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体系中过剩资本的定义及成因分析--兼论资金流动性过剩_流动性过剩论文

中国银行体系中资金过剩的界定和成因分析———论资金流动性过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金论文,中国银行论文,成因论文,流动性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资金相对过剩的界定和度量

要缓解流动性过剩,就需要弄清楚“流动性过剩”中的“流动性”是何含义并如何度量,由此引致了对“流动性”的界定和度量问题。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认为:流动性过剩是指货币当局货币发行过多、货币供应量的持续走高,从而,引致银行存贷差的持续扩大,社会可用资金的大量过剩;因此,可用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幅差计算出流动性过剩的数量,或者用存贷款金融机构的存差资金数量计算出流动性过剩的数量。这一认识值得商讨。

第一,用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幅差很难直接度量流动性过剩的数量和走势。强调以货币供应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幅差来计算流动性过剩的内在根据是:假定GDP增长率为8%,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条件下,货币供应量也应增长8%;如果增长率为15%,则多出来7个百分点增长率的货币缺乏用途,因而处于“过剩”状态(前几年,有人将这一现象称为“货币的迷失”)。但是,问题也就由此发生了:

(1)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1988年以来的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以为代表的广义货币增长率始终高于GDP增长率。同时,在时间序列中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幅差总体上呈现缩小趋势(即从1995年之前的10~20个百分点缩小到2000年以后的10个百分点以内)。如果认为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间的幅差就是过剩的流动性,那么,不仅流动性过剩现象早在80年代就已存在,而且如今状况比2000年以前已大有改善。由此提出了一个基本的逻辑问题,即缓解流动性过剩的论题,为什么不是在这一现象比较严重的1995年之前提出,而在这一现象已明显改善的2006年之后才提出?

(2)的增长率提高是否意味着GDP增长率的提高?在中国的货币统计中,为流通中的现金,+(企业)活期存款为+准货币为,其中准货币由企业定期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和其他存款(如财政存款、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等)构成。如果仅仅停留在“货币”概念,根据图1中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的状况可能推论出,存在着由于货币过多而推进信贷高速增长,从而出现投资过热和经济过热的潜在危险,存在着由于货币过多而引致通货膨胀的危险,如此等等。但是,如果具体地分析的结构及其效应,得出的结论就可能截然不同。以2007年底为例,的差额达到25.09万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到17.25万亿元,占比68.75%,由此提出一个问题,城乡居民将大量资金存入银行是否直接推动了GDP增长率的提高?例如,2005~2007年的3年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分别增加了2.15万亿元、2.05万亿元和1.10万亿元,与这些资金用于消费相比,它们是抑制了GDP的增长率还是推动了GDP增长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图1的走势中可以明显看到,20年间的增长率有两个明显的走低年份,2000年的增长率从1999年的14.7%下落为12.3%、2004年的增长率从2003年的19.6%下落到14.7%,但同期GDP增长率的走势却从1999年的7.9%上升到2000年的8.6%、2003年的10.6%微落于2004年的10.4%。毋庸赘述,增长率提高并不具有直接推动GDP增长的内在效应,也不具有推高物价上行的内在功能。

(3)是否属于“货币供应量”范畴?从的关系来看,除属于央行发行的货币外,中大于的部分不是央行发行的货币,因此,它们不列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也不属于央行的货币供应量范畴。当然,如果这些资金通过存贷款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运作进入了经济运行过程,就具有货币效能,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它们没有流出存贷款金融机构,则不具有货币效能。企业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和其他存款流入银行体系却没有流出银行体系,则意味着这些资金沉淀在银行体系,形成了过剩的资金,但这种状况仅仅从存款角度考察货币动向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因此,仅仅根据的增幅无法判定资金是否过剩。实际上,对央行来说,只是货币统计的口径,它们具有监察货币供应可能状况的意义,并不一定就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货币供应量。

第二,存差不足已成为度量流动性过剩状况的直接指标。存差是指存贷款金融机构中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的现象。这一指标既反映了资金流入银行体系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金流出银行体系的情况,因此,与(或)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幅差相比,客观程度较高。从图2中可见,在1995年之前,中国的存贷款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一直处于贷差(即贷款余额大于存款余额)状态中,此后13年来存差数额呈持续扩大的走势状态,截至2007年底,存差数额已达12.77万亿元。如果说在2000年之前,“存差”尚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银行体系中资金相对过剩状况的话,那么,如今这一指标已不再能够用于这一分析了。主要理由是:

(1)2000年以后,随着资产结构的调整和资本市场发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中“有价证券及投资”类资产大幅增加。同时,随着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和“金融脱媒”现象的进一步展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结构中的“有价证券及投资”资产比重还将继续提高,由此,“存差”现象更加突出。“有价证券及投资”类资产的增加,同样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结果,这决定了,“存差”的存在及数额大小并不就能反映银行体系中资金相对过剩的实际情形。例如,在图2中,2007年12月底,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存差资金高达12.77万亿元,但同期这些金融机构中的“有价证券及投资”达到6.28万亿元。

(2)在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按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规定向央行上存资金。由此,使可用资金减少,必然发生存差现象。例如,2007年12月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4.5%,基于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余额37.29万亿元,应缴纳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数额达到54071.8亿元。

(3)在存贷款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运作中总需要留有一定数量的备付金,以满足存款人的随时提款。这些备付金也已存款方式进入了存贷款金融机构,但在未支付给存款人之前滞留于存贷款金融机构之中,它们并不属于“过剩资金”。从表1中可以看到,2007年12月底,这部分资金数额为2596.35亿元。

虽然通过上述各项计算和扣除,可以大致得出银行体系中资金过剩具体数额,但经过这些扣除后的余额已不是“存差”概念所能解释的了。

第三,针对上述观点,刘锡良等提出了一个比较复杂的计算公式,即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银行持有的流动性一法定存款准备金一交易性储备需求一预防性储备需求一正常的投机性储备需求。提出这一公式的意图在于将计算流动性过剩的简单化,以利于把握过剩流动性的数额,但结果正好相反,它使问题更加复杂了。

(1)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它既包括银行体系内的货币资产,也包括银行体系内的各种证券类资产,还包括存贷款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各种债权,即它大致等于银行体系资产总量减去银行体系的各种固定资产和待摊资产的余额,因此,以“银行持有的流动性”为总量来研讨流动性过剩数额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计算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的复杂过程中,这不利于便捷地计算,从而把握过剩流动性的数额。

(2)“交易性储备需求”、“预防性储备需求”和“正常的投机性储备需求”等概念,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很难确切界定从而计算的范畴。例如,对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来说,其资产中的“货币资产”、“库存现金”、“证券类资产”等,哪项是“交易性储备需求”、哪项是“预防性储备需求”又哪项是“正常的投机性储备需求”?恐怕没人说得清楚。更不用说,什么是“正常的投机性需求”,什么是“非正常的投机性需求”了?通过对这些难以确切界定的概念进行逐项扣减,恐怕很难弄清“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是什么?

(3)“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实际上是一个含混的命题。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对银行体系来说,恐怕都不存在过剩的证券类资产(如果真存在过剩的证券类资产,只需要将这些证券卖出转换为货币资产,它就不过剩了),也不存在过剩的库存现金。虽然就极端而言,银行体系中可能存在过剩的固定资产(如闲置的办公楼或其他设备),但它们不属于流动性范畴。因此,对银行体系而言,所谓的过剩流动性,其真实含义应当是过剩的货币资产(即资金)。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问题扯到“交易性储备需求”、“预防性储备需求”、“正常的投机性储备需求”乃至“证券类资产”等等,只需要直接指出这种资金过剩的可把握度量的指标。

过剩流动性是流入银行体系而又没有流出银行体系的资金,由于银行体系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过剩流动性必然与存款有着直接关联。从各项存款指标来看,只有“超额存款准备金”能够贴切地反映过剩资金,因此,“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把握和度量过剩资金的主要概念。以超额存款准备金为对象来把握和度量过剩资金的内在机理主要有三:

(1)与超额存款准备金对应的概念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对存贷款金融机构来说,向央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并非一种自愿性行为,也非正常的经营活动。因此,央行需要实行强制机制从存贷款金融机构手中获得存款准备金,这是为什么存款准备金之前需要加上“法定”的缘由(“法定”即强制,如果存贷款金融机构不按规定交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央行就能以“违法”为由对其强制征纳并进行罚款)。在中国条件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利率为1.89%,1年期存款利率为4.14%,1年期贷款利率为7.29%,这些利率之间的关系直接表明了,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并不愿意将吸收的存款以法定存款准备金方式缴纳给央行。在此条件下,向央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直接意味着利率的损失。但是,如果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不仅向央行缴纳了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且在央行账上还存入了另一笔巨额资金(即超额存款准备金),那么,就可大致判定,这笔资金实际上属于无直接用途的资金,属于过剩的资金。图3反映了2006~2007年底中国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变动状况,从中可以看出,2006年以后,虽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先后提高了12次,比率从7.5%上升到14.5%,但到2007年12月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数额依然高达1.44万亿元,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达到3.85%。这些资金长期存放在央行账上,并没有真正投入经济运行之中,且属于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非意愿的存款,因此,属于过剩性资金范畴。

图3 超额存款准备金走势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相关数据计算。

(2)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存在形态直接就是资金,这比较容易把握和度量,有利于避免陷入上述以“流动性”为对象的理不清和复杂计算之中。

(3)从后文的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出,2003年以后,中国货币政策实践中存在的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央行票据等政策的紧缩效应未能充分显示,是与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存在密切相关的。由此,抓住了超额存款准备金,也就容易弄清货币政策着力点的“抓手”。

但也有人对用超额存款准备金来度量过剩资金提出疑义,认为:“以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来刻画银行流动性过剩,或者以它来衡量经济体系的总体流动性过剩程度……这种看法就更不准确了。商业银行持有超额准备金,包括持有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存款,是为了应对存款者取款需要和保证清算的正常营运而持有的必要最低收益资产。尽管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需求因各种因素而变化,无论如何,商业银行的最低准备金都不可能达到或接近于零……。”这里提出了两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是否属于超额准备金范畴?为了满足存款人提款或资金汇划的需要,商业银行必须将一部分存款以库存现金的方式保留在账上,这属正常经营的范畴。但是,这些库存现金并不存入央行,不是商业银行在央行账上的准备金,因此,也不属于超额存款准备金范畴。从表1中可见,在除央行之外的“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储备资产”由“准备金存款”和“库存现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准备金存款”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它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因此,“库存现金”不是这些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不属于超额存款准备金范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准备金存款”数额可能随着贷款及其他用款(如购买证券类资产等)而变化,但只要这些资金还以“准备金存款”方式存放在央行账上,就不构成这些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运作中的资金。

(2)超额存款准备金是否可能到达或低于零?超额存款准备金并非中国特有现象,在发达国家中,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也需要将一部分资金以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方式存放在央行账上,这主要是因为“超额准备金作为一个缓冲物帮助存款机构避免其准备金账户中出现持有期准备金不足或隔夜透支,这两种情况都要受到罚款。”由于超额准备金使用效率很低,在美国“大银行投入好多精力管理准备金和存款流量以达到最终不持有超额准备金而又能保持日常业务运转的目的。”这意味着,对这些大银行来说,超额准备金是有可能为零的。超额准备金存在的另一种解释是满足每日资金清算的需要。在美国,“为了实现资金清算,存款机构通常需要持有超额储备,称为‘必要清算余额’,……大多数情况下,存款机构都不愿意建立这一必要清算余额,因为这要求更加关注准备金管理。必要清算余额不计入总准备金或超额准备金。”由此来看,满足资金清算并非一定是超额准备金的真实用途。

从中国实践来看,如图2所示,存差现象是在1995年以后发生的。在此之前,存贷款金融机构体系中存在的是贷差,贷款余额大于存款余额的资金通过央行再贷款机制解决。在此条件下,存贷款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资金尚不难以满足贷款的资金需求,更谈不上有富余资金以超额准备金方式存放在央行账上了,因此,超额存款准备金为零的现象是存在的。既然没有超额准备金,各家存贷款金融机构之间每日资金清算也就不可能通过这一账户展开,那么,它们之间的每日资金清算是运用哪个账户进行的?另一方面,随着电子技术的应用,各家存贷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每日资金清算利用电话、电传和电子系统只需在几秒钟之内就能完成头寸资金的汇划,也就没有理由(如图3所示)在央行账上存放1万多亿元资金以满足资金清算所需。

在经济运行中,不论是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居民部门还是金融市场都不可能发生流动性过剩,可能发生的只是流动性充裕或流动性紧缺等现象,或者在实物面上发生某种产品、生产能力等的过剩。在中国,始于1995年的流动性过剩实际上是银行体系内的资金相对过剩,它的直接度量指标就是超额存款准备金。因此,从货币政策角度,应以超额存款准备金为基本“抓手”来缓解资金相对过剩,以提高这些过剩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海外资金流入并非资金过剩的真实成因

资金相对过剩的成因是什么,换句话说,是什么机制造成了一部分资金处于过剩状态之中?对此,海内外大多数学者和机构都认为,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流动性过剩是由国际因素所引致的。具体来看,又分为两种:其一,认为是在全球流动性过剩背景下,一些国际热钱寻求投资机会,通过各种渠道(合法的和非合法)流入中国,由此,造成了中国的流动性过剩。其二,认为是由于中国多年来的对外贸易顺差,大量外汇流入国内。由于这些外汇在国内不可投入使用,需要从央行兑换人民币资金,由此,促使央行在增加外汇储备的同时投放了过多的人民币资金,造成流动性过剩。这两种看法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认为,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流动性过剩是由外生变量引致的。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全球流动性过剩”虽然为许多人所引用并作为论证相关论题的前提或依据,但它本身却是一个缺乏最基本论证的命题。首先,从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是否存在一种能够令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将资金搁在账上闲置(即不投入使用)的机制?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无法证明它是存在的。在这些国家中,根据法律规定,放款(不论是贷款还是购买证券或是其他方式运用)是商业银行等存贷款金融机构的法定权利,没有任何一个监管部门可以下令禁止它们放款,而出于市场竞争和经营效率考虑,各家金融机构又总是努力将每一笔资金充分使用,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不存在资金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其次,这些发达国家不仅没有资金流动性过剩问题,而且金融市场从而各个经济主体的资金并不充裕。利率理论指出,当金融市场的资金紧缺时,利率呈上行走势;当金融市场的资金充裕时,利率呈下行走势。2004年8月以后,美国的隔夜拆借利率快速上行。在此后长达3年左右的时间内,美元、英镑、欧元和日元的利率总走势呈上行趋势。这说明,在这些国家中并不存在资金充裕的现象,更不用说,资金流动性过剩了。而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一个国际性市场,如果在其他的国际金融市场中存在着资金充裕状况,则过多的资金在寻求较高利率过程中将自然流向这些发达国家并由此抑制利率的上行,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并没有发生。资金尚不充裕,也就更谈不上“过剩”了。另一方面,如果金融市场资金充裕,资金意味着购买力需求,那么,在这些发达国家中就必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在2000~2007年7月的7年多时间内,以2000年为100计算的CPI上涨率,美国为120.81、欧元区为116.6、日本为98.01,美国的年均数不足3个百分点,这恐怕很难牵扯入通货膨胀范畴,更不用说,日本的CPI呈现下落走势了。再次,一些人以近年来国际市场上的石油、铜、铁矿和黄金等的价格上扬为例,强调这是资金过剩引致的;也有人以国际热钱涌动、寻找投资机会为例,强调这部分资金属于过剩资金。但这些看法都将“资金过剩”与“资金充裕”相混了。金融市场中的资金充裕是已投入使用或正在使用的资金,对任何的资金持有者来说,这部分资金都不是“闲置”、“无效率”的;过剩资金是没有投入使用(更不是正在使用)的资金,它处于闲置、无效率状态中。由此,国际市场中的石油、铜、铁矿和黄金的价格上扬,即便舍去其他影响因素,从资金面上说,至多只是由资金充裕带来的需求强劲所引致的后果。它既不是资金过剩的结果,也无法证明“资金过剩”现象的存在。最后,假定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存在着资金过剩现象,那么,在2007年8月美国次级债危机发生以后,这种资金过剩格局怎么转变成了资金紧缺格局,以至于欧盟央行、美联储等需要动用巨额资金投放金融市场来缓解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显然,逻辑关系不顺。

以外贸顺差为据来证明中国经济运行中资金过剩的海内外学者较多。其基本逻辑是,外贸顺差引致央行在对冲外汇资产中投放大量的货币,由此,引致资金过剩。按照西方的学者分析,这种现象的发生将产生三方面严重后果:一是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偏离。货币政策本应以维护币值稳定为目标,但在贸易顺差巨额发生的条件下,央行投放货币的目标转向对冲外汇占款(对应的增加外汇储备);在外贸顺差持续巨额增加的过程中,央行的货币政策被对冲外汇占款“牵着走”,其独立性以及宏观调控功能也就丧失了。二是随着货币投放量的增加,流通中的货币必然超过商品交易所需数量,由此,通过信贷增长过速、投资增长高速必然引致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由于外贸顺差是一个持续过程,这种信贷过速增长、投资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都将互为因果的愈演愈烈,进入恶性循环。三是在这些过速、过热的背景下,经济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了,由此,不仅存在着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极大风险,而且加重了引发社会危机的极大风险。由此来看,情况的确相当严重。要避免这些结果的发生,就必须减少贸易顺差,实现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双平衡。但是,这些推论存在着一系列值得进一步分析和推敲之处。

(1)从外贸顺差的资金流程来看,在净出口的条件下,外贸企业获得了净外汇收入,但由于它们并不在央行开户和结算,也就不可能直接将这些外汇资产卖给央行,与此对应,央行也不可能通过向这些外贸企业购汇而投放货币。在中国实践中,实行意愿结汇制度以后,外贸企业获得的外汇最初存放于它们的商业银行账户中,由此,体现在商业银行账户中。假定,商业银行体系中共有1万亿元人民币货币资产,某月外贸企业的外汇收入达5000亿元人民币,它们均存入了这些外贸企业的开户行,由此,反映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就是:左栏“负债”增加5000亿元外汇存款、右栏“资产”增加5000亿元外汇资产,即商业银行体系中的资产增加到1.5万亿元。如果外贸企业需要将这些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资金,则兑换过程是,商业银行以5000亿元人民币资产兑换外贸企业的5000亿元外汇存款,兑换后,商业银行体系中原先的1万亿元货币资产转变为5000亿元的货币资产和5000亿元的外汇资产,但因外贸企业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后,不可能将这些资金立即取用,所以,依然以存款方式暂停在商业银行体系的账户中,商业银行体系中的“资产方”依然有着1万亿元的人民币货币资产,所不同的是“负债方”的5000亿元外汇存款转变成了5000亿元的人民币存款。在这个过程中,央行并不需要投入任何数量的人民币。

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外汇资产不能直接使用,因此,商业银行有着将外汇资产兑换成人民币资产的内在要求。由于对商业银行体系来说,商业银行彼此间将外汇资产兑换为人民币资产是没有意义的(即不可能减少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外汇资产,也不可能将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外汇资产转变为人民币资产),它们只能与央行兑换。央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外汇兑换至少有着两种机制:一是央行通过发行人民币,从商业银行手中换取外汇;二是央行通过从商业银行手中换取人民币,然后,再将这些人民币与商业银行兑换外汇。2003年以后,中国实践中用的主要是后一个机制,即中国人民银行先通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或向商业银行发行央行票据(或这两种方法同时运用),从商业银行体系中获得人民币资金,然后再向商业银行购买外汇资产。具体来看,假定央行通过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或发行央行票据)从商业银行体系中获得了5000亿元人民币资金,由此,商业银行体系资产结构由原先的“1万亿元货币资产+5000亿元外汇资产”转变为“5000亿元货币资产+5000亿元外汇资产+5000亿元对央行的债权”,然后,央行再用5000亿元人民币资金从商业银行体系中购买5000亿元外汇资产,结果是,商业银行体系中的资产结构转变为“1万亿元货币资产+5000亿元对央行的债权”,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左栏“负债”增加了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存款、右栏“资产”增加了5000亿元的外汇资产。在这个过程中,央行实现了外汇占款的对冲,但并不需要发行任何数量的人民币。

从表2中可见,2004~2007的4年间,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外汇”数额从4.6万亿元增加到11.5万亿元,绝对值增加了69228.72亿元,但同期“负债方”的“货币发行”数额仅从2.3万亿元增加到3.3万亿元,绝对值增加了9867.58亿元。4年间货币发行增加了9000多亿元,年均不足2500亿元,仅能满足GDP增长过程中对货币增加的需求,远不足以对冲外汇储备的增加值。这说明,在外汇储备快速增加中,中国主要不是通过发行货币来对冲外汇占款的。另一方面,在表2中同时可看到,“负债方”的“金融机构存款”和“发行债券”数额快速增加。“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由法定准备金所构成(大于法定准备金的部分为超额准备金),“发行债券”的市场名称为央行票据。这两项的数额分别从3.6万亿元增加到6.8万亿元、1.1万亿元增加到3.4万亿元,绝对值分别增加了32743.03亿元和23390.12亿元。这是对冲外汇占款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中国对冲外汇占款主要是通过从商业银行体系中获取人民币资金来实现的。既然如此,也就不存在西方学者所认为的一系列严重现象的发生。

(2)从央行投放的人民币走势来看,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发行货币来对冲外汇占款,那么,受各月之间对冲外汇数量不同的影响,每年各月间的人民币发行量走势一定是波浪起伏且快速上行的。除年初受元旦、春节影响从而年初的货币发行量较大外,每年各月流通中的现金并没有因外汇储备的月度增加状况不同而大起大伏的波浪式上行。这说明了,每年各月间的外汇储备增加主要不是靠发行货币来对冲的。

有人用基础货币的增加来证明央行投放货币量的增加。这里存在着一个对基础货币内涵的把握问题。基础货币(又称“高能货币”等)通常由央行发行的现金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债权两部分构成。由于在西方国家央行不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央行票据,它们的基础货币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由现金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两部分构成。在中国,2003年以后,央行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了大量央行票据,由此,基础货币由央行投放的现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和央行票据(即表2中的“发行债券”)三部分构成。在这三部分中,除现金属央行投放的货币外,其他两部分是央行运用法定准备金工具和发行央行票据从商业银行体系中收取的货币。这些货币即便在央行用来向商业银行体系购买外汇资产的场合,也不属于央行的投放货币范畴,因此,除现金之外的基础货币增加不足以说明在经济运行中央行投放的货币量增加,它至多能够证明央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缺乏紧缩效应。

(3)从物价走势看,2007年3月以后,中国经济运行中发生了物价快速上行的走势,一些人以此为据,认为是因外汇储备增加背景下央行投放过多货币所引致的,这不符合事实。2007年3月份以后,中国的CPI突破了3%的关口,11月份达到了最高点6.9%,2008年2月份进一步达到了8.7%,由此,似乎证明了由货币投放过多引致的通货膨胀。但是,这种结论要能够成立,需要回答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在中国,外贸顺差从而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并非只是2007年的现象,那么,在2005年和2006年外贸顺差加速增长和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的背景下,为什么CPI大部分月份在2%以下运行?其二,2007年3月份以后的CPI上涨是各种物价的普遍上涨或是某些物价(如食品类)上涨所致?引致CPI上涨的主要成因在于肉禽及其制品的价格快速上行;除居住价格较快上行外,交通运输及服务和娱乐文化用品及服务的价格成下落走势,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虽受国际市场的石油价格、铜价、矿价、铝价和金价等快速上涨的影响,但其价格上行幅度也仅在2%左右。因此,如果不是简单地拿CPI数据进行论证,而是具体地看看CPI中的各个构成部分的价格走势,就无法得出如下结论,即2007年之后中国经济运行中的CPI快速上行是货币投放过多所引致的。与此对应,更无法证明,这种货币投放过多是有外贸顺差快速增长所引致。正是因为如此,2007年尽管央行先后采取了10次提高法定准备金率、6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和发行巨额央行票据等措施,CPI依然居高不下且继续上行。

总之,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资金相对过剩不是由海外资金流入所引致的,它实际上是由中国的国内因素所引致的,即内生的。

三、资金过剩源于储蓄>资本形成+外贸顺差

消费+储蓄=消费+投资是宏观经济的最基本恒等式,由于等式两边的“消费”是等价概念,最终落实为“储蓄=投资”。在储蓄≠投资的条件下,如果储蓄<投资,可通过净进口予以弥补,即储蓄+净进口=投资;如果储蓄>投资,可通过净出口予以平衡,即储蓄=投资+净出口。在现实中,净出口表现为贸易顺差,因此,储蓄=投资+贸易顺差。但在中国实践中发生的却是:储蓄>投资+外贸顺差。这种实体经济面发生的储蓄>投资+外贸顺差状况,反映到金融面上,就表现为资金相对过剩。

在中国官方的每年经济统计数据中,不论是以生产法计算的GDP还是以支出法计算的GDP都是平衡的,因此,似乎并不存在储蓄>投资+贸易顺差状况。但是,如果不是停留于这些统计数据的表面,而是将相关数据联系起来讨究其中的逻辑关系,就不难发现存在着一系列值得进一步深究的问题。

第一,从GDP中的投资构成来看,“投资”由“资本形成”和“存货”两部分构成,在储蓄=投资中,通常将储蓄>资本形成的部分都纳入“存货”范畴;同理,在储蓄>资本形成+贸易顺差中也将其差额纳入“存货”范畴,由此,从直接计算上看,就实现了储蓄=资本形成+存货+外贸顺差,就此而言,“储蓄>投资+外贸顺差”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经济统计反映的是现实经济活动中的数量关系,在经济统计失准的条件下,以不同年份经济统计数据进行对比(或同一年份的相关经济统计数据对比),就会发现“储蓄>投资+外贸顺差”是可能发生的。2005年在对2004年之前的GDP重新核查后,确定中国的GDP少统计了2.5万亿元,在此基础上,对1993~2004年的GDP进行了新的调整,由此有了表3与表4同年份数据的差别。将表3与表4进行数据对比,可以明显地看到,虽然“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总额”等数据有所调高,“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数值没有改变,但“存货”的调整幅度却是最大的。以2004年为例,表3中的“存货”数值为523.9亿元,表4中则为4050.7亿元,升幅高达6.73倍(但这还不是最高的,2000年对比的升幅更高)。这意味着,如果以表3“存货”数据为基础得出的“储蓄=资本形成+存货+外贸顺差”结论,在带入表4数据计算后,就将发生“储蓄>资本形成+存货+外贸顺差”的情形,其差额至少为表4中的“存货”减去表3中的存货,即4050.7亿元-523.9亿元=3526.8亿元。换句话说,基于表3的2004年平衡式,在以表4的数据为基础来看时,是不平衡的。

如果仅仅发生了对1993~2004年间数据的一次性调整还能说是偶然的话,那么,2007年又发生了对2006年的GDP增长率的调整(从10.7%上调为11.1%)就不能再用此语了。实际上,如果查验各省市的GDP增长率与全国GDP增长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前者的数值均高于后者的数值。

第二,从居民收入来看,根据三部门架构,企业部门是资金的需求者,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是资金的供给者,后者供给给前者的资金是他们在满足消费后剩余的资金,由此,在“消费+储蓄=消费+投资”恒等式中,“储蓄=投资”的数量取决于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消费剩余数量。2000年以来,虽然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但其财政支出也快速增长,以至于在每年的财政决算中依然有着3000亿元左右的赤字。在财政支出中也有一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即资本形成),但其数额和比重都不高。例如,2006年政府财政支出总额为40422.73亿元,“经济建设费”数额为10734.63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6.56%,占当年全部资本形成总额94103.2亿元的11.41%(假定“经济建设费”均用于形成资本的投资)。这意味着,资本形成中的资金供给还主要依靠居民部门。

从居民部门的收入来看,表5列出了1990~2005年的16年间城乡居民每年储蓄存款增加额和城镇职工的年工资收入总额,通过这些数字对比,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2002~2005的4年间,有3年新增储蓄存款数额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虽然城镇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并不代表全国城乡居民的年收入总额,但它在城乡居民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应当是比较高的;同样,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也非仅为城镇居民的储蓄存款,但城镇居民的储蓄存款在其中所占比重也是主要的(曾有人估算大约在80%左右)。在这种背景下,两个数字有着如此大的差异,假定每年新增的储蓄存款均为城镇居民存入,那么,它意味着城镇居民将当年工资收入全部存入商业银行体系也还不足以完全达到表5中的数字。另一种解释是,城镇居民从而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即工资收入+非工资收入)比统计数据反映的收入要高得多,从而,在满足了消费以后,依然有着大量的消费剩余资金存入商业银行体系。

城乡居民将大量消费剩余资金存入商业银行体系,在实物面上意味着,他们暂时放弃与新增储蓄存款数额对应的消费品,这些消费品如果不转化为资本形成过程中的投资品,就将形成“存货”。由此,从表5数据中可以估算,经济统计数据中的遗漏数额不会太小。这些遗漏数额可能构成“储蓄>投资+外贸顺差”的一部分。

第三,假定“储蓄=资本形成+库存+外贸顺差”,以表3中2004年的数据为基础,应当存在着如下关系:储蓄>资本形成的产品部分,在结构上应能满足净出口的产品结构需求,同时,由于这种产品结构的平衡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的,在年度的月份间应当有如下现象与其对应,即某种产品可能因出口量较多而引致国内市场供不应求从而价格上扬,当这种产品的国内价格上行到与出口价格水平(甚至高于出口价格)时,一些产品转到国内市场销售,由此,多次反复,达到该种产品的国内价格与出口价格的局部均衡。但在2004年以后外贸顺差快速增长的过程中,这种内销产品和出口产品的市场均衡走势并没有明显出现。要令这种现象存在,一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储蓄—(资本形成+净出口)”的剩余量明显大于经济统计中的“库存”。这一大于的数量,既是调节净出口产品结构的蓄水池,也属于实体经济面上实物形态的剩余范畴。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剩余,所以,在净出口大幅增长的同时,不仅出口产品的价格没有大幅上升,而且国内绝大多数工业制成品价格(在国际市场资源价格大幅上涨的条件下)的上升依然受到供过于求市场格局的严重制约。

虽然,要准确计量实体经济面中的过剩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曾在2005年提出的产能过剩,大致反映了这种过剩状况的存在。金融是实体经济运行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资金过剩实际上是实体经济运行中实物过剩的在金融面上的表现,因此,它是中国经济运行中内生的,与此对应,缓解这一现象的对策也应从中国经济内部去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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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体系中过剩资本的定义及成因分析--兼论资金流动性过剩_流动性过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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