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财务报告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财务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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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企业采取的都是类似于“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报告模式,这种模式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提供充分信息,决策者能全方位地把握有价值的点;另一方面,信息冗余,关键信息得不到有效整合,不但加大了编制成本,也增加了使用者阅读和理解的困难,降低了报告的决策有效性[1]。在这种背景下,2010年8月,在英国查尔斯王子发起成立的可持续性会计项目(the Prince's Accounting for Sustainability Project,简称A4S)以及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等机构的共同倡导下,成立了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简称IIRC),旨在创建一套全球公认的综合报告(Integrated Reporting,简称IR)框架,将企业的多方面信息加以整合,以提升信息的决策有效性。

基于对现实性需求的回应,本文以“环境会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综合报告”为主线对企业非财务报告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以期为推动企业非财务报告的实践运用提供理论支持,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

二、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西方环境会计研究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两篇文章为代表揭开了研究序幕,即:1971年由比蒙斯(F.A.Beams)和费尔比希(E.Fertig)联名发表的《通过社会成本转换控制污染》(Pollution Control Through Social Cost Conversion);1973年由马林(J.T.Marlin)发表的《污染的会计问题》(Accounting for Pollution)。从此,环境会计的研究开始进入学者们的视野。国内外学者关于环境会计报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影响因素、信息含量和经济后果、质量评价等方面。

(一)环境会计报告的影响因素

环境会计报告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行业属性、报告的第三方审验、银行信贷等。如萨拉玛等(Salama et al.,2012)以英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和行业属性对环境报告有正相关影响,而盈利能力与环境报告则存在负相关关系[4]。莫罗尼等(Morone et al.,2012)从利益相关者代理理论视角研究自愿性的环境报告被第三方审验后其质量是否会被增强的问题,结果显示,相比没有被审验的环境报告,被审验的环境报告质量更高,审验主体的丰富经验也会导致更高质量的环境报告[5]。汤普森和考顿(Thompson & Cowton,2004)通过对英国各银行经理的调查研究发现,企业环境会计报告也会受到银行信贷的影响[6]。内部因素则集中在企业特征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如舒岳(2010)的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人数对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与其呈负相关关系,而其他特征影响并不显著[7]。

(二)环境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经济后果

相关文献对环境会计报告信息含量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大多认为其信息含量不高。莫西尼等(Mosee et al.,2013)的研究发现,外部制度和标准对环境报告的约束力会导致企业间环境报告的模仿,这将会降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靠性[8]。克拉克森等(Clarkson et al.,2011)以2002-2006年51家澳大利亚公司为样本,研究结果显示,自愿性的环境披露并没有产生好的决策效果,作者建议采取强制性的环境披露政策来提高信息价值含量[9]。爱昂内尔(Ionel,2011)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富时100指数中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来探究环境报告的价值含量,结果发现,仅有22家公司报告了诸如GRI等认证机构推荐使用的环境绩效指标,48家公司中仅有20家对信息进行了审计,总体而言,环境报告的信息价值含量不高[10]。

在经济后果方面,研究集中于环境会计报告对企业的财务业绩、环境绩效、市场价值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结论也不尽相同,包括正面影响、负面影响、无影响和多种影响皆存在四种结论:

第一,产生正面影响。拉尔等(Rao et al.,2012)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100家大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环境报告与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数量、机构投资者数目和董事会规模等均呈正相关关系[11]。范·斯塔登和霍克斯(Van Staden & Hooks,2007)发现相关公司的环境绩效排名和所披露的企业环境报告具有正相关关系[12]。第二,形成负面影响。查尔斯和罗伯茨(Charles & Roberts,2010)的研究发现,企业环境报告与企业真实的环境绩效有关,糟糕的环境绩效公司更易提供内容丰富和视角多样的环境报告,并在企业网站进行陈示[13]。第三,具有多种影响。托马斯等(Thomas et al.,2004)研究发现,环境报告和财务业绩之间并无任何关联,这意味着好的环境政策并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短期盈利能力,财务报告与市场价值之间则存在显著的非线性正相关关系(倒U型曲线),这意味着好的环境政策会影响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在最高点处,将达到环境报告的最理想水平[14]。第四,无影响。苏坦特普特拉等(Sutantoputra et al.,2012)以53家澳大利亚ASX200指数上市公司为样本,探究了环境绩效与环境报告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以GRI发布的G2来评估,这些公司的环境披露质量都较低,并且环境绩效并未显著地与环境披露水平相关[15]。

(三)环境会计报告的质量评价

国内外学者在对环境会计报告信息质量进行评价时,大多采用先按项目划分不同组别,再分别赋以不同的权重进行打分的方式。德秋和迪切夫(Dechow & Dichev,2002)[16]、巴斯等(Barth et al.,2001)[17]在评价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质量时将企业对未来现金流预测结果的准确度纳入考量范围。布利特(Burritt,1997)提出了将成本分配方案与其他非财务性的衡量方法综合运用的企业环境会计报告评价体系18。佩顿(Patten,1992)运用内容分析法来评价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包括经济因素、污染减轻、诉讼和其他4大类共18项,并根据实际披露的性质来评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19]。王建明在研究外部制度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性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选取了包括企业环境政策信息、企业环境责任信息、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等在内的22个项目作为记录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础[20]。

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诸多国际性组织已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如ISO26000、SA8000、G3.1、AA1000等,这些指南的发布也促进了全球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和实践运用。早期对社会责任报告以规范性研究为主,且集中于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理论基础等基础理论方面,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更广泛的实施,实证研究方法开始占据主流,研究的领域也更加宽泛,主要涉及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的研究。

(一)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最初是在传统财务报告中对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叙述性表述,披露的信息也相对有限,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促使更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其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很多企业开始发布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和计量方法也更加多元化。

第一,关于编报模式。卡吉特等(Khajit et al.,2012)的研究发现,使用在线社会网络来编报CSR报告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声誉[21]。尼克拉瓦(Nikolaeva,2011)以全球六百家顶尖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企业在采用编制CSR报告标准指南时,更倾向于采用GRI发布的指南作为标准,原因在于这样做更能提升企业声誉[22]。李正指出,中国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从年度报告内的分散披露形式过渡到年度报告内的独立性报告阶段,可以采取描述性披露结合简单报表的形式或者单独采用两种形式中的一种23。

第二,关于编报内容。温吉伯格(Wijnberg,2000)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应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和政府等方面[24]。特洛特曼和布拉德利(Trotman & Bradley,1981)使用了环境信息、能源、人力资源、产品、社区参与和其他等六大类指标[25]。许家林和刘海英通过对国资委直属的125家央企的研究发现,社会责任报告包括经济绩效、环境绩效和社会责任绩效三方面内容[26]。葛家澎和林志军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提供公司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等信息资料[27]。

第三,关于信息的确认与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确认与计量一直是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难点。科兰和伍德(Coehran & Wood,1984)认为社会责任信息确认与计量可采取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KLD指数法,其中内容分析法更具优点,因为一旦特殊变量被选定,分析结果是独立的而且可以获得更大的样本[28]。李正和向锐总结了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四种计量方法,认为包括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29]。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因素

尽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大多数国家尚属自愿性披露,但其影响却日益凸显,诸多学者开始探究其背后的动力和原因。

第一,外部监管的影响。苏珊妮和马拉斯(Suzanne & Marais,2012)以220家由澳大利亚和法国的公司组成的样本为研究对象,发现在这两个监管制度存在差异的国家,公司CSR报告披露水平各不相同,法国公司更高[30]。沃克(Walker,2002)对采掘业做了具体分析,结果表明采掘业企业会为了避免相关部门对其查处和惩罚而发布CSR报告[31]。弗洛斯特(Frost,2000)研究发现,敏感性行业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是为了向政府表明不存在违法的情形[32]。

第二,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影响。丹尼尔等(Daniel et al.,2011)的研究表明,在推动CSR报告的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扮演了不同的角色[33]。洛伦佐等(Lorenzo et al.,2009)研究发现,利益相关者能力和分散的所有权结构会对CSR信息披露程度产生影响,但影响能力有限[34]。乌尔曼(Ullmann,1985)认为管理层会为了迎合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披露更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35]。

第三,企业特征的影响。费尔南德斯等(Fernandez et al.,2012)的研究发现,董事会中有更多的女性成员时,会更易发布CSR报告[36]。科诺克斯等(Knox et al.,2005)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存在密切关系[37]。迪甘和戈登(Deegan & Gordon,1996)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行业性质是影响企业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45]。梅圭罗等(MeGuire et al.,1988)在研究中发现了公司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杠杆负相关的证据[38]。李正研究发现,资产规模、负债比率、行业因素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相关,而净资产收益率、ST类公司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负相关[28]。

(三)社会责任报告的经济后果

随着各国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数量的增加,社会责任报告所导致的经济后果成为研究的焦点,归纳起来,主要集中于资本成本、公司价值和盈余管理等方面。

第一,对资本成本的影响方面。大部分文献的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信息会导致更低的权益资本成本,而对债务资本成本却鲜有涉及。卡梅隆(Carmelo,2012)[39]、达力瓦尔(Dhaliwal,2011)[40]等的研究均发现,公司的CSR报告信息披露水平与权益资本成本呈负相关关系,且对于那些具有更高CSR信息质量的公司,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孟晓俊、肖作平和曲佳丽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但作用的发挥受制于企业是否真实、适当地进行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41]。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持反对意见,如波特森(Botosan,1997)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权益资本成本呈负相关只发生在那些较少分析师关注的公司,而在分析师关注较多的公司中,二者则呈现出正相关关系[42]。

第二,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方面。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是否会导致更高的公司价值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卡尼瓦尔等(Carnevale et al.,2012)以欧洲130家银行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研究发现,样本整体结果并没有显示出CSR报告与公司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明显相关关系,不过在进一步做了不同国家类别检验后,发现一些国家的CSR报告与公司市场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其他国家则呈现出负相关关系[43]。沈洪涛和杨熠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与股票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44]。

第三,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现有文献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艾利卡等(Erica et al.,2011)发现,在石油天然气行业,CSR信息与盈余管理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替代关系),而在食品行业,CSR信息与盈余管理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互补关系),作者认为,CSR信息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受政治环境的影响,而非道德伦理的影响[45]。池祥麟等(Hsiang-Lin Chih et al.,2008)通过调查1993-2002年46个国家1653家公司,发现随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增加,盈余平滑的程度会减弱,避免盈余亏损或下降的程度减少,但盈余非稳健性的程度增加了[46]。

四、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研究

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早期是以单独的环境报告出现的,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后,对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才开展起来。目前,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支配下,非财务信息被整合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简称ESG)三个方面,也称ESG三重底线报告,ESG报告其实就是许多企业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基本模式。目前,相关文献研究集中于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历史演进及内涵、经济后果和评价体系等方面。

(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历史演进及内涵

穆雷(Murray,2006)曾预言,社会责任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能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环境报告数量和质量日益提高的同时,报告的关注点也从纯粹的环境报告发展到社会责任报告和ESG三重底线的确认,环境报告也一步步向由GRI所引导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演进,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本质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实践[47]。格雷(Gray,2006)认为,不管是ESG还是GRI指南都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它们只是假定社会和环境管理与披露能够替代风险、利益相关者管理和道德问题,这并不是受托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真谛,真正的受托责任应秉承“深度可持续发展”观,围绕人类生态文明和社会公正体系建立[48]。

(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经济后果

爱昂内(Ioannou,2011)以58个国家为样本,研究发现在采用强制性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后,企业管理层的社会责任得到增强,雇员的培训也成为企业的优先项目,公司治理水平也得到提升,这些样本企业实施了更多的道德行为,减少了贪污受贿,管理层的可信赖度也得到提高[49]。格雷(Gray,2006)通过对诸多涉及公司经济业绩、公司社会及环境绩效、公司社会及环境信息披露这三者间两两关系研究的文献进行归纳总结,认为可持续发展信息能否改善公司行为的答案并不确定,除非能搜集到比现有文献更加完善的数据,否则这个问题将不太可能得到肯定的答复[50]。

(三)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评价体系

杜梅等(Dumay et al.,2010)认为,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被公共部门采用后,容易导致公共部门在对待可持续发展时,采取“经理式”的行为,而非生态公正的方式,这会潜在导致这些部门陷入评价陷阱,作者认为GRI应当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指南标准以使其更具相关性和易用性[51]。米切尔等(Mitchell et al.,2008)提出了新的三重底线报告的评价框架,认为当前的三重底线报告更多聚焦于报告内容,对三重底线报告的有效评估不应局限于报告仅是过程的产出品的思维模式,而应聚焦于我们能从这个过程中学到什么能力或是构建何种关系,并弄清楚这些是怎样对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的[52]。

五、企业综合报告研究

由于综合报告的相关规范还未完全建立,对于企业综合报告的研究,国内外都还只是刚刚起步,但即使如此,仍有部分学者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其中一些成果对于综合报告规范的建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外对综合报告的研究集中于对综合报告的发展演变、必要性以及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等几个主要方面。

(一)综合报告的发展演变

在回顾了综合报告的近期发展及其对全球披露指南改变的反应后,里詹斯(Richens,2012)指出,综合报告其实就是将有关企业商业战略、业绩和前景等信息以反映企业的商业、社会和环境背景的方式进行整合[53]。埃克尔斯(Eccles,2011)认为,综合报告就是将企业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信息融合成单一报告,实质是为了展示企业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是如何创造价值的[54]。此外,中国相关职能部门也在综合报告提出之初进行了密切的跟进,如财政部会计司专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密切追踪和深入思考,撰写了深度研究报告(2012)[1],部分学者如沈洪涛[55]、蔡海静(2011)[56]等也对国际综合报告的研究进行了跟踪。

(二)综合报告的必要性

布兰维克(Branwijck,2012)指出,为了降低沟通成本,企业应当将社会责任报告和智力资本报告编制成综合报告[57]。查尔斯(Charles,2012)指出,综合报告的发展可被视为商业企业的额外价值,因为它将促使这些企业对自身的行为和财务表现持更准确的态度[58]。萨拉(Sarah,2011)指出,综合报告是一种新的报告范式,具备整体性、战略性、反应性、重要性和相关性,对于指导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的编报具有重要意义[59]。杨敏等认为在分析财务、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以及公司治理等信息时,应从它们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考虑披露综合信息,需要编制综合报告来加以反映[1]。汪祥耀等在关注IIRC和世界各国有关整合报告研究动态的基础上,对整合报告的发展前景作了SWOT分析,指出了发展综合报告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以FESG四维信息作为整合报告基本内容等有关设想[60]。

(三)综合报告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詹森(Jensen,2012)以制度经济学为支撑,检验了综合报告的潜在决定因素,结果显示发布综合报告的公司与发布传统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在若干国家层面上的影响因素上存在差别,特别地,投资者和雇员保护法律、市场竞争的强度、所有权集中度、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公司承担民族责任的程度以及民族价值观等被证明与企业发布综合报告密切相关[61]。维斯(Weiss,2012)以2007-2011年全球100家最具可持续发展的公司为样本,结果发现发布完全综合报告的公司比发布部分综合报告的公司具有更大的回报和更高的公司价值[62。蔡海静和汪祥耀以南非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强制实施综合报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结果发现,在综合报告制度实施前,由于存在自愿性且不规范的披露,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决策依赖程度已有所下降,而当正式实施综合报告后,财务信息价值相关性下降的趋势有所减缓,支持了综合报告信息将发挥更强决策有用性的观点[63]。

六、评析及展望

(一)启示与思考

国内外学界虽然在企业非财务报告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然而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非财务报告研究尚缺乏系统理论体系来支撑其发展。将对企业新型非财务报告模式的研究与对传统财务报告的研究进行对比,可以清晰发现,对财务报告的研究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有着一整套理论体系来支撑其发展,而相较之下,对非财务报告的研究则要逊色得多,它们大多是由一些国际性的组织基于现实需求而倡导兴起的,缺乏系统丰富的理论来支撑其发展。

第二,不同报告载体研究力量各自为政下的成果缺乏综合性。从微观层面而言,发展企业综合报告等新型企业报告模式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除财务信息以外的同样具有信息含量和决策价值的信息,也督促企业在关注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关注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以完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整体活动的了解,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同类型的非财务报告由于关注角度不同,导致信息缺乏综合性,决策价值降低。

第三,中国在新型非财务报告的研究与实践方面尚存诸多不足。近年来,尽管中国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力倡导并采取相应举措在企业推广新型非财务报告模式,并发布了相关行政文件加以推进,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还是在学术研究等方面,都存有较大的差距。

(二)未来研究展望

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作者认为,未来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来拓展企业非财务报告的研究。

第一,建立不同类型非财务报告的可比机制。在可预见的未来,包括环境会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综合报告等在内的多种报告模式将会长期共存,如何使这些非财务报告信息口径一致,相互之间能够可比,而不会给使用者的决策造成混淆,也是未来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第二,加强对非财务报告的第三方审验研究。非财务信息的多元化且难以计量的特征,将对审计人员的知识面以及专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加大了审计机构的风险,容易引起相关法律问题。目前,相关国际机构已发布了包括AA1000、ISAE3000等在内的多种审验标准,但各国并未强制要求企业执行,还只是采取自愿原则,第三方审验的缺失会直接影响到非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第三,积极参与综合报告的编报研究。综合报告是企业报告模式的重大革新,其目的是要将最精练最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使用者,相信在逐步完善综合报告理论体系和编报指引后,综合报告信息将更具决策有用性。可以预见,综合报告未来将会成为企业间的通用报告。如何在国际综合报告框架体系(预计于2013年12月发布)下构建适用于中国国情的综合报告框架就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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