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思维_辩证思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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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4)增刊-0074-06

本文所说的辩证思维,指个人当下运用“辩证思维形式”并满足“辩证思维规律”的思考活动。之所以做如此限定,因为应该把辩证思维和辩证思想分开,后者是指思维的成果即思想、观点、意见、言论等等。应该承认有辩证思想,辩证唯物论就是辩证思想观点的集合。但辩证思想不一定非得用辩证思维生出,也许根本就不能用本文所限定的辩证思维生出。人的通常思维即具有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和规律的思维,完全可以用来得到所谓的辩证概念、辩证判断,也完全能构思出一席或一篇充满辩证精神的讲话或文章。就是被推崇为最具有辩证思想光辉的著作《资本论》,也都是能用形式逻辑分析的思维写作出来的。所以不能把辩证思想和思维活动混为一谈。把黑格尔的大逻辑和马克思的《资本论》,整体地当作辩证思维的体现,把花费了几十年或毕生心血研究思考(在黑格尔还充满了大量的编造)写成的巨著说成是辩证思维的结晶,这种辩证思维是不好捉摸的。

此外,辩证思维还被一些学者看作思维的高级阶段,看作辩证逻辑的研究对象。这样的辩证思维应也是和人们的通常思维相对应的,而人们的通常思维就只是当下的思维,当下思维就是在一个时间时刻里的思考活动,而不是一个时期甚至几个时代的。因而,辩证思维也应是当下的思维和有自己独特形式和规律的思维。在这点上,笔者和有些辩证逻辑学者一致。这些学者之所以提出一些辩证思维形式和规律,也是因为觉得非如此便不成其为辩证思维。那么,我们来看看,这种辩证思维存在吗?

在个体人的成长过程中,包括着人的思维能力的成长。多数心理学家认为,人到15岁左右,思维能力基本长成。当然这之后人的思维还随着知识的丰富其能力有所加强(老年时也会衰弱甚至痴呆)。这种思维能力,就是运用比较、抽象、概括等以形成概念,做出判断、推断、进行推理和论证的能力。心理学家还把问题解决和想象与创造列为思维形式。认为对它们的研究有着与形成概念、进行断定和推理不相同的方面。本文这里不论究在思维研究上的这些不同,因为这无碍于我们把思维看作大脑的一种基本的机能,就象人的感官有它特定的机能一样。个体人形成的思维能力,就是运作大脑的某些机制来进行比较,抽象、概括以作判断、推断、推理等思维活动的能力。这种大脑的思维功能在所有正常人那里都是以相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形成的。因而无论哪个民族,哪个阶级阶层的人所形成的思维能力无本质不同,差异只在于有些人略聪明或笨拙些。

这种思维机能实际上或可看作是一种操作、运算的机能。大脑把感官输送的材料信息进行来料加工时,所进行的大致是一种运算式的操作,类似计算机的各种算法运作。我们今天对思维的研究还远不能达知思维运作的机制机理,但个体人在这种机理上彼此差异不大则却是肯定的。正象所有正常人眼睛视觉、鼻子的嗅觉的功能类似一样。从小学到大学,同年级的学生在思维水平、思维品质上差异不大也是证明。因而,思维机能作为一种功能,是一种中性的东西。它不偏好哪个阶级或哪个民族。

除思维能力的成长外,人还通过学习、实践获得知识的积累。这是人的思想、理论、知识方面的成长。知识的成长对人的认知能力有巨大的意义。一般百姓和科学家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能力是大不一样的。这种不同在于科学家能利用他们的相关知识储备作为认知活动的重要甚至必要条件,这就是理论的基础作用。非科学家则缺乏这种必要的相关条件。但与思维机能不同的是,相关的知识储备对思维机能是外在的,它可以通过学习而补足。

此外,人通过学习和实践还接受和获取一些观点和方法。观点大而有辩证观,小而有各种处理问题和看问题的主张、角度。如保守观和权变观、实用观、美饰观、以及重创新还是重古训等等。方法如各种处世方法、理财方法、门门科学都有其研究自己对象的方法。观点和方法和人的认知活动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对认知对思维都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观点和方法还能形成一个人看问题、思考问题的某种习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形成某种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个人或群体由于知识、观点、习惯等特异性而形成一种定型化具有稳定性的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一种方式。如习惯用老眼光看人,不看人的发展,专看人的缺点,爱认死理钻牛角尖,下围棋有大局观、辩证观等等。观点、方法包括思维方式对思维认知有指导作用,但它们也并非思维机能本身。它们和思维的关系,类似计算机的编程软件和计算机功能的关系。观点、知识、方法及人的某种思维方式是可以改变的。即可通过学习和交流而培养,如培养人的辩证观,下围棋的大局观,也可由施加某种影响而使其消除和摈弃。

这里要谈到“辩证思维”。现在一些学者所说的辩证思维,实际不过只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被培养为愿意和善于用辩证观点看待问题。

(1)它是看问题的一种主张、角度。从事物的发展看事物,把事物看作矛盾统一体,事物量变发展到质变,变化遵循否定之否定的规律等。这种看问题的主张、视角指导人去从哪些方面搜集材料和搜集哪些材料,作哪些调查、观察和实验以获取这些材料。

(2)分析问题的方法,这主要是矛盾分析。辩证观或辩证思维方式,善于自觉地去找事物的矛盾,找出和分析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及其矛盾关系,分析哪些方面是主要的方面,矛盾能否转化和在怎样的条件下转化等等。这种善作矛盾分析的思维方式绝不是人人都能具备的。它是长期学习和实践的结果。当然,即便这样的人也不是事事时时都要作这种矛盾分析。自然科学家,各个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工作者,自古至今,在他们的研究领域里进行这样矛盾分析的也为数不太多。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国家重点图书《院士思维》(选读本)里面都是我国两院院士讲自己科研工作中的思维亮点的。只有部分院士谈到辩证法对自己科研认识的指导作用。只有一位学者提到“辩证思维”,所指实际也是辩证观指导的分析问题的科学研究。

文学艺术领域的情况则有突出的矛盾情节,所谓剧情发展的主线,主要人物,都涉及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但完全哲学化的矛盾演绎的剧本恐怕会有陷入公式化、模式化之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矛盾分析涉及最多的是政治斗争、阶级斗争、战争和经济领域。前者以毛泽东《论持久战》等为代表,后者以马克思的《资本论》为代表。这些代表作里确有精采的矛盾分析。不过有些学者在这些领域尤其经济领域的研究也并不都如此。那些得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的得奖成果是否用矛盾分析方法得来的,这是笔者确实不知但很想得知的。因而,什么地方用什么问题用或不需用,这也需有点辩证观。

(3)辩证观、辩证思维方式对当下思维活动过程的提示。上面所谈用辩证法、辩证观进行矛盾分析,实际是认识论层面的要求,即要求把事物看作矛盾统一体来进行分析。这种分析活动当然也在动用思维,要进行思考活动,但它常常不是短期的和当下的,而常常是一个较长期的认知过程。那么辩证观或辩证的思维方式对当下的思维有什么影响呢?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这就是具有辩证观的人,在思考某些(不是一切)问题的当下过程中,不断地会向自己提出进行矛盾分析等的要求,提醒自己或不断自我发向:谁是矛盾双方,它们是怎样既对立又统一,以便让自己反复去考虑这些问题。但这时辩证观虽使用在当下的思维过程,却仍没有改变思维本身的层面,它仍是一些认识意义上的要求。这也就是所谓的自觉地运用辩证法。

那么,辩证观有没有能够触及思维本身之举呢,换言之,辩证观有没有改变思维的本性呢?有没有象某些学者所说,产生出辩证形态的概念、辩证判断形式和辩证推理形式以及辩证思维规律,从而使人类的思维上升到它的高级阶段辩证思维呢?

这里笔者再次说明,辩证思维本文开首已经定义,这种辩证思维和本文说的辩证思维方式是两个概念。辩证思维方式是指人认知活动时一种习惯性的看问题分析问题的方式,它和其它思维方式的不同,在看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方式、视角是它依照的是辩证观,因而,这是一种认知的模式。思维方式是认识论意义的概念,而不是心理学和逻辑意义上的概念。有些学者所说的辩证思维,则是思维本身、思维形态层面的东西。它自身有不同于原来思维的形式结构和规律。因而这里说的不是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而是心理学和逻辑方面的问题。有些逻辑学者说它是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也证明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那么,这种意义上的辩证思维是人类已经实有的吗?笔者认为,情况不是这样。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来作说明。

一、辩证观点并未改变人的思维机能,思维的种种运算机能并没有因之辩证化。

人的最基本最经常的思维运算机能就是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各种思维形式的运算,如概念的限制和概括,判断的变形、对当关系。形式逻辑还提供了两种最基本的思维演算,如各种命题演算和各种谓词演算,以及与这些演算相关联的各种运算,如演算中的代入、置换,范式中的各种运算等等。这些演算运算是否以逻辑所提供的形式进行,这是思维科学所待解决的问题。但形式逻辑所提供的思维运算是现今我们所见的唯一对思维流程的抽象描述,并且当我们做有声或无声语言的思考,如下棋的计算步骤,解数学题等的思考时,展现在我们自觉意识中的经常或基本是这种思维运算。在这种运算中,逻辑思维算子如“如果”、“并且”、“或”、“有些”等等都有符合语言约定的解释和通用的惯常用法。虽然这些解释和逻辑意义上的严格解释可能有所区别,但这并无碍于人们的思考和思想的交流。这些思维运算、运作,自人类有思维以来,尤其有语言以来,都一直是这样的。辩证观的出现,并没有使这类运算起什么变化,没有使它们辩证化,也没有使几千或几万年人们使用的思维算子“并且”、“或”、“如果”等辩证化。有些逻辑学者为避免“运动是事物在一点上同时又(并且)不在这一点上”被看作形式逻辑的矛盾,因而给“并且”做出辩证解释。把这一命题中的“并且”解释为具有对立统一意义的“并且”。笔者觉得作这种探讨是可勉的,但却未必能行通。因为什么句子的“并且”是形式逻辑或普通思维的“并且”,什么句子的“并且”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并且”,是一个标准不清因而不易确定的问题。退一步说,即使我们语言和思维中能添加一个“辩证并且”,尽管它极其少用,也还会出现许多其它更难的问题。它在思维运算中和其它思维算子的关系要大乱其套。我们知道,形式逻辑中的“如果”,“或”、“并且”,“并非”,都已有确定含义,且彼此都可互相定义。在日常的思维运算中,它们也都按这种含义被运用。如,“如果天下雨则地湿”,这句话等于“不会天下雨(并且)地不湿”,如果把这里的“并且”换成“辩证并且”会怎样呢?再如,否定“刮风又(并且)下雨”,会得到“或者未刮风或者未下雨”,那么,否定“辩证并且”作联词的语句会得到什么呢?这就是说,只改变“并且”这联词(算子)的含义,或者只增加“辩证并且”,其它思维算子不作相应配套改变,思维必将陷于混乱。但是,我们怎样改变其它思维算子呢?难道有辩证的“如果……那么”,有辩证的“或”吗?所谓的“辩证否定”也是一样,它能进入思维的运算吗?如否定“并非A并且并非B”,可得到“A或者B”。当我们把这里的“否定”改成“辩证否定”,把这里的“并且”改成“辩证并且”,那么请试试来理解“辩证否定辩证并非A辩证并且辩证并非B”这个命题的含义吧!思维联结词或思维(逻辑)算子,是人类上万年思维成长中定型下来的,这是人类共同拥有的智慧机能,它不许可也不可能让一些人随意作什么改变。黑格尔、马克思创立了辩证法,使部分受过其教育的人有了辩证观,但翻翻他们的著作,那里所使用的思维算子并没有任何改变,就是那些力主辩证思维的学者,他们的言论著作,可能透露着辩证观,但他们却仍然在使用运用着和大家一样的思维算子。这说明,辩证观可能使人有辩证思维方式,但并没有使思维运算机能辩证化,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思维机能。

二、辩证观并没有使人原有的思维品质有质的改变。

思维的品质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它描述的是个体的思维特点和差异。1 心理学家提出有五方面的思维品质:深刻性、灵活性、创造性、批判性、敏捷性。

(1)思维的深刻性是指思维的抽象逻辑性。“人类思维的最高形式是抽象逻辑思维。它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最后抓住事物的本质即内在联系的过程”。

(2)思维的灵活性描述的是思维活动的智力灵活程度。包括能否从不同角度、方面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能否灵活地进行分析、综合;能否触类旁通;思维结果能否有多种合理而灵活的答案。

(3)思维的创造性指经过独立思考创造出有价值的新颖产物的智力。这种品质表现在三个方面:独立性、发散性(有较强的发散性思维,善于通过不同途径解决问题)、新颖性。

(4)思维的批判性就是在思维活动中是否善于严格地估计思维材料和精细地检查思维过程(包括自己和他人的文本)的智力品质。这一品质要包括有分析性、策略性、全面性、独立性(不盲从)。

(5)思维的敏捷性则指思维过程的速度和效率。即我们常说的机敏、机智、快速应对等等。

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思维的品质是指人通常的思维,即前面所说心理学家认为到15岁左右基本形成的思维、思维机能。普通人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使思维具有较高或相当高的上述思维品质。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有些逻辑学家为区别于“辩证思维”称它为非辩证思维)完全可以深入地思考、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未来发展。心理学家所说的思维的灵活性也指普通思维而言,抽象概括分析和综合是普通思维固有的,发散性和收敛性也都是普通思维所能做到的。其他如思维的创造性、批判性、敏捷性都并不是只有具有辩证观的人才有。可以说,学好了辩证法,头脑里有了辩证观,能够使思维品质有所提高,如运用矛盾分析能帮助揭示事物的本质,认识某些事物本质中的矛盾着的方面和关系。但也不是说揭示事物本质事事都得矛盾分析。前面提到的《院士思维》中的多数院士的文章并没有这方面的亮点。这就是说,辩证观能提高思维的品质,但它并没有使上述思维品质辩证化。这就是说辩证观的运用并没有使人思维性能具有辩证性和辩证化。

三、所谓具体概念或概念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不是辩证思维的特征。具体概念不能参与思维而形成辩证思维。

概念由抽象上升到具体,首先这是个认识论领域的问题。这里沿袭的是黑格尔的用语。所谓抽象概念,指反映事物个别或部分规定性的概念。形式逻辑中用属加种差定义的概念就被称作抽象概念。具体概念则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抽象概念、具体概念实际说的是对事物的认识的发展深化和丰富。这里的思维运动就是认识的运动。其次,说它是思维的运动,那么这种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运动首先或主要是集体或人类的思维运动,也就是人类科学史。所谓具体概念(它是相关于重大课题的对象,日常琐事和桌椅板凳无所谓具体概念)是科学家集体智慧的结晶。再从时间上说,在科学领域,一个概念、理论的发展常常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因而具体概念、思维的上升,一般不是指当下的个人的思考过程。这种发展绝不是几个科学家、思想家坐在那里开几天会想出来的。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发展,也是他几十年想出来的。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写作既是吸收先前的经济学家的思想成果,也是马克思多年思考的结果。我们普通人更是情况复杂,我们绝大多数或几乎所有概念都是借助学习和交流而获得的。当然我们也通过实践而丰富加深对事物的认识,但我们也可能要不断校正改正我们原来的一些认识,而改变我们原来已有的某些概念,如“商品输出”,“资本输出”。还有是我们对有些东西的理解是越来越糊涂了。因而我们的一些概念在我们个人那里常常是七上八下,并非都是一律上升。

其次,所谓具体概念参与我们的思维运作吗?如果辩证思维是以具体概念作为思维的细胞,则它就应该参与思维的运作。那么具体概念参与我们的思维运作吗?我们看看心理学上的说法。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概念具有分类功能、推理功能、联结功能、系统功能。分类功能是指人通过概念可以把当前事物归类到一定类别之中,通过在头脑中提出相关知识,对它作出适当的反应;推理功能是指,人通过概念对事物进行归类、提取相关知识后,人们就可以对当前的情景做出解释;联结功能是指,在人的知识系统中,概念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概念通过联结而形成语义网络。如当知道“黑色”和“木板”两个概念的含义,就大致可知道“黑板”的含义;概念的系统功能是指,人借助概念进行交流,使人们能直接利用概念学习知识。心理学所分析的具有这些功能的概念,实际就是我们一般人头脑中的概念,人们用不着使用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具体概念”来分类和推理。两个“具体概念”的联结可能要遭遇不好克服的困难,因为它们的规定性太多。用具体概念作为思维元素形成的思想将使人们间的交流产生无穷的障碍和烦恼。因而可以认为,在思维的运作时并没有具体概念的参与。那么,没有“具体概念参与的思维,还是辩证思维吗”?

四、运用辩证法和辩证观于认知活动,不能由此而产生出辩证判断这种辩证的思维形式。所谓的辩证判断不是当下思维所运用的判断形式。

有学者例举出这样一些辩证判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又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运动是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光是粒子又是波”。按照有些逻辑学者的说法,这些判断都具有矛盾的形式,即“S是P并且S不是P”,或“A并且非A”。尽管这种分析并不准确恰切,我们姑且接受这种笼统和含混。我们所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上述这些判断都不是运用“A并且非A”这类判断形式思考或框套出来的。它们是一些思想认识,这些思想认识实际是人长期实践认知的结果。象“光是粒子又是波”,是几百年对光的研究得到的结果。“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是毛泽东长期革命实践和对人类历史长期反思的结果。笔者还认为,所引这些判断实际是这样些思想认识的简要表述。从形式看,这种表述可以使用“A并且非A”的形式,它们的思想内容则比这种简述要明确得多。例如“一切反动派是纸老虎又是真老虎”,它的原意毛泽东在“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一文中说得清楚,那就是反动派从长远看从历史发展的规律看都要被推翻,但他们还一时强大,对它们的斗争还必须认真对待。这样也就引出他说,“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一切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一切敌人”。这里的确有辩证法,但这里展现的是符合辩证法的思想。被看作所谓的辩证判断只不过是这类辩证思想的简要表述。其次,不用这种简要表述或者不用这种所谓辩证判断形式也能把辩证思想说得准确明白。这就是说,用普通的判断形式,用形式逻辑所分析的判断形式,完全可以构思和表述人们的辩证思想。上面的“一切及动派都是纸老虎”,是毛泽东一篇文章的题目。它的内容就是讲纸老虎、真老虎、战略上藐视和战术上重视的辩证关系的。但通篇全文,没一句“A并且非A”这样的话。这里是有“战略上我们要藐视一切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一切敌人”这句话,它也被一些学者称之为辩证判断。但这句话明明说的是从两个方面看待。这里有辩证思想是真,但根本谈不上存在形式逻辑意义上的矛盾。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是分析敌我双方矛盾的,层层面面,都着重矛盾分析。但这篇长文也根本没有什么辩证判断形式。最被有些学者称作经典性的辩证判断是“运动是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实际这也是关于机械运动的简略描述,它省掉了运动着物体因受力而运动的因素或方面。这就是,运动因A力使它在一个地方又因A的后续力B使它离开这个地方。因而我们可以结论地说,什么样的复杂的辩证思想都可用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思维产生,并形成和体现为形式逻辑研究的判断形式。运用辩证法并没有使思维产生出辩证的判断形式。第二个问题是,如果真有这样的辩证判断形式,人们能用它来进行当下的思维吗?本文前面说过,把思维中的联结词(思维算子)“并且”改换成“辩证并且”,而没有相应地配套改变其它算子“或”、“如果”、“那么”等的含义,将造成思维运作上的混乱。我们这里再说,我们能用这样的满篇的纯辩证判断形式来思维来推理吗?笔者笨拙,想不出这样的实例来。但若用这样一类语句构造一个三段论,“运动是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张三跑步是运动着的物体,所以张三跑步是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那么这个三段论是普通三段论还是辩证三段论?笔者看来,这是一个普通三段论,不能成其为辩证推理形式。那么问题来了,有辩证判断而不能有相应的辩证推理,这逻辑上能说得通吗?因而,如果“辩证判断”不是当下思维而是长期认识得到的思想,如果辩证判断进不了当下思维运作,或者进入当下思维运作会引起混乱,或者进入当下思维运作并没有改变原来思维的形式(如前述推理),那么结论很显然,不存在这种具有辩证判断形式的思维。

五、辩证思维规律的存在值耨怀疑。

迄今为止,我国学者提出上几十种所谓的辩证思维规律,这种规律丛生的情况使人怀疑这些辩证思维规律的来历。它们是从实有的辩证思维中总结出的吗?问题困难在于,没有辩证思维不会有辩证思维规律,而没有辩证思维规律又不能有辩证思维。因而从辩证思维中去总结出、抽象出辩证思维规律看来不太可能。那么这么多辩证思维规律是怎么提出来的呢?从实际提出的这些规律看,它们似乎是遵循着两条原则制定出来的。这两条原则是:

(1)既仿照辩证法,又仿照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2)既区别于辩证法又区别于同一律等思维规律。

如有,具体同一律,对立同一律,辩证矛盾律、辩证充足理由律,等,它们似乎都满足上述两条原则。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一些只围绕辩证观的思维规律,如有,能动转化律、周期发展律、整体综合律、具体再现律、抽象上升具体律,笔者认为这些似乎是就认识论方面而考虑的。因而从学者们所提出的这些规律的不确定性看,辩证思维规律离正式作为思维规律的资格还为期遥远。还有些学者认为辩证法的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规律,辩证思维并没有自己独有的规律。这种见解和那些主张辩证思维有自己独特的思维规律的人实际并无很大分歧,因为后者所提的辩证思维规律也没有离开辩证法的范畴。这样也就必然是,一切关键在于运用好辩证法。辩证法用好了,辩证观起作用了,人们就能有辩证的认知。当辩证法用不好,或根本不懂辩证法,头脑里没有辩证观时,在人的认知活动中,辩证思维规律也是没法排上用场的。辩证思维规律,有了它并不能就有辩证思维,没有它,人们也可以有辩证认知。这是说,所谓的辩证思维规律和所谓的辩证思维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

从上述总结起来说,辩证法、辩证观的运用并没有使人的思维运作发生整体性的本质性的变化。那种有自己独特思维形式和独特思维规律的辩证思维是不存在的。这样,辩证思维是什么思维的高级阶段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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