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尔是否弥合了经济学“两分法”之间的差距?质疑经济理论史上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_物价水平论文

维克尔是否弥合了经济学“两分法”之间的差距?质疑经济理论史上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_物价水平论文

维克塞尔填平过经济学“两分法”的鸿沟吗?——对经济学说史上的一个似是而非的“定论”的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分法论文,似是而非论文,鸿沟论文,史上论文,定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学说实际起源于19世纪末维克塞尔对货币理论的研究。维克塞尔理论最奇特的地方就是他本人的意图和理解同理论所形成的客观效果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在主观上,维克塞尔所有的理论创新都是以货币和实际经济过程的“两分法”和“货币中性”观点为前提的,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些前提。然而在客观上,维克塞尔把经济过程的货币方面的控制权交给了政府或货币当局,这种宏观经济干预的理论蕴涵,最终使得经济学的“两分法”和“货币中性”观点为后来的经济学家所扬弃。那种认为维克塞尔本人填平“两分法”鸿沟的流行观点是不确切的。

关键词 两分法 货币中性 自然利率 货币利率 累积过程

经济学的“两分法”(dichotomy)概念最早由凯恩斯提出,在《通论》中的意思是批评传统经济学错误地把“经济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价值论和分配论,另一部分是货币论”。[(1)]从逻辑上看,古典经济学形成“两分法”观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真实价值与货币名义价值的分立,另一是真实经济过程总需求与总供给恒等的萨伊定律。根据这个逻辑背景,现代学者认为,古典经济学的“两分法”观念可以分解为三个层次的涵义[(2)]:①一个经济体系的实物过程同货币现象两分;②对这个经济体系的真实分析同货币分析两分;③实际商品交换比率的相对价格同经济体系的一般物价水平(平均货币价格或绝对价格)两分。作为这几个层次“两分”的显而易见的逻辑结果,古典学者普遍地抱持“货币中性论”的观点,即认为经济体系货币方面的变化相对于实际经济过程始终保持中立。

长期以来,国内外经济学说史的研究中似乎形成了一个“定论”,即认为瑞典经济学家纳特·维克塞尔(J.G.Knut Wicksell,1851-1926)先于凯恩斯和其他剑桥学者,较早地意识到“两分法”观念的缺陷和危害,因此通过消费品和资本品的供求关系有意识地使货币分析与真实分析联系起来,从而在经济学说史上率先填平经济学“两分法”的鸿沟。笔者以为,这个为国内外经济学者普遍接受的学说史观点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维克塞尔不仅没有打算填平“两分法”的鸿沟,相反,“两分法”的三个层次及其“货币中性论”是他全部货币理论的背景前提。基于这样的理解,也鉴于被质疑的观点的普及性和深入人心,因此本文必须对维克塞尔的货币学说做较为系统的分析。

一、维克塞尔货币分析的原始“两分法”背景

1.瓦尔拉基因(Walrasan gene)

除了从生物遗传学中借用“基因”概念之外,确实很难选择其它语汇来表达瓦尔拉理论对维克塞尔的影响。在技术层面上,不能说维克塞尔处处同意瓦尔拉的一般均衡,他曾批评瓦尔拉数学模型中技术系数不变的假定,主张用生产函数来代替瓦尔拉的生产方程式概念;他也不同意瓦尔拉及其继承者帕累多的自由竞争条件下,任何一组既定的相对价格都能使交换双方获得最大满足的观点,而认为一定程度的垄断和相应的垄断价格反到会使整个社会获致更大的总效用。然而,这种技术层面的分歧,不仅没有防碍维克塞尔在经济分析的观念原则方面接受瓦尔拉,相反,它显示维克塞尔实际上是默认了这些原则,并且以之作为自己经济分析的背景条件。

作为观念原则,瓦尔拉定理(等价于萨伊定律)及其货币与实物的“两分法”推论对于维克塞尔来说,具有基础的和直接的重要性,它构成维克塞尔从事货币分析的原始背景。也就是说,货币与实物两分、货币分析与真实分析两分、一般价格与相对价格两分,以及由之派生的“货币中性”观念是维克塞尔货币理论的逻辑起点,其它维克塞尔的发展在表面上可能会同这个起点相距遥远甚至相悖,但在本质上却从未真正出现过逻辑的背离。

维克塞尔最重要的著作《利息与价格》出版于1898年,其时他在价值观上已完全接受了“效用价值”或“边际效用价值”的概念,只是对于其运用,他尚不能象后来的剑桥学者那样,突破货币与实物两分的传统禁忌。维克塞尔认为,货币同样具有效用和边际效用价值,但货币却并不是“同任何别的商品完全一样”,因为它的价值外生于它购买的商品,而其它商品的价值则内生于本身的“效用”。正是在这种新价值概念的背景下,维克塞尔开始建构自己的货币与实物“两分”的“货币名目论”观点。他的这一观点始终影响着瑞典学派,米尔达尔后来认为货币理论同价格形成中心理论(实际经济理论)完满结合是不可能的,[(3)]其根本障碍实际上就是维克塞尔为货币价值与商品价值定下的“两分法”调子。

由于有货币与实物在价值概念上的“两分”观点,所以维克塞尔认为,古典经济学在流通或交换的范围内,将真实(经济)分析同货币分析区分开来,并且以货币的“交换媒介”功能作为联系两者的唯一桥梁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他本人完全赞同,在长期和总量的水平上,货币只有唯一的“交换媒介”经济功能。

维克塞尔在货币分析观念上直接因袭瓦尔拉的东西就是相对价格与一般价格“两分”的观点。瓦尔拉理论中的价格“两分法”同所谓“齐次性假设”相联系,即人们的实际经济活动只同相对价格相关,而同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化无关。维克塞尔对此的理解是:“商品交换本身以及它所凭借的生产和消费状况,只能影响交换价值或相对价格;它们对货币价格的绝对水平不能发生任何直接的影响”。[(4)]“货币价格与相对价格相反,决不受商品市场本身(或货物的生产)的控制;关于支配货币价格的原因,还须在这个市场和最广义下的货币市场的关系中去寻找”。[(5)]不难看出,商品市场同“最广义下的货币市场”的“两分”及彼此的“相互关系”,是维克塞尔一般物价水平决定思想的关键,是真正理解维克塞尔理论的一把钥匙。

2.李嘉图的足迹

如果维克塞尔仅仅具备以上那个瓦尔拉式的狭窄的静态原始背景,那么他究竟能够在货币价值决定或一般物价水平决定的研究中走多远呢?在逻辑上他只能走上李嘉图或后来的费雪尔的传统老路——古典货币数量论。实际的情况也正是如此,尽管发展了的维克塞尔理论中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他本人的独创,但他却始终认为自己的工作,不外是旧有的数量论的引伸。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其根本原因就是那个由瓦尔拉基因构成的原始背景在起作用。

由于这个原始背景,维克塞尔认为“在一定情况下,数量论可能是正确的,不论怎样,他带有高度的真理”。[(6)]又由于这个原始背景他认为,“在我面前唯一可能的途径,似乎只有循着这位大师(李嘉图)的足迹前进,去追寻数量论所由产生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合理结论,从而获得一个应该既是首尾贯串又完全符合实际的理论”。[(7)]还是由于这个原始背景,“他对于他自己的贡献总是认为只是一种可以怀疑的假设,从来没有象他的有些弟子那样深信不疑”。[(8)]

本世纪,特别是三十年代中期以来,许多学者对维克塞尔在一般物价水平决定的理论上如此执迷李嘉图感到相当的困感。可是,一旦我们了解到传统“数量论”原则到瓦尔拉基因,从而萨伊定律背景的逻辑通道,我们这样的困惑就可以消除了。

3.静态的起点

瓦尔拉背景乃至李嘉图的数量论对于维克塞尔来说虽然有着基础的重要性,但它们毕竟只是研究的一个起点,在维克塞尔的著作中,对这个起点的状况和性质并没有多做说明,他所关心的是相对于这个起点的后继发展。不过在我们的讨论中,关于这个起点的一个重要性质却要提出来引起关注,这就是这个起点的“静态性质”。

在维克塞尔之前,无论是真实分析,还是货币分析,经济体系的情况都被设定为静态或长期比较静态;而在维克塞尔之后,同样的经济分析却可以假定经济体系处于动态或短期比较静态的情况,联系维克塞尔的弟子林达尔(E.Lindahl)引伸其师的理论,发展出宏观动态分析的经济理论,可以理解,在历史上经济分析由“静”发展到“动”的过程中,维克塞尔的理论在其中起到了类似逻辑节点的作用。在节点的一边,是传统遗留的静态性质,而在节点的另一边,虽不能说完全的动态性质,但至少包含有动态的倾向或具有动态起点的性质。对维克塞尔理论本身来说,这样的认识显然意味着其理论分析虽然只有一个静态的起点,但却包含一个具有动态倾向的结果。

二、间接机制——维克塞尔对原始“两分法”背景的拓展

1.直接机制与间接机制

刚才分析的原始背景就如同一座小型机场,只能自由起落“传统数量论”这样的小型飞机,而对于维克塞尔计划起飞的有关“一般价格水平决定”的大型飞机来说,这个机场实在是太小了,不能满足需要。所以,维克塞尔在正式启动他的飞机引擎之前,预先必须做的工作就是扩大机场的跑道和设施。换句话说,如果原始背景是一个起点的话,那么维克塞尔只会在对这个起点进行拓展之后,才会加以使用。维克塞尔“间接机制”的观点就是笔者的这种看法的一个有力注解。

根据原始背景,除交换或流通环节外,货币与实物在经济体系的任何其它环节都似乎是各行其道,永不相遇的。这就很自然地要形成一种观念,即认为货币方面同实物方面的“相对关系”只能够唯一地存在于经济体系的交换过程之中;同样自然地,这也会派生出另一个观点,即认为货币方面的任何数量变化,都必然直接由这唯一的“相对关系”反映出来。这样,在学理上表达出这种货币数量变化的传递过程就是:

货币数量变化→货币价值变化→一般物价水平变化;

由于货币价值与一般物价水平之间有π=1/P的同时性数量关系,所以经验上的传递过程就是:

货币数量变化→一般物价水平变化;

加上对银行利率变化情况的考虑,经验上的传递过程还有一种次要的暂时形式:

货币数量变化→银行利率变化→一般物价水平变化。

以上“货币数量变化”到“一般物价水平变化”的传递过程,即传统数量论的“直接机制”的观点。虽然维克塞尔对“直接机制”的态度几经变化,但并没有完全否定它,只是觉得另一种传递过程更为重要,更符合实际。这就是他本人倡导的“间接机制”。在学理上,这种新的传递机制的表达是:

银行利率变化→信用流通工具量变化→信用流通工具价值变化→一般物价水平变化;而经验的表达则是:

银行利率变化→信用流通工具量变化→一般物价水平变化。

把银行利率置于变化的始端,其隐含的宏观货币(信用)政策的涵义是明显的。然而,新的传递机制真正的理论内涵并不在这里,而在于否定了货币与实物之间只在交换过程有唯一“相对关系”的传统观念,把实际“生产过程”的状况同“货币当局”的状况联系了起来,从而构成“货币”与“实物”之间的新的比较和相对关系。实际上,只有以真实生产过程的状况为参照系,货币方面的银行利率高低才有意义。所以,把货币与实物之间的“相对关系”从单独“交换过程”中的一点发展成包括“生产过程”的两点,才是维克塞尔相对于旧的货币理论所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因为这一步,维克塞尔货币分析的逻辑起点和背景空间就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前面介绍的“原始背景”,另一部分则是新拓展的所谓“间接机制”背景,维克塞尔理论中凡涉及创新的内容,所依赖的背景都是这新拓展的部分。

“原始背景”的根源历史悠久,而新拓展背景则往往在理论上被人们所忽略,所以有必要稍微具体地对维克塞尔“间接机制背景”的两个主要来源加以说明。

2.庞巴维克(E.V.Bohm-Bawerk)与自然利率

作为背景观念的一个来源,庞巴维克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他实际上说了什么,而在于他使维克塞尔想到了些什么。把他的名字同维克塞尔的“自然利率”(natural rate of interest)放在一起,所想表明的就是以上的这种看法。对维克塞尔来说,庞巴维克的资本和利息理论起到了一种“广角镜”的作用,通过它维氏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从而能够在实际经济的“生产过程”领域发现联系“实物”与“货币”的一个新节点——自然利率。

在基本观点上对维克塞尔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庞巴维克的资本理论,而不是他的时差利息理论,因为在庞巴维克看来,资本和利息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紧密关系,而这一点恰恰是维克塞尔所要坚决反对的。

庞巴维克的资本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叫着迂回的生产过程,其大意是:土地和劳动是原始的生产要素,而资本则是由土地和劳动派生出来的生产要素,因此人们可以有两种生产方法,一种是只使用原始生产要素的“直接生产”,另一种是用原始生产要素先生产“劳动工具”,即创造资本,然后利用“资本”的协作进行“间接生产”。直接生产不需要“等待”,但生产效率低;间接生产需要“等待”,但生产效率高。后一种生产方法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显然,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概念中,隐含着原始生产要素在产量上的“时间效率”的涵义,在耗时较长的土地和劳动的投入中,就可以利用“迂回的生产过程”而获得更多的产量,而在耗时短的原始要素投入中,则只能有较低的产出。这样,相同的原始要素投入于不同时间的生产过程所获得的产量之差,或可归功于“时间”,或可归功于“资本”。庞巴维克选择了前者,并且更进一步认为,即使不依赖生产过程,由于时间或时差的关系,将来的货品同现时的货品相交换时,也必须付贴水。也就是说,利息只是起源于“时差”,而同“资本”无关。

维克塞尔对纯粹“时差利息”观点持明确的批评态度,认为庞巴维克有意识地把利息理论同资本理论分开,不愿用“资本生产力”概念来说明实际利息的形成实在是重大的错误。因此,维克塞尔扬弃了“时差利息”观点,在“迂回生产过程”的资本概念基础上,用“边际生产力”的观点把实际利息的形成同资本的作用重新联系了起来。他定义说:“资本是储存的劳动和储存的土地。利息则是储存的劳动和储存的土地的边际生产力与现在的劳动和土地的边际生产力的差额”。[(9)]

这个关于“利息”的定义表明,维克塞尔实际上更加赞同较早时期德国经济学家杜能(J.H.Thunen)的利息观点,即利率决定于“最后投入的一批资本”的生产率。除此而外,维克塞尔在关于利息量的决定方面,也有一个重要的见解:他认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状况要受各个时期土地和劳动的现期投入量的丰吝的直接影响。换句话说,维克塞尔把土地、劳动和资本三者之间的相对数量比例关系也同样视作决定利息高低的一个主要因素,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当新颖的见解。

以上的说明表明,在庞巴维克资本理论的基础上,维克塞尔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实际利息概念。它只决定于经济的实际(物)方面,而同经济的货币方面全无关系。正是在这种“实际利息”概念背景下,维克塞尔推出了他著名的“资本自然利率”(the naturalrate of interest on capital)的概念。他认为:“自然率并不是固定或不能改变的量。……一般可以说,这是决定于生产的效率,固定和流动资本的现有量以及劳动和土地的供给的,总之是决定于决定一个社会前当经济情况那些数不清的事物的;这个量就跟着这些因素不断地变动”。[(10)]

“自然利率”在维克塞尔拓展的“间接机制背景”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是“两分法”前提下货币与实物之间构成“相对关系”的又一座新桥梁的“桥墩”,当然,是实物方面的“桥墩”。

3.银行学派与货币利率

熊彼特(J.A.Schumpter)认为维克塞尔的理论有两根支柱,一根是瓦尔拉式的,一根是庞巴维克式的,也有学者补充李嘉图的影响,但笔者却认为,这里最重要的疏漏是忽略了“银行学派”的作用。维克塞尔理论从静态趋向于动态,从起点趋向于启动,关键的触发机制就是银行机构的“货币利率”同真实经济的“自然利率”的比较关系。“自然利率”刚才已经说过,这里再从货币方面做考察。仅就“货币利率”来看,维克塞尔至少有两个重要的观点来源于“银行学派”:一是信用货币(信用流通工具或交换媒介)内生于银行机构的观点;二是经济体系对流通工具有主动需求的观点。

“银行学派”及其对立的“通货学派”形成于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一场关于银行机构能否任意改变货币价值或商品价格水平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通货学派秉承李嘉图的数量论观点,认为英格兰银行在1836年至1839年的危机中的行动是不负责任的。当时的物价上涨和波动是银行机构滥发纸币的结果,为此,通货学派要求限制纸币发行,以固定货币供给;要求银行券的发行与硬币或金银块储备之比率为100%。此外,该学派还要求英格兰银行最终垄断纸币发行,以加强对货币供应的控制。1844年英国国会通过庇尔氏银行法案(Peel's Bank Act),上述主张为法律的肯定。

银行学派的领袖是杜克(T.Tooke)。该派以银行机构的操作经验为根据,认为必须严格区分三种形式的流通工具投放:一种是新增贵金属及其以之为准备金的银行券投放;一种是银行垫支予政府等方式的纸币发行投放;还有一种是银行本身的信贷投放。前两种形式的投放,在银行学派看来,不在银行机构的业务权限之内,从而银行对这类货币供给引起的后果不应承担责任。而对于最后一种形式的投放,他们认为:“……在银行方面,其支付工具是完全从属于商业需要的,它并没有方法影响这些需要或影响价格”。[(11)]显然,银行学派所要表达的观点是:引起物价上涨和波动的货币供给量增加不能够由银行机构负责,而由银行机构负责的流通工具增加却不致引起物价的上涨和波动。

这种观点肯定给维克塞尔以很大启发:数量论者的外生货币供给M的变化只是流通工具总变动的一个部分,另外的一部分产生于银行本身的信贷投放。换句话说,经济体系中流通工具总量的变动有两个来源,一是货币(硬币和纸币)的外生供给,另一是银行信用工具有内生供应。不过,维克塞尔完全不同意银行学派的银行无权改变流通工具总量的观点,认为其所提种种理由都只局限于个别地区和个别银行的情况,而没能顾及到一国的或者国际的总体情况。如果国际的或一个国家的所有银行都统一行动,则银行机构必能改变流通工具的总量。

具备了信用流通工具由银行内生供应的观点,才会有维克塞尔的那个卓越的“纯粹信用经济”的假设。在这个假设的过程中,“……必要的货币量可以设想为无限地小,而其(实际流通速度则是无限地大。于是其完成支付的力,可以从数学角度以下式表示O×∞”。[(12)]这显然意味着维克塞尔已经把传统数量论的表达式修正为:MV=P ;其中M可以是无限小量或一固定常数,而V则是一个容易变化的量,一个具有巨大弹性的量。这样,“价格上涨的真正原因,不当求之于象这样的纸币发行的膨胀,而是在于银行供给信用的趋于放宽,这一点本身就是膨胀的起因”。[(13)]

除了信用流通工具由银行机构内生供应之外,在理论上说来更为重要的一个维克塞尔观点,也还是同银行学派的见解有关的,这就是“货币需求的观点”。虽然维克塞尔的“货币需求”只是狭义的“流通工具需求或交换媒介需求”,但无论怎么说,他毕竟开始考虑用货币需求方面的力量来研究物价水平决定的问题了。这里先看一下维克塞尔式的数量论表达式:MV=P

为了方便起见,可以假定M为一固定常数。这样,该表达式中余下的两个能够变化的变量就是V和P。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V的变化引起了P的变动呢?还是P的变化引起了V的变化。如果是前者,可以认为大致符合传统数量论“流通工具量变化引起商品价格变化”的老观点;如果是后者,则可以认为有了“对流通工具的需求引致流通工具数量变化”的新观点。让我们注意一下维克塞尔在这个问题上对银行学派的研究以及从中得到的重要启示。维克塞尔说:

“在杜克著名的十七条结论中,他曾系统地陈述了对数量论的反对意见,兹举其中的第十二条为例,其内容如次:

‘商品的价格,并不决定于由银行券总额所体现的货币数量,也不决定于整个流通媒介的总量;相反地,流通媒介总量是价格的结果’。

毫无疑问,这当中包含着不少真理,但显然对于决定货币价值的原因,并没有提供任何线索;只是让这个问题悬着。

……其中只有一条,第十三条,对于争论中的问题,试作了正面的答案。其内容如次:

‘构成国家各项收入(属于租金、利润、薪俸和工资一类,预定供作当前开支者)是唯一从而形成货币价格的综合限制原则的,……生产成本既然是供给方面的限制原则,因此货币收入的综合,专供消费支出的,是需求方面的决定和限制原则’。[(14)]

应该看得出,杜克的观点给了维克塞尔两点重要的启发:①在P和V的变化关系中,P可能是主动的变量;②P或者货币价值可能是由经济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决定的。正是因为这两点启示,维克塞尔认为“杜克的观察,……确是提供了一个起点,一个货币价值理论和价格理论可以由此发展”。[(15)]

如果正式吸收银行学派的观点,维克塞尔必须就两个方面做出解释:第一,表现为P的变化的货币(流通工具)需求变化时,与之相对应的V能否形成配套的变化;第二,P为主动变化的自变量表明其决定因素并不在MV=P 的表达式中,那么P究竟是由哪些因素所决定的。对于第一个问题,维克塞尔的解释是,“由于现金保有和贷款业务以及汇票、纸币、支票和清算方法的使用都集中在银行手里的结果,那些阻遏着在理想上完美的货币流动性的种种实际障碍,正在逐渐扫除。货币正在不断地变得越来越流动,货币供给越来越倾向于能够适应需求水平”。[(16)]对于第二个问题,杜克的确只是提供了一个起点,并且是一个模糊不清的起点。为了利用这个起点,维克塞尔充分施展了自己的才智,设计和发展出刺激或抑制总供需的“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机制。在某种意义上,维克塞尔的这一举措使得久久徘徊在经验水平的银行学派观点,有了一架通达理论抽象水平的梯子。

可以这么说,在维克塞尔的货币分析由静态趋向动态的过程中,庞巴维克和银行学派一左一右构成实物和货币的两个“车轮”。

三、“两分法”背景下的维克塞尔创新和货币中性观

1.利益最大化假定

不能认为维克塞尔本人已经意识到了“两分法”及“货币中性”观点的缺陷,恰恰相反,这样的观点构成了他的全部理论(包括“失衡时期”的动态理论)的基石。

利用庞巴维克和银行学派,维克塞尔把传统“两分法”静态背景拓展至“生产过程”和“银行机构”,设计出“资本自然利率”与“银行货币利率”的相对机制,从而使经济的货币方面与真实方面建立起潜在动态的第二种“相对关系”。就自身的性质而言,“自然利率”会因为生产效率、技术条件、资本存量、以及资本、土地、劳动三者之间数量比例等的变化而发生降低或提升的变动;而“货币利率”则会因为货币的供需数量,价格的波动、经济的兴衰,以及金融当局的货币政策等因素而降低或升高。所以,这两个利率准确的吻合是不会有的。

然而,纯粹客观的自然利率与货币利率的相对机制并不能构成经济过程和价格水平的动态变化,因为“一个国家的信用机构,不论它怎样甘愿按照尽可能低的利率供给资本,要靠它自己的行动促使价格趋向涨势是不可能的。对于现有购买力要加以真正利用,必先具有某项别的刺激”。[(17)]显然,这里那个必先具有的,能够使客观“利率机制”发挥效能的“别的刺激”就成为维克塞尔理论成功的关键。这涉及维克塞尔的价值论观念。作为新古典效用价值论的支持者,维克塞尔从效用价值的心理属性内涵中发现了“刺激”的来源。他认为,除了主观的“较高利润的希望,当不可能是任何别的”。[(18)]可见,内含“经济人”主观心理属性的经济分析对象或经济体系,才是使维克塞尔“利率机制”的价格决定功能得以应用的基础条件。

维克塞尔对效用价值决定原理的利用主要是“效用最大化原则”,这一原则的总量化,宏观化分析的性质明显。特别是对厂商行为分析来说,“效用最大化原则”既可以作为个别厂商的成本——收益分析的前提,又可以作为所有厂商共同的利益原则。所以,在对厂商行为的总量分析中,“效用最大化原则”就转化为“利益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原则。正是这一制约全体厂商行为的经济学假定,对于维克塞尔的利率比较机制才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2.累积过程理论

有了经济人(不仅仅是厂商)追求效用或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假定,维克塞尔的“自然利率”与“货币利率”的比较机制在一般价格水平决定中就可以发挥效能了,它构成著名的维克塞尔动态“累积过程”。

在“自然利率”与“货币利率”的相对关系中只会有三种情形:一是两者恰好相等;二是“货币利率”低于“自然利率”;三是“货币利率”高于“自然利率”。在普遍自由竞争的假定之下,维克塞尔认为第一种情形是一种正常的状况,“因为这两个利率间的差异,……在企业家彼此之间竞争的影响下,是往往要化为乌有的”。[(19)]

相对于“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相等的正常状态,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假如“货币利率”出现了一次相对于“自然利率”的跌落,那么经济中就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维克塞尔说:“有些人以为利率的一次单独的,但是持久的变动,其影响只能限于眼前的冲击,因此要价格进一步上涨,就需要利率作进一步低落;如果可以这样假定的话,那末利率变动对价格的影响当然是极微细的了。……事经仔细考虑以后,情况往往会显得完全不同。可以假定,低利率的维持,如其他情况无变化,其影响不但是恒久的,而且是累积的”。[(20)]以一般价格水平为标识,这种情形构成向上的累积过程,相反,“货币利率”高于“自然利率”的情形,构成价格水平向下的累积过程。

在维克塞尔动态的累积过程理论中,内含着预示经济分析观点突破的两个要点:一个是经济中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决定一般物价水平的观点;另一个是经济中的总供给区分为消费品供给和资本品供给两个方面,总需求相应地区分为消费品需求和资本品需求两个方面的观点。

前面说明维克塞尔理论同银行学派观点的联系时,曾就MV=P关系式指出,银行学派和维克塞尔都意识到其中P是主动变化的变量,其决定因素不在该关系式之内,而在该关系式之外,只是银行学派滞留于经验而不能明确指出其决定因素,而维克塞尔却有关于P的决定的具体理论说明。通过考察维克塞尔的累积过程,可以知道,一般物价水平P是在一动态过程中决定的。参予决定的一方是经济中全部实际商品的总供给——由于假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不存在闲置资源,维克塞尔对这个总供给的规定是总量不变;参予决定的另一方,则是反映心理状态,代表总需求的货币(流通工具)总支出,这是可以扩张也可以收缩的变化的一方。显而易见,根据维克塞尔,一般物价水平P主要由这总需求方面决定。他说:“任何货币的理论,如真要使它成为理论,必须能够指出怎样和为什么对商品的货币或金钱需求能够在既定的环境下超过商品的供给,或是相反少于商品的供给”。[(21)]

柏替·奥林教授(Prof.B.Ohlin)指出,“基于‘一般价格水平的提高系由总的需求和总的供给对比下的提高’这一论点,维克塞尔直觉地感到宜于将这两个方面各分为两类:一方面是消费品的供给和资本品的供给,另方面是拟消耗的收入和拟储蓄的收入”。[(22)]通过这四个因素间关系的研究,人们便容易理解动态累积过程中失衡发生的因果顺序。然而,维克塞尔本人似乎并不愿意在这个方向上走得太远,他的四因素相区分的观点只是到了他去世之后才为新奥国学派的米塞斯、哈耶克(Vo Mises;F.A.Hayek),以及《货币论》时期的凯恩斯所利用。

3.维克塞尔的“货币中性”观

维克塞尔理论最奇特的一点就是维克塞尔本人的意图和理解同理论所形成的客观效果之间有相当大的差别。在主观上,维克塞尔认为自己的研究内容并不怎样广博,只是去追寻数量论所产生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合理结论,从而获得一个应该既是首尾贯串又完全符合实际的一般价格水平决定理论,而从来就没有打算去涉及诸如“两分法”或“货币中性”这类更深层次的经济理论问题。因为如此,维克塞尔不仅在静态原始背景中完全接受了由瓦尔拉而来的“萨伊定律”、“两分法”、及“货币中性”的观点;而且在拓展的,潜在动态的利率比较机制背景中,也仍然以“两分法”和“货币中性”为前提,所以动态的维克塞尔“累积过程”表面上轰轰烈烈,但所有的变化仅止于一般价格水平的上升或下降。然而,在客观上,维克塞尔理论却犹如蓄势待发的山洪,随时有可能突破传统堤坝的约束,奔腾而下,一泻千里。

维克塞尔对自己理论引伸出的一些观点所持的保守态度,相当清楚地显示出他的“货币中性”立场。在“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之间是否彼此影响问题上,他的瑞典学派弟子林达尔和米尔达尔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信用与货币利率的存在是所以决定自然利率构成因素的一部分。”“相对于物物交换条件,倘认为其发展与贷款契约赖以成立的绝对货币单位绝无关涉,那是不可想象的”。[(23)]这意味着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之间维克塞尔式的纯粹“相对关系”应发展为“相互作用关系”。对于这样的发展倾向,维克塞尔本人并不以为然,“认为他的一般论点本来并没有被请求修改”。货币利率即使是对自然利率有若干影响,这种影响同实际经济因素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可以忽略的。对于新奥地利派把他的理论作为商业循环一种解释的做法,他也坚决反对。因为他相信,货币方面的任何变化同实际经济之间都只有间接的、偶然的联系,绝对没有实质的、必然的联系,所以米塞斯等人把繁荣和萧条趋向的根源归结到信用政策上是完全错误的。他说:“我们的结论是,由信用的引起的货币购买力变动,在现在的情况下,的确同产业波动密切相伴,并且无疑对之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引发危机时。虽然如此,从两种现象的本质看,却用不着假定其间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商业循环的充分必要的原因,应该是技术和商业的进步由于本身性质而不能如当前的人类需求那样保持均衡速度增长,而是时而急促,时而缓慢的。”[(24)]显然,他的意思是,实际经济现象应从真实经济中寻求原因,货币方面的现象应从货币方面寻找原因,因为经济体系在他的观念中始终是“两分”的,货币对实际经济保持中立性。

从货币分析史的角度来说,维克塞尔本人虽然在主观上从未试图突破“两分法”和“货币中性”观念,但在客观上,正是他把这些观念推到风口浪尖上,使之正面相对理性的批判。凯恩斯在《通论》中能把批判的矛头直指瓦尔拉一般均衡理论和萨伊定律,在很大的程度上出自于对维氏理论的深刻理解。另外,希克斯(J.R.Hicks)对维克塞尔的一个评价也是恰当的,他说:“我并不认为,维克塞尔对他的‘间隔时期’,或‘失衡时期’内的经济活动有任何很清晰的认识。他显然没有考虑到对就业的影响,而对这个问题,凯恩斯后来却花了那么多的心血。但是,失衡阶段在他的‘累积过程’概念中起的作用在我看来是无可非议的。否则,人们怎样去解释他的周期理论与长期货币理论之间的明显区别呢?”[(25)]

注释:

(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9页。

(2)见拙文:“经济思想史中的两分法”,《经济科学》1993年第4期。

(3)K.G.米尔达尔:《货币均衡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7页。

(4)(5)(6)(7)(8)(10)(11)(12)(13)维克塞尔:《利息与价格》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9页、第20页、第31页、第16页、第4页、第86页、第67页、第53页、第71页。

(9)(21)维克塞尔:《国民经济学讲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48页、第346页。

(14)(15)(16)(17)(18)(19)(20)维克塞尔:《利息与价格》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6页、第37页、第89页、第72页、第109页、第76-77页。

(22)(23)维克塞尔:《利息与价格》“柏替·奥林教授的绪言”,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页、第12页。

(24)维克塞尔:《国民经济学讲义》第二卷“货币与信用”,瑞典文第三版,第197页。

(25)J.R.希克斯:《经济学展望》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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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尔是否弥合了经济学“两分法”之间的差距?质疑经济理论史上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_物价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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