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_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论文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_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论文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路论文,我国论文,学院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7-3051(2000)04-0018-05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80年代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社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一股不可抗拒的推动力量,它推动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对此,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和条件、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模式等已不能满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类型、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同时,随着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素质和受教育程度已成为当务之急;而就业的压力,生存的需要,迫使人们去接受高层次教育。高等教育作为个人自我发展的一种投资在我国人民心目中已逐步被看成是一种理性的投资,因为我国脑体倒挂现象经过几年的分配制度改革已从根本上扭转,以上海为例,据1997年统计调查,如果把高中毕业生的平均收入水平定为100,则大专毕业生的平均收入为139,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平均收入为152。

以上这些,为我国高教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而作为高等教育办学形式之一的社区学院以其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形式的灵活性、办学的实用性等特点以及多学科、多专业、多层次、多规格办学体系,对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构建学习社会的氛围等有着明显的特点和其它教育不可替代的优势。

江泽民总书记1999年6月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社区性的高等职业教育,扩大现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招生规模,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为我国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社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扫除了障碍,指明了方向。

但目前,我国社区学院的建立和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索。本文仅就我国社区学院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思路,以期促进我国社区学院的健康发展。

一、目前我国社区学院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创建社区学院的不规范

社区高等教育是“在具有社会特征的一定地域内,使教育和社会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一种教育体制”。社区学院属社区高等教育,创立社区学院首先必须依靠社区,得到其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因为创建社区学院必须具备一定的硬、软件条件。但是,我国社区学院性质不明,其创建还缺少相应法规的支持,就目前我国已创办的社区学院来看,由于创办、审批不规范,造成其职能不清,也严重制约其发展。从目前社区学院的职能范畴来看,主要包括社区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成人教育、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如职业培训等。然而,提供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是不能作为社区学院的主要职能的,它将把社区学院与社区学苑、社区非学历短期培训班混淆。但我国一些大城市在一些社区成立了以街道或居委会为主体的社区学院,导致人们对社区学院这一名称产生误解。如上海浦东潍坊社区学院,是潍坊街道与高校合办的,其职能以相当于中等程度的非学历教育为主,形式有培训班、专业班、系列讲座等,招生对象为街道工作者、下岗人员、社区居民、民工等,名为社区学院,实为一所社区学校。类似的社区学院还有南市小东门社区学院等。这类学校在居民心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极易造成人们对新创办的社区学院的误解。多数社区居民尚不知道社区学院是高等学校,难怪上海1998年创办的4所真正的社区学院招生严重不足,不少社区学院不得不考虑更名以吸引更多的学生。

2.社区学院的创办经费严重不足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税、地税分别征收,使国家财政有了一定增长,地方财政使地方有了更多的发展自主权。在目前情况下,对新办的社区高校,国家的财政投入非常有限,社区学院一般无大财团的支持,仅靠有限的董事单位捐款,因此,社区学院的经费应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既然社区学院是利用地方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办学,它应按公立学校实施管理,不纳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范围。实际上,从其办学的投入看,它既不属于公立学校,又不属于民办大学。民办大学按《高等教育法》规定是: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高等学校。社区学院名义上是公立学校,实际上是“公私合营”的高校,其产权的归属问题没有明确,必然严重影响社会力量对这类高校的投入。加上对于这类高校的经费投入,国家尚无投资法规,地方财政往往偏重于市政发展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很难抽出多余的经费用于发展社区学院。由于经费问题的困扰,学校不得不向学生收取远远高于普通高校的学费,以增强其造血功能,寻求自我发展的道路。但面对昂贵的学费,学生若非出于无奈,往往不会选择社区学院就读。这样,经费问题成为制约社区学院在生源、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竞争能力差,影响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3.培养目标的模糊性

社区学院是社区政府为了满足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创建起来的,社区学院的办学应始终贯彻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办在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办学内容应与地区经济、科学文化、人才需求等紧密联系。但我国现有的社区学院多数是利用社区内中等职教、社区培训机构等办学力量,师资主要是聘请或聘用正规大学中退休的大学教师,缺少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严重制约了专业内容的适应性和新专业的设置。难以办出社区特色和适应社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再加上人们对社区学院办学的性质和特征不明确,学院为了提高办学声誉,降低办学成本,其专业设置一般为教育成本低的热门专业,与其它高校类同严重,根本体现不出地区性。招生方面为了尽量挑选理论知识及其运用能力良好的生源,往往以全国普通高考为契机,筛选人才,以期望能录取到好的生源,这一方面造成与其他普通高校争生源,另一方面又将占普通中等教育5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拒之门外,不仅使学生来源没有社区性,而且对本社区生源也不可能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其结果必然造成生源的严重不足。学校的毕业生自然也不可能服务于本社区,这既不利于培养本社区人才,也不利于留住本社区人才,导致办学目标的模糊性。

4.课程设置和文凭发放的统一性

我国社区学院基本明确把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列为自己的主要职责。然而,社区学院中的高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与普通高校相似,在学历文凭的颁发程序上实行学校办学、国家考试的办法与不具有颁发高等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无明显的区别。按原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社区学院学生只有参加并通过部门规定的基础课程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虽然基础课程是提高理论水平,培养各方面能力,增强适应性的基础,但由于这些课程的通过率标志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决定着学生能否取得高等学历,这不仅会导致应试教育的强化,迫使学校和学生把大部分精力花在这几门课上,忽视应用性强的专业课、技术课,而且也会大大削弱社区学院的职业性。这样做实际上背离了创办社区学院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的初衷,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社区学院本身的发展,因为二年制的社区学院在学术上毕竟无法与四年制本科生相抗衡。

二、推动社区学院发展的思路

1.应当未雨绸缪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在总结经验,继续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和本地具体情况,尽快制定有关社区学院的法规(暂行亦可),将社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纳入政府行为,促进其建设和发展,并使之从一开始就在健康和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针对可预见的未来的各地开办社区学院的热情,应予正确指导而不应重蹈工业发展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任其各行其事,再予整顿,造成人为损失,交不必要的学费。同时,制定规章时,不应一刀切,须留给各地以相当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2.树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办学思想

社区学院与其它高校不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办在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为办学宗旨。社区学院是所在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所在社区的文化教育中心,又是推动社区工作的有力助手,能为社区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以社区为中心体现在社区学院应与所在社区保持密切的联系,其专业课程应结合社区自身的特点,本着服务本社区经济,满足本社区居民需要的原则设置,努力解决师资、实验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积极设置本社区经济、文化发展迫切需要的专业、课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条件,并努力开办为社区服务的项目,逐步发展成以社区为中心,关心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水平,发展社区经济的多功能、多专业、多渠道的高等院校。

3.实行多门进多门出的培养模式

迄今,我国许多大中城市,事实上已基本普及高中教育,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希望能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而目前我国的高等学校尤其普通高校,基本上实行的是“严进宽出”的制度,使不少应届高中毕业生难以继续深造。若社区学院也与之仿效,追求高素质的基础好的生源,认为好的生源才能保证办学质量,其招生的范围仅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并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这将大大削弱其生命力,也违背社区学院的办学宗旨。实际上,从今年起,随着普通高校及其他类型高校的增招、扩招,在高考落榜生中挑选生源的作法,使这一愿望也落空了。

社区学院办学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社区居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1997》中规定“高等教育(或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既包括二年及二年以上的高等教育课程(相当于我国的大学专科),也包括了授予大学第一阶段学位或同等学力证明的高等教育课程(相当于我国大学本科)和硕士学位的课程。“高等教育第二阶段”是指博士学位的课程。新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1997》认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是:1、入学资格:一般要求完成十二年至十三年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之后,获得高级中学教育毕业证书,才能学习这些课程。2、学制:理论累计时间,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力要求四年及四年以上;非大学学历二至三年。3、文凭类型: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非大学学历或同等学力证书。可见,社区学院的招生不应只局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应面向社区所有的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当于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包括职业高中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此外,社区学院也有义务为没达到高中毕业水平的成员提供补偿教育,为其提供广泛的基础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面对传统高校、高等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的竞争,社区学院只有完善自身的职能,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把实施职前职后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补偿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列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实行多门进多门出,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才能充分显示其生命力。

4.采取较低廉的收费制度

目前我国社区学院经费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拨款、学校董事单位的捐资、学生的学费。其性质到底属于国立学校还是民办高校尚不明晰,产权也难以定性。对于民办高校可按《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对其办学条件、审批手续、学校法人权限、质量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教育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教育机构的财产应当与举办者的财产相分离,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要分清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教育机构的资产和教育机构办学积累的资产,分别登记建帐”。而社区学院性质不明,产权不清,必定会挫伤社区各方面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出现教育投入不足。如果社区学院投入类似于美国社区学院主要由社区地方财政拨款、地方税收拨款、学生学费三部分组成,则应制定相应的投资和办学法律法规。创立社区学院不是为了牟利,不应从学生学费中收回投资,甚至有盈余,即社区学院不应采取民办高校和国立高校中的自费生准成本收费制度,而使社区居民不致因为经济困难而不能进入高校学习。如果社区学院主要由社区地税拨款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学生所承担学费远远低于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这样才能使因经济困难不能跨入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的学生有机会进入社区学院学习。而且,社区学院办在社区,一般上学不需付住宿费,有暇照顾家庭,并可边工作边学习,从而可使更多社区成员跨入学院学习。

5.成立社区学院的行政管理机构,规范社区学院的管理

我国社区学院刚刚起步,其数量甚少,而行政隶属关系也未理顺。如上海长宁区学院是由市级主管领导行政机构中的普通高校部门、职教部门还是由成教部门具体领导尚未明确。社区学院的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对于规范每所新的社区学院的创建程序和条件是必要的,对于社区学院的经费开支、教学项目的规划、人事聘任等方面的工作条例的制定、审批也是不可缺少的。在上海,社区学院一般由市政府的教育委员会和区政府教育局共同领导。要成立社区学院除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外,还须先由区政府批准,然后向市政府教育委员会申请,被批准后方能办学,但社区学院是由市级主管领导行政机构中的高教部门还是职教部门、成教部门具体领导尚须明确。

6.规划教育资源,提高社区办学效益

目前我国社区教育发展迅速,但也出现社区内教育资源结构不合理,办学效益低下。如职教、成教等专业设置重复,办学水平不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低下等。通过对教育资源重新规划、调整,以社区学院为社区内教育龙头,以社区基础教育为基础,形成社区教育资源网,社区整体教育效益必然提高,社区学院的办学成本必然大大下降。

由于我国社区学院创建时间很短,面对普通高校的快速发展,民办高校的强劲增势,高教竞争尤其是生源竞争、质量竞争、分配竞争等,必然促使社区学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发挥社区特色。在发展中面对诸多问题属正常情况,只要我们及时总结,逐步完善,相信社区学院一定会成为我国一种具有极强生命力的高教模式。

收稿日期:2000-08-05

标签:;  ;  ;  ;  

我国社区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_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