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典文学学科建设:古代文学研究的正确名称_文学论文

论中国古典文学学科建设:古代文学研究的正确名称_文学论文

“中国古典文学学科建设”笔谈——为古代文学研究正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学科建设论文,中国古典论文,古代文学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科建设是个大题目,它包含着诸多方面的问题,除学者如何治学之外,还有影响和制约学者治学的种种因素,比如科研管理体制、资金投向、人才配置、科研成果的评价制度等等,这些问题如不改革使之科学化,要从整体上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恐怕还是困难的。体制方面的问题,本文不去涉及,我仅从一个古代文学研究工作者的近些年的经验出发,对治学的问题发表一点浅见,以求与同行、以及关心古代文学研究的同志们讨论。

为何要提出为古代文学研究正名?这是因为“研究”之实被时下的某些学风渐渐销蚀,一些标识“研究”成果的论著,其学术含量已相当稀薄。什么叫做研究,实在已成为一个有待澄清的问题。我认为目前古代文学研究中存在着与科学研究精神相背离的两种倾向,一曰鉴赏化,二曰随笔化。所谓鉴赏化,就是将理性的科学研究变成一种主观的直觉的评论。这种评论可以不顾及作品产生的时代环境和作者的主观创作意图,也可以不顾及作品的文类特征,还可以不顾及这个作品曾经获得过怎样的评论,似乎只要掌握了一种新观点,或者变换了一种新角度,就可以做出空前绝后的高论来。这种评论常常是淋漓尽致的主观挥洒,它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对某一作品甲说它红,乙说它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婆有理”,争论十分激烈,却毫无学术价值。“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的旧红学,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清世祖和董小宛的悲剧,有人说是写康熙朝的政治斗争,还有人说是写明珠的家事,等等,就是这种评论的前车。所谓随笔化,就是将严密的科学研究变成一种罔顾证据的随心所欲的议论。这种倾向与鉴赏化的相同之点在于主观性,而不同之点则在于它议论的往往不是单个作品,而是一些宏观性的大问题,其议论乍看起来是高屋建瓴,纵横捭阖,结果总是经不起事实的检验。这也有历史的经验。罗尔纲在《师门五年记》中回忆他1936年发表《清代士大夫好利风气的由来》一文,该文引申清人郭嵩焘的话,所谓“西汉务利,东汉务名;庸人务利,宋人务名;元人务利,明人务名”,认为清代士大夫好利是由于清初朝廷的有意提倡。此文遭到他的老师胡适的严肃批评,指出郭嵩焘等人的话毫无根据,名利之求,何代无之?并告诫罗尔纲,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随口乱道是旧式文人的习气。

研究与鉴赏的区别,郑振铎曾用比喻加以说明,他说:“原来鉴赏与研究之间,有一个深崭的鸿沟隔着。鉴赏是随意的评论与谈话,心底的赞叹与直觉的评论,研究却非有一种原原本本的仔仔细细的考察与观照不可。鉴赏者是一个游园的游人,他随意的逛过,称心称意的在赏花评草,研究者却是一个植物学家,他不是为自己的娱乐而去游逛名囿,观赏名花的,他的要务乃在考察这花的科属、性质,与开花结果的时期与形态。鉴赏者是一个避暑的旅客,他到山中来,是为了自己的舒适,他见一块悬岩,他见一块奇石,他见一泓清泉,都以同一的好奇的赞赏的眼光去对待它们。研究者却是一个地质学家,他要的是:考察出这山的地形,这山的构成,这岩这石的类属与分析,这地层的年代等等。鉴赏者可以随心所欲的说这首诗好,说那部小说是劣下的。说这句话说得如何的漂亮,说这一个字用得如何的新奇与恰当;也许第二个鉴赏者要整个的驳翻了他也难说。研究者却不能随随便便的说话;他要先经过严密的考察与研究,才能下一个定论,才能有一个意见。”(《中国文学研究·研究中国文学的新途径》)郑振铎为了讲清鉴赏与研究的区别,特别强调了二者之间的鸿沟。古代文学研究的对象是文学,文学是情感的产物,也必须用情感去接近它,鉴赏是认识文学作品的第一步,问题是研究不能停留在这一步,而应该从感悟提升到理性,去探讨文学作品内在规律及其成因,所以二者之间的鸿沟虽然深崭,却也不是不可逾越。鉴赏的文章也有深浅优劣之别,好的鉴赏文章也在广义的研究范畴之内,然而现实是不少专著有学术之名而无学术之实,充其量为鉴赏而已。

随笔属于文学体裁的散文,撰写随笔是文学创作而不是学术研究。随笔不仅允许发挥激情和想象,而且如果没有激情和想象,那就不是好的随笔。研究需要的是理性的冷静,是证据和逻辑,它不是排斥激情和想象,而是要把这种激情和想象作为研究的潜在动力。所以好的学术著作,我们是可以从它的冷静的论述中感受到研究者的激情和想象的。现在流行这样一种衡文标准:结论并不重要,只要思绪飘逸,辞章华美,能神摇意夺就行。也就是说,“美”成为了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事实上有些著述得到媒体和一般读者的赞赏,正如郑振铎所说,并不是它的学术,而是因为“作者的美丽的才华”和“恳挚动人的讲述”。学术文章讲究文采,无可厚非,但文字必须以准确为第一要义。研究不是文学创作,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其实,随笔化、鉴赏化的论著与学术论著的区别,作者自己是心肚自明的。学术论著必定要解决学术问题,或者是纠正一个历史的学术误解,或者是破解一个困扰已久的学术疑难,或者是开拓一个新的学术领域,从发现问题、搜集材料、反覆思辨到撰写成文,中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决不是那些鉴赏化、随笔化论著所能比拟的。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二者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不相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倾向?原因是复杂的。首先,我们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还不健全,量化标准在事实上成为评价一个单位和一位学者的成绩的最重要的尺度,甚至是唯一尺度。量,当然是一个重要尺度,量化也容易操作,但如果忽视质的检验,单一强调量的标准,在实践中就会鼓励学者对学术数量的追求,难免会出现粗制滥造的情况,鉴赏化、随笔化的倾向便相机而生。当年陈寅恪仅凭一篇不长的论文就获聘为清华大学教授,这种事情在今天看来已经成为一个神话。其次,对古代文学研究的社会期待也有不恰当的地方,如要求古代文学研究不断有“重大突破”,要求古代文学研究为当前文学创作提供经验,要求古代文学研究为现实服务等等。古代文学研究是文学类的二级学科,它研究的是历史的文学和文学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有史学的性质。和那些与现实关系密切的社会学科、人文学科相比,它应该算是一个冷门。要它直接联系现实,为现实的政治、经济或什么别的服务,都是违背它的学术本性的,假若强行做了,如“文革”当中的“评红”、“评水浒”,那也就脱离了古代文学研究的范畴,实质上变成了政治的一部分。就说在文学范围内,也很难要它为当下的文学创作贡献点什么,即使有意为之,作家们也未必加以理会。鲁迅就曾说过,“创作家不妨毫不理会文学史或理论”(《而已集·读书杂谈》)。这样说,并非否认古代文学研究与现实有关系,只是这种关系不那么直接和具体。它关系到中国几千年文学的承传,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团结的凝铸力之所在,作为传统文化的整理、继承工作,它是不可或缺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古代文学研究又是一门累积型的学术,要它不断的有革命性突破,也是违背它的学术本性的。这并不是说不要创新,古代文学研究如果失去创新意识,那就一步也不能前进。而这些年一些媒体炒作的惊世的“创新”、“破解”、“发现”,有多少不像泡沫似的消失了?

也许还有一个重观点轻材料的顽症在作祟。说“重观点轻材料”是一种顽症,是因为它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上个世纪50年代批判胡适,考证便成了实用主义和繁琐哲学的代名词。60年代初红学界为弄清曹雪芹卒于何年,做了一点考证,“文革”中即遭到严厉的批判,可知考证之声名狼藉到了何等地步。那个时代用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来重新研究古代文学,著名的论点有中国文学史是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的斗争史,“文革”中评法批儒时又认为是儒法的两条路线斗争史,等等。那时坚持的是思想领先、政治挂帅的铁的原则,因此,学术中观点最重要,凡符合现实政治需要的观点,不论是否有事实依据,都会得到肯定;如果观点被认为有问题,则不论是否有事实根据,都会受到审查和批判。材料的真伪与有无,在学术中成了枝微末节、无关紧要的问题。“文革”后正本清源,对重观点轻材料的倾向理应加以检讨,可惜没有这样做,至少没有认真的和正确的做,一些人把这一切统统算在马克思主义头上,并一窝蜂的转向刚刚从国门涌入的各色西方理论,把这些理论视为圭臬,以为找到一个新的思想支点就可以把地球翻转过来。重观点轻材料的观念又以一种新的表现形式继续影响着古代文学研究。那个热潮中用新观点新方法重新解读中国古代文学的专著,有几部人们现在还去理会它呢?逻辑推理不可以取代对历史的实际考察,因为逻辑不可能与历史重合。古代文学研究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一本具体的论著也应当事先有理论预设,但是研究应当从材料出发,以材料为据,这些材料应当尽可能是完备的、经过审查辨析过的,通过对材料的研究,修正或者改变事先的理论预设乃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材料和观点同样重要,轻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损害我们的研究工作。百年来的学术史启示我们,凡是有杰出贡献的学者,无一不是在材料上下过死功夫的。鲁迅在1909年至1911年三年间,从浩瀚的古籍中爬罗剔抉,编成《古小说钩沉》,台静农为此称鲁迅“辑录之勤,校定之精,则非浅学所能知也”。后来又辑录唐代传奇文,编成《唐宋传奇集》,郑振铎称赞此书使“唐人小说的真面目为之复现于世”。凡是有关小说的新材料,作者也好,版本也好,鲁迅都以极大的热情去考察和讨论。正是在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才撰写成学术名著《中国小说史略》。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囿于旧材料,甚至连旧材料也不去完全掌握,只在观点上翻新,与其说是用新观点阐释古代文学,毋宁说是用古代文学去印证新观点。倘若如此,学术创新也就没有什么希望。

最后还有一个学术规范的问题。学术规范,我理解是学术研究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比如打排球有打排球的规则,踢足球有踢足球的规则。它不是学术范式,学术范式是对研究观念、方法乃至技术的规定系统,学术范式不仅可以百花齐放,而且应该百花齐放。而学术规范作为游戏规则应当共同遵守。古代文学研究界虽然对学术规范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但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现代学术实践中却已形成一些不成文的共识,例如:利用人家的研究成果必须注明,引文必须注明出处,不得隐瞒证据、歪曲事实,等等。古代文学研究应当建立一些什么样的学术规范,以使我们的学科更加科学化,是需要所有学者共同参与讨论才能确定的。讨论制定学术规范肯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有人担心这种规则会妨碍思想的自由,阻滞学术的进步,我以为这是多虑。没有谁会怀疑足球的规则妨碍了足球运动的发展,相反,足球没有规则,足球运动恐怕就要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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