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目标的不相容性与价值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相容性论文,发展目标论文,价值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发展进程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应当是整体推进还是局部突破?这是人们讨论较多的问题。许多人认为社会发展进程特别是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应当是整体推进的。这种观点是建立在社会发展目标价值相容的基本前提上的。然而,我们认为,社会发展目标不具有相容性。社会发展进程,特别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应当是局部突破的,而不可能是整体推进的。
社会发展目标的不相容性
人们对社会发展目标作了不同的规定,例如,西尔斯认为,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应当是基本的发展目标。亨廷顿在《社会发展的目标》一文中提出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五项社会目标。〔1 〕那么这些目标之间是否具有相容性呢?
西方的某些学者如布莱克、佩鲁等认为,各种社会目标是相互兼容的。一个目标的实现可以带动和促进其他社会目标的实现。换句话说,社会发展过程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综合性的、系统性的和整体性的发展。从理论上说,这一观念根源于社会有机体理论。按照这一理论,社会是通过分工、进行功能分割而组成的有机整体。它与生物有机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生物有机体是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使有机体得到进化的。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是相互制约的,一方面的发展要求其他方面得到相应的发展,否则社会整体将会失衡,社会发展过程也会受阻。从实践上说,西方社会是在没有外来压力下向现代化目标推进的,它们似乎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同时实现变更的。国内的某些学者也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应该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使这几方面同时得到发展,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从而避免改革中的许多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制约。唯经济主义的发展战略在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以及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所产生的弊端把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的功效进一步放大开来。
然而社会发展目标并不是完全相容的,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亨廷顿指出:“我们知道,这些目标在短期内很可能会相互冲突,我们也设想或希望它们终究会相互增进。不过,至少在不很长的时间内,这显然只是个幻想。”〔2〕例如, 经济增长与政治稳定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相容关系。从表面上看,经济增长还给人们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政府有能力消除贫困和社会不满。但是,经济增长却常常伴随着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通货膨胀等社会问题。同时经济增长还需要适度的社会动员,使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经济过程。在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他们的经济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参与政治活动的要求也日益强烈。他们不可能不对现行的政治权威提出挑战。这必然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政治不稳定。一些学者对现实状况的研究发现,在社会贫困和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政治上都是稳定的。而“最严重的不稳定状态是与中等发展水平相关联的”〔3〕。
那么为什么经济增长常常导致政治动荡呢?更广泛地说,为什么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之间会相互冲突呢?
一方面,任何社会行为都是价值相对的。人的各种活动及其成果既有积极的肯定的价值,也有消极的否定的价值。它们之间常常是互为前提,相互作用,难分难解的。从直接意义上说有肯定价值的东西,从间接意义上说可能具有否定的价值。从暂时的情况看有肯定价值的东西,从长远来看可能有否定的价值。扩大科技投入,从长远来看,可以提高人们的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它有助于经济的增长,但是从暂时来看,它却可能造成一部分人的失业以及自然资源的破坏。从直接意义上来看,宗教是对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否定,是人民的鸦片。但是,从间接意义上来看,它又能唤起人民超越直接的功利的需求,保持一种超越的精神和尊重自然的神圣价值的态度。这又是有积极意义的。为此,马克思指出:“在这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象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现代工业、科学和现代贫困、衰退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4〕。经验研究表明, 当经济水平很低的国家向中等经济水平发展时,经济不平等最初会增大,然后当经济发展到更高水平时,这种不平等才会缩小。同样,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政治的民主化,甚至使民主化破产。唐纳利认为。如果一个欠发达国家想要得到经济的高增长率,它不得不接受一个致力于发展的权威政府。他称之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自由被出卖”〔5〕。可以说, 社会的每一个行动,它所实现的每一种目标都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产生消极的后果。确立“绝对好”的社会目标也许是可能的,是令人向望的,但是其最终结果却必然是令人沮丧和痛苦的。
另一方面,社会也不能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简单的类比。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之间不具有生物有机体的那种密切的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联系。社会是按照功能分化为不同的阶层、群体、集团的。他们依赖于金钱、权力、语言等交往手段相互联系。每个集团都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利益和价值目标。这种利益和目标等是不可能一致的。相反只有这种利益、目标等方面的差异的存在,人们之间才发生语言、权力和金钱的交往关系。由于他们之间的利益和目标等方面的差异的存在,社会发展过程所确立的各种价值目标不可能满足所有各阶层的利益,也不可能与所有各阶层的价值目标相一致。由于它们之间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之间的差异,社会发展过程所确定的多种价值目标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社会阶层。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必然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的矛盾和冲突。虽然这种矛盾和冲突不是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发生的,但是这表明任何一种价值目标都不会是绝对地好。同时,社会也不可能象生物有机体那样,使那些在进化过程中逐渐丧失功能的器官逐步退化。社会必须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教育和再就业的机会,以实现其社会价值。
社会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生活领域的功能分化和社会分工的扩大。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并没有真正地展开。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各个方面总是纠缠在一起。社会有机体理论并没有强化中国社会生活领域的功能分化,相反更加强化了这种“纠缠”状况。如果我们把中国社会比喻为一个有机体的话,那么在一定意义上说它仍然是处在较低水平上的有机体。这种不分化的状况所造成的后果是,政治、经济、文化和伦理等方面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目标之间缺乏相对独立性。一个政治目标往往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基础而无法实现。一种经济计划往往根据某种政治的需要而制定出来。文化的建设按照政治的需要来安排。诚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但是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日益明显,它们的相对独立性也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活的某个领域的优先发展是完全可能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他领域可以不发展,但是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不必是同步的。既然现代化的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那么对现代化目标进行评价和选择是完全必要的。
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标准
社会发展的各种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人们必须对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价值选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选择某些社会发展目标就必须放弃其他目标,而仅仅意味着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作出先后顺序的安排,从而尽量避免不同的社会发展目标之间的价值冲突。
我们之所以能够对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作适当的顺序安排并对它们进行选择是因为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不是无条件相互冲突的。这种冲突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内发生。从暂时情况来看,技术革新和技术引进无疑会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造成一部分人的就业困难,对于人口数量巨大,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但是从长远来说,资本的有机构成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一定的条件下,这将有助于资本的积累和储蓄率的提高,最终仍然有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科学技术常常给人类带来某些不利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然而罗素认为,这是由于运用科学技术的实践家们获得一种与科学家完全不同的气质:一种充满无限权力感、傲慢的确信感、以及甚至于操纵人才的快乐感的气质。〔6〕科学所产生的负价值不是由科学本身造成的, 而是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如科学的误用造成的。既然社会发展目标是在一定范围内相互冲突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明确这种冲突的限度和范围,按照这种限度和范围对社会发展目标作一种顺序的安排。
明确社会发展目标冲突的限度和范围就意味着对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价值评价。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与我们所持的评价标准密切相关。例如从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增强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来看,经济增长是有价值的。从刺激人们过度的物质需求,导致环境的恶化的意义上说,经济增长又具有负价值。人们的评价标准是与一定的文化价值系统密切相关。如果一定的文化价值系统把过度的物质需求,把个人主义的膨胀视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并把物质财富的增长,把人控制自然能力的提高作为最迫切的社会问题,那么对于他们来说,经济增长未必付出代价或代价很低,他们可能把经济增长作为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对于持另一种根本不同的价值标准的人来说,经济增长可能有截然相反的意义。例如。从佛教的观点来看,“最佳生活方式是以较低的消费获得高度的满足,使人们的生活不感受巨大的压力与紧张,他们认为,迷恋财富,渴望舒适是不道德,控制和驾驭自然也不是佛主所许可的,外部自然被他们赋予神圣的价值,“不杀生”是他们的生活的基本信条之一。他们甚至对自然界的植物都保持一种虔敬的态度。对于他们来说,缺乏经济的增长未必是不幸的、不合理的。“佛教生活方式令人惊异之处是它的绝对合理性——财力惊人地小却获得特别满意的效果。”〔7〕
由此可见不仅社会行为本身是价值相对的,而且社会行为的评价标准本身也是相对的。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并因各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系统的不同而相互区别开来。社会发展目标评价标准的相对性使一些人走向彻底的相对主义,并提出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主张。我们认为,如果一切价值,一切价值标准都是相对的,那么社会行为便没有确定的衡量标准,任何一种非法的、不道德的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辩护。我们认为,虽然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是价值相对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没有任何确定的最高的价值目标。正如“真”、“善”、“美”不同于“假”、“丑”、“恶”一样,社会的发展必然不同于社会的停滞。正如罗斯所说的那样事物之中有些是“内在地就是好的事物”,如美德、知识、快乐等,社会发展也有内在地就是好的价值标准。这一标准不是各种具体的价值标准的综合,不是某种文化价值系统之中的特殊价值标准的提升,它是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应当”,这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人们评价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的最高价值标准。人们根据这一价值目标来确立具体的社会目标。这一最高的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解放:把人从物的奴役和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
社会机会成本和价值目标的选择
人的解放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是社会生活中的“应然”,而不是社会生活的“实然”。人们应当根据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来确立各种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并根据最高目标来评价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
个人或社会需求是多方面的,但是客观的社会经济条件不能同时满足这些需求,这种客观的情况要求人们作出选择。人们必须在自己的需求序列中(哪一种需求最重要)确定事物的价值。确定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在实现人的解放这一需求序列中的位置,每一个目标所处的位置就是它们的相对价值。那么,我们如何确定它们在需求序列中的位置呢?如前所述,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是价值相对的。在一种意义上具有肯定价值的东西,在另一种意义上具有否定的价值。人们在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上必须确定社会发展目标所可能导致的否定价值(负价值)。这种负价值相当于经济学上的“机会成本”。在经济学上,生产某种物品的价值有两种:一是生产成本,一是机会成本。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某种产品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资源。机会成本是指这些资源被用于生产一种产品就不能用于生产另一种产品。因为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被用于满足某种需求就不能用于满足其他需求。这种未得到满足的需求就是机会成本。在社会发展中,我们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当我们要实现某种目标时我们就不得不牺牲其他目标。这是实现某种目标时必须付出的机会成本。经济的增长常常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这是实现经济增长所付出的机会成本。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就必须充分考虑实现某种目标所要支付的机会成本并根据机会成本来综合地考察它在实现最高价值需求序列中的位置。
应当指出的是对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评价是按照实现这一目标所支付的机会成本来衡量的。发展目标的价值与机会成本成反比,“机会成本”越高,社会发展目标在实现人的解放的需求序列中的位置就越低,人们就不应当优先考虑这一目标,而应选择“机会成本”较低者。
在衡量社会发展目标时人们必须充分估计到各种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应当是社会为此付出的机会成本,而不是个人为此付出的机会成本。在确定社会发展目标时人们也不是用实际的社会机会成本来衡量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的,而是以预期的社会机会成本衡量其价值。在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之前,不存在实际的社会机会成本。因而也不可能根据实际的机会成本来衡量其价值。衡量预期的社会机会成本是制定社会政策,选择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关于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贝尔提出了有益的见解,他说:“社会估算系统要从一系列社会指标开始,这些指标使我们要广泛而均衡地计算我们所知道的经济进步的意义。创建社会结算系统的努力可以推动我们从四个方面衡量我们社会中利用人力资源的情况:一、衡量社会成本和发明创造的净收益;二、衡量社会弊病(例如犯罪、家庭分裂);三、在内容明确的社会需要领域内(例如住房、教育)制定‘活动预算’;四、确定经济机会和社会升迁的指标。”〔8〕应该说,贝尔这里考察的主要是可量化的成本。 我们认为,这一成本还应该包括许多无法用数量特别是货币形式来衡量的“机会成本”。换句话说,这一成本当中应当包括一系列质量指标。例如,为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而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会导致失业率的提高。失业率是可以用数量表示的机会成本,但是,失业所引起的社会动荡、社会犯罪以及由这种犯罪引起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是非数量性质的机会成本。对于这些机会成本我们也应该作恰当的估计。
那么在社会目标的选择上是不是也应该考虑生产成本呢?换句话说,人们在选择社会发展目标时是不是应当考虑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必须具备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呢?通常人们把生产成本作为首要问题来考虑。我们认为人们不必首先考虑生产成本。因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的总资源是既定的、有限的。社会发展过程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把同样的资源用于实现不同的社会目标所可能实现的价值以及由此所支付的“机会成本”,并根据可能实现的价值和机会成本作出选择。当然人们也应当考虑实现某些相容的社会发展目标所需要的生产成本,并考虑如何分配有限的社会资源来实现各种不同的社会目标。但是这已经不是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问题,而是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的问题。它不涉及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和选择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和选择应当根据“预期的社会机会成本”来进行。
社会边际效用与价值选择
社会发展的目标是按照人们的共同需求而确立的,是依照“预期的社会机会成本”而选择的。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不同,人们的需求是会发生变化的。同时,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不同,衡量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标准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有必要考察由于“边际效用”的作用而对社会发展目标价值评价所产生的影响。
经济学中的边际主义认为,效用是商品或劳务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它是人们所需要的一切商品或劳务的共有的特征。所谓边际效用就是从商品或劳务每增加的单位所得到的增加的效用。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当某个人消费某种商品或劳务的单位增加时,他们增加的满足或边际效用是递降的,这就是边际效用递降规律。
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社会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对于个人来说,商品或劳务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而对于社会来说,社会发展目标的边际效用也会随着目标的不断实现而递减。换句话说,在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中,人们的需求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得到一定的满足,而这种不同程度的满足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对这些社会目标的价值评价也会降低。随着社会边际效用的递降,该目标对满足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的价值也是递降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人们对各种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也会不同,从而也会作出不同的价值选择。
当代西方的“后物质主义”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由于社会边际效用递降产生的一种新的价值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长期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会随着一些需求在不同程度上的满足而发展变化,并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发生新的需求。由于这种环境的变化会影响人们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评价,人们对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也会发生某种变化。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在几代人之间,人们对于价值的思考和追求的先后顺序已经发生明显的变化,而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后物质主义”的悄然兴起。
这种“后物质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是伴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而产生的。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财富的边际效用开始降低,物质的和经济方面的考虑更多地让位于许多非经济的考虑。这样一种新的价值观、新的生活态度和新的生活方式在一些西方国家逐渐产生。这是一种“后物质主义文化”。这种文化把“生活质量”置于物质福利之先加以考虑。在日常行为中,它表现为对生态平衡运动持赞同的态度,对所从事的职业和行业的非金钱方面更加喜好,对大技术(如核技术)等持坚决的反对态度。〔9 〕在这样一种宏观背景下,西方国家的经济研究开始从增长的思考转向对发展问题的思考。这就是不仅要考虑物质财富的增长问题,而且更关注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大量的贫困人口还存在,物质生活水平还普遍比较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仍然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同样的资金投入于经济增长过程中,在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之中所获得的满足必定会大于西方国家的人们。经济增长仍然被发展中国家作为优先考虑的发展目标是必然的。过度地张扬西方的后物质主义文化以及与这种文化价值观密切相关的社会发展目标,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适当的,也是有悖于社会发展的普遍特征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决不能盲目追随西方价值观,更不能盲目接受西方学者在这一文化价值基础上所提出的发展观。
由此可见,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评价不仅与特定的文化传统与价值观念密切相关,而且与人们的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密切相关。“边际效用递降”的原则告诉我们随着需求满足程度的提高以及边际效用的递降,人们对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新的价值尺度会在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中发挥作用。迪克森指出:“目标与附设目标的铺设(即等级秩序与相互关系的建立)不仅可以从对基本价值、秩序观念和计划观念的改变中产生出来。而且必须兼顾全社会的动态性——社会变迁。这种社会变迁同时表现为社会政策的目标的形成过程、目标发现过程和目标确定过程的原因和结果。”〔10〕因此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必须考虑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
注释:
〔1〕〔3〕亨廷顿《发展的目标》,载《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40页,第342页。
〔2〕〔5〕转引自《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 第337页,第34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第一版,第78—79页。
〔6〕参见罗素,《宗教与科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1页—132页。
〔7〕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4 页。
〔8〕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第363页。
〔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面向未来》, 中国科学技术翻译出版社1984年版,第73页。
〔10〕迪克森,《社会政策的计划观点——目标的产生及转换》,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