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工业园区内,各种建筑一栋栋拔地而起,其中钢结构建筑占了很大的比例,它不像混合结构、框架结构的厂房可以通过搭设脚手架、通过密目式安全网的方式对人员或设备的安全进行防护。钢结构施工工艺要求人员在高空作业中完成工作,这样势必增加了危险系数。
关键词:钢结构;工程;管理
1 前言
如何监督整个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的覆盖面,尽可能的降低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率,其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它反映了法律所涵盖的广度和深度,也反映了系统管理水平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社会监管机制的完善制度,当然也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志。因此,本文将在分析总结就如何提高和完善钢结构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对自己多年来在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作一介绍。
2 发生施工隐患的原因分析
在钢结构施工中应抓关键,分析危险源,将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点。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对所发生施工隐患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2.1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2.2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无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严密;
2.3 防护设备或设施配置不合理,不适合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
2.4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交底指导性不强,施工作业人员未受到实际意义上的教育。
3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
3.1 安全管理
3.1.1 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编制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措施和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技术部门审批、现场总监审查确认,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1.2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
3.1.3 起重指挥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4 吊装作业必须由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起重设备按规定接受定期检测并合格。
3.2 高处作业
3.2.1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穿防滑鞋,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围护栏杆、安全网、扶手绳等)的部位从事作业。
3.2.2 设置钢爬梯、操作平台、扶手绳、安全网、挂吊篮、脚手架和工具棚等安全防护设施。
3.2.3 雨、雪天和风力6级以上时,应停止高空钢结构的安装作业。
3.2.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在构件上行走时必须将安全带扣挂于安全缆绳上。
3.2.5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具体做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有关规定。
3.2.6 结构安装时,应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用以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3.2.7 高处作业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要用绳吊,禁止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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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吊装作业
3.3.1 起重吊装工程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3.3.2 根据起吊物件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检查是否牢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3.3.3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吊笼或吊斗。
3.3.4 正式吊装构件前应先进行试吊,将起吊物吊离地面100~150毫米,停滞5~10分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升。
3.3.5 构件吊装要选择合适吊点,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起重能力的80%,严禁超载。
3.3.6 吊装时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派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监护,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 具体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靠的是我们的自觉,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对制度的实施性,针对上述问题,还需要通过加强以下的管理制度来解决。
4.1 建立和健全安全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责任到岗,具体到人通过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工程事故,不难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对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会议流于形式。因此,建立以“安全生产法”为龙头,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核心的建筑行业的完整法律、法规体系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同时必须建立严肃执法的法制化体系。对照目前情况,着重抓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明确法律责任;加强行为人和行为主体的自省能力;改进处罚条款金额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明确各自职责,要以文件形式确定管理人员相关的责任,责任到岗,具体到人。针对钢结构的施工特点,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制订出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而且要有可操作性。
4.2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建立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
加强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是目前大规模建设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由于建设工程的需要,大量民工充实到施工队伍中来,其中部分民工甚至是才放下锄头就来当建筑工人,这就必然造成了工人技术素质的下降;再加上钢结构的施工特点,对工人技术素质要求也相对较高。所以,必须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建立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这种教育决不能因人员众多,水平参差不齐,工种繁复,时间紧迫,而采取走过场,这只能适得其反。而必须是有目标、有标准、有计划、有准备地去实施,坚持一个阶段才能见成效。
4.3 健全相关的工程保险体系
建设工程施工是属于高危作业和生产特殊产品的行为,政府应规定实施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保险制度的实行,使经济杠杆发挥巨大作用,把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有利于降低事故理赔发生率,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从而达到多赢的目的。
4.4 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全过程监管方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开始全面实施,使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员更明确了各自应行使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义务;而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施工现场,真正起到中介桥梁作用,是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建设方应在安全资金的投入上给施工方更多的支持,积极配合施工方和监理单位消除事故隐患,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各方互相帮助、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将项目顺利完成;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在安全工作中执行的行之有效的基本方针,只有做到预防为主,优先抓好施工中事前控制,做到事前掌握过程中的危险点、危险源,从方案上事先合理地处理,才能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5 结语
综上所述,围绕共同的“安全生产”目标,打破行业部门的围墙、分工合作、明确责任、全体员工参与、全社会参与并形成合力,信息互通,创“安全生产”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论文作者:岳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8
标签:作业论文; 钢结构论文; 人员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管理制度论文; 高处论文; 管理人员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