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竞技体育的经济学分析

职业竞技体育的经济学分析

杨年松[1]2003年在《职业竞技体育的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本文以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为切入口,在国内经济界首次运用服务产品、公共产品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比较深入、系统地分析和探讨了职业竞技体育这一特殊领域关于生产、分配与交换的一般经济特点和规律。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导论,第二章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第叁章职业竞技体育服务生产和组织,第四章职业竞技体育市场。本文作出这样的结构安排,旨在解释和探讨以下一些重要问题。(1)什么是职业竞技体育,为什么本文要选择“职业竞技体育”作为研究对象;(2)什么是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3)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是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的;(4)职业竞技体育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在回答以上基本问题的过程中,本文所做研究工作的创新之处在于: 1.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从新的视角于国内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研究职业竞技体育活动基本经济问题,期望建立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 2.在研究内容方面,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和学术观点如下。 (1)本文在解释了职业化与商业化概念差别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了职业竞技体育的边界和范围。职业竞技体育不但包括商业职业竞技体育,而且包括非商业化的职业竞技体育。 (2)根据服务产品理论,职业竞技体育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就在于它提供了为市场或国家所需要的服务产品。这种产品与实物产品、文化娱乐服务产品、业余体育服务产品比较,既有共同的一面,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3)根据公共产品理论,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属于准公共产品范畴。这种性质的产品提供方式,总体上,可以采用私人提供、政府提供或政府与私人联合提供的方式。 (4)职业竟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采用的是团队生产方式。在团队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对比赛结果剩余索取权的争夺,会出现过度投资竟争,但它是有条件的,否则,就会产生机会主义。因此,激励与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 u)鉴于技术测量边际贡献困难性和信息成本,使得分成合约制成为职业竞技体育组织分配的主要方式。 u)职业竞技体育俱乐部是关于职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契约组织。为了有效地解决职业竞技体育委托代理过程中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问题,职业竞技体育俱乐部所有权安排应当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所有。 (7)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竞技体育市场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使得职业竞技体育市场也存在“柠檬”问题,并对职业竞技体育俱乐部融资产生影响。 (8)垄断性是职业竞技体育市场的基本特征,垄断组织形式是协会或联合会。但它并不排除属下许多运动队之间基于竞技属性所开展的一定程度上的竞争。 (9)我国竟技体育改革应当以职业竞技体育产权改革为重点,以建立职业竟技体育俱乐部为突破口,塑造职业竞技体育市场微观主体,并建立健全职业竞技体育市场体系,拓宽职业竞技体育投融资渠道,重新界定政府管理职业竞技体育权限,尽快与国际职业竞技体育市场接轨。

孙忠利[2]2005年在《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制度安排及其交易成本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分析职业竞技体育制度安排的系统构成入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安排、交易成本等概念和企业理论,采用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视角阐述了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制度安排各自的构成要素、特征、实质及其交易成本状况,论证了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在制度安排和交易成本上存在差异的内在根源。以竞技体育表演服务产品为核心内容、以满足消费者观赏竞技体育表演需求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以竞技体育表演生产组织为主体的职业竞技体育,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活动。其一般经济活动过程的共性与竞技体育表演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正常发展所应有的制度安排。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的不同发展程式决定了其不同的制度安排与交易成本。以观赏满足程度高低、营利状况好坏和竞赛结果优劣为次序的价值评价体系是西方职业竞技体育的第一基本制度,它从根本上决定着其具体的制度安排。职业联盟制是西方职业竞技体育的枢纽制度。职业联盟具有企业、市场二重性。它是在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驱动下产生的,它以联盟交易成本代替了相对较高的完全的市场交易成本。联盟交易成本由联盟的组织成本和联盟内俱乐部间的市场交易成本构成。联盟的规模被决定在联盟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完全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职业联盟制的合理性在于它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实现了产品的高质量和经济的高效率。中国职业竞技体育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为国争光为价值取向、以行政权力主导为具体制度安排。市场机制及其市场主体的缺失使其既消除了以俱乐部等市场主体存在为根源的市场交易成本,也产生了巨大的组织成本,其高昂的交易成本远远超出了市场交易成本的限制。在经济效率低下的同时,其为国争光的政治诉求也难以实现。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在制度安排和交易成本上的差别根源于两者截然相反的职业竞技体育价值评价体系和市场机制与市场主体地位上的不同。

陈曦[3]2013年在《职业网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选取这个题目做博士论文源于我的困惑,当媒体和学界的目光都集中在职业体育四大联盟(NFL、NBA、NHL、MLB)的时候,为何还有另一种类型的职业体育——职业体育个人项目,同样吸引了媒体和球迷的广泛注意却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传统个人项目包括高尔夫、网球单打赛、保龄球、游泳、自行车、拳击等,近几年,各种非传统个人项目不断涌现,如各种类型的极限运动、摩托车越野赛、滑雪板和滑板等,很多个人项目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通过电视媒体技术不断完善提升发展地相当顺利,甚至大有超越传统集体项目的潜力。适时关注职业体育个人项目将完善有关职业体育相关研究,所以本文选定职业网球为研究职业体育个人项目的切入点,着重研究职业网球具有什么样的制度保证了职业网球的发展演进。选取新制度经济学为研究视角,运用其中有关制度安排、交易成本、产权理论、企业理论等理论工具对职业网球及其制度的源起,发展和创新进行分析构成了本研究的各个章节。主体分析讨论部分分为六个章节:第1章,梳理古式网球起源和现代网球及其制度发展;第2章,在区分职业体育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上基础上,探讨职业网球特征及其制度结构:构建职业网球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枢纽性制度安排和派生性制度安排;第3章,分析职业网球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价值评价体系;第4章,以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为分析工具从球员人力资本产权的保护、职业网球可转让产权制度的建立、多元化产权主体对产权制度的影响,以此分析职业网球枢纽制度,并比较和职业体育集体项目的异同。第5章,列举职业网球的派生制度,包括委托代理制度、积分排名制度以及职业赛事体系及其规则的演化;第6章,介绍中国职业网球制度演进过程并反思与世界职业网球的差异何在。之所以这样安排,旨在回答几个问题:(1)职业网球及其制度是如何建立和发展的;(2)职业网球作为职业体育个人项目的特征是什么与职业体育集体项目在其本质和制度安排上有什么不同;(3)职业网球的制度结构提供怎样一种层级间互为促进的制度关系;(4)我国职业网球制度与西方职业网球制度差异在哪。在以上问题的回答过程中,本文所做的研究创新之处在于:在研究方法上,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尝试性的研究了职业网球制度的起源和演进,并期望构建一个职业体育个人项目制度安排的分析框架;在研究内容上,将职业体育个人项目与职业体育集体项目比较研究,指出职业体育的一般性和个人项目的特殊性。

刘显[4]2013年在《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的制度变迁》文中指出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典型的制度变迁过程,遇到了许多问题,以往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理论视角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但是,改革进程依然困难重重。面对困难,选择一种新的视角寻求解决之道就成为有价值的学术方向。因此,利用演化经济学理论对竞技体育市场化制度变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一些隐藏在现象背后的规律,从而为竞技体育市场化制度变迁提供新的现实指导和理论支持就成为本文的主要目的。本文以演化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制度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与经验研究中甄选出6个变量,它们是对正式制度变迁有重要影响的知识、权力、结构和传统、意识形态、认知3个对非正式制度变量。并将这6个变量置于演化经济学遗传—变异—选择的理论框架之下,运用规范分析与逻辑分析等方法,探寻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变迁中的有关问题,提炼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变迁中的相关原理,从而获得有价值的研究发现与结论。研究发现,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1)知识非中性导致制度非中性选择;科层制的知识积累结构影响制度扩散;缺乏知识生产分工制约制度创新;(2)缺少多元市场权力主体不利于制度创新;权力的路径依赖制约制度选择;权利分配不均抑制制度扩散;(3)政治与经济一体化的体育社会结构制约制度变迁;政府垄断的市场结构制约了制度选择;科层式的组织结构不利于制度创新;(4)器物领先的变革方式制约制度创新;新旧传统的演化失衡制约制度选择:反复试错的行为传统抑制制度扩散;(5)政治意识形态是制度遗传的基因;政治信念与市场信念共同决定制度选择;市场意识形态是制度变异的源泉;(6)外在化认知模式制约制度创新;认知演化决定制度选择;过分感性或理性导致的认知策略不均衡制约制度扩散。本研究认为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的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系统的问题。呈现出多元因果关系,改革不一定必然导致制度变迁的成功;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的制度变迁具有他组织与自组织双重特性,应从他组织、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方式转变为自组织、演化的方式;正式制度变迁快于非正式制度变迁,应使二者实现协同演化才能收到意愿的结果。

靳勇[5]2005年在《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中的经纪人管理与培养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体育经纪人是在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新生事物,我国的体育经纪人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对体育经纪人的行为规范化、市场运作规范化,乃至我国体育经纪人的整体发展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对体育经纪人的管理不仅有来自政府、社会的管理,更要依托管理的运行环境(市场体系)来完成;对体育经纪人的培养,政府不应仅发挥规范、管理的作用,更应在培养和发展上发挥作用。本研究从以上方面进行理论结合实证,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的研究。 1.从市场营销学以及经济学的角度,对体育经纪人的经纪环境、经纪活动程序进行研究,并对运动员经纪和体育赞助两个主要经纪活动进行了个案研究。体育经纪人的市场营销环境可以分为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运动员在俱乐部之间的转会符合经济学中的“劳动力移动性”的规律。运动员转会市场存在着“异质劳动市场”问题。体育经纪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与营销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体育经纪人与球队(俱乐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同样引起逆选择问题。克服机会主义是经纪人避免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谋取私利的手段之一。 2.对我国体育经纪人管理模式、管理主体的分析。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应以政府管理为主,社会管理为辅,二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向社会管理为主过渡。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管理主体可分为由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市体育局构成的政府管理主体和由各项目协会、体育经纪人行业协会构成的社会管理主体。 3.对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管理体系的研究。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管理体系应包括:立法系统、组织系统、监督系统、信息系统四个系统。其中,立法系统分为立法组织系统和法规系统两个子系统。管理组织系统:分为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两部分。监督系统包括:项目管理中心、单项协会和省市体育局等相关体育机构的业务职能监督;省市工商管理局的市场监督;相关立法机构的法律监督:体育经纪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以及社会个体和相关团体的自发监督。信息系统包括: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协会、各级工商管理局、体育经纪人行业协会。

李燕领[6]2011年在《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中叶以来,第叁产业成为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主要产业部门,推动了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职业体育也悄然开始了自身实践,一些集体运动项目陆续探索社会化、市场化道路。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不仅完善了职业体育市场监管的制度基础,还为我国职业体育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加有利于优化职业体育市场环境,克服职业体育市场的需求不足,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鼓励和引导俱乐部长期性的投资行为,有利于规范职业体育市场供给主体的行为,促进联赛健康发展。因此,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论、唯物辩证方法论、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比较研究法、统计分析法、个案剖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进行研究,既是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有很强的现实可能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研究结果如下:1.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规律支配下,由国家和政府部门、准政府性质的职业体育联盟/协会制定的,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应具备何种条件或资质进入职业体育市场进行经营、获取职业体育联盟关键资源“进入权”所进行的资质、准入程序等规范的总称。2.职业体育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是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不可分割的矛盾体,全面把握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辩证关系,有利于实现其优胜劣汰功能、市场稳定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等基本功能。3.职业体育市场具有团队生产性质,联盟往往对俱乐部参赛资格具有严格的限定,控制着俱乐部的进入,维持着职业体育市场团队生产的效率。职业体育联盟在强调职业体育市场垄断的同时,并不排除内部竞争,形成了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4.R-Z理论中进入权的有效配置,为职业体育联盟的组织控制提供了保证,进入权成为职业体育联盟权力的源泉。俱乐部获得职业体育联盟赛事参赛资格的机制是通过体育竞争获得联盟收益分配。而进入权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对职业体育联盟的内部管理是非常有效的。5.我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市场准入制度从俱乐部竞技标准、经济财务标准、管理与经营标准等方面对俱乐部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而我国职业篮球联赛市场准入制度在开放式阶段,竞技成绩是获得联赛参赛资格的唯一依据,在封闭式阶段,竞技成绩、俱乐部产权、后备队伍培养等均成为俱乐部参加联赛的重要依据。6.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开放式准入制度对俱乐部业主资格和俱乐部资格进行限制。并设置了俱乐部准入标准,严格地控制着俱乐部资质和联赛规模;NBA封闭式市场准入制度主要经历了寡头竞争和垄断阶段两个阶段,对联盟成员数量进行控制,保持联盟有效竞争。7.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兼具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两者特点,具有复杂多元性。根据职业体育市场竞赛产品的生产属性和市场特点,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职业体育市场准入机制、职业体育市场运营动态监管机制和职业体育市场退出机制,形成了叁者耦合的主动式系统监控,有利于优化职业体育市场环境。8.激励性规制方法通过引入竞争和产权结构调整来提高规制效率和规制质量,克服了传统规制行政命令和控制所带来的问题。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引入以及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规制决策的有效性和质量。9.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准入机制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适应性过程,其功能的实现主要依靠协调管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申诉受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的全面协作。10.随着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完善,市场机制将成为提高我国职业体育市场效率的主导力量。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规制了我国职业体育行政垄断和产权模糊,提高了规制效率。

范存生[7]2007年在《转型期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竞技体育成绩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体育改革也稳步前进,但是影响中国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产权与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中国竞技体育健康成长。自建国以来,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一直采用“举国体制”,它是发展中国家在资源约束下,将有限的人、财、物集中投在少数几个奥运会运动项目和少数优秀运动员身上,旨在实现“奥运争光”国家体育战略的一种重要的训练和管理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举国体制”确实使得我国竞技体育在短短几十年间一跃跨入了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行列。应该说,中国在竞技体育上所取得这些优异成绩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举国体制”。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原来在计划经济土壤中成长发展的举国体制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和碰撞,政府统包统揽全面管理体育事务的做法一再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质疑。“举国体制”的弊端也在市场化经济条件下逐步显露出来,其中运动员产权不清、商业开发缺乏有效的市场管理与运做能力,尤其是在奖金分配、利润分成等方面因运动员缺乏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地位,使得运动员与国家矛盾与纠纷不断,直接影响运动员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同时也如同双刃剑一样伤及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现代制度经济学研究表明,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变换的过程,变迁的动因是寻求高效率的制度。诺思认为,制度变迁就是一个效率更高的制度对一种相对低效率制度的替代过程和交换过程,是相关制度主体为了获取潜在利润,所采取的克服种种障碍,变更旧制度,创建新制度,并通过渐进或激进等方式完成一个制度变迁过程。①无疑,我国的竞技体育体制——举国体制也正面临转型期制度变迁的关键阶段。即从一种低效率、僵化的计划体制向高效率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与训练体制转变,并在体育社会化、市场化中不断完善、自我创新。在这些变革的制度中,体育产权制度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的核心制度,而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地位确立及其相应的产权权益的制度保障则更能反映未来中国体育制度变迁的效率与效用。基于对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本研究以制度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产权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做为理论分析基础,深入研究国内外人力资本产权最新理论和发展趋势,从宏观角度分析转型期我国经济制度变迁趋势、政府在制度变迁的作用与功能,以及利益集团与个人之间的行为博异与制度均衡,并提出体育产权改革方向和创新目标。同时从微观角度详细考察运动员人力资本在不同时期所体现的产权特征和实践特点,并以此为逻辑起点,通过实证研究分析运动员在运动成绩所属关系、运动员转会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奥运冠军进行商业开发时出现的矛盾与纠纷等体育实践中发生的问题。发现我国体育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地位的缺失和产权模糊是运动员与国家产生一切问题的根源。对此,提出解决问题的实现路径及对策。即构建过渡性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双产权”模式,及其相应的产权界定、交易与保护机制和制度安排。具体内容如下:首先,从宏观角度,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了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形成机制——举国体制产生的历史渊源、历史功绩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化条件下所面临的改革压力与客观要求。同时运用制度经济学,转型经济理论以及国家理论等理论分析工具来论证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未来改革动力、改革方向以及改革目标。本文通过建立宏观理论分析框架,系统地分析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改革所须的宏观制度环境与适用条件,并作为内生变量用于本文研究之中。其次,在微观框架分析中,本文分析了人力资本产权概念、特征、功能、交易、保护等理论内涵;然后分析了产权界定与产权交易的关系、交易特征、交易费用等基本理论问题。最后尝试分析了人力资本产权保护的实现机制,包括人力资本的计量与评价、不同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委托代理机构的作用和实现条件等。说明建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重要性、逻辑性及复杂性等理论问题,为进一步的实证分析做好理论铺垫。第叁,从现有的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实践出发,逐步剖析了我国运动员在体育的不同层面所面对的困惑与窘境。如运动员成绩产权的界定与所属关系、运动员转会出现的产权界定与价格计量等问题,以及运动员(奥运冠军)在产权保护方面所遇到的与国家(教练员、项目管理中心等)矛盾与冲突,提示建立一个新型的适于体育发展的运动员产权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四,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提出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创新,应依据国家经济发展体制、体育发展战略、现代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发展规律和趋势等。重点分析了政府的目标函数对运动员产权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影响,并根据产权制度变革“路径依赖和制度构建”分析模式来分析转型经济条件下我国体育体制未来改革特征和发展趋势,并提出新时期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创新目标。即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变迁路径(创新)应该是从单一的国有产权向过渡式双产权(多元产权)渐进式发展。在经过一定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之后,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向着界定清晰、效率最高的单一自然人产权方向变迁,并同时出现各种产权形式在同一时期内共存、共享的局面。最后,结合国内国际现实,提出建立新型体育人力资本产权保护与实现机制。本文首先分析了人力资本产权股权化机制对运动员收入与分配制度的影响;其次,通过产权契约和委托代理机制来提高新型产权制度的有效性和管理效果;第叁,从构建“运动员协会”机构来保障运动员有效地行使自己的产权权益出发,提出平衡国家-运动员协会-中介机构叁方制衡机制,是保证新型双产权制度有效实现的制度保障,并以此真正达到对运动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总之,本论文的基本结论是,转轨时期我国体育人力资本制度的创新不应仅仅从竞技体育制度本身进行量身定做,而应该基于我国总体经济制度的发展背景,认真分析和考察转型期经济变化特点以及变化趋势;应借鉴我国渐进式改革发展模式和经验,从单一国有运动员产权向双产权(或多元化)过度性产权发展。然后根据国家经济和政治改革速度和效果,结合体育经济、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市场化进程等客观情况,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单一自然人清晰产权进行渐进式过度;或者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创造机会,让社会各种力量参与运动员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培养,使产权多元化,即国有产权、多元产权以及私有产权共存的局面。在确保奥运争光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上,适时加大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并建立国家——运动员协会——中介机构叁方制衡机制,保证投资者权益和热情,使我国竞技体育在新的产权体制下更加健康的向前发展。

杨忠明[8]2008年在《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化经营理论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竞技体育产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竞技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关键。如何有效地促进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化的发展是广西体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目前广西对竞技体育产业化研究的论文还很少,而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前提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本论文正是基于此点,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专家访谈法、和实地调查等方法了解广西竞技体育产业的基本情况,对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化经营和对策进行研究,强调实用性、关注产业经济学中的效益性,着眼于广西竞技体育产业的发展。本论文通过对竞技体育产业化概念进行界定,确定研究的范围和内容。研究分析认为竞技体育产业体系是由竞技体育产业经营活动主体、竞技体育项目基地、竞技体育俱乐部、竞技体育表演市场和体育新闻媒介5部分组成。根据产业经济学中任何产业的成长都必须经历萌芽、产生、扩张、成熟到衰退的周期原理,分析认为我国竞技体育产业还处在产生到扩张的过渡期。竞技体育产业化的运行机制至少包括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和监控等机制。影响竞技体育产业化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人口、自然条件、经济状况、政府宏观调控、社会文化和基础设施等。论文通过访谈和资料收集法对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化经营体系构成要素的现状进行分析。从广西竞技体育产业体系构成要素的总体上来看,广西竞技体育产业活动主体各人员发展不平衡,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员后劲不足,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员严重缺乏;竞技体育比赛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来虽然硕果累累,但优势项目近年来有滑坡的趋势;广西平均每人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赛场馆缺乏,还不能承办大型的体育赛事,训练基地社会化改革还不够,基本上还是依靠财政拨款为主;广西职业俱乐部发展缓慢,仅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竞技体育表演市场还没有形成,观众缺乏竞技体育消费的意识;体育新闻媒介落后,还不能真正有效的和当地的竞技体育赛事建立互利合作的关系。从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经济发展缓慢,产业结构不合理;体育法律法规不完善,激励机制滞后;政府职能模糊不清,观念陈旧;体育消费水平不高,观念不强育;产业化程度低,对广西GDP尚无贡献;体育竞赛职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开发不足、意识落后是当前制约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消费水平持续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为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发展带来无限的契机。广西应该很好的利用这一机会大力发展竞技体育产业,主要的对策有:1、大力改善经营活动主体构成,着力提升经营活动主体水平。2、充分重视体育场馆的产业开发,积极打造竞技体育品牌项目基地。3、建立产权清晰的职业俱乐部,携手共建完善和谐的职业联盟。4、大力培育竞技体育表演市场,营造竞技体育产业的基本条件。5、逐步规范体育新闻媒介制度,逐渐提高电视转播收费效益。6、发挥体育彩票市场龙头作用,多渠道最大限度募集社会资金。7、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8、充分利用已有的国际交流平台,着力打造特色的竞技体育品牌。

郑芳[9]2010年在《职业体育联盟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成立职业体育联盟是所有团体性职业运动发展和财政稳定的首要条件。当参赛俱乐部与联盟利益出现冲突和矛盾时,联盟有维护自身利益和趋向垄断的动机,通过限制价格、产量、质量、服务或创新以获得联盟收益最大化,这种带有卡特尔特征的垄断组织,历经百年不但获得一定反垄断豁免,而且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职业体育主要的治理模式。联盟为何能够获得如此强的垄断地位和稳定性,吸引着学者们的普遍关注。目前,国内外关于职业体育联盟的研究已十分丰富,但从消费需求视角出发,将职业体育生产和组织、不同联盟治理模式纳入统一分析框架的理论与经验分析尚存在不足。因此,本文以消费者偏好比赛结果不确定性假设为立足点,从职业体育生产本质要求参赛俱乐部保持竞争实力均衡视角出发,探寻职业体育生产的基本规律和职业体育组织的运行机理,并将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体育联盟均纳入生产组织体系中,从而系统、整体、动态的把握职业体育生产、组织运营的一般规律,对仍在困境中摸索的中国职业体育提供一个非常好的思考视角,也为经济学理论的验证提供验证平台,丰富和完善已有的经济学理论。因此,本文首先依托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方法,对大西洋两岸具有相同起源、不同演变历史、不同市场结构但具有相同绩效的欧美职业体育联盟进行对比分析。研究指出,任何一个有效的联盟治理模式总是与其地域、资本、社会文化背景密不可分,这为联盟治理模式多样性创造可能;每一种联盟治理模式内部自成一体,如果只从一个最优的治理模式中抽取某一些要素嫁接到另一个优化模式中,则可能会损害治理模式的一致性,降低治理的绩效。因此,在模仿和借鉴中必须立足联盟的外生条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联盟治理行为,才能创造一个最优的治理模式。其次,从企业理论视角揭示职业体育生产、职业体育联盟的运行规律和本质特征。联盟生来就是一个合作共同体,在赛场上,参赛俱乐部相互竞争,展开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将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对手的失败上;而在赛场外,每个俱乐部的成功则仰赖于联盟其他俱乐部的成功以及作为一个权威机构联盟的成功和稳定,合作生产成为俱乐部竞争的目标和取向,而消费者偏好结果不确定性的比赛、职业体育市场的多维双边市场形态以及职业体育的自然垄断特性,使得职业体育联盟较一般卡特尔组织更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职业体育联盟就是个稳定组织,它仍然会面临着参赛俱乐部叛离问题,职业体育联盟主要通过整体营销、配给定额、均分市场的分配方式,以协调各个成员的行动并购惩罚作弊者和叛离者。再次,采纳联盟两俱乐部理论模型,从竞争实力均衡视角探寻联盟制度安排的本质。研究结果显示,电视转播权收入分享、主场特许经营、升降级制度能够有效促进联赛竞争实力均衡,保留条款、主场门票收入分享、奖金池收入分享不会改变联盟竞争实力均衡,但这些制度安排的实施能够有效的维护弱小俱乐部或财政基础较差俱乐部的财政安全,在职业体育发展过程中有其存在的合理。由此从理论层面验证职业体育联盟的根本性质是维持俱乐部竞争实力均衡,以满足消费者不确定性偏好。最后,采纳NBA数据,从实证视角验证消费者偏好俱乐部竞争实力均衡,并进而立足中国职业体育发展实践,参照职业体育生产的本质和职业体育联盟基本性质,揭示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瓶颈,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供选择的策略。

卢文云[10]2006年在《我国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把竞技体育看作一种社会生产活动,把竞技体育的发展看作是通过一定的社会作用机理,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产出能满足社会各方面需要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过程。提出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有效供给的概念,分析了实现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有效供给的叁种主体的运作机理。并以前面的理论为依托,重点分析了我国“奥运争光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我国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访谈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主要的观点有:1)从生产的角度来说,竞技体育是以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为核心,通过提供满足人们特殊观赏性需要的体育产品而获取利益的社会生产活动。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就是各种竞赛活动,是一种非实物形态的竞技体育劳动成果,是竞技体育主体的劳务与竞技体育物质生产条件相结合的产物,由一系列活动构成。2)“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就是指供求能够达到均衡、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能够得以充分考虑、政府的政策法规能够得到很好贯彻的包括竞技体育服务产品供给、要素供给及供给效率在内的叁位一体式全方位互动的可持续型供给。它是通过特定的供给主体来实现的,主要有政府、市场和社会叁种主体。叁种主体在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中具有不同的供给动力,优势和弊端,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具有不同的作用领域和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合理界定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叁者正确发挥各自功能的合理边界,恰当地处理好叁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不同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属性,使叁种主体在各自的作用领域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实践中进行合理的分工、互补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替代,从而实现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3)我国“奥运争光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是一种纯公共产品,政府对其有效供给应起着主导作用。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奥运争光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成绩显着,但从有效供给的角度看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供给的结构性缺陷、生产要素供给的有效性不高、供给的效率不高、供给的不可持续性以及供给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低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的必然性,也是原有的供给思想和供给方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为此,必须要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供给思想和供给方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4)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其有效供给的主体选择是市场,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也就必须按照市场机制的内在机理和要求来运作才能实现有效供给。我国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供给的机制缺陷是造成职业竞技体育生产活动诸多问题的根源。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应从完善我国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的市场机制入手,重点放在:恰当地处理职业体育与“奥运争光”的关系、明确政府在职业竞技体育生产活动中的职能、建立适应职业竞技体育生产活动的行业自律机制以及塑造规范的职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主体。

参考文献:

[1]. 职业竞技体育的经济学分析[D]. 杨年松. 华南师范大学. 2003

[2]. 中西方职业竞技体育制度安排及其交易成本的比较研究[D]. 孙忠利. 北京体育大学. 2005

[3]. 职业网球制度研究[D]. 陈曦. 北京体育大学. 2013

[4]. 中国竞技体育市场化的制度变迁[D]. 刘显. 北京体育大学. 2013

[5].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中的经纪人管理与培养体系研究[D]. 靳勇. 苏州大学. 2005

[6]. 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研究[D]. 李燕领. 苏州大学. 2011

[7]. 转型期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创新研究[D]. 范存生. 辽宁大学. 2007

[8]. 广西竞技体育产业化经营理论与对策研究[D]. 杨忠明. 广西师范大学. 2008

[9]. 职业体育联盟的经济学分析[D]. 郑芳. 浙江大学. 2010

[10]. 我国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研究[D]. 卢文云. 北京体育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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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竞技体育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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