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主要从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出发,分别阐述了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及模式存在的不足,以及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及模式创新的分析,以期为行业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新形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模式
一、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1.创造良好的监督管理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宣传力度,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召开质量动员大会,全体参建单位都必须参加,在大会上要做好工程质量的宣传工作,让所有的参建方在思想上认识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就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控。此外,监理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也要做好监理单位的质量宣传和动员工作,使得工程质量可以得到多重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透明化,监督管理的程序要尽可能简化,这样就能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效。
2.优化绩效考核标准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由人去完成的,为了激发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成效,就必须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标准。绩效考核制度要具有综合性,不能用一个工程的质量监督情况作为衡量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能力的标准,这是不科学的,也缺乏全面性。绩效考核的着眼于整个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也就是说,要全面地了解该区域内的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然后掌握工程质量解决的情况,进而对监督管理人员的能力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评价,这样就能促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监督管理水平,进而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对于那些发现质量问题多,业务能力强的监督管理人员要予以奖励,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对于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执行能力弱,不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监督检查人员,要公开地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让其他人吸取教训。此外,还要把社会、个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评价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这样就可以完善和优化绩效考核的指标。
二、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及模式存在的不足
1. 现阶段的监督模式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仍处于陈旧的监督管理模式状态下,在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监督力量过于分散,进而出现重点项目缺乏监督问题、未对整体工程进行监督、缺乏宏观性、不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传统监督管理模式过于注重控制点质量、忽视非控制点的重要性,进而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总之,当前的监督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建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所以需要不断更新监督管理模式。
2.立法体系和责任制度不完善
立法工作随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实施和推行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创新,在这一过程中,我国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完善和改革。首先是质量监督结构问题。由于质量监督结构定位问题尚不明确,增加了执法部门工作难度。参建方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视为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其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主要依赖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使得各参建方在履行责任时出现了严重的懈怠现象。除此之外,参建方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进而出现了各种违法现象。
三、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及模式创新的分析
1.转变思维方式,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新的转换
(1)打造良好的分工合作氛围
内部监督要有一个简化的管理程序和良好的运作方式,这也是可行的、高效的,从而形成透明的监管环境,使督查人员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认真工作,使每个人都对自己负责,每个人都对工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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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设计工程质量相关各部门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扮演着政府的角色,对在建工程实施质量审查,把握工程的质量情况,并及时汇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一是要强化各部门对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二是仔细检查实施建设的工程,尤其是在一些强制性的标准方面;三是建立典型的工程项目范例,处罚劣质工程相关的各个责任者。
(3)把监督人员的执法工作透明化、标准化
不僵化的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作为评价监管人员工作的唯一指标。同时把找到问题、解决问题的数量作为衡量工作效果的标准,还要把握项目的整体质量监督水平,并把它作为监督工作最终成绩的参考材料;以后续使用中业主质量投诉的数量评价监督工作的质量。
2.提升监督的质量,提升监督效率
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案的优化和创新过程中,应当重视严格的监督质量标准,将标准进行提升,并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能够立足于高标准严要求,进而为良好的工程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立足于动态化的质量管理,在日常工程项目的监管过程中,应当定期地进行数据材料的收集工作,一方面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准确地预测市场发展的动向,合理的根据变化的数据进行决策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动态化的管理监督工作能够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有效性。
(2)重视质量管理的交底工作,在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将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应当进行的施工环节以及施工标准进行全面交底,保证质量监督部门与实际的施工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同性。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执法体系
目前美国、法国以及新加坡等都基本上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和体系,而我国在这方面却鞭长莫及。首先,要完善与现存的法律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对其中不适合当前国情的及时修订,法律中要加大对建设质量管理的执法力度,规定各个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监督执法部门,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时候,必须要保证法律的可执行性。其次,各地方的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设立执法监督部门,并制定一套适合于本质量机构并适用于该地区大部分工程建设切实可行的一套规章制度。要使得建设质量管理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有例可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把那些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那些捡法律漏洞,投机倒把的思想扼杀在摇篮里。
4.制定质量监督管理的考核指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要做好质量检查的记录工作,把发现的质量问题详细的填写到工程质量检查表中,这样就可以召集负责的单位进行整改,在这些单位处理了质量问题以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进行检查,并且对处理的结果进行量化打分,这些日常检查的情况必须保管好。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后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日常的评分可以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5.差别化管理模式
在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种类、重要性以及参建单位的成绩进行管理,对重点监督对象实施规划,比如:医院、学校、大型公用工程等。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差别化的管理模式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着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质量以及投资等。实施差别化管理模式,能够有效的提高监督管理质量。
结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质量非常的重要,要想从根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最大化地发挥作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要不断创新质量监督的模式,通过动态化的管理、验收卡制度、通报制度等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晋萍.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与模式创新探析[J].江西建材,2016(5)
[2]陈明.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创新模式探讨[J].安徽建筑,2016(1)
论文作者:范中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3
标签:监督管理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质量论文; 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工程论文; 质量监督论文; 过程中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