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与参数理论与二语习得研究_二语习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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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与参数理论认为,人类先天就具备了学习语言的能力,每个说话者都掌握了一套普遍性原则和参数,这些原则适用于所有语言,而参数则因语言而异。原则与参数包含语言普遍原理及构成特定语言的特殊条件或规则语法。参数因语言而异,例如,有些语言,如英语,短语词组的中心词先出现,而日语中的短语词组的中心词却最后出现。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是对普遍原则进行参数设定。原则与参数理论被应用于二语习得的研究,研究的重点是普遍语法的原则与参数对二语习得的可及性以及普遍语法和二语语法的相互包容性。

一、原则与参数理论

原则与参数理论具体反映在Chomsky的“管辖与约束”(1981)语言学理论中。“管辖与约束”理论的核心是“普遍语法”理论,即语言共性说。普遍语法是由一套有限的、高度抽象的语言普遍原则、条件和规则系统构成的所有人类语言共有的成分和属性,是人类通过遗传先天获得的一种语言知识和语言初试状态。“原则”指适用于任何语言的抽象的语法构成,具有跨语言性和跨结构性的特点,“参数”指一个普遍条件或规则。参数反映了语言之间的差异,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体现为不同的参数值。参数的作用是把抽象的普遍原则转化成具体的规则。人类“先天”地获得语言的原则以及与这些原则相联系的参数,然后通过后天的语言习得经验来确定语言的参数值,并学习和掌握具体的语言词汇。因此,个别语法就是参数的值得到设立后形成的一套系统。

参数场的初始状态存在着两种可能性:第一、儿童大脑中最初不存在具体的参数值。参数值是通过接触语言后逐渐建立起来的;第二、最初大脑中的参数场是一种缺省(default)态,即由某种参数值构成。按照这样的理论,学习某种语言只是学习该语言的参数值,因为由普遍语法代表的语言习得机制是与生俱有的。例如,在英语wh-疑问句中,wh-成分必须移至句首形成特殊疑问句,在汉语wh-疑问句中,wh-成分不移动。这就是语言间存在的参数差异。

参数差异具有二元特征:一种语言或容许某种参数,或不允许某种参数。普遍语法没有包含的语言现象不属于核心语法,而属于外围语法(peripheral grammar)。母语习得中,儿童的语言初试状态是普遍语法,儿童的普遍语法包含固定的原则和非固定的参数。当儿童接收了第一语言的输入,非固定的参数固定下来形成特定的语言,从而构成了儿童第一语言的核心语法。

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儿童习得母语提出来的,提供了一个描述语言习得的理论框架,因此受到研究者们的重视,并用于探讨二语习得。第二语言习的研究需要作出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第二语言习得是否涉及普遍语法?Chomsky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语言的共性,是“遗传规定的属性”。每一个正常的人生来就有一个语言习得机制(LAD),这个机制包括人类语言本质及结构的基本知识。语言习得机制用于解释儿童因置身子语言环境中就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第一语言能力的现象。Chomsky认为,语言习得和其他认知系统的发育是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过程。因此,儿童在后天语言经验中习得语言的过程是普遍语法原则参数化(parameter setting)的过程。儿童母语习得的过程为:

语言输入(input)→语言习得机制(LAD)→语言输出(output)

外部环境和语言激活语言习得机制,创立语言知识,这种语言知识包括“原则”、“参数”和“词汇”。第二语言习得的调查以“参数的重新设定”为主。参数化的表现集中地反映在对中心项(head)在前还是在后、是否“pro省略”(pro-drop)语言以及对“约束论”(binding theory)的“管辖范畴”(governing category)的认定等原理上。

第二语言习得表现出一些和第一语言习得不同的情景。当一个人习得第二语言时,这个人已经习得了第一语言。也就是说,他的大脑是处于初始态,而不是零态。按照Chomsky的理论,普遍语法原则是同大脑零态相联系的。普遍语法是否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也起同样的作用呢?第一语言习得是在非正式的语言环境中进行的,而第二语言习得通常是在像学校那样正式的环境中进行的。但是,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习得都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习得和认知过程。

运用普遍语法模式开展二语习得研究的实验很多,其中围绕领属条件限制(Subjacency Condition)、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pro-省略参数(Pro-drop parameter)和中心词指向参数(head-direction parameter)所进行的研究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对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作用有不同的观点,争论的焦点是普遍语法的可极性以及普遍语法和二语语法的相互包容性。研究的中心论题是二语学习者在习得第二语言时是否利用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

(一)领属条件原则

领属条件是一条普遍性原则。按照Chomsky的理论,句子生成后,有些句子的成分还会发生线性顺序上的变动,即移位(movement)。根据移位成分的不同特征,移位分成两种:名词短语移动(NP movement)和 wh-移动(Wh movement)。移动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但是移位需要遵守移位条件,领属条件是移位限制其中一个:

领属条件

在下列结构中Y不能移至X位置:

...X...〔S...〔S... Y...〕...〕

移位不得超过一个以上的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界限节点为S’和N”。如果一次移位超越两个界限节点,就会造成不合格的句子,如下列句子:

约翰声称彼得吻了谁

(1)中,疑问词who分两步移到S1’位置:第一次移动进入S3’位置,超越了一个界限节点,没有违反移位条件;第二次移到S1’的位置,越过了N”和S2’两个界限节点,违反了领属条件,移位产生的结构不能成立。这个原则解释了英语里对成分移位的一系列限制,尤其是英语禁止从主语从句和复合名词词组中移出任何成分。Rizzi(1981)发现意大利语也禁止从复合名词词组中移出结构成分,但是对结构成分移出句子主语与英语有不同的限制。Rizzi认为移位限制界限节点的选择是可以参数变异的,意大利语的参数值是“NP,S’”,英语的参数值是“NP”,S’”。我们发现例(1)句的汉语译文能够成立,因为汉语中的特殊疑问词“谁”不用移位。这似乎说明结构成分的移位层次是可以参数化的。

围绕领属条件原则展开的二语习得研究的重点是比较母语无移位规则的二语学习者和母语执行移位规则的二语学习者的目的语语法知识。Bley-Vroman(1988)调查了92名母语为韩语的英语学习者和32名英语为本族语者。韩语是wh-问句不受领属条件限制的语言,而英语wh-疑问词的移动则受领属条件的严格约束。被挑选出来的二语学习者平均TOFEL得分为581分。实验的方法是要求受试者对所给英语句子作出是否符合语法的判断。例如:

(2)a.* What did Sam believe the claim that Mary had bought?

b.What did Bill think that the teacher had said?

c.Where is the person that I want you to talk to?

(2a)违反了领属条件,因为what移位时超越了二个界限节点S’和N”,因而句子不符合语法。(2b)和(2c)符合语法,因为what和where移动时只超越了一个界限节点S’。对所有测试的句子,英语为本族语受试者的判断准确率为92.2%,母语为韩语的英语学习者为74.9%。其中复合名词词组句的实验结果统计如下 (Bley-Vroman et al.,1988):

L2learners Natives

(%) (%)

What did Bill think that the 54

94

teacher had said?

What did John realize he could55

97

not sell?

* What did Sam believe the79

100

claim that Carol had bought?

* What did John hear the news 72

97

that the mayor would do?

几乎所有的英语本族语受试者都判断正确,超过70%的二语学习者也对违反领属条件的句子作出了正确判断。二语学习者发现正确的句子比错误的句子更难识别。据此,研究者们认为二语学习者在学习第二种语言时已经获得了某种普遍语法的知识,他们在实验中使用了这种普遍语法知识。但是问题是,领属条件是成分移位限制原则,如果二语学习者已经获得了这种普遍原则,他们对成分移位和不移位的句子应该有同样的判断能力。

(二)约束原则

“约束”也是一项普遍原则。约束理论认为句子中存在管辖范畴(governing category)。在管辖范畴内,反身代词受约束,人称代词不受约束,指称语也不受约束。“约束”是指句中两个名词性成分之间在指称意义上的依赖关系。约束理论研究两个句子成分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约束关系所需要的句法条件,而且只研究一个句子内部的两个成分之间的指称关系。照应语(反身代词和相互代词)、代词和指称语(John、the book)构成约束理论三原则:

约束理论

第一原则: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

第二原则:代词在管辖范围内是自由的。

第三原则: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是自由的。

照应语和人称代词都没有独立的指称能力,都需要句中有个词语充当其先行语,与之形成照应关系。照应语在句子中必须受到约束,否则其指称不明,句子不符合语法;人称代词在句子中不能有和它同指的先行语,因而是自由的;指称语在句子中不受约束。因为它本身有指称能力。

(3a)中的反身代词themselves的管辖语域是S,它以the old man为先行语;(3b)中的代词them在管辖语域内不能和the old man同指,因为用任何人称、性、数的宾格代词都可以取代them:

(3c)中的指称语John的指称意义不依赖任何其他成分就能确定,即在管辖范围内外都是自由的。

反身代词在句子的管辖范畴内受约束的现象,各语言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英语中,反身代词“自己”不能出现在时态句的主语位置。但是,汉语中不但能说“他自己”,“我自己”,而且能用不带代词的“自己”。“自己”和“他自己”用法不完全一样。许多语言不能这样用,英语只能说himself,myself等,self不能单独使用。但是(5a)中“自己”不但可以指内层主语“李先生”,也可以指外层主语“张先生”,而(5b)中“自己”出现在主语位置,指称外层的“张先生”:

(5)a.张先生说李先生批评了自己

b.张先生说自己看见了李先生

儿童在习得母语的过程中,一般都能正确地掌握约束关系。语言学家认为,这是因为儿童遵循语言习得的子集原则(subset principle),即采取从最小范围设定参数的方式,以避免错误的发生。遵循语言习得的子集原则也是一种语言习得的手段。Cook(1990)针对反身代词和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调查不同母语参数设定的二语习得者如何设定目的语的参数值以及如何遵循子集原则。参加实验的有14名成年英语本族语者以及47名来自三个不同语系的高级英语学习者,其中16名讲日本语,14名来自拉丁语系,17名讲挪威语。实验由电脑控制,实验的对象被要求解读40个英语句子,每个句子都包含人称代词和反身代词,受试者需指出代词所指称的对象。以下是测试句型:

Peter shot him

John shot himself

Peter said that John voted for him

Peter said that John voted for himself

John asked Peter to pay for him

Peter asked John to include himself

Peter discovered John's report on him.

John reported Peter's criticisms of himself.

Cook发现,三组二语学习者对反身代词和人称代词的难易排序相同:B<D<F<H。受试者解读句子用时也基本和难易排序相同。人称代词的难易排序对英语本族语受试者是(A/C)<E<G,对拉丁语系的受试者是(A/C/E)<G,对讲日本语受试者是(A/C)<E<G,对讲挪威语受试者的排序是(A/C)<G<E。整个难易排序是A<C<E<G,所用时间也是A<C<E<G。对不同英语句子中指称关系的辨识难度,英语本族语者和二语学习者表现相同,这说明母语参数值对目的语管辖语域值的设定不产生影响。在英语作为母语习得中,反身代词的指称关系比人称代词指称关系容易掌握。但是,对二语学习者来说二者的难易度相同。实验发现,反身代词的习得遵循了子集原则,而人称代词的习得不遵循此原则。

(三)pro-省略参数

pro是与显性代词相对应的隐性成分,通常称为代词省略。pro-省略现象是指在一个时态句里,词汇性主语可以省略。允许pro存在的语言称为代词省略语言(pro-drop language)。但代词省略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是呈参数变化:只有动词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中,代词才能够省略,因为动词丰富的屈折变化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帮助语言使用者还原省略的主语的人称、性、数等特征。这些语言中,省略的代词有完全的可还原性(recoverability)。英语中没有空主语代词,因为英语中的主谓一致特征不足以识别省略的主语的内容。英语动词的曲折变化只有两种形式,其还原性小,所以英语不允许主语省略:

(6)*he said that pro would come tomorrow

因此某一语言有无pro取决于该语言是否有足够丰富的动词形态系统来确定省略的主语的指称。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语言允准主语省略,因为这些语言都有丰富的屈折变化,省略了的主语的语法特征可以从动词形态中推断出来,予以复原。汉语中既不存在主谓或动宾一致关系,也没有丰富的动词形态系统。但是,汉语时态句中的主语和宾语常常是被省略的,而且这种主语和宾语省略的现象在口语表达中更为普遍。

(7)a.张先生说[NP1e]不认识[NP2e]

b.[NPe]一进来,小孩就哭了

c.母亲一进来,[NPe]就哭了

汉语的动词没有表示人称和数一致的形态变化,但是汉语却允许空主语现象的存在:

(8)a.母亲一进门,pro就哭了

b.老李说pro来过

(8a)中的空主语可以指称“母亲”,也可以和语篇层次上的其他人照应。

(9)母亲一进门,她(母亲/小张)就哭了

(8b)中的空主语也可以指称“老李”或其他人。

(10)老李说自己/小张来过

习得第一语言的人已经恰当地设定了第一语言的pro-省略参数并且知道AGR是否管辖主语。那么,当他们学习第二语言时是否会发生设定的参数的迁移或者根本不使用已设定的参数?White(1986)运用 pro-省略参数去研究二语习得,探讨在学习者习得母语时已设定过的参数是否会影响二语习得。White调查了两组具有中等英语程度第二语言学习者,他们的母语pro-省略参数不同。37名母语为法语的学习者,他们的母语和英语一样是非pro-省略语言;32名母语为西班牙语的学习者和2名母语为意大利语的学习者,他们的母语都属于pro-省略语言。试验的任务之一是要求他们判断28个英语句子是否合法。例如:

a.It is very cold outside.

b.*In winter,snows a lot in Canada.

第一句合法,第二句主语省略造成错句。如果设定的母语参数发生迁移,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学习者应该更能接受零主语或者语序为谓语+主语的句式。另一项实验任务是要求学习者将12句英语句子转换成疑问句并对主语设问。例如:

Peter thinks that Mark will be late tonight.

如果设定的母语参数被使用,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学习者更有可能造出以下的句子:

(11)*Who does Peter think that will be late tonight?

实验的结果表明,对零主语英语错句,操pro-省略语言(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学习者的判断准确率比母语为非pro-省略语言(法语)的学习者要低得多。也就是说,前者比后者更容易错误地接受零主语英语句子为正确句子。对所给句设问的实验结果显示,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学习者更容易在主语处留下空位。White认为母语的参数的设定影响二语习得者对目的语的判断,导致语言迁移的发生。

(四)中心词指向参数

短语成分也有语序参数差异,它所涉及的是中心词在每个短语中的位置。英语等SVO语序的语言中,中心词在短语之首,补语、附加语在短语末位,例如:

(12)with the car(介词短语)

counted the money(动词短语)

日语与英语不同,是典型的SOV语言,短语中心词位于末位,如:

(13)Nihon ni(介词短语)

在普遍语法中,其中一个在一定限度内因不同语言而异的参数称为中心词指向参数(head-direction parameter)。虽然这两种语言中短语词组中心词的位置不同,但语言之间的变化受普遍语法的制约,即一种语言的中心词在其所有词组中的位置都是相同的。

语言学家对中心词指向参数设定作了研究,以便确定儿童如何设定参数,使它适用于自己的语言。第二语言习得的研究以中心词指向参数的重新设定为主。例如,说日语的人学英语时就必须重新设定中心词指向参数,即把中心词为后的参数设定为中心词为首的参数。有的语言将关系子句和状语子句置于被修饰语之间(如汉语),有的将其置于被修饰语之后(如英语)。中心语指向参数用于描述这种变化。中心词指向参数的研究通常借助于句子中代词和被指称词之间的关系。

Flynn(1987)根据中心词指向参数开展了二语习得的实验,目的是调查二语习得者对此参数的设定是否敏感以及已设定的参数是否对二语习得产生迁移。如果受试者的母语和目的语的中心词指向参数相同,语言习得应该容易些。参加实验的有51名成年英语学习者,他们的母语是西班牙语,西班牙语和英语一样属于中心词后置语言;53名母语为日语的成年英语学习者,日语是中心词前置语言。测试的题项仍然以照应关系为主。例如:

The man answered the boss when he installed the television.

The man和he之间是前指照应关系,而在下例测试句中:

When he delivered the message,the actor questioned the lawyer.

he和the actor之间是后指照应关系。此外,测试句还包括了无照应关系以及不使用连接词的组合句:

The boss informed the owner when the worker entered the office.

The man discussed the article; the man studied the notebook.

对有照应和无照应关系的两类句子的判断,西班牙语学习者的得分比日本语学习者高。实验结果证明母语中心词指向参数对第二语言学习有影响。由于母语和英语的中心词指向参数相同,西班牙学习者判断这些句子比日本语学习者容易些。西班牙学习者发现前指照应关系比后指照应关系更容易识别。 Flynn认为中心词指向参数可预测学习者如何习得和处理复杂句。

二、原则与参数理论的可及性

第二语言习得表现出一些和第一语言习得不同的情景。当一个人习得第二语言时,这个人已经习得了第一语言。也就是说,他的大脑是处于初始态,而不是零态。按照Chomsky的理论,普遍语法原则是同大脑零态相联系的。普遍语法是否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也起同样的作用呢?第一语言习得是在非正式的语言环境中进行的,而第二语言习得通常是在像学校那样正式的环境中进行的。但是,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习得都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习得和认知过程。按照“语法天生说”,我们只要比较语言输入和语言输出就能判断学习者语言知识的获得是来自语言输入还是普遍语法。原则与参数理论对于二语习得的可及性有三种可能:

1.普遍语法对于二语习得的作用与它对母语习得的作用相同。人类大脑中生来就具有一种语言器官,是由遗传所决定的。人类的语言器官生来就有的这种物质状态是初式状态;语言习得的过程也就是把初试状态发展为稳定状态。大脑中遗传的普遍语法原则决定了儿童语言习得的进展;儿童习得母语时只需确定参数值。同样,二语学习者无须学习普遍原则,他们直接完整地利用普遍语法,按照普遍语法允准的值重新设置参数,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普遍语法和自主学习相互作用。因此,二语习得过程也就是参数值设定的过程。

2.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的过程中仅起部分作用。第二语言学习者具有某种形式的普遍语法知识,但是与本族语者相比不够完整。第二语言学习者在某种程度上会受第一语言参数的影响,随着学习者年龄的增长,他们逐渐脱离与普遍语法的联系。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母语对第二语言的迁移作用受普遍语法的制约。也就是说,有部分普遍语法原则体现在母语的参数中,二语学习者只能利用普遍原则已参数化的部分,没有参数化的部分则通过其他语言学习手段获得。

3.学习者的核心语法是固定的,因而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不起作用。据认为,第一语言习得中,儿童最初的普遍语法由固定的原则及非固定的参数组成。当儿童接触到第一语言的输入,非固定型的参数固定下来形成特定的语言,这就是儿童的核心语法。第二语言语法的获得可能是依靠人脑中的其他机制。Schachter(1989)采用了和Bley-Vroman相似的实验方案测试二语学习者对违反领属条件句式的判断能力。例如:

* What party did for Sam to join shock his parents?

That oil prices will rise again this year is nearly certain.

第一句中的what party移位超越了二个界限节点形成不合格的句子。第二句和第一句句型相似,都是主语从句;句中无成分移动,因而没有领属关系。Schachter的实验得出相反的结论:二语学习者不直接利用普遍语法。参加实验的有韩语、汉语、印尼语和英语本族语者。韩语不受领属条件的约束,汉语问句中的 wh-疑问词在一般情况下也不移动,印尼语本身受领属条件的制约,但印尼语的wh-问句则不受约束。大部分参加实验的二语学习者不能识别出违反领属条件的句子。

三、二语习得研究的被动性

对普遍语法的研究和探索已经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管约论是原则与参数模型的第一个时期。生成语法学家普遍认为参数是与普遍原则相关联的,不仅普遍语法原则可以参数化,而且句法的层次也可以参数化。由于管约论对参数的数量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限制,其结果导致参数数量的剧增:研究者一旦在研究中遇到语言间的差异就通过设置参数来加以解决。参数数量的剧增对二语习得的研究也形成了很大的障碍。首先生成语法是以解释儿童语言习得为其理论目标的:人类语言共性的特征使得任何儿童都可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里,以大致相同的努力就可以习得一种语言。这一事实又反过来证明自然语言参数的数量是极其有限的。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生成语法必须建立一套严密、普遍适用于各种语言的体系。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最简方案(Chomsky,1992)把语言变异限制在词库部分,认为语言变异只与语音的不同和功能语类变异等有关,对语言变异的范围进行了控制,这和传统的原则与参数理论有了很大的不同。原则与参数理论研究的不稳定性也使得相关的二语习得研究变得错综复杂:二语习得的研究始终是落后于句法学理论的发展。以领属条件原则为例,Chomsky在他1981年的著作中把两个条件:“命题孤岛条件(Propositional Island Condition)”和“明确的主语条件(Specified Subject Condition)”压缩成了“领属原则”。

1988年以后,Bley-Vroman等研究者将该理论用于二语习得研究。而1986年Chomsky对界限节点作了重新解释:领属原则被“语障”的概念取代了。语障不再把NP和S看成界限节点,而是规定所有的最大投射都有可能成为移位的“语障”。在最简方案中,D-结构和S-结构被取消了,计算系统直接从词库中取词项,然后向音系式和逻辑式推导,所有的原则都只适用于音系式和逻辑式,限制移位的领属条件也已不再成为理论的核心了。

此外,相关的二语习得研究目的的局限也影响了研究的结论;有些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普遍原则和参数理论的正确性,而不是二语习得的性质、过程和机制。

结语

原则与参数理论的初衷是为了回答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但是它是否对二语习得具有相同的解释力尚没有定论;以原则与参数理论为基础的第二语言习得的研究还不够成熟,研究结论分歧也很大。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不能仅仅探讨学习者的因素,语言习得离不开语言。因此,研究学习者所习得的语言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原则与参数理论试图对语言成分和语言结构作出精确的、形式化的描述,为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提供了研究的方法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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