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对文化概念的界定及文化理论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欧洲论文,概念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什么是文化,文化范畴涉及哪些层面,这是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索的问题。欧洲对文化范畴的界定至今仍影响欧洲人的文化范式、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西方文化的发展进程。确定欧洲文化范畴及其历史变化过程,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欧洲文化,解读欧洲的价值体系。
一、文化范畴界定(注:Vgl.Hermann Bausinger:Zur Problematik des Kulturbegriffs.In:Jahrbuch Deutsch als Fremdsprache 1(1975),S.7-16.;ders.:Kultur.In: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hg.v.Alois Wierlacher u.Andrea Bogner.Stuttgart/Weimar 2003,S.271-275;T.S.Eliot:Zum Begriff der Kultur.Frankfurt am Main1961; Klaus P.Hansen(Hg.):Kulturbegriff und Methode.Tübingen 1993;ders.: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bingen 1995.)
根据西方典籍,“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和“colera”,最初指“土地耕耘”和“身体和精神护理”(注:Günter Drosdowski (Hg.):Duden Deutsches Universalwrterbuch,2.Aufl.Mannheim/Wien/Zürich 1989,S.908.),由此衍生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对哲学而言,文化是同“自然”相对立的概念,文化相对于“自然”,指非自然界提供的,由人类创造的一切成就,文化又使人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区别于动物。由此奠定的文化是指“由人在某一时期,在特定地区凭借前人赋予的能力,在环境和改变环境过程中,通过理论和实践创造的成就,如语言、神话、伦理、机构、国家、政治、法律、手工业、技术、艺术、哲学和科学,不同文化内容和典型文化模式,如价值规范、价值观、理想和与之有关的个人、社会的活动和行为方式”,(注:Meyer Enzyklopdisches Lexikon in 25 Bdn,hier Bd 14,Mannheim/Wien/Zürich 1975,S.437.)由此可得出以下文化界定的理解层面:1、文化受到时空和文化载体制约,即文化因素、文化理念和文化价值受到时间、地点和人的限制,它们是在特定的地点、时间,由特定的文化载体奠定;2、所有的文化都有历史承继性;3、文化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注:Vgl.Wang Zhiqiang:Fremdheitsprofile moderner deutscher China-Reiseführer.Frankfurt am Main 2000,hier.Kap.Ⅱ1.1.Zum Begriff Kultur S.63-67.)从文化反观认知论或跨文化理解角度看,文化这三个认知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的跨文化理解。在人类发展过程中,文化是在不同时空形成的思想、艺术、科技、语言和日常生活表达形式的总和,并具有地区和民族的特殊性;文化是一个全面的、充满活力的、但又趋于保守的概念;它来自过去,着眼当代,面向未来。从广义角度看,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创造和积累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包括以下四个文化内容层面:精神心理层面——涉及精神信仰、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民族特性及伦理观念;行为层面——涉及生活方式、家庭模式、礼仪准则、交际形式和人际关系等;制度层面——涉及政治体制、经济模式、社会组织和法律典章等;物质层面——涉及服装、饮食、居住、交通、工业技术等物化现象。
对民族而言,在特定时空由文化载体奠定的民族文化反映了这一民族特有的价值体系、思维方式和生活、行为方式。价值是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产生民族效忠和民族认同的基础,而归属某一文化和文化圈也意味着受到这一民族和文化圈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的束缚。这方面文化价值和政治文化价值是社会政治道德的基石,也是各民族和国家赖以生存的基本凝聚力,即经过千百年精心护理、培育和教化及维护,价值和伦理渗透在一个民族的日常生活各层面,化为民族的整体潜意识,并且支撑着整个民族文化,成为一个民族最宝贵、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就国家而言,其力量的凝聚力不仅需要资源、体制和权力,而且也需要精神凝聚力,即需要本我文化和本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政治理念、哲学思想、法律制度、伦理规范、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和民族性格。另外,从价值规范作用看,价值也是对政府和国家行为的一种集体期望。鉴于价值这一特殊性,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具有建设性的文化作用,并成为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不同的学科对文化有自己的定义。从政治学角度看,文化包括准则、信仰和政治风格。社会学视角下的文化范畴涉及习惯、生活方式和思维表达形式,某一文化对个人、群体、民族认同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跨文化交际学则将文化看作是一个影响和决定人们感知、思维、评价和行动的文化取向体系,其核心部分是文化的文化核心标准,它们规定人们如何感知、评价所处的场合,如何对之作出合理的反映。也就是说,我们如何感知、如何思维、如何评价和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文化的影响,由此确定的文化取向体系又确定和界定人的文化归属,即作为文化载体的人的文化认同。因时空和文化载体等制约因素,文化的文化核心标准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另一文化核心标准。(注:Vgl.Alexander Thomas:Psychologische Aspekte interkulturellen Lernens im Rahmen wissenscha ftlicher Weiterbildung.In:Jahrbuch Deutsch als Fremdsprache 22(1996),S.125-139.)另外,文化也影响人们的习惯方式,这里不是指个人习惯,而是指集体、群体习惯,从这一角度看,文化可被看作是一个群体习惯的总和,并决定人们的交际、思维、感知和行为的取向。(注:Vgl.Klaus Peter Hansen: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ibingen 1995.)文化给人提供行为模式、行为条件和界限,这里文化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它是针对社会、机构和群体的特殊取向体系。跨文化日耳曼学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一个不断变化、面向交流,不仅包括社会机构,也包括艺术品、生活世界中的日常行为方式、连贯的、但也充满矛盾、按社会阶层区别的规则、假设和有效体系,这一体系被理解为生活应对方式,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和经济等外部条件的影响,并通过相应的变化对变化作出相应的反映。”(注:Alois Wierlacher:Internationalitt und Interkulturalitt.In:Wie international ist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hg.v.Lutz Danneberg und Friedrich Vollhardt in Zusammenarbeit mit Hartmut .Stuttgart/Weimar 1996,S.550-590,hier S.559.)同跨文化日耳曼学一样,现代文化学也将文化界定由“高雅文化”扩大至“日常文化”。在这方面,文化不仅指“某一群体在某一时期创造的典型精神、艺术和造型、绘画成就等物化文化形式,如文学作品、绘画、建筑纪念碑、城市建筑及人文景观”(注:Jan Assmann:Kollektives Gedchtnis und kulturelle Identitt.In:Jan Assmann/Tonio Hlscher (Hg.):Kultur und Gedchtnis.Frankfurt am Main 1988,S.9-19.)此类物化文化可归入“高雅文化”范围,文化也包括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即日常文化,它包括个人、群体和社会的日常生活处境、行为方式,具体涉及生活情感诸层面和基本因素以及日常生活形式,如饮食、居住、睡眠、身体护理、着装、性生活和爱情以及反映一个社会群体的习惯范围,如节日、习俗、礼仪和行为方式。(注:Hermann Bausinger:Alltag im Landeskundeunterricht.In:Deutsch lernen 10(1985) H.3.S.3-14,hier S.6.)文化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这一角度说,文化也包括个人和集体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各种形式,被看作是人在生活世界的行为方式,“在生活世界的文化是指:个人如何生活,如何工作,在何种条件下生产何种产品,用什么方式生产,如何养身、居住、着装,如何开发人的体能和智力,有哪些教育机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怎样确保就业,通过什么方式找到工作,媒体如何报道,提供哪些信息,科研以什么内容为主,个人如何分享科研成果,是否向个人开放艺术,人们创作哪些艺术,如何休闲和怎样建立人际关系。”(注:H.C.Piwitt:Anstelle eines Vorwortes.11 Thesen zum Vergehen von Hren und Sehen.In:Aspekte der Kulturvernichtung Literaturmagazin 5,hg.v.Peter Rühmkopf.Hamburg 1976,S.12.)
在对“文化”和“文明”范畴的理解方面,欧洲各国给予不同的定义和界定,法语不区别“文化”和“文明”,英语中的“文明”和“文化”概念也互不对立,惟独德语有“文化”("Kultur")和“文明”("Zivilisation")之分,这里,“文明”指科技成就和科技水平,“文化”则指价值、道德和再现人类精神生活的宗教、哲学和艺术,按德语对“文明”和“文化”界定,“文明”指的是物质文化和表层文化,即有形文化,“文化”则指精神文化和深层文化,即无形文化,包括观念、价值和审美等。在二者关系中,表层文化也表达深层文化,但对整个文化体系起决定性作用则是深层文化。德国思想界对“文明”和“文化”的这种区别界定也构成了德国文化概念界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注:Vgl.Norbert Elias:Zum Proze β der Zivilisation.Soziogenetische und psycholgenetische Untersuchungen.Frankfurt am Main 1976; Man Hendrik de:Kultur oder Zivilisation.In:T.S.Eliot:Zum Begriff der Kultur.Frankfurt am Main 1961,S.141-144;Georg M.Pflaum:Geschichte des Wortes Zivilisation Phil.Diss.Bamberg 1961.)
二、欧洲文化概念和文化理论发展
综观欧洲文化概念和文化理论从古至今的形成过程,欧洲文化概念和文化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上文所及的文化和自然、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等文化范畴界定层面。
在古代欧洲,文化被看作是使人摆脱“动物性”和“自然性”的重要途径,如同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Cicero前106-前43)所推崇的那样,人可借助哲学陶冶精神。文化作为独立概念在欧洲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时期得到确定,它首先以cultura和colera一词出现于拉丁语,并在17世纪末由拉丁语进入欧洲其它语言。这方面,德国学者S·普芬多夫(S.Pufendorf 1632-1694)对文化的理解受到西塞罗的影响,把文化视作超越人的精神价值和义务的东西;意大利历史哲学家和法(律)哲学家G.B.维柯(G.B.Vico 1688-1744)认为文化是人类的特殊产物,因而只为人类所认识,自然虽然也可为人所认识,但不会有全面、彻底的认知,这只有自然创造者上帝才可做到。鉴于文化和自然这一特殊关系,所谓“文化进化论”(Kulturevolution)是指人日益加强的思维化、陶冶化和意识化过程,这一文化进化过程是人脱离自然性过程(Entfremdung von der natürlichen kraft)。人与自然性这一特殊关系也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关注,康德同时强调文化使人摆脱人自然性这一文化的特殊作用,即文化是使人由其思想、精神和躯体受到自然性控制到人能控制自然性这一发展过程。从这一角度看,文化是由人奠定的、旨在规范人行为的道德价值,在这方面法律制度又使文化成为社会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另外,康德还强调艺术和科学对人的启蒙作用,人们可以“借助艺术和科学得到修养,并通过修养使自己具有社会适应性和礼节性。”而德国诗人赫尔德(J.G.Herder1744-1803)则在民族背景下审视文化,认为,文化是人类历史中各民族形成的具有普遍人性的生活方式,在人性理想影响下,文化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和人类精神成就的总和;德国诗人席勒的审美文化(sthetisehe Kultur)受到康德思想的影响,这方面席勒重视人的审美教育,要求保护人的情感,反对对自由的限制,但也要求人在无节制情况下控制人的自然性,通过情感与思想,素材与形式的传播,使文化创造出陶冶人情感和思想美的作品,达到文化教育的目的,由此奠定的席勒“审美文化”文化观由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C.W.F.Hegel 1770-1831)继续得到发展,黑格尔把文化视为精神原则(geistiges Prinzip),而思想和自然左右人的内部和外部自然性,并由此使人具有与此相适应的文化表现形式;就民族国家而言,文化形成离不开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文化现象是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个别现象,现有的文化是文化发展阶段,这方面既有相对性,又有可变性两大特点,黑格尔这一文化观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的文化哲学和文化批评理论有着重要影响。
19世纪以来欧洲文化理论发展迅速,出现了很多的文化理论学派,如以非欧洲文化为研究对象为主的民族学、文化等级理论(Kulturstufentheorie)、文化阶段模式(Kulturphasenmodelle)、文化形态学(Kulturmorphologie)、“文化圈学说”(Kulturkreislehre)和文化人类学(KulturanthropoloSie)等。由德国民族学家莱奥·弗勒本尼斯(Leo Frobenius 1873-1938)奠定的文化形态学试图从时间和地域视角探索和研究历史文化,把文化解释为一种单一整体和“有机生物实体”(biologisches Wesen),即文化也如同人成长过程一样经历儿童、成人和老年阶段。而文化圈学说则在物化文化(文化遗产)、居住形式、社会秩序和宗教形式等方面确定文化间的相同性和相似性,并以此确定文化圈,将之扩大到世界其它地区。这一文化理论也由文化形态学奠定人莱奥·弗勒本尼斯提出,在20世纪初逐渐形成。而介于社会学和民族学的文化人类学则以人和文化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比较审视方式佐证人具有文化能力这一理论假设,由此奠定的“文化人类学”概念最初由E.B.泰勒(B.Tylor)在其发表于1871年的《原始文化》这一书中提出。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文化人类学则以M·舍勒尔(N.Scheler)和H.普勒斯纳(U.Plessner)的哲学人类学为基础,其根源可追溯到赫尔德(J.G.Herder)和W·狄尔泰(W.Dilthey)。在德国文化人类学学术视野下,文化是人的生活框架,人们可以在这一生活框架内弥补人的自然缺陷(感情薄弱)和能力薄弱。如果说以人为研究对象的文化人类学在方法上以史料研究、以实证主义和文化背景研究方式为主,那么之后形成的文化理论和文化讨论以融合为主,以此为理论基础的文化循环理论(Kultur-zyklen-theorie)从循环发展视角审视文化发展历史,在很长一段时期,这一文化理论左右了西方学者对古代、中世纪历史和非欧洲文化史的研究。
如果说19世纪早期文化范畴不仅包括思想文化,也包括物化文化,那么,19世纪以来的文化概念因学科分类而分类。文化范畴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现代化所致的分类化趋势;在W·狄尔泰将学科分为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后,文化被确定为精神科学研究的对象。这种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对立划分遭到文化哲学的反对;文化哲学不仅反对文化直线发展形式,也对现代世界和其功能分类提出质疑。同文化哲学相反,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的文化相对主义则把文化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并将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现象看作是文化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一文化理论反对17世纪以来的“文化布道”和在“高雅文化”名义下对非欧洲文化的贬低态度。另外,文化相对主义理论不要求阻止现代世界分类化趋势。由英国民族学家B.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奠定的文化研究以实证主义审视方式为基础;而由美国民族学家A.L.克勒贝尔(Kroeber)和C.克卢克赫恩(C.Kluckhohn)对文化概念的界定包括以史料为主的历史文化层面和以文化内在关系为主、不同文化活动、文化行为和文化现象为表现的当代文化层面,这里,后者也包括受到习惯、风俗和传统左右的日常文化,这同英国民族专家E.B.泰勒的文化定义有相似之处,文化是“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一成员须掌握的能力和习惯的总和。”(注:E.B.Tylor:Primitive Culture London 1871,S.1,zitiert nach Klaus P.Hansen: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bingen 1995,S.15.)
至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人们还在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来理解文化发展史;二战后形成的“文化产业”再度促进文化讨论。以消费为主的大众文化和与之相应的文化产品发展,一方面促进了文化通俗化和文化功能化,另一方面也将高雅文化置于功能化过程之中。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法兰克福学派以批判视角审视“文化产业”,反对“文化产业”对人的约束。在这方面阿多诺(Adorno)和霍克海默(Horkheimer)反对社会对人的约束,因为这种对人行为的约束最终会造成人对社会的依赖,但让人从其行为的约束中解脱出来,又会使人重返“自然状态”。在此期间,文化不仅被看作是由社会确定的社会现实一个层面,人也在其社会化过程中领悟其行为的文化和人类生活的意义,文化也被看作是人们在社会权力和经济优势竞争所需的“人文资本”,被看作是以文化意义为主的人的行为模式,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科也是对科学技术的补充。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欧洲文化理论研究和文化理论发展面向全球化所致的文化问题,如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以及文化接触和文化理解等。(注:Vgl.Kiran Klaus Patel:Europas Sympole.Integrationsgeschichte und Identittssuche seit 1945.In:Internationale Politik Nr.4.2004,S.11-18.)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又唤起人们对文化圈理论的反思;在冷战结束后,文化因素在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文化与国际政治、文化与国际关系已成为理论界研究的课题,在国际事务中文化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因素;在人文学科跨文化研究构成了欧洲90年代文化理论发展的新趋势,这里跨文化现象不仅成为文化研究对象,而且也成为众多学科,尤其是人文学科新的学术认知视角,由此产生了跨文化日耳曼学(注:Vgl.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 hg.v.Alois Wierlacher und Andreas Bogner.Stuttgart/Mannheim 2003;Kulturthema Kommunikation,hg.v.Alois Wierlacher.Mhnesee 2000.)、跨文化哲学、跨文化交际学、跨文化教育学和跨文化神学等。这些新型学科理论虽然还尚未完善或还在形成之中,但它们因其面向全球化所致的文化问题,在今后一个很长时期内将成为欧洲文化研究和文化理论发展的重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