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农村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扩大农村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考_农业论文

拓宽农村公有经济发展的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发展论文,思路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发展壮大农村公有经济已变得越来越紧迫和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壮大公有经济实力,笔者认为,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新的发展形式和实现形式,另一方面要拓宽发展思路,广辟投入渠道,采取国家、集体、农户,内资外资和城乡一齐上的方针。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今后主要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展壮大农村公有经济。

(一)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保持国有资产或国有经济在农业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中的一定比重

经过4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18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加强,尤其是工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农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目前,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和落后,农业的自我积累能力、抗灾能力和劳动生产率还比较低。依据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按照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经验,政府应适时调整工业与农业的资金分配关系,从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分配中获得积累基金,并利用再分配手段将资金投入农业,从过去长期推行的以农养工、以农支工、挖农补工,转到以工补农、以工支农、工业反哺农业上来,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政府能否适时调整工业与农业的资金分配关系和发展战略,关键是要提高对发展农业和农村公有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国有经济不能“下乡”、“务农”,只能“留城”的传统观念。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弱势产业。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巩固农村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光靠乡村两级和农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政治意义上讲,各级政府都应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国有经济无论怎么说都不能撇开更不能丢掉农业和农村这块重要阵地。农业是同时兼有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性质的重要行业,应该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国有经济不仅不能在农业领域留下空白,而且应把农业作为重要发展领域之一。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农业兴衰,直接影响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但它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光靠乡村两级和农户投入显然力量不够,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增加这个方面的投入,发挥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减轻乡村两级和农户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过重负担。另一方面,政府要努力办好已有农场和兴建新的农场。我国在不同时期建设的一批国有农场,曾在保证农副产品供应和实现农业机械化与科学种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国有农场的示范作用功能萎缩,优势逐渐消失。各级政府应增加投入,重振国有农场雄风,使之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和示范作用。此外,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还应有计划地新建一些现代化国有农业企业,更多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发展农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级政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适度发展农村国有经济,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政府要建立高效率的农业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参与农业投入功能。中央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在各级财政支出和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地方国有经济在农村公有经济中的比重,把政府对农业的投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二)政府要引导和鼓励大企业集团开拓农业和农村投资市场,发展兴农企业

大企业集团是国民经济的骨干,拥有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设备、优秀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广泛的国内外经济联系和营销网络,引导大企业集团到农村投资办企业,必然给农村带去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既有利于沟通城乡经济联系,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又有利于实现城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互惠互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支援农业,城市帮助农村,加快农业发展,壮大农村公有经济的一条重要途径。在这一点上,各级政府一定要有超前思维,因势利导,尽早启动。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实行必要的政策倾斜,引导、鼓励和支持大企业集团到农村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另一方面政府要为大企业集团到农村寻求发展牵线搭桥,当“红娘”,排忧解难,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作为大企业集团应主动支持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到农村寻求发展,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经验表明,大企业集团到农村寻求发展,不仅具有很大优势,可以大有作为;而且能够取得丰厚的回报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利农的重要举措。作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则应主动同大企业集团“攀亲”、“联姻”,为大企业集团“上山”、“下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以加快自己的发展。

(三)积极利用外资发展壮大农村公有经济

解决我国农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主要靠内部积累,同时也应采取利用外资的辅助办法。以往利用外资发展农业明显不够,据报道,自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分布,从项目数来看,农业约占2%,工业占60%以上;从投资金额上来看,也大致如此。今后各级政府对外资的投向一定要体现和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克服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片面性,把农业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之一,并且实行必要的政策倾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农业和农村吸引外资的竞争力。

在选择利用外资的形式上,农业应有别于工业。农业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进高新技术,而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的困难,因而应以利用借贷资本形式为主。各级政府应把农业引进外资的重点放在利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性经济组织和外国政府、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上。这种通过政府负债来增加农业投入的办法,有利于增加农业国有资产,壮大农村公有经济。此外,还应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鼓励外商同地方政府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兴办现代化机械化工厂式种植和养殖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这既可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又有利于增加农业投入和农村财政收入,起到直接或间接壮大农村公有经济实力的作用。

(四)完善集体统一经营机制,拓宽农业集体经济发展领域

集体经济是农村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有了相当大的规模,但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大。有的地区集体经济相当发达,占绝对优势,有的地区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相当一部分地区集体经济除了土地再无别的生产资料。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首先要从建立健全集体统一经营机制、完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一基础工程做起。一部分农村的“双层经营”,实际上只有家庭经营一个层次;有的地方,虽然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济组织,但基本上掌握在个体私营经济手里。可以这么说,没有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单一家庭经营,由于无法解决单家独户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因而无异于分田单干或个体经济。这不仅束缚了生产力发展,妨碍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而且也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此下去,还有削弱甚至瓦解集体经济的危险。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机制的发展。集体统一经营机制薄弱的地区,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尽可能地集中财力物力和领导精力,尽快把集体统一经营机制建设好,把该统的统起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集体统一经营机制已经建立起来的地区,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档次和水平。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突破单一传统种植农业的狭小圈子,拓宽发展领域,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大力发展机械化工厂式现代种植养殖农业集体企业。如名优土特产品、花卉苗圃、中草药材种植企业、果园、温室蔬莱工厂,野生动物驯养、家禽家畜和特种水产品养殖企业等。兴办这类集体企业,投资省、见效快、回报率高、无污染,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和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民间特种种养技术优势和地方土特产品等自然资源优势,使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有利于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领域,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进一步搞好搞活和发展壮大乡镇集体企业

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异军突起,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半壁江山,四分天下有其二。据报道,现在农村社会增加值的3/5、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工业增加值的近1/2、财政收入的1/4、出口创汇的1/3和农民收入的1/3都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对农村所有制结构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各级政府特别是乡村两级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大,不同地区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也极不相同,所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的渠道来发展壮大农村公有经济所面临的情况和任务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乡镇企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一定要增强发展乡镇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急起直追,发扬艰苦创业精神,把发展经济的重点放在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集体企业上,相对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和领导精力,加快乡镇集体企业发展;同时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刺激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乡镇企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贪大求洋,盲目追求高新技术,也不要照搬发达地区经验,攀比城市工业发展模式,而应立足本地,依托农业,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发展乡镇企业不能与发展农业脱节,而应有利于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扩大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业产业,把重点放在发展以农副产品和本地资源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企业上。这既可避免同城市产品结构趋同,又有利于提高乡镇企业的竞争能力。发展乡镇企业要正确贯彻执行中央的所有制政策,既要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长期共存的方针,又要坚持公有制在乡镇企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切忌把乡镇企业这块阵地都让给非公有经济。在乡镇个体私营企业主体型地区的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增强发展集体企业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把发展乡镇企业的工作重点转到发展集体企业上来,使集体企业成为乡镇企业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因为只有大力发展乡镇集体企业,才能巩固和坚持公有制在农村的主体地位,如果丧失了公有制在乡镇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就会动摇公有制在农村的主体地位,就不能在农村很好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乡镇集体企业主体型地区的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减少行政干预,使乡镇企业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和发展、同城市经济和国际经济接轨。企业本身要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科学管理,拓宽发展领域,增强竞争能力,不断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

(六)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

一些地区,农民在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发明了股份合作经济。这种经济形式建立在农民自愿互利基础上,以生产要素联合同劳动联合相结合,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行民主管理,有公共提留,积累归集体所有,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和调节,是既不同于传统集体经济,又不同于完全股份制经济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的诞生和发展,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而且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了新的市场主体,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新的组织载体。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在农村的兴起,既是农村改革的第二次突破,又展现了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美好前景,开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公有经济的新途径。各级地方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农民股份合作经济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对于已经建立的农民股份合作经济,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加强管理,大力扶持,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推动其向更规范、更成熟、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还没有或正在醢酿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的地区,政府和乡村两级组织要超前引导,加速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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