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平均利润率规律理论的哲学意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意蕴论文,规律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13)06-0020-09
一、问题的由来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它首先是一部系统的经济学著作,同时也是一部哲学著作,它的每一个经济学原理都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其第3卷中的平均利润率理论,就是一个具有深刻哲学意蕴的经济学原理的典型范例。
由恩格斯整理编辑的马克思的《资本论》第2卷,于1885年出版,恩格斯在1885年5月5日为这一卷写了序言。在序言的结尾处,恩格斯向当时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一个请他们回答的问题:“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并且必须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1]25恩格斯并且告诉他们,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解决了这个问题。德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罗莎·卢森堡在1903年写的《马克思主义的停滞和进步》一文中,把恩格斯提出的这个问题称之为价值理论的“根本性的经济学之谜”,并且指出:“没有第三卷,就不能理解真正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规律,就不能理解分割为利润、利息和地租的剩余价值,就不能理解价值规律在竞争内部的作用。”[2]102,103恩格斯和罗莎·卢森堡既指出了平均利润率理论在《资本论》中的重要地位,又说明了解决这个理论问题的极大难度。令人十分遗憾,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虽然从多方面研究了《资本论》中的哲学问题,但却对恩格斯和罗莎·卢森堡提出的平均利润率这个有关价值理论的“根本性的经济学之谜”的哲学意蕴重视不够,缺乏研究。本文拟对这个问题作些探索性的研究,抛砖引玉,期望引起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研究《资本论》的同仁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由恩格斯整理编辑的《资本论》第3卷于1894年出版。恩格斯在为《资本论》第3卷写的序言中,回顾了在《资本论》第3卷出版之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是如何回答他在《资本论》第2卷序言中提出的这个价值理论的“根本性的经济学之谜”问题的。下面把恩格斯的回顾作一简略的叙述。
德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威廉·莱克西斯教授,只是含糊地、肤浅地大体上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但远没有得到解决。第一个真正地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人是德国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康拉德·施米特,他试图把形成市场价格的细节既同价值规律又同平均利润协调起来。恩格斯既肯定了施米特对这个问题回答的可取之处,又指出了他的回答存在的问题。说明他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既有的经济范畴的束缚,仍然认为积累的劳动和活劳动都形成价值,这实际上是否定了价值规律,认为价值规律不适用了。继施米特之后,美国化学家和工厂主彼得·法尔曼也曾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法尔曼虽然已经接近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但由于他忽视了许多中间环节,仍然没有完全地、明确地解决这个问题。德国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尤利乌斯·沃尔弗认为,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率理论与他的价值理论相矛盾,应该推翻。意大利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庸俗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阿基尔·洛里亚,把剩余价值和利润混同起来,他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剩余价值的量取决于所使用的可变资本,因为不变资本不提供任何利润的看法是同事实相矛盾的。在他看来,剩余价值或利润,不是取决于可变资本,而是取决于总资本。所以他认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平均利润率理论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二者之间协调的问题是根本不能解决的。美国纽约的医学博士乔治·斯蒂贝林,自认为通过复杂的计算找到了平均利润率与价值理论协调起来的解决办法,但他的计算是错误的。他还故意歪曲事实,捏造出马克思认为利润是始终不变的谎言,而且他对马克思讲的利润率下降的说明也是完全错误的。本来马克思确实证明了利润率具有下降的趋势,斯蒂贝林却捏造了所谓的“马克思关于始终不变的固定的利润率的理论”。针对这种捏造,恩格斯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科学的原则。他说:“一个人如果想研究科学问题,首先要学会按照作者写作的原样去阅读自己要加以利用的著作,并且首先不要读出原著中没有的东西。”[3]26恩格斯提出的这个研究科学的原则十分重要,现在一些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人,常常不是“按照作者写作的原样去阅读”,因而也就常常“阅读出原著中没有的东西”。总之,从恩格斯1885年提出这个问题到1894年《资本论》第3卷出版为止的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正确地回答了恩格斯所提出的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和第二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这两篇中,通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利润率转化为平均利润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科学地回答了恩格斯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知道,生产价格等于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形成以前,市场价格以价值为基础,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是市场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和第2卷中,对价值规律的这种作用形式做了论证和分析。在生产价格形成以后,商品交换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不再以价值为中心,而是围绕生产价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二篇中对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这种形式作了科学的论证和分析。马克思同时指出,生产价格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价值的变动。从一个生产部门来看,生产价格和价值可以不一致,但生产价格还是以价值为基础,随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动而变动。平均利润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它只是剩余价值在不同部门间重新分配的结果,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换形式。所以,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并没有否定价值规律,只不过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发生了变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既然商品的总价值调节总剩余价值,而总剩余价值又调节平均利润从而一般利润率的水平——这是一般的规律,也就是支配各种变动的规律——,那么,价值规律就调节生产价格。”[3]201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违背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和第2卷中对价值规律的看法,平均利润率理论是与价值规律理论相矛盾的,《资本论》第3卷与第1卷和第2卷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他们的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马克思上面的论证,十分有说服力地驳斥了他们的错误理解,正确地说明了“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而且必须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这个价值理论的“根本性的经济学之谜”。
马克思对如何通过不同生产部门的竞争形成平均利润率做了分析和说明。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有机构成影响利润率的高低。资本的有机构成越高,利润率越低;反之,资本的有机构成越低,利润率越高。所以,“不同的生产部门,在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资本的不同有机构成,有很不相同的利润率。”[3]174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3]177这里的“一般利润率”就是“平均利润率”。这就是说,生产价格以平均利润率的存在为前提;而这个平均利润率,又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已经分别化为同样多的平均利润率为前提。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这样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消。通过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就形成了平均利润率。我国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对马克思讲的资本主义生产中平均利润率形成的客观必然性做了透彻的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各个生产部门不同的利润率,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趋于平均化,形成平均利润率的客观必然性。它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经济规律。只有在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平均利润率才发生作用。”[4]马克思对一般利润率规律或平均利润率规律作了具有深刻的哲学意蕴的概括。他指出:“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3]181
马克思虽然对平均利润率规律,更一般地说,对一般经济规律的哲学意蕴作了精辟的概括,但他却没有进一步对这个概括做具体的论证。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册增补》(以下简称《增补》)和《资本论》第3卷出版以后,在1895年3月11日致韦尔纳·桑巴特和1895年3月12日致康拉德·施米特等人的信中,对平均利润率规律和一般经济规律的哲学意蕴作了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和论证。下面我们结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从规律的客观性、规律不是直接的现实、规律的形成和显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正确理解“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含义四个方面,对平均利润率规律理论和一般经济规律理论的哲学意蕴做些深入的探讨。
二、规律的客观性
康拉德·施米特认为,马克思讲的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内的价值规律是一种纯粹的逻辑过程,是一种假设和虚构,因而没有客观性。在恩格斯看来,虽然他认为这是理论上必要的假设和虚构,也是根本错误的。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怎样从剩余价值中引出平均利润,从而第一次回答了到现在为止的经济学从来没有提出过的问题:这个平均利润率的水平是怎样决定的。”“这里所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3]1013这就是说,逻辑过程既不是假设,也不是虚构,而是历史过程在思想上的反映,是对历史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恩格斯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二篇和第三篇中,对“平均利润率的水平是怎样决定的”这一问题作了具有决定意义的说明。马克思说:“全部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产生的:商品不只是当做商品来交换,而是当做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一定资本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总价格,应该满足这种要求。但是,这些商品的总价格,只是资本所生产的各个商品的价格的总和。”[3]196这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要解决平均利润率形成的“全部困难”,关键在于要把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加以区分。在商品生产者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简单商品经济中,例如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并不存在平均利润率问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原始共同体那里,也是如此。只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才存在平均利润率及其形成的问题。恩格斯在《增补》中谈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只不过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全部困难”之所在和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大概轮廓,没有来得及对此加以详细发挥,因而需要详细地谈一谈。
恩格斯在《增补》中,对平均利润率形成的历史过程作了详尽的考察。从原始共同体之间在毗邻地区的物物交换,到原始共同体解体后产生的大小不等的家庭集团之间的交换,再到中世纪的农民之间、手工业者之间以及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特别是专门的商人产生以后的交换,最后到产业资本家占主导地位以后的商品交换,恩格斯通过对这几千年产品交换和商品交换演变的整个历史过程的考察,详细地说明了平均利润率是怎样形成的。最后他对这个过程作了总结:“如果说工场手工业由于产品变得便宜而迅速发展起来,那么大工业就更加如此。大工业通过它的不断更新的生产革命,使商品的生产费用越降越低,并且无情地排挤掉以往的一切生产方式。它还由此为资本最终地征服了国内市场,使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陷于绝境,把小生产者间的直接交换排挤掉,使整个民族为资本服务。它还使不同商业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利润平均化为一个一般的利润率,最后,它在这个平均化过程中保证工业取得应有的支配地位,因为它把一向阻碍资本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的绝大部分障碍清除掉。这样,对整个交换来说,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就大致完成了。”[3]1026-1027恩格斯接着指出,这个过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即“这种转化是在当事人的意识或意图之外,依照客观规律进行的。”[3]1027恩格斯在1895年3月11日致韦尔纳·桑巴特的信中,对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说得更加透彻。他指出:“从马克思的观点看,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进程,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么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曾预见到的后果。”[5]691这是说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进程”及其规律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恩格斯接着说,把这个历史规律客观性的原理“用之于经济方面就是:单个资本家都各自追求更大的利润。资产阶级经济学发现,每一单个资本家这种对更大的利润的追求,产生一般的、相同的利润率,差不多人人相同的利润率。但是,不论资本家还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这种追求的真正目的是全部剩余价值按同等的比例分配给总资本。”[5]恩格斯强调指出,正因为平均利润率形成的“这个过程是客观地、在事物中不知不觉地完成的”,所以发现它是十分困难的,马克思和他自己花费了很大力气、用了很长时间才达到了“对这个过程的正确理解”。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如果平均利润率的创造需要单个资本家有意识的合作,如果单个资本家意识到,他是在生产剩余价值、生产多少以及在很多情况下还得把自己的剩余价值拿出一部分,那么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的联系从一开始就相当清楚了”,[5]690亚当·斯密这样的经济学家一定会早就发现了平均利润率规律。恩格斯在1895年3月12日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指出,他之所以没有认识到价值规律和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客观性,把它们看作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和虚构,是受到了“1848年以来在德国大学中流行的哲学研究的折衷主义方法”的影响,“这种方法丢掉了事物的总的概貌,过于经常地陷入一种几乎是无休止、无结果的对枝节问题的思辨中”,而“没有经常注意总的联系”[5]692,693。
三、规律不是直接的现实
规律是客观的,并非是说规律就是直接的现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客观现实直接完全一致。康拉德·施米特之所以认为价值规律只是一种假设或虚构,他一旦发现一般利润某个时候在两个企业中没有分毫不差地实现,就对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产生怀疑,就是因为他不理解规律不是直接的现实,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与客观现实直接完全一致。恩格斯在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针对他的这种错误观点指出,一般利润率“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近似地存在着。如果一般利润率某个时候在两个企业中分毫不差地实现了,如果这两个企业在某一年内获得完全相同的利润率,那么这是纯粹的偶然性,实际上,利润率是根据各个企业、各个年度的各种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般利润率只是作为许多企业和许多年度的平均数而存在。但是,如果我们想要求利润率(比如说是14.876934……)在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年度直到第一百位小数都完全一样,不然就把它贬为虚构,那我们就严重地误解了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本质。它们全都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也是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5]693-694这就是说,规律之所以是非直接的,之所以只存在于逻辑中,而不是直接的现实,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人类社会中有许多规律同时存在和起作用,一个规律的作用总要受到其他规律的作用的影响和干扰。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复杂的社会有机体,这些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形成许多规律,这些规律在社会发展中各自起着独特的作用,并对其他规律具有干扰作用。我们在分别研究每一个社会规律及其作用形式时,是在思维中把它从与其他社会规律的总联系中抽象出来,暂时撇开其他社会规律对它的影响和干扰不管。例如,我们从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复杂的社会有机体中,把物质生产从中抽象出来,把它与其他社会因素和社会规律的关系撇开不管,单纯考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这个规律说明了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然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但是,如果我们把物质生产放到社会的总联系中加以考察,把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放到与其他社会规律的总联系中加以考察,就会发现,生产关系不仅受生产力决定,而且还受其他许多社会因素和社会规律的影响,如受地理环境及其变化的影响,受阶级斗争及其规律的影响,受上层建筑各种因素以及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规律的影响,受人口因素和人口规律的影响,受国际环境因素和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影响,受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其变化的影响,等等。这样,在相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就可能建立起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在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又可能建立起相同性质的生产关系;甚至可能出现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建立起较高的生产关系、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又可能暂时停留在较低的生产关系的阶段的情况。这样,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就往往发生某种程度的偏离,二者之间不是严格适应的。再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就同时受到供求规律、收入分配规律、税收规律、财政和货币规律、金融规律、产业结构变化规律、国际贸易规律等诸多规律的影响和干扰,所以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不相一致或不完全一致,而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其他社会规律的情况也是如此。研究历史唯物主义,不能只是抽象地、孤立地研究某一条社会规律的作用,而是要从各种社会规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具体地说明每一条社会规律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防止把社会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简单化、教条化、凝固化、庸俗化。
第二,规律不是直接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而是通过抽象思维从逻辑上加以把握的,因而它具有概念的特性,而概念不可能与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完全直接地吻合和一致。恩格斯对这一点作了非常清楚的说明。他指出:“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由于概念有概念的基本特性,就是说,它不是直接地、明显地符合于使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5]693毫无疑问,任何概念都不是虚构的,而是从现实的历史过程中抽象出来的。但是,由于在抽象的过程中,舍弃了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的许多细节、差别和偶然因素,所以,任何概念都不会完全符合于使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例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一方面指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因而,好像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或者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6]69另一方面又指出:“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6]8-9这样抽象出来的“生产一般”这个概念,由于舍弃了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的具有特定社会形式的生产的许多细节、个别特点和偶然因素,所以就不会完全符合于使它得以抽象出来的任何一种现实的生产过程。再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说,“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7]207,它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质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7]215马克思风趣地说,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进行的。它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鞭子下进行的,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进行的,抑或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都不属于考察劳动过程时考察的范围。这样抽象出来的“劳动过程”概念,由于撇开了劳动在其中进行的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的许多细节、个别特点和偶然因索,所以就不会完全符合于使它得以抽象出来的任何一种现实的劳动过程。
恩格斯认为,不仅社会科学的概念和规律不直接与现实相符合,就是自然科学的概念和规律也不直接与现实相符合,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这些概念和规律是虚构的。他举了很多例子说明这个道理:从我们接受进化论的时刻起,我们关于有机体的生命的一切概念都只是近似地与现实相符合,否则就不会有任何变化;哪一天有机界的概念与现实绝对符合了,发展也就终结了。鱼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在水中生活和用鳃呼吸,如果不突破这个概念,就无法从鱼转到两栖动物。而这个概念已经被突破了,我们知道一系列的鱼,它们的鳔已经发展成肺并且可以呼吸空气。如果不让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这两类概念中的一个或两个与现实发生冲突,就无法从卵生的爬行动物转到能生育活生生的幼儿的哺乳动物[5]695-696。
有些人把规律和概念做了完全机械的理解,认为规律只有与现实完全一致、概念只有完全符合于它使之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才承认规律的存在和概念的科学性,只要规律与现实出现任何的不一致、概念与它得以抽象出来的现实不完全符合,就否认规律的存在和概念的科学性,按照这种理解,任何规律和概念都会被否认。这可能就是有些人否认客观规律存在和概念的科学性的根本原因。著名的英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一书中,之所以把“规律和趋势看作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认为“趋势的存在是无庸置疑的”,而不可能有“社会运动的规律”[8]91,这可能就是由于他对规律做了完全机械的理解。现在不少西方学者,之所以否认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规律的理论,其原因之一,也是由于他们对规律做了完全机械的理解。
四、规律的形成和显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利润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第一,受资本的有机构成的影响。资本的有机构成是指资本的价值构成,它是由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的比例决定的。不变资本占的百分比高,从而可变资本占的百分比低,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高;反之,不变资本占的百分比低,从而可变资本占的百分比高,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资本的有机构成越高,利润率越低;反之,资本的有机构成越低,利润率越高。这就是说,在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时,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的高低不同,利润率就会有差别。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第二,受资本的周转时间的影响。在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时,资本的周转时间影响利润率的高低。不同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同时存在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会不同。资本的周转速度较慢(或者说资本的周转用时较长)的生产部门,在同一时间所获得的利润较少,从而利润率较低;反之,资本周转速度较快(或者说资本的周转用时较短)的生产部门,在同一时间获得的利润较多,从而利润率较高。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由于竞争的充分发展,资本可以不断地从利润率较低的生产部门转向利润率较高的生产部门,从而使不同生产部门投入相同的资本量可以获得大致相同的利润,即形成平均利润率。但是,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形成和显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
无论是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前,价格围绕价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还是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市场价格围绕生产成本这个中心上下波动,是价格接近价值这个中心还是市场价格接近生产价格这个中心,都需要经过多次的、长期的波动才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多次的、长期的波动过程作了考察、分析和论证。他们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较高阶段,商品经济有了较高程度的发展,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地展开,投资于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围绕取得有利于投资场所和争夺较高利润率而展开竞争。竞争的手段是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或流动,即资本家把资本由利润率较低的生产部门抽出来,投入到利润率较高的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和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或流动,结果导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这是因为,通过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资本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或流动,必然导致各生产部门利润率的变化。一方面,原来利润率较低的生产部门,由于大量资本转移出去,致使资本数量减少,生产规模缩小,生产的商品数量相应减少,在社会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便会供不应求,从而引起商品价格上涨,随着商品价格上涨,盈利就会增加,利润率因而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与此相反,原来利润率较高的生产部门,由于大量资本转移进来,致使资本数量增加,生产规模扩大,生产商品的数量大大增多,在社会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便会供过于求,从而引起商品价格下降,随着商品价格下降,盈利就会减少,利润率因而逐步降低。当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发生了这种由低到高或由高到低的变化的情况下,资本家为了追逐较高的利润率,其资本又会向相反的方向转移,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或流动,一直要继续到通过不同生产部门价格变动的自发调整,使各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大体趋于平衡,即形成平均利润和平均利润率时,资本的转移或流动才会趋于停止。马克思指出:“尽管各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实际利润率不断发生巨大的变动……一般利润率的实际变化,在不是例外地由异常的经济事件引起的时候,总是由一系列延续很长时期的波动所造成的、很晚才出现的结果,这些波动需要经过许多时间才能巩固为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一个变化。”[3]186
马克思、恩格斯以上的考察和分析充分说明,一般利润率规律是需要经过多次、长期的波动才能形成和显现出来的。仅仅通过一次波动或较短时间的波动,这个作为一种趋势、一种近似值的平均利润率规律,是不能形成的,当然也不会在人们面前显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考察人类社会的产品生产、产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几千年历史,才说明了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形成,并且说明了每一次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或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都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接近价值或生产价格这个中心。不仅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形成和显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一切社会规律的形成和显现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的社会规律往往需要经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和实现,例如,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规律,是在资本主义孕育、产生、发展直至灭亡的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只要资本主义社会没有最终灭亡,这条规律就没有最终形成和实现。至于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比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以及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规律等等,则是需要通过总结从古至今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才能揭示出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社会规律的形成和显现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要证明一条规律的存在和实现,就需要通过多次的、反复的实践,不是仅仅通过一两次实践就能达到目的的。列宁在《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和布哈林同志的错误》一文中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9]314这就是说,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指的是“人的全部实践”,而不是说一次实践活动就能证明一种认识是否真理。既不能用一次实践活动的成功证明对一条普遍规律的认识是正确的,也不能用一次实践活动的失败证明对一条普遍规律的认识是错误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人们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常常发生误解,不少人认为通过一两次实践就可以证明一种认识是真理还是谬误。如人们常常说,十月革命的胜利在实践上证明了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是一条普遍真理。实际上,十月革命的胜利仅仅证明了在当时的俄国社会主义战胜了资本主义的认识是真理,并没有也不可能仅仅凭十月革命的一次实践,就证明了在一切国家社会主义都必然战胜资本主义这条普遍真理。如果认为十月革命这一次革命实践的胜利,就在实践上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这条普遍真理,那么人们就可以根据这个逻辑,按照同样的方法,推导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的实践证明了与此相反的一条所谓的普遍真理,即一个或一些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还必然会发生资本主义复辟。这当然是荒谬的。只有在全世界的各个国家社会主义都代替了资本主义的时候,才在实践上最终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条普遍真理。
五、正确理解“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含义
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并不直接呈现在人们的面前,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所以它具有概念的特性、逻辑的特性。这种通过概念和逻辑把握的规律,“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这就给人们认识和把握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或者说,真正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是很不容易的。
人们常常说“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这些话无疑是正确的。但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些话做了简单的、甚至不正确的理解,即把社会历史规律看作是在人的活动之前和之外就预先存在的东西,看作是先定的、既成的直接现实。似乎某种社会形态一旦出现,它的发展规律就形成了,就摆在人们面前了,等待着人们去认识它、尊重它、实现它,去按它办事。这就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和否认了通过概念和逻辑把握的规律,“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这个特点。那么如何理解这些话才是正确的呢?按照马克思、恩格斯上面的论述,规律是事物的固有矛盾所导致的必然发展趋势,而不是既成的、直接的现实,不是实体性的存在,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通过人们对大量的偶然现象的长期的艰苦的探索和研究,才能在思维中近似正确地把握它。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所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7]8所谓“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是说人们的认识和行动要符合事物的固有矛盾及其导致的发展趋势,按照我们对事物的固有矛盾及其导致的发展趋势所作的科学预见办事。因而“按客观规律办事”并不像建筑工人按图纸施工、练习写字的人照字帖练字那样具有明显的模仿性。真正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是一个很复杂的认识和实践过程。首先,这是因为客观规律的孕育、形成、存在和实现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它是逐步暴露在人们面前的,在它尚未在人们面前充分显露出来以前,人们是不可能认识它的,当然也就无法按它办事。其次,诚然,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重复性,但这并不排斥客观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的认识总是滞后于客观规律表现形式的变化,所以人们只能近似正确地认识它,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深化自己的认识,而永远不能完全地把握它。再次,因为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变化的,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具体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们需要根据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变化不断修正自己对它的认识,如果把对它的某一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的认识僵化、固化,按照这种僵化、固化的认识去办事,就不仅做不到“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且会违背客观规律。正如恩格斯在《资本论》第3卷的序言中所说:“在事物及其相互关系不是被看做固定的东西,而是被看做可变的东西的时候,它们在思想上的反映,概念,会同样发生变化和变形;它们不能被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加以阐明。”[3]17概念是如此,社会历史规律也是如此。
如何根据客观事物的变化深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这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们就是根据资本主义及其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正和深化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克服自己在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就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将被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并在1845-1846年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7年7月出版的《哲学的贫困》和1848年2月出版的《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在1848年欧洲革命过程中,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不能停留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而应该进行不断革命,通过一次突然的暴力袭击消灭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在1848年革命刚刚失败不久,在1849年6月7日致恩格斯的信中,仍然认为革命很快还会爆发。他说:“革命火山口的大爆发从来没有像现在的巴黎这样逼近。”[10]154但当在1850年看到欧洲出现了普遍的经济繁荣时,他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整个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所能达到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11]176在1857年,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马克思期待着爆发无产阶级革命并取得胜利,把资本主义制度一举消灭。但是这次危机依然没有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资本主义经济继续向前发展。于是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了“两个决不会”的著名论断,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1]592虽然如此,马克思仍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不会为时太远,所以他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1卷中,又一次宣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7]874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又一次进入政治上相对稳定、经济上蓬勃发展的时期。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认识到,当时生产力尚未发展到足以使资本主义社会灭亡的程度。马克思在1879年4月10日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谈到1873年发生的世界性的严重的经济危机时指出:“不论这次危机可能怎样发展——仔细观察这次危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研究者和职业理论家来说当然是极其重要的——,它总会像以前的各次危机一样地过去,并且会开始一个具有繁荣等等各个不同阶段的新的‘工业周期’。”[5]433我们知道,187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是相当严重的。但马克思当时已经认识到,即使是如此严重的经济危机,也尚不足以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危机过后,资本主义还会正常地发展。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嘲讽了“英国工商界的庸人们的极端绝望”[5]431的情绪。恩格斯在逝世前夕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写的导言中,认为资本主义还有很大的扩张能力,欧洲的经济发展状况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公开承认1848年和1871年企图通过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就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的想法是“错了”,是一种“迷雾”,是“一个幻想”,是“不对的”,是“没有什么成果的”,是“不可能的事情”[12]538-542。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以严肃的科学态度,经过长期的艰辛探索,并不断克服自己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才逐步比较全面地认识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为无产阶级制定了正确的斗争策略,真正做到了“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一百多年了。在这一百多年间,资本主义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虽然多次遇到经济危机和衰退,但总的说来还是获得了发展,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较长的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至今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仍然看不出在短期内灭亡的迹象。马克思、恩格斯在一定时期内把资本主义寿命估计过短的认识,确实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存在着明显的反差。但如果以此为根据,得出马克思主义“过时”的结论,无疑是完全错误的,其认识根源在于没有掌握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寿命认识的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没有正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对资本主义本质特征的深刻剖析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揭示。通过上面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寿命的认识的历史演变的简要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思想的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相比较,在总的趋势上是基本一致的、同步的。他们逝世以后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不仅不是对他们关于资本主义寿命认识的证伪,反而是对它的证实。虽然恩格斯当时认为资本主义还有一定的生命力和扩张能力,但是他更加强调的是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是不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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