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化:农村教育研究的新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教育论文,新视角论文,内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教育发展滞后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难题,也是一个学术问题。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多是从城乡二元结构的视角切入的。虽然农村教育发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城乡结构”的断裂,但这并非是唯一原因。农村教育自身存在的“内卷化”问题,也许是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一个更为复杂的难题,它也是造成和强化城乡二元结构愈演愈烈的一个更隐蔽的因素。
一、内卷化理论引介
内卷化英文原意为内缠、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事物以及退化和复旧等。这一理论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提出的,后经美国学者格尔茨在农业研究中的运用而被越来越多的人士所知晓,之后又被广泛应用在不同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各个领域对“内卷化”概念的具体界定虽然不同,但与其词源学解释却基本一致,主要是用来强调变迁中所存在的过去和现在的密切关系,表达演化过程中复杂的退缩力量,阐释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表现出的特殊面貌。在经济学领域,黄宗智在研究中国华北地区小农经济时,用内卷化概念来描述“边际收益递减”的“有增长无发展”状态;在社会学、历史学领域,杜赞奇、孙远东用内卷化概念来描述和分析“停滞不前”的社会变迁;在文化学领域,戈登威泽、塞维斯等人借助这一视角认为,内卷化指旧的习俗、习惯参与的社会复制与精致定格各种秩序。我国学者范志新将以上三种层面归纳为统一的内卷化机制的三个不同表现层次,并认为它们具有内在的契合性。
将内卷化概念引向教育领域,解析农村教育在发展变革过程中难以突破的困境,缘于内卷化是一个很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它有利于拓展农村教育发展研究的思路,可以为农村教育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分析架构。
二、农村教育功能的内卷化
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是以变革、扩展乃至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为目的的。而回顾我国农村教育的变革历程,综观农村教育已经产生的作用,可以发现长期以来“工具性”与“功利性”一直蕴含于农村教育,而其本体功能的实现却被忽略了。“在这样的教育下,农民很难主动获得求生存、求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健全人格与创造能力,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农村教育仅仅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因变量而非自变量。”[1]
孔子“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影响深远,它几乎成为中国两千年教育价值观与教育功能观的主宰。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教育完全是禁锢农民思想、维护封建皇权统治的工具。在近代社会,由于政治腐败、经济落后、文化衰落、生产力停滞不前,农村教育也随之因袭旧制,在总体上并无多大进展,仍然是以偏重政治功能为主的。建国前夕,基于革命战争的特殊需要,毛泽东同志把农村教育定位于“为革命解放战争服务”。建国初,“尽管其教育观围绕着农民地位的升降而有所变化,但把农村教育作为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经济斗争乃至文化斗争之手段与工具,基本没有变化。”[2]可见,在教育的实践中,政治目的悄然代替了农村教育的本质目的,农村教育的政治功能则无限膨胀,农村教育在为政治服务的实践中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全面转型时期,农村教育也随之进行调适。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发标志着我国教育功能的重大转变,即由注重教育的政治功能转向了注重人力资源开发的经济功能。但历史惯性在现实中的力量是巨大的,农村教育并没有因此而摆脱其工具性与功利性色彩。一方面,国家层面反复强调“要把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由主要为升学服务转到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另一方面,农村学校仍然把应试升学作为教育的全部目的,农民依旧把教育视为跳出“农门”的唯一捷径,实然的教育功能着实让人无奈。而且,虽然国家将农村教育定位于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但实际上农村教育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功能远远大于农村自身。农村教育培养出来的为数不多的人才,外流趋势明显,造成农村教育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严重错位。农村教育不断为城市培养和输送着大批精英,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经济及其教育的持续繁荣,农村建设却未因此而有大的改观。农村人才流失的恶性循环,着实是一个难以逃脱的怪圈。从某种程度上讲,不但农村基础教育的育人功能没有很好地实现,且其社会功能也全面受损,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城市成为了农村教育的收割机”。总之,教育的工具性、功利性价值在农村教育中的表现可谓淋漓尽致,而其对于个人发展价值的实践则体现得微乎其微。当农村“教育和学校在履行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的同时,教育和学校最为基本的职能——促进人作为独立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却被遗忘了或消失了。”[3]这无疑是中国农村教育的悲哀,更是农村无法摆脱贫困的重要根源。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内卷化
回顾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教育改革历程,这种内卷的痕迹相当清晰。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农村学校的任务,主要是提高新一代和广大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引导广大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劳动,学好知识和本领。”“农村各类小学的教学内容,都要注意联系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高年级应适当增加农村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内容。”《通知》在农村学校落实“务农”教育是贯彻教育方针的应然举措,是对以往“离农”教育的纠正。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吉林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又提出,农村“初中教育肩负着双重任务,既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培养优秀人才打下良好基础,又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大批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农村中学课程设置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农村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又确定“十一五”农村教育发展目标要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这更成为了很多地方农村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从“离农”到“为农”,从培养“农民”到培养“新型农民”,本无可厚非,从多重意义上来讲都是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进步,但义务教育是基本的国民素质教育,在这一点上,农村与城市不应有任何区别。“新型农民”仍没有突破农民身份阶层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它又一次强制性地定格了农民的身份。这一目标模式预设的前提是“农村教育培养的人才应该留在农村而不是流向城市”。教育的本真应该包括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者摆脱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倘若硬要农村陷入自我封闭和自我循环的体系中,那么农村的崩溃和断裂是不可避免的……在全球化进程中农村日趋边缘化的困境中,我们不能苦守乡土教育而漠视农村城市化的大趋势。”[4]
一直以来,实践层面上农村义务教育培养目标“为农”色彩浓厚,其出发点固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学理意义上却有失公允。在教育公平视野下,所有的受教育者和纳税人在教育体制及其导致的最终分配结果中应得到同等的对待,而不应随家庭背景的因素而变化。我国在明确提出农村普通学校应承担为“三农”服务功能的同时,没有考虑到农民在教育体制及分配结果中应得到同等的对待,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教育需求,没有给予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相等的教育资源和机会,农民自身的愿望被公共的意志所取代。这不仅造成农村学校相对于城市学校在培养目标上不公平的一面,而且还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该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文化知识的职能不断削弱,让本来就薄弱的农村学校承担了过多的重任,对办学方向愈加模糊。所以,我们必须对义务教育培养目标进行再认识。
四、农村教育改革的内卷化
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村教育改革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仅限于小修小补,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进入了社会学家所言的一种内卷化情境中,譬如改革的法规、文件出台的数量不少,但实际的绩效却让令人质疑,教育决策的内卷化作为农村教育发展的机理始终存在。正如学者们所指责的——“为什么几代社会志士仁人的艰辛探索和新中国政府的不懈努力都没有根本改变农村教育的状况呢?”[5]“历史的车轮已经碾过了80多年的岁月,何以中国的农村教育却几乎依然故我?”[6]不得不承认,社会政策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强大的惯性,各种群体的利益博弈关系制约着社会政策制度的变革,农村教育改革也脱离不了整个社会制度改革的背景,它直接与中国城乡利益分割制度相联系。
建国以后农村教育经历了数次改革,每次改革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尤其是近几年来,政府及地方教育部门已经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发展问题。但由于先前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了多方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彻底改革并不容易。中国现阶段仍然处于城乡二元结构并存的尴尬境地,农村教育也因此必然性地背负着制度与结构变迁的代价。许多改革都陷入“成功-失败”的怪圈中循环往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譬如考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历程,从“统一财政与分级管理”(1970-1985)到“地方负责、分级管理”(1985-1993),农村义务教育逐渐形成了“以乡为主”、“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局面,乡镇一级政府和农民承担了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乡镇财政无力承担庞大的教育支出,农村教育“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减轻农民过重的负担,2000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等。但正如学者邓大才所分析的那样:“农村税费改革设计预期,没有打算要从根本上对农村的经济政治制度进行一个根本性的变革,而是想在保留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土地制度的前提下,减轻农民的负担。税费改革只是税收体制内部的一项子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改变目前事实上存在的城乡二元税收体制和分配体制。”作为农村费税改革的一项补充措施,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由于农村义务教育“欠债太多”,积重难返,加之很多县财政过于困难,所以“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仍无法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条件的真正改善,反而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变得更加困难。
在这一改革进程中,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体制逐步走向制度化,应该说每一次改革都是进步,都在当时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同样也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改革中的城乡二元化价值策略选择仍很明晰,从“乡镇”负责到以“县”为主,虽然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核心问题并没有改变,即“依赖于地区经济实力发展义务教育”,而很多县级政府的财力明显不堪重负,这不能不说有漠视城乡经济起点的巨大差异之嫌,它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管理重心过低的问题,未能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支持,其结果必然是不但很难解决城乡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反而更深刻、更全面地复制和强化了二元结构。新时期教育政策导向很明确,扶持农村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事业,为此国家也采取了很多弱势补偿措施,但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当改革的内容和方式陷入“内卷化”的时候,改革就很难带来农村教育的真正发展,更无法形成对城乡二元格局的挑战。
五、农民教育观念的内卷化
农村教育发展和变迁的背后,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文化力量。正如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言,“任何一个国家要想进入现代社会,是不能仅靠引进现代政治经济制度、现代管理制度、现代教育制度和科学技术来实现的。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上都经历一个现代的转变,失败和畸形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7]
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缓慢,其症结之一即在于许多“现代化”的力量与内卷化的力量常常处于冲突之中。农民教育观念发展的惰性使中国农村教育形态本身获得了一种刚性,陷入内卷化的泥潭不得自拔。譬如辍学是一直困扰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难题,虽然国家以法案和多种措施对辍学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但这些年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那么,该如何解释现行教育法规政策下农民的不合作行为?教育改革的实践与教育观念的更新必须是相辅相成的。存在决定意识,自然生存状态决定了农民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对农村的鄙视、对城市的向往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逃离农村成为农民普遍的社会价值选择。教育是改变农民身份、跳出“农门”的最直接途径,对于农民而言,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所以一旦教育不能满足这一意愿,处于弱势与边缘状态的农民就只能消极待之、选择退出。近年来高等教育昂贵的学费和就业难的态势更助长了农村的“读书无用论”,很多升学无望的孩子因此而提早辍学。绵延不变的观念无疑与变革的政策之间产生了冲突,某些规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失灵或曰失去意义。所以说,“不发展不仅仅是一组社会经济状况的统计指标,也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表达方式、一种观念形式和一种由长期疾病和某些失调形式所铸造的整体人格。”从一定程度上讲,不解决农民自身的教育观念内卷化上的问题,一些障碍就不可能在实践中突破,发展农村教育就只能是一种美好的设想。
结语:内卷化已成为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存在机理
综上所述,中国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表现出极强的内卷化特征。内卷化本身并无可厚非,但其所围绕的变量内卷,则是值得关注的。对于中国农村教育而言,那是一种维持不发达状态下的内卷。虽然改革不断,但是农村教育始终处在一种举步维艰、负重前行的困境之中,整体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不仅许多根深蒂固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且一些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滋生。城乡教育差距悬殊的事实非但没有根本性的变革,相反不断得到复制,甚至呈扩大之势。本文使用内卷化这一术语来指涉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背后所隐藏的一种农村教育发展的实质,即由于外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不足或缺失,农村教育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固的内部发展模式和严格的约束机制,致使农村教育在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之中出现了一种“路径依赖”和自我“锁定”,发展缓慢、相对停滞。
由此不难发现,我国农村教育长期以来在功能发挥、目标定位、改革方式及观念文化层面内卷化倾向十分明显,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今天农村教育的发展状态。如果延续这种状况,农村教育的前景必将更为艰难。就现阶段而言,准确把握农村教育发展的内卷化实质、分析农村教育内卷化的症结所在,实为当务之急。在推进农村教育变革与发展的道路上,一定要警惕坠入内卷化的路径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