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探析论文_程楠楠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探析论文_程楠楠

(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摘要: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贯穿于马克思不同的著作当中。马克思根据人与社会的关系将共同体思想划分为“自然共同体”、“虚幻共同体”以及“真正共同体”三种类型。马克思通过论述“自然共同体”和“虚幻共同体”形态以及其存在的弊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真正共同体”思想,在“真正共同体”中,描绘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理想蓝图。

关键词:马克思;思想探析;共同体

一、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体现在他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关于共同体思想最早是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及,他提到人是独立个体是有自己意愿的,可以自己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决定。而此时国家就是作为一个共同体来协调每个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差别和冲突的。在莱茵报时期,尤其是在他写《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中,他发现国家和法代表的不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反而是统治者的利益。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就涉及到虚假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对立问题。在他所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把黑格尔关于国家共同体决定市民社会共同体的论断进行了颠倒,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共同体没有从现实的人出发。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两篇重要文章《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认为政治解放并不是人的解放,在实现了政治解放的时候,人被二重化为“公人”和“私人”。“公人”是受公共利益支配的,属于“公共共同体”中的人格,“私人”是利己的,属于“货币共同体”中的人格。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揭示了虚幻共同体与真正共同体之间的对立性,并指出这两种共同体的对立是实现真正共同体的之前的一个阶段。

随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发展,马克思根据人与社会的关系将古代以来的共同体划分成了三种形态:以“族群”为本位的自然共同体、以“个体”为本位的虚假共同体和以“类”为本位的自由人联合的真正的共同体。

(一)以“族群”为本位的自然共同体

在自然共同体上,马克思曾经说过:“‘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指家庭或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1]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当中,人们生存的是通过狩猎、采集等方式生存。在这个时期的人们,由于对自然的认识能力低,生产工具落后,生存能力差,所以要想生存就要联合起来,共同集合进行狩猎。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之中,除了共同狩猎,人和人之间也会通婚。所以对于这样的共同体我们称之为氏族或者部落。因此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单个的个体与共同体是不可分离的,个体是共同体的一部分。个体生存依赖于自然界,从自然界中获取自身生存的物质需要。因此在人与共同体和自然之间呈现出,个体以共同体的形式生存,而又依赖于自然界,这样一个显著地特征。

(二)以“个体”为本位的虚假共同体

在马克思所划分的共同体思想中,“虚假的共同体”是他着重论述的。在“虚假共同体”中,人们不需要再像“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时一样需要集体生存。此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能力也很强。人们可以以“个体”为单位来生存。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批判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虚假共同体”。黑格尔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与他持相反观点。在马克思看来,“正是因为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他们认为这种共同利益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即仍旧是一种特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2]处在市民社会当中的人不能自己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他们的劳动只是维持自身生存的手段。而此时国家的存在并不是维护每个市民的利益,而是通过权力来约束他们。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以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没有市民社会,也不会有国家的存在。

马克思认为,虚幻共同体的产生源于社会分工。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个人利益就会与个人相交往的共同体之间产生矛盾。共同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会成立国家。在国家中,不同的共同体代表不同的利益团体,从而就形成了阶级。而国家就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虚幻共同体”。而这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代表的只是部分占统治地位的人的利益,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实际上就是为了掩盖他们统治之下的不合法关系。维护自身的统治稳定。而且,在虚假共同体之中,人们的自由只是表面的自由。实际上拥有自由的只是部分人,并不是全部人。自由是属于统治阶级的。所以“虚幻共同体”并没有实现人们的普遍利益,带给被统治者的是新的桎梏。当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就想要上升为集体利益,那么单个人就会联合起来,进而去反抗另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集体。个人利益只有在共同体中实现,所以个人要想找到真正的自由也就要在虚幻共同体中找到这条自由之路。

(三)以“类”为本位的自由人联合的真正的共同体

马克思认为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或者“虚假的共同体”中,人是没有自由的的,是与人的“类”本质相对立的。而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就是要在真正共同体中。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代替那存在着的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3]因此我们可以看得出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中包含着他对人的关怀。而单个人并不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需要每个人的“类”本质的发挥才能实现。对于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认识:其一,在“真正的共同体”内,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不存在了,全部生产资料属于个人联合起来的集体,这就使得每个人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劳动不再是被压迫和被奴役的活动,而是人们自由自觉的活动和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人的“类”本质。其二,在“真正的共同体”内,代表阶级统治的国家也将会消失。各阶级之间的对抗也会消失。不存在城市与农村,手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区别。其三,在“真正的共同体”内,人们的思想境界极大的提高,自私自利的观念将被抛弃。人民的意识会随着生产力的提升而提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更加和睦,社会更加和谐。

但是“真正共同体”是有其前提的。首先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是物质基础。其次是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进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产方式和工业时期是同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相联系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是‘生产力’” 这就表明生产力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只有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条件下,无产阶级的联合与“真正的共同体”的建立才具备扎实的经济基础。虽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基础性的一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反过来也会对生产力产生影响。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太过狭隘,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一定会阻碍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为此,无产阶级要推翻现有的生产,建立起新的生产方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从根本上摧毁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传统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才能实现无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实现马克思所构建的“真正共同体”。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1995年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1995年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2009年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卢德友.马克思理想“共同体”的当代追求[J].学术论坛,2014,(5).

论文作者:程楠楠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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