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社会阶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七·一”讲话,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 劳动价值论,对我国新时期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作出了正确判断和科学概括。正确地认识和把 握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精神,确认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对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 基本纲领,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确认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符合党的基本纲领的要求
党的十五大把支持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作为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基本政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确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步骤 ,继续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然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 技术人员中的诚实劳动者、合法经营者,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至于江泽 民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民营企业”和“中介组织”,应区别对待,有的是集体经济或集体 组织,理所当然是社会主义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是私营经济,他们中的诚实劳动者和合 法经营者,理应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掌握一定生产资料、雇佣较多工人 、企业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以及股份制企业中个人控股的大股东 ,他们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有劳动的一面,以自己的技术、专利、管理为社会创造价值;另 一方面,他们又以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企业利润,通过“按资分配”取得非劳动收入。由于 他们是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扶持下发展起来的,其资本的使用和支配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 、法规、政策的调节和制约,其利润受到国家税收、职工福利和企业积累等多方面再分配因 素的影响,他们的劳动性的一面是主导方面,剥削性的一面是非主导性的方面,因而他们也 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怎样看待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制定正确纲领路线政 策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九五六年,在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我国 顺利地完成了“一化三改造”任务,从整体上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和手工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 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对我国社会主 义所处的发展阶段认识不足,我们在1958年至1960年和1966年至1976年两次脱离中国经济社 会发展的实际,片面追求生产关系的先进性,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是“一大二 公”,城市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升级为全民所有制,个体、私营经济绝迹;农村“人民公社化 ”,“割资本主义的尾巴”,限制和取消农村经济中的家庭副业。这两次生产关系的错误调 整,是与“左”的“阶段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相联系的,阻碍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总结历史经验,我们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处于什么历史阶段 、对公有制条件下的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处于何种地位?作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艰辛探索, 得出了正确的结论:现阶段的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 ,可能要100年或更长的时间。这个阶段最大的特点是生产力不发达,经济落后,人民生活 水平低。党制定的纲领路线政策,一定要符合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的实际情况,这就是党的 基本纲领或最低纲领。脱离了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党的最高纲领,即建设共产 主义社会的原则,照搬照套用于指导现实,就一定要犯“左”的错误。实践证明,党的十五 大制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是正确的。支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正视新经济阶层的劳动性,承认新经济阶层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的劳动者,是党的基本纲领的要求。
二、确认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
马克主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批判和继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揭示了工业化初期资本主义生产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同时也揭示了社会化商 品生产的一般性规律。马克思的分析是从商品开始的。商品的二重性学说使马克思的劳动价 值论及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得以创立。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社会的物质财富是由工人 创造的,而现在提出新时期出现的六种新经济成分也创造财富,也是劳动者,这是否符合马 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回答是肯定的。为什么新时期出现的六种新经济成分的劳动性符合马克 思的劳动价值论,笔者认为应从劳动者成份的变化和商品形态发展的变化中寻找答案。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所分析的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主要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 进行体力劳动的工人,这个时期,由于生产的规模相对小,科学技术水平相对低,科技人员 和管理人员在创造社会财富活动中的作用往往被忽略。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 ,生产的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经济区域化、全球化趋势明显增强,随 着资本的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脑力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越 来越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的劳动者已由过去单一的体力劳动的生产工人扩展到 脑力劳动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人的总体劳动越来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要形式。正如马 克思所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 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页。)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所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的形势,新经济成分中的民营 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掌握新技术的、与 国际经济密切联系的科技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和社会主义其他脑力劳动者的劳动一样属高级 形态的复杂劳动,而“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是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页。)现阶 段新经济成份中的私营企业主的劳动性的一面也属于高级形态的复杂劳动,他们的管理劳动 、脑 力劳动、风险劳动,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新经济成分中的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的劳动性,应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商 品形态的发展变化中寻找答案,从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所分析的商品形态的发展变 化中寻找答案。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所分析的商品形态主要是物质产品的形态,或 叫有形商品形态,第一、第二产业的产品主要是物质形态的产品或有形商品。随着现代经济 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在产业结构中比重比较小的第三产业现在比重 越来越大,而第三产业中的许多产品,例如邮电通讯业的信息产品、教育文化的精神产品、 科学研究的技术产品中许多都不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商品,而表现为非物质形态的商品。非特 质形态的商品即无形商品是否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商品的神秘性 质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样,这种神秘性质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因为, 第一,不管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 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有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8页。)新经济成分中的中介 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的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无形商品,“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 单纯 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力 耗费的单纯凝结。”(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因此,确立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 。
三、确认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建设起来的以生 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特征、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 水平较高的社会。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并不像马克思设想的那样建立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生 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一个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转变而来、生产力水平低 下、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农业社会之 上。由于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阶段,社会主义所需的许多基本条件还不具备,特别是不具备 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这个根本条件。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处于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 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办法是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怎样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问题上,我们曾经犯过“左”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前,我们一度脱离中国国情,照搬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片面地追求生产关系的先进 性和生产力层次的单一性,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社会主义经济越纯越好,把适合生产 力发展要求的个体、私营经济当作资本主义批判,反对、限制、取消非公有制经济,阻碍了 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一切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们要 生活和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的问题。为此,就必须发展生产,生产力是一切社会 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 迫,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由于我国目前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同大量传统的手工业 、农业并存,现代科学技术与大量落后的工艺技术并存,现代教育与大量的文盲、半文盲并 存,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提出的任务十分艰巨。现实生产力状况的多层次性,决定了生 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既包括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生产力,也包括半机械 化和手工操作的传统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态 度由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 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同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江泽民总书记“七一 ”讲话确认新的社会阶层的劳动性,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特别是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先进生产力不 可分割的要素,他们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价值,是社会总劳动、总价值的重 要组成部分。确认他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对于推进国民经济高新技术产 业化,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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