模都比较小,是我国小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域。到1994年,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0.9%,全国城镇集体企业近100万户,从业人员3200万人, 占城镇职工总数的25%。
另外,从70年代开始,我国兴办了一大批劳动服务企业,也属小企业行列。17年来,共安置2100万人。近几年,劳服企业稳步保持着每年100万就业人员的安置量。 有的省市劳服企业已成了安置就业人员的主渠道。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小企业在税收、创汇、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及稳定社会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对小企业不应有偏见。
现代经济并不排斥小企业,各个国家企业数量居多的都是小企业,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也是小企业。美国、日本、韩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少数大型垄断性企业和中小企业同时并存的局面,这些国家小企业数量都在80%以上。
可以说,在整个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小企业对于壮大公有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实现共同富裕,都将发挥重大作用。
“抓大”和“放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有了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就能体现国家实力,就能有效地带动一大批小型企业健康发展,对危困企业的调整余地就大了;小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了,既可以建立和形成为大企业配套服务,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企业群体,也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创造市场活力,减轻大企业的负担。因此,在重点抓好一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同时,必须注意研究和解决小企业改革的问题,小企业搞不好,同样会拖整个改革的后腿。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关注小企业的改革
改革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搞活了小企业的政策。早在80年代,国家就提出小企业可以实行承包、租赁、出售、兼并。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由扩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阶段进入到制度创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小企业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引导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和个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再次提出,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江泽民同志对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一直非常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1995年5、6月份,他在上海、长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和形成为大企业配套服务、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企业群体。对一般小型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放开、放活,有的可以实行兼并、联合或租赁,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1995年9月, 他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指出,“要研究制定国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布局,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集中力量抓好大型国有企业,对一般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放活。所有国有企业都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5年12月,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国有小型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改革的形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详细的阐述:“国有小型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繁荣市场,为民服务,增加劳动就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进一步放开放活,以利于更好活跃和发展整个经济。放开放活一般国有小型企业,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不要一刀切、一个模式。对那些产品无市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下决心实行破产、兼并。小企业放开放活的过程,是一个深化改革的过程,决不意味着一放了之,撒手不管。放开放活小企业的目的,是为了使小企业搞得更好。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政策,有步骤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一哄而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与优化结构和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
李鹏同志对如何搞好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也发表过许多重要讲话。1995年9月,他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 “对国有小型企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改革和改组的步伐。特别是县属企业可以放得更开一些。放活小的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大的,也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民经济。需要注意的是,不论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在改革中都要做好国有资产的界定和评估,认真加强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1996年3月, 他在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放活国有小企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国有小企业经过改革改组,绝大部分仍然是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即不同形式的公有经济,出售给私营经济或个人的是少数。”“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小企业改革是非常重视的,我们必须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增强紧迫感,不失时机地抓紧抓好这项重要改革。
加大国有小企业改革力度,是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下了很大力量抓国有小企业改革,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经验。像山东诸城、广东顺德、黑龙江宾县、四川宜宾等。改革的主要形式是改组、联合、收购、兼并、托管、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委托经营、中外合资和出售等,取得了显著效果。如山东诸城市成功探索七种改制形式,市直32家改制后的企业自主进入市场,放开经营,无一亏损。总结全国各地“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涉及产权变更的,如联合、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等;一类是涉及产权变更的,如收购、兼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对涉及产权变更的改革,一个时期以来,曾经有一些不同看法,主要是所有制问题、公有制主体地位问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等等。目前,关键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胆子要大一些,步子要快一些。
所有制性质与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没有必然联系。同一所有制形式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性质也可以采用同一实现形式。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国有小企业改革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绝不搞私有化,这是毫无疑义的,必须始终坚持这一原则不动摇。但是,公有制可以通过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来实现,有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也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判断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否有效,要看它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所进行的改革,不是要改变公有制的性质,而是要改变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资源配制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经营方式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公司制、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兼并、收购、出售和股份制等,都是手段,私有制可以采用,公有制也可以采用。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大小不一,类型各异,所处行业和地位不同,国家对不同企业的预期和经营目标的要求也不同,这就决定了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必然是多样化的。我们所要改革的,是国有小企业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寻求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能够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改革“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无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只能限制生产力的发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公有制经济应该采用一切市场经济条件下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有效的微观实现形式,以创造更高的效率和效益。
所有制反映的是一种生产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表现为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指资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有资产是国家投资行为产生的,由国家享有所有权。但是,对成千上万个企业注入国有资本,不可能由国家集中统一完成,需要通过授权各级政府分别来实现,各级政府即成为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的投资人。它们对其投资的企业应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即称为产权。在有众多出资人的企业中,产权表现为股权。一般来说,出资人是用属于自己的资产进行投资的,因此,所有权与产权是同一主体。但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作为出资人,是用属于国家的资产进行投资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而产权主体是各级政府。因此,所有权与产权可以不是同一主体,可以分开。
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产权分开,可以在国有经济内部确立众多的有相对利益的投资主体。这样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产权进入市场,实现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资产的价值形态是资本,资本流动是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方式,资本流动包括联合、收购、兼并、出售和破产等,这些都是资产流动和重组的手段,是配置资源的方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在国有小企业改革中,充分利用这些形式,可以合理配置国有资源、优化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益领域转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可以实现保值增值,当然,有时也可能会有损失,但不流动,不重组,使国有资产滞死,自然贬值,甚至被坐吃山空,才是最大的流失。
国有企业中资产的所有权是清楚的,归国家所有,由国务院统一行使所有权。但具体到每个国有企业,其资产的具体出资人是谁,谁对这部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往往不大清楚。明晰产权不是瓜分国有资产,不是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头上去,而是确定投资主体,明确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可以说,不明确产权就是搞平均主义,就是吃大锅饭,到头来是一笔糊涂帐,国有资产受的损失会更大。
公有制为主体是从整体上来说的,是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主体地位。地区、产业不同,可以有所差别。有的地方、有的行业,公有制成份可以多一些;有的地方、有的行业,公有制成份允许少一些。不能看到某个地方公有制成份少了一些就大惊小怪。一定要学会从全局看问题,把握好总量分析。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在市场竞争中体现的。国有经济只有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激发活力,才能发展壮大自己。不能通过限制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来突出自己,而是要在市场平等竞争中,比其他经济成份活力更强,发展更快。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既取决于国有经济的数量,更取决于国有经济分布的结构和质量水平,只要国有资产掌握了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其主导作用就不会削弱。即使在这些行业,也并非需要保持百分之百的国有资本,可以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可以成倍扩大实际支配的资产规模,形成国有经济的新优势。
伴随着国有资本的控股、参股活动,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会逐步呈现多元化格局,更多地采用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等组织形式。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决定国有资本在企业中占有多少份额比较合适。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保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一项大政策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兴办”。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
不难看出,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共同构成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集体经济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能否继续保持并得到巩固。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同样要不断完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归集体共同共有。目前,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社区集体所有、联社集体所有、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社团集体所有。长期以来,由于受“一大二公”思想的影响,各类集体财产有的被平调,有的被挪用,有的被合并,集体财产归属关系非常复杂。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集体企业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四种形式进行改革:一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改组为合伙企业,三是有条件的可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四是少数规模大、效益好的,也可以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通过改制,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格局,可以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活力必将大大增强。
从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看,集体经济将会有一个大发展的时期。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和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
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放开放活小企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在我国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近年来发展很快。据国家工商局统计,1995年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近14万户,注册资金达783亿元。 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就更多了,据统计已达300多万户。 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我国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反映。在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条件下,或在将来生产力总体水平提高后,由于区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形态,有其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应该把实行股份合作制作为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我国《宪法》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可以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兼有股份制特点,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职工全员入股,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
二是须有一定比例的集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是否需要设集体股,可进一步探索。
三是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职工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一人一票制,而不是像股份制那样实行一股一票制。
四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税后利润实行按劳分红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是,属于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资产,是否可以拿出一部分量化到劳动者个人头上去。主张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职工在企业的劳动积累可以带来资产的增值,对这部分增值的资产,职工享有所有权,可以分掉。然而,仔细考察不难看出,这样的结论站不住脚。集体所有的资产是企业几代劳动者共同创造的,不能简单地分给现有职工,尤其是社区集体所有和联社集体所有的资产,是社区和联社大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更不能由一个企业的职工分掉。
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正着手研究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赋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可以相信,通过推行股份合作制,我国的集体经济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在总量上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一支强大力量,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放开放活小企业需要把握的几条原则
一、认真规范,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在流动重组中发生流失现象。这就必须把好4 个关口:一是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动重组要经产权主体同意,企业不能卖自己;二是要进行严格科学的资产评估;三是坚持依法有偿转让,公开公平,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四是产权转让收入必须用于国有或集体资本再投入,不能用作任何形式的消费。
股份合作制企业没有属于职工集体所有资产的要逐步形成。把职工集体所有的资产无偿分配给个人的,要通过职工分期付款的办法逐步买下来;搞了权利股的要退出来。
二、坚持“三个有利于”,鼓励大胆探索和创造。一些好的作法都是来自实践,由群众创造的。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对新出现的改制形式或经营方式,不要过早地下结论。对小企业改革改组、放开放活,城市这一块比较容易规范,乡镇那一块比较复杂,要慎重,有些问题不要定得太死太具体,要留有试验的余地。
三、不刮风,不强迫,不搞一刀切。各地应因地制宜,从自己的实践出发,小企业改革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适合哪种搞哪种,不要脱离企业实际,片面追求某种模式。
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这是我们办社会主义企业的政治优势,是几十年积累的宝贵财富。
五、加强内部严格科学的管理。严格科学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属性。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后,如果不抓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还是不能真正活起来。
六、抓紧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不管进行什么形式的改革,都必须注意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待业等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时,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或资产转让收入,用于安置职工和弥补已离退休职工养老或者医疗保险费用的不足,这不能看做是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而应视为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动重组需要付出的一种成本代价。
标签:股份合作制论文; 公有制论文; 国有经济论文; 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李铁映论文; 国有资产管理论文; 企业经营论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论文; 资产经营论文; 企业资产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