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三种否定社会主义道路的谬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谬论论文,三种论文,社会主义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它光辉的50年。连续50年走社会主义道路,使我国经济、政治、科教文卫和国防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空前未有的巨大成就。然而,有些人面对社会主义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却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持怀疑否定态度,尤其否定新中国诞生到1978年的近30年所走的道路。
一、评“民粹主义”论
有人说毛泽东“染上民粹主义色彩”,认为毛泽东在1952年后犯了民粹主义错误。这是缺乏常识的无理批评。
什么是民粹主义?那是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流行于俄国社会政治舞台的一种小资产阶级思潮和派别。他们与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第一样,对个体小生产情有独钟和偏爱,认为俄国只要在个体农民小生产的基础上就能建立社会主义。民粹派在经济上是不赞成发展大工业的,对于工人阶级持否定态度。
把“民粹主义”的帽子扣在毛泽东同志头上,是说不过去的。早在1944年8月31日, 毛泽东在写给秦邦宪的信中就说:“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毛泽东书信选集》第238—239页)。其后,毛泽东同志在指导中国革命运动中多次强调,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要克服农民意识,反对小资产阶级意识和民粹派思想的影响。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要求解放军在攻占城市时要尽力保护工业。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领导党和政府千方百计恢复和发展工商业。我国仅用三年时间,到1952年,工业、农业、商业就恢复到了历史上最高一年(1936年)的水平。
1953年,毛泽东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一化三改造”。首要的“一化”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至于“三改造”,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标是合作化(打破小农经济)和机械化;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使我国原有的规模狭小、技术装备和管理落后的工商业和手工业逐步走向现代化。
“一化三改造”的总路线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何来“民粹主义色彩”?
从1953年起,毛泽东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在苏联的帮助下,156项大型的现代工业企业全面动工。 “一五”期间(1953—1957年),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社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11.3%,其中工业年均递增18%,农业年均递增4.5%(其中粮食年均递增3.5%),建筑业年均递增18.8%,运输业年均递增14.9%,商业年均递增8.6%。这是民粹主义做得出来的吗?
不错,1958年以后,我们的经济工作有过急于求成的失误,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却是完全正确的。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经过30年的努力,我们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而不是停滞或退回到小生产的社会状态。这一成就表明,在新中国,民粹主义根本没有存在的余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广阔道路。
二、评“社会主义早产论”
有人说,我们建国后经过三年恢复时期,1953年就搞社会主义,是“超越阶段”,成了社会主义早产儿,因而是长期经济停滞,直到改革开放。
这种论调不符合实际。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材料,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6.5%,同期的世界GDP 年均增长速度为3%左右。在那26年间, 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比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快一倍多,能说中国经济“长期停滞”吗?能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早产儿”吗?如果“早产”,能成长得这么快吗?
“社会主义早产论”的理论依据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1952年,我国的工业还不发达,生产力水平很低,所以,搞“一化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超越了阶段”,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成了“早产儿”。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这确实是一般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然而,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具体的。一国的经济政治制度要适应本国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国际国内环境,才能保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百多年前的德国,在西欧国家中是比较落后的,马克思、恩格斯却提出:“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定要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03—504页)。1917 年的俄国经济在欧洲各国中是比较落后的,列宁分析了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发动并领导了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其后,苏联在斯大林领导下,成功地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成为世界第二强国。
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弱小的民族工商业受到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排挤,一直在苦苦挣扎。经过长期的战乱,到1949年,我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奄奄一息。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我国资本主义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户数增加21.4%,总产值增加54.2%,但仍然是弱小、落后的。而在同期,公有制经济和公私合营企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都大大高于资本主义工商业(详见《真理的追求》1999年第10期黄如桐文章《最光辉的胜利之一》)。更重要的是,国家已经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工人阶级(包括知识分子)和农民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在国际上,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严密封锁我们,我们只有依靠国家的力量才能顶住封锁,发展经济;所以,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如果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即使国家财政拨出巨款来资助私营工业,凭我国那一点弱小落后的资本主义工业,生存尚有困难,不知要过多少年才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
再者,大家知道,我国的工业体系是在50年初期苏联援建的156 项大型现代工业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请问:那156 项工程应当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如果是办私营企业,苏联不会援助。即使苏联同意我们把那156个项目办成私营企业, 凭我国当时那点资本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把图纸变成现实!
所以,我国在50年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什么“早产”、“超越阶段”,而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必然。
1958年的“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确实“超越了阶段”,即超越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和可能,所以我国经济遭受严重挫折。但是,正因为我们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一五”计划奠定的雄厚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才能在1965 年得到恢复。 在其后的“文革时期”(1966—1976年),我国的社会总产值仍能以年均6.8%的速度增长。 这都得益于我们从50年代初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三、评“国有企业低效率论”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低效率论”颇为流行,说国有企业的“劳动效率普遍过低,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努力程度普遍过低”。有的甚至断言国有企业是注定要亏损的,污蔑国企职工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始终是“消极怠工和化公为私”的。
这种观点渊源于西方的科斯定理。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产权界定明晰,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通过自由交易就不影响效率。科斯的所谓产权界定明晰的实质,是要产权的彻底私有化,要把产权量化到个人。一个非常熟悉科斯和科斯定理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张五常说得很清楚:“科斯定理的主旨,就是不管权利属谁,只要清楚界定是私有,市场的运作能力便应运而起;权利的买卖者互定合约使资源的使用达到最高的生产总净值。”在他们看来,私有制之所以能提高效率,就是因为它的“产权明晰”,从而有饥饿纪律的强制。一位推崇私有企业优越的学者说得很直率。他说,私企优越性之一就在于是“干得好晋级加工资,干不好的炒鱿鱼,前有晋升的胡萝卜,后有失业的大棒,效率就在其中了”(刘吉:《匣中剑声》,第135页)。他们不愿, 也不敢说出失业大棒的背后,不过是使工人重新沦为资本的奴隶。作为雇佣劳动者的工人在资本的强制奴役下,也不过是为资本家卖命。
鼓吹私有化的人说,国有企业是“人人皆有,人人皆无”的“产权不明晰”的企业,因而必然会普遍出现“白搭车”的“懒汉”,所以“劳动效率普遍过低”,人人都想“化公为私”。他们不了解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这一根本属性。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里,广大职工正由于不是人人都拥有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即没有把产权量化到个人(私有化),存在所谓“人人皆无”,才使人人真正切实地共同平等地拥有企业的财产,实现了“人人皆有”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才能使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主人,自觉地发挥主人翁的生产积极性。这也就是国有企业有可能产生高效率和优越于私营企业的秘密所在。此外,在党的领导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创造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对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谁都不否认,在毛泽东时代,我国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清廉的社会,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以权欺压百姓的现象微乎其微;吸毒、贩毒、娼妓、赌博等等丑恶现象已经绝迹;崇洋媚外、崇美恐美的软骨头现象消失,中国人民真正站了起来与外国人平起平坐;而且那时基本上没有失业,没有下岗,没有拖欠工资的事,没有两极分化,家家无铁门也不耽心被偷盗抢劫,人民安居乐业,没有后顾之忧。这些良好的社会条件都极大地激发和鼓舞了人们社会主义的爱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总之,企业的公有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可能性,这就是几十年间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
有的人说,那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是粗放型的,外延扩大的增长不等于经济效率就高。的确,我国那几十年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要素投入的增长来实现的(至今也还如此)。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国企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加之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先进的技术装备,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等优势,就使经济效率相对较高而不是较低。
反映经济效率的两个主要指标:资金利税率、劳动生产率。在80年代以前,这两项指标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据统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按每百元资金一年实现的利润和税金计算),1952年为25.4%、1957年为34.7%、1965年为29.8%、1975年为22.7%(马洪:《现代中国经济事典》第156页)。这就是说,国家建一个工厂, 大约只需3—5年就可收回全部投资,再重建一个同样规模的新厂。这样的经济效益,远远高于当今的“世界500强”企业。再看劳动生产率, 据统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数,若以1952 年为100,到1975年增至239.8(同上书,第155页),即23年间增长1.47倍,年均增长3.9%。这在世界史上是罕见的增长速度。例如,美国在1990 至1996 年间私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年均只增长1.1 %(见《世界经济》1999年第7期,第63页)。
我们说国企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很高,是就其总体而言。由于各人的觉悟程度不同和各个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确有少数人偷闲的情况,但并不普遍。有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低是因为人员过多,人浮于事。那是国家为解决就业问题、稳定社会,硬要国有企业吸纳的,不能责怪国有企业。这应当通过改革来解决。
当前某些国有企业亏损、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国有企业大面积严重亏损的现象并非从来就存在,而是近些年,特别是1992年以后才出现的特有情况。据四川省企业调查队对6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亏损企业的多项调查结果:这些企业出现亏损的时间有80%始于1993年以后,其中一半的企业始于1993—1995年,另一半始于1996 —1998年。亏损起始年份最集中的是1995年。 亏损最为严重的年份是1998年。全国情况也与此大体类似。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国企直到1996年1—4月才首次出现净亏25亿元的现象,整个1996年和1997年上半年都是净亏损,亏损面40%以上。直到1999年1—2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亏损面还高达45.7%。
再看全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1992 年尚有25.4 %, 到1997年却下降为6.27%(《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版),不仅大大低于1992年的水平,也大大低于“文革”末期(1975年)的22.7%。
为什么这些年国企亏损严重,效率低下?原因很复杂,需另作专题分析。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决不反映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也不是国企固有的特征。我们绝不能由此得出“国有企业天生效率低”、国企不如私企的结论,更不能因此而取消或削弱国有企业,搞什么“非国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