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开放论文,浅谈论文,中国保险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深,中国经济最终将融入世界经济。探讨中国保险业如何面对全面开放,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并与世界保险业接轨与融合,这是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
纵观长达150多年的中国保险史,外商的垄断、华商的苦苦奋斗与1949年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保险业的曲折发展交织在一起。像所有其他行业一样,中国保险业也经历了一个从计划到市场的曲折过程,具有其鲜明的特点:
1.起步慢,发展快,水平低,需要规范与成熟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宣告了外国资本从19世纪末以来对中国保险市场垄断的结束。它迅速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担负起“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安定人民生活、组织社会游资、壮大国家资金”的任务。到195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16亿元人民币,支付赔款3.6亿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为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成长作出了不少贡献。
从1958年开始,中国逐渐转向全面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当年年底停止了其国内业务,只保留涉外业务,人保的国内机构亦被取消,变成了中国银行的一个部门。“文革”期间,本来就已严重萎缩的涉外业务也遭到冲击,中国保险业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改革开放为中国保险业重新带来了生机。1979年底,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业务;1984年,全国各地的保险机构从中国银行脱离,开始独立经营。
随着保险业务在中国的全面恢复,中国保险业积聚多年的能量开始以惊人的速度“释放”出来。1980年到1992年,保险业务收入每年以37%的速度递增。特别是进入90年代,中国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时期:保险市场从一家垄断发展到1998年的26家中外保险公司共同竞争,其中国有独资4家、股份制9家、中外合资5家、外资分公司7家。保险业务收入从1980年的6.2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998年的1247亿元人民币,增长200多倍,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经达到1990.8亿元。一个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市场格局已经形成。然而,尽管如此,中国保险业仍然存在一些必须尽快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风险总量增大与保险意识滞后。国民经济的增长导致了消费者现有财富量的增长;高科技的发展,使风险具有加速增长的趋势。要应付风险,保险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目前中国人的风险、保险意识严重滞后。二是风险种类繁多与险种单一。一方面,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体制的产生,新规则的制定,新环境的出现,以及新产品的涌现,使风险种类繁多;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却十分有限。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也十分突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三是强投资需求与保险资金运作渠道过窄。事实表明,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不仅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而且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大量资金。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很不规范成熟。资本规模较小,交易中介机构设施不完善,投机性过强,品种单调,利率期限不尽合理。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1995年颁布并实施的《保险法》第104条第1、2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的形式”。把保险资金的“稳健”、“安全”运用放在了首位,这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减少保险公司投资的盲目性、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无疑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迁,国内货币政策的变化,《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某些限制的消极作用也显露出来,特别是它将增大保险公司的负债风险。四是市场多元化发展与立法滞后、监管薄弱。尽管《保险法》已经颁布实施,国家保险监管机关还先后制定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监管指标体系》等一系列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但总体上说,我国保险业的立法与监管还跟不上保险业发展的要求。
2.市场广,潜力大,前景好,需要挖掘与开拓
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以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成为1千多亿元保费收入的大市场,并且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保险市场被许多业内人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首先,中国有近13亿人口,其中近5亿人生活在城市,8亿人生活在农村,加上我国社会老龄化的日趋严重,可以说我国是世界上人寿保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其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再次,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币币值稳定,城乡居民具有一定的交费能力条件。
尽管中国保险市场这块“蛋糕”越做越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是保险产品供给主体少。保险产品的供给主体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数量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保险公司增多,必然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加速保险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市场潜力的开发。二是保险密度低。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费收入,通常被用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务发展水平及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1995年,发达国家人均保费收入约2000美元,发展中国家也达到约1000美元,而中国人均保费仅4.8美元;三是保险深度低。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8年,中国保险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5%,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已分别达到5%~6%和4%。四是人寿保险业占全部保险业务比重低。人寿保险业务在中国仍处于起步的阶段。日本人均寿险消费支出约3800美元,美国约1000美元,而中国仅为1.3美元;虽然1994年中国寿险业务收入在保险业务的比重已增加至32.3%,但仍低于56.3%的世界平均水平和76.8%的亚洲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中国保险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和开拓。
3.有挑战,有机遇,需要直面与创造
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7次下调银行利率,这对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无疑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但这也给某些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我国刚刚兴起的寿险业影响更大。首先,目前我国寿险业务中长期返还性业务比较大,这类业务只有按要求实现资金的增值才能保证日后的给付;其次,我国寿险资金的增值目前主要靠银行存款和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率基本是随银行利率变动,因此,目前银行降息对寿险业的影响很大。再者,近年来世界范围内频繁的自然灾害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世界带来了严重影响,也给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保险等行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利率调整如果能够刺激消费和投资需求,则可增加财产保险产品的需求;利率调整如果能够推动资本市场的完善,则可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供条件;同时,也将促使保险公司调整险种结构,增强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淡化保险产品的储蓄功能,切实改变目前重返还轻保障、重长险轻短险的险种格局。
二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有必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中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已如箭在弦上。
1.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是世界经济融合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超然其外,而我国以对外开放为基本国策,融入世界经济也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在过去的10年中,许多国家很多自由化保险法规相继出台,大量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十分明显地使其经营活动更加国际化。在我国,随着保险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步伐也在加快。自1992年试点以来,已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等8个国家的9家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设立了13家营业机构,17个国家的113家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202个代表处。1999年,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分公司和中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营业机构。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其影响将是深远和全方位的。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只有在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进入国际市场,才能加快中资保险技术的不断升级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真正实现中、外资保险的融合发展。
当然,市场的全面开放,也会给中国保险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主要是由于外资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都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并且在进入国内市场前期,会采取一些竞争策略,如高投入、低回报或不要回报,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
2.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通过多边协议与协定及诸边协议,实现成员国在关税减征、非关税措施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上的义务和承诺,旨在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永久性国际经济组织。我国自提出复关申请以后的13年来,一直以积极的姿态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上更是大刀阔斧,并努力和国际规范接轨。
近年来,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不断加深。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谈判,欧共体统一市场指令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取得了新的成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于1993年12月15日达成协议。在服务贸易下的保险,虽然仍需进行进一步的细节谈判,但协定参加国的保险市场开放则是肯定的。保险市场的自由进入将成为今后世界保险市场的主导潮流。
3.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是加快自身发展、增强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竞争机制的引进与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初步形成,旧的保险体制已经难以为继。作为保险公司,谁能在经营和管理体制上进一步适应市场,谁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冲击,中国保险业自身的弱点更加明显。目前,中国保险业仍处在“业务发展不充分、市场发育不成型、发展潜力巨大”的初级阶段。中国保险业必须克服诸如市场垄断、“官商”心理、违反保险法规等制约保险业正常发展的因素,抓好下述几个方面工作:第一,积极引导,培育市场,完善环境。成熟的市场不会接受不良服务。因此,积极培育和引导市场发展是解决保险服务问题的根本办法,这就需要包括政府部门、同业公会、新闻媒体、保险公司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使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意识提高,尤其是投保人权利意识的启发培养方面有大的成效;要借助国外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的经验,逐步完善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环境。目前要着重解决好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评价指标、保险公司的评估机构、竞争原则、税收政策等几方面的问题。第二,拓宽保险投资渠道。保险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理性主体,其参与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从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经验看,只要赔付率达到85%,保险公司就可能出现亏损。但是,美国整个保险业的赔付率高达100%,在这样高的赔付率下,美国的保险业还能生存和发展,其靠的就是多元化投资和巨额的投资收益。因此,政府要逐步放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政策,扩大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业务范围,让保险公司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减少保户的费用支出,扩大保险需求,迅速走出“内忧外困”局面。第三,重视违规问题,加强营销管理。第四,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三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自主发展的开放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本身就是宝贵的战略资源,大国经济必须要让国内市场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因此,中国保险业要在有效地开发和保护利用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主动、理性地迎接全面开放。
1.加强保险市场开放的统一规划,为保险市场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使民族保险业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保险业的开放进程取决于中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情况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循序渐进的市场开放将帮助缩小国际差距并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已为我国过去的经验所证明。在这渐进的过程中,中国保险产业的开放和利用外资应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确定吸引国外保险公司和国外保险中介机构投资金额;确定国外保险公司和国外保险中介机构在国内保险产业中的结构比例,避免比例失衡;确定内、外资保险公司在地区结构中的比例,体现国家对保险产业的宏观管理。
2.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包括保险制度运用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害赔偿原则、近因原则等;险种设计、保险合同的制定、产品定价、展业、承保、理赔、投资、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共同做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运作中还有很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如,我国许多保险公司的主要条款中甚至没有“不可争条款”这一被国际保险业证明极其重要的条款;“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中国也缺乏适用的法律依据及实践等。所以,我们要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制度,熟悉国际游戏规划的运作,为在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3.充分吸纳、消化外资保险公司的技术经验,不断进行组织和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的宗旨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保险业在国内是新兴行业、朝阳产业,更需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有目的地引进国外擅长经营特殊险种的保险公司进行合资经营,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可以使改革开放向更深层次发展。目前已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技术经验。同时,我们还要主动到国外考察学习,了解他们的技术经验,这样就不至于在这些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时措手不及。
4.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培养专业人才,实行专业化管理
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要进行产品的创新,实施各项改革,要跟踪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参与国际竞争,求取世界舞台上的一席之地,必须有一大批优秀的保险专业人才。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险队伍,树立以人为本意识,狠抓思想和业务建设,把保险队伍建设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紧密联系在一起,把队伍建设和公司内部人事、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改革建立起新机制,造就人才,培养干部,锻炼队伍。要多渠道地加快各类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一要加强各级学校的培养力量,二要加强各级公司对现有员工的培养,三要注意人才的引进,四要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的各类资格考试制度,如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承保、理赔专业人员考试制度,以及目前已有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等。
5.充分利用中资保险机构熟悉国内保险市场的人文背景如历史文化传统、居民的社会心理需求等优势,努力提高居民对中资保险机构的认同水平
1992年,美国的AIG公司进入上海的经验表明,外资保险机构到中国来需要一个对人文环境的适应过程。相比之下,土生土长的中资保险机构熟谙居民的风土人情,容易捕捉居民保险消费的需求点,而且已经建起了客户网络。因此,中资保险机构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建立起居民高度信赖、持久有力的联系,积累起与外资保险机构抗衡中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