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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12)01-0101-04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但不能忘记的是,2011年也是苏联共产党亡党20年的日子。两个无产阶级政党,一个历经90年,仍然兴旺发达,一个历经93年的风雨,却走向穷途末路,教训发人深省。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就可以放心睡大觉。”[1]P381可以说,两党在党内关系问题上的巨大差异,是导致两党命运迥异的重要原因。
一、在党内上下级关系问题上的差异
党内关系中,上下级关系是否正常,关乎党是否能够步调一致,党的活力是否能够进发。
在党内上下级关系问题上,苏共和中共都强调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也都在这个问题上犯过绝对化错误。十月革命前,由于还处于夺权状态,俄共党内上下级关系强调绝对服从,“我们的中央有直接掌握每一个党员的绝对权力”[2]P249,但这种绝对服从的做法只是迫于残酷革命斗争的需要,形势一经好转,列宁就着手对其调整。俄共十大规定:党委会不仅要向上级组织,而且要向下级组织报告工作。上级党的机关只有在下级组织公然违反党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根据代表大会决议进一步做出的指示或指令时,才能解散下级组织等[3]P49-63。遗憾的是,列宁的早逝使得他关于党内关系的思想没能来得及贯彻。斯大林继承了党内上下级关系的既有模式并加以强化,后果是在苏共党内制造了一种不唯实、只唯上的上下级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帮助下建立起来的,担负着艰巨的领导革命的任务。在上下级关系问题上,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中明确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4]P66。尽管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4]P101,但对于下级组织的权利仍然是定位不明。其结果是从陈独秀到王明的十几年时间里,党内上下级关系也发生了类似于苏共的过分集权的偏向,“当时的上级领导者不但没有兴趣听取下级的情况和意见,而且要给那些根据实际情况向他们提出合理的不同意见的人们以种种打击”[5]P226。
但两党在上下级关系问题上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待错误的态度。赫鲁晓夫在党内关系上曾经大动手术,却招致党内关系紊乱。勃列日涅夫时期,党内上下级之间充满神秘色彩,下级对于上级的决策往往无从知道。戈尔巴乔夫在上下级关系上搞所谓“自治原则”,下级党组织的决议,“只要不违背党的纲领性目标”,“上级机构不得予以撤销”,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对苏共中央政治局的决议若不同意,“有权不执行这一决议”[6]P194。这样一来,地方组织自行其是,分裂不可避免。
反之中共通过延安整风,党内上下级关系步入正常状态,尽管1958年后,上下级关系又出现了十几年的不正常,但拨乱反正后,党的十二大上“对于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做了许多既体现民主又体现集中的规定”[4]P564,从而恢复了正常的党内关系。自那时起,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除了一贯强调下级服从上级之外,都强调“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7]。十七届四中全会还提出畅通党内上下信息互通渠道。中国共产党的90年,在党内上下级关系上,尽管也有失误,但能够及时改正错误,从而避免了苏共在这个问题上忽左忽右的做法,中共党内既保持权威,又充满活力。
二、在党内干群关系的问题上的差异
党内干群关系,表现为党内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党内的基层党员,它关乎广大党员能否树立其主人翁意识,增强党的凝聚力。
中苏两党从建立之日起,就反对干部搞特殊化。苏共在列宁时期十分注重党内干群一致,列宁反对党的干部待遇与普通党员差距太大,对有人私自提高列宁工资的行为,列宁斥责这是“公然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以严重警告的处分”[8]P184。列宁曾设立“疗养食堂”,让干部们吃饱肚子以更好的工作。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共的优良传统,在革命即将取得胜利之时,毛泽东还向全党发出了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的号召,所以尽管后来1958年后犯了左倾错误,但党内干部从毛泽东起,艰苦奋斗的作风没有丢,党能够度过这个艰难时期,离不开党内干群一致。
苏共在干群关系问题上的错误在于在列宁之后异化了。比如特供制度就变成党内干部的特权,“你在职位的阶梯上爬得越高,归你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9]P129特权制度导致买官卖官、腐败成风,“在1969年,阿塞拜疆一个区委第一书记就‘价值’20万卢布”[10]。面对高层的腐败堕落,基层党员却被剥夺了批判的权利,党内只有歌功颂德,苏共一个地区党委会的记录记载,“1974年至1975年间召开了72次会议,共有600多人发言,只有12人对党的领导人提出了意见,其他人几乎都是空话、套话、赞美的话”[10]。而在党内说真话的人却反遭迫害,“一位铁路工程师认为勃列日涅夫在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缺乏足够的批评精神,过分地赞美和颂扬他的功绩就是个人崇拜。此后,这个人就被开除了党籍”[10]。这样的党内干群关系,必然造成党内干群对立,党员对党的冷漠。一个1500万人的大党被取缔时,居然没有遇到任何党员的抵制,谢幕何其凄凉。
中共党内也出现过干部搞特殊化的问题,拨乱反正后,中央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就党内高级干部生活待遇做了详细规定。此后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又提出“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防止党内出现特殊利益阶层。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中共自延安时期起就倡导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中共八大新修改的党章中,又增加了若干条维护党员权利的条款,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再次强调“党员对党,对工作,对问题,对领导人都有权按组织原则,在党的范围内,提出批评和意见,并且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8]P249。新时期,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就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提出了七项主张。党内干群关系的和谐一致,使得广大党员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能始终与党同呼吸共命运。
三、在党的领袖与全党关系问题上的差异
党的领袖与党的关系处理的好坏,事关无产阶级政党的命运。这在国际共运史上一直也是个困扰各国共产党的问题。
列宁是比较能够正确看待领袖问题的。他一直没有担任党的主席,党内也没有设置这个职务,他只不过是党的政治局五个常委之一,他说:“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这都是起码的常识。”[5]P307而领袖的作用在于“他们最能体现以前的革命从没有过的一个特点,即组织群众”[11]P69。斯大林开创了国际共运史上把党的领袖神化,大搞个人崇拜的先例。赫鲁晓夫批判党内搞个人崇拜的做法,但却没能解决这个问题。勃列日涅夫在搞个人崇拜的问题上比斯大林有过之而无不及。1978年的《真理报》宣传勃列日涅夫的著作是“党的巨大瑰宝”、“政治才略的教科书”、“令人爱不释手的诗篇”[12]P599。苏共二十六大上,勃列日涅夫的报告被“78次掌声,40次长时间掌声和8次暴风雨般的掌声”所打断[13]P491。
中国共产党人很早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决定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企业的名字。”[5]P235党的八大上,再一次提出反对个人崇拜的问题,但是1960年代以后,由于全党对毛泽东的爱戴,更由于他个人骄傲起来的原因,中共重蹈把党的领袖奢华的覆辙。拨乱反正后,邓小平力图克服对领袖搞个人崇拜这个各国共产党的顽疾。他多次讲,一个党把“命运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不行的”[1]P272,必须正确看待领袖在党内的作用。如何纠正这个问题,邓小平开出的药方就是坚持集体领导。在他看来,党内搞家长制,领袖和党的关系不正常,党的一元化领导变成个人领导,这种现象“既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14]P329,必须真正实行集体领导,“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集体做了决定少数人不执行等等毛病,都要坚决纠正”[11]P360。因此,他对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你们这个班子要搞好,关键是要形成集体领导”[1]P318。正是由于中共能够从教训中反思,正确地解决了党的领袖和全党关系,才避免了中共重蹈苏共后来的厄运。
四、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问题上的差异
党内矛盾总是客观存在,“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15]P306。处理党内关系离不开解决党内矛盾,方法正确与否,关乎党内关系是否和谐。
党内有分歧是正常的,一般都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即使是对抗性矛盾,一般也不属于敌我矛盾。列宁在与党内不同意见做斗争时,都是以思想斗争为主。十月革命后,俄共党内一度围绕不同的纲领形成派别,列宁指出:“任何派别活动都是有害的,都是不能允许的”。[8]P295但对党内派别,他提出既不能坐视不管,又不能简单割除,而要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组织手段只是作为最后的措施。列宁之后,斯大林在面对党内不同意见时,其手段根本改变,对有分歧的党内领导人,都动用组织手段粗暴解决,“党的十七大选出的139名正式和候补委员中,被杀的达70%”[6]P183,开了一个处理党内关系很坏的先例,这种用敌我斗争的方法处理党内关系的做法,赫鲁晓夫和勃涅日列夫时期有所好转,但又有掩盖矛盾、粉饰太平的倾向。到了戈尔巴乔夫时期,其做法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党章内规定“并不限制共产党员在辩论过程中按纲领进行联合的权利”,党内可以“成立党组织书记委员会、党的俱乐部、理论研讨会、辩论中心、老党员委员会和按志趣和问题成立其他形式的党员联合组织”[16],且活动不受限制。这就让党内派别林立,党内有派,党外有党,内外勾结,共同搞垮苏共。
中共早期也有过党内斗争过火的毛病,八七会议上通过了《政治纪律决议案》,对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的干部采取过分追究个人责任的打击政策,开了党内惩办主义的先例。王明左倾路线确立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之后,宗派主义、惩办主义、残酷斗争等过火政策更加突出,使得党的事业遭受几乎毁灭性的打击。延安时期,中共克服了过去处理党内关系左的一套,对于党员的一般错误,则着重分析思想根源,而不是着重组织处分,毛泽东提出“团结—批评—团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处理党内关系的原则性方法。当然,1957年后,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偏差,把党内关系中出现的矛盾,误判为敌我矛盾,使得党内关系陷入极大的误区。拨乱反正后,中共提出在党内对待不同意见,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邓小平提出:“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14]P308在处理党内关系方法上的拨乱反正,使得全党既保持思想上的一致,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又杜绝了压制党内民主,激化党内矛盾的错误做法,从而避免了苏共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做法。
五、启示
对比中苏两党的党内关系来看,两党都犯过错误,但为什么中共能够解决问题,风雨如磐90年,而苏共却病入膏肓,走向灭亡?历史带给我们的启示很多。
一是制度建设在党内关系的重要作用
中苏两党在党内关系上出现的失误,究其原因,“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原因何在?“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4]P333。为什么斯大林会犯下严重破坏国家法制的错误,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却没有。毛泽东已经意识到斯大林的问题,却还是犯了错。关键在于制度,“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4]P333。因此,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党内关系的误区中走出来,就在于从1980年代开始,在邓小平的倡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党内关系的制度,如集体领导制、干部任期制、轮换制、离退休制、党内监督制,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党内关系的运行制度化。此外,新时期新阶段,在党员权利保障,党内决策,干部选拔,党内选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一些成效,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先后的出台。当然,这些制度,有的已经成形,有的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一言堂、权力集中在书记的现象依然存在;下级如何相互监督上级,同级之间如何监督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建设来贯穿党内关系始终,确保党内关系良性发展。
二是党内关系要不断与时俱进
党内关系的状态,要符合党所处的政治环境,服务于党的政治任务。列宁时代之所以在党内关系中强调服从,那是因为处在异常反动的沙皇专制制度统治下,俄国共产党只能在地下环境中生存,肩负的使命是革命,这样残酷的斗争环境与任务,决定了俄共党内关系采取集中为主的办法是适合的。但是,在和平状态下,党成为执政党,肩负的是经济建设的重任时,党内关系就应当与时俱进,改革不合时宜的旧体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列宁意识到了党内关系转变的迫切性,并且在其晚年做了一系列设想,但都没有来得及实现,其后的斯大林,如果说他当年不去及时调整党内关系,还存在二战的原因,那么其后苏共历代领导人,把苏共旧有的党内关系进一步僵化,就显得那么的不合时宜了,苏共党内关系长期无法适应和平与发展的环境,无法适应加快经济建设的重任,甚至被异化成为既得利益阶层服务的体制,能不亡党么?中国共产党早期所处的环境,面临的任务与苏共类似,所以中共党内关系状况跟苏共也较为接近。也犯过苏共类似的错误,执政后党内关系长期没有及时调整,甚至到“文革”期间走向极端。但是,中共的成功之处在于,在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能够正确看待自身所处历史方位的转变,并根据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及时调整党内关系,这才避免了重蹈苏联的覆辙。由此可见,党内关系能否随着时代发展、使命变化而与时俱进,对于一个党的生命力是非常重要的。
收稿日期:201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