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三种不同类型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作社论文,专业论文,三种论文,不同类型论文,旅游开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国的旅游业一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有力地拉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不断提高.然而,旅游在为旅游目的地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问题,尤其是乡村及民族地区,如何通过旅游开发实现惠及当地居民的目标仍然困扰着旅游管理部门和开发经营部门,这就促使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与方法.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出现了旅游合作社或类似组织,但是在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后续发展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建设资金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协调机制等.如何有效的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发挥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的优势,规范其发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1 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的形成 1.1 专业合作社概况 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是旅游专业合作社主导的旅游开发模式.这种模式的形成一方面依托于专业合作社本身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是乡村旅游发展路径选择的结果.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准一体化组织,他具有双重特征,既能发挥集体组织的优势,有效地规避外部机会主义风险,又能利用独立经营的优势.一方面,成员们共同组织他们的活动,把他们的活动“内部化”到一个企业中,产生集体组织优势;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把自己真正融入到一体化的大企业中,而是在经济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形成独立经营. 依据我国目前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可以分为三大类:农民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相关组织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企业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1].对于农民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社员往往是所有者,同时也是惠顾者,一般按惠顾额进行“二次分配”.在坚持按惠顾额分配为主的同时,也有些专业合作社还采用按股份分红的形式.农民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还可分为农民社员民主控制的传统合作社、大户社员控制的股份合作社和类似于北美的“新一代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在决策机制上,有的实行“一人一票”,有的实行“一股一票”,也有的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附加一定的表决权.相关组织主导型的合作社主要指由一些涉农的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及其下属机构为主导的合作社,这些机构通常为村委会等,合作社大多也是由这些机构一股独大,实际控制[2].企业主导型的专业合作社主要指专门从事农业营销、加工、服务的企业在契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合作社,这类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相关企业创办. 1.2 专业合作社与旅游开发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及产业地位的提升,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重要性,更加注重旅游效益的综合性.对于乡村及民族地区而言,这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些地区的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生存环境、房屋建筑、民俗礼仪,甚至居民本身,都可成为旅游吸引物,当地旅游发展很难脱离社区居民而存在.而早期的旅游开发多采取引进投资者,极少考虑当地居民的意愿,撇开社区居民的开发方式.村民收益与资源投资的严重失衡,引发居民和景区之间频繁发生冲突事件,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发展和社区的和谐.乡村旅游发展中另一个问题是以个体为单位的参与形式经常是不经济的,基于个人理性的追求,常常会出现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不利于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组织优势”和“独立经营优势”特点,刚好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第一,可实现集约发展,差异共赢,节省成本.第二,此模式下的社区居民对乡村旅游资源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可以全面参与社区旅游的经营管理.第三,专业合作社拥有利益协调和资源调配机制,容易协调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避免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村民在没有相应制度的约束下,其短期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失,从而有效地保障了社区居民的利益. 2 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 专业合作社主导模式是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以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民旅游社团组织形式为主导的旅游开发模式[3].本文结合有关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研究和各地旅游开发的实践,依据合作社的发起者和控制者的不同,提出三种主要的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户集体主导型、农户精英主导型和相关组织主导型. 2.1 农户集体主导型 农户集体主导型专业合作社最突出的特点是农户对合作社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影响力,旅游发展的决策权掌握在普通农户的手中.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及相关组织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政策支持、规范和引导.云南玉龙县拉市海美泉村的旅游发展就是采用这种模式. 依据玉龙县拉市海美泉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可将此类旅游开发模式的运行概括如图1.在这种开发模式下,社区居民直接作为发起主体和合作社成员,对合作社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大的决策权,有效地践行了墨菲的“社区参与”的开发理念.“社区参与的开发模式”在国外被认为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较为广泛的推广.然而,由于中国具体的文化背景和政治环境,在现实发展过程中,社区参与常常只不过是象征式的,旅游开发仍被政府、开发商所控制而非以社区利益为主导,社区参与遭遇诸多难题,社区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遭到质疑[4~5].农户集体主导型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社区参与”理念的实践提供了有效的参考路径. 图1 农户集体主导模式 Fig.1 households collective leading mode 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如果居民在一定的资金成本投入下能获得一些收益,他们将愿意参与到交换中来.所以,那些认为旅游开发不仅不会让自己受到不良影响,而且还可以得到一定收益的居民将会乐于这种交换并支持旅游发展.美泉村居民自发组建合作社并参与旅游正是该理论在旅游开发中的运用.在美泉村的旅游开发中,村民自治、独立经营,人人参与、个个监督,他们既是旅游资源的一部分,又是旅游服务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受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利益,根据贡献度和参与度参与旅游分红.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美泉村的旅游开发正好体现了这种公平. 但是,这种模式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一致.一方面,基于集体理性,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的增多,为满足市场需求,推进景区发展,景区建设将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这种投入可源自景区自身的积累资金或引进外来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基于个人理性,对于村民而言,他们首要关心的是现实利益,不会对涉及社区长远发展的问题感兴趣,更谈不上对旅游开发进行投资等活动,因此往往不会以减少现有收入比例作为集体投资以换取未来更多收入.而一旦引入外来旅游公司加入,村民的现有素质往往难以适应公司要求,公司将优先选择社区外部文化素质较高者充实到公司管理层中来,而当地村民从事的将是低层次的工作.这样,社区居民在失去当地资源的使用权利后,不仅无法直接分享旅游开发带来的诸多好处,还会因此失去之前的已有权利与利益.因此,理性的村民既不愿舍弃现有利益,也不愿引入外来资本,这使得用于景区发展的公共积累严重不足,旅游资源得不到深度开发,市场规模小,公共福利提高缓慢,由此将进一步引发村民抱怨,长此以往将陷入恶性循环[6]. 2.2 农户精英主导型 农户精英主导型的特点是合作社通常由相关的村民大户发起并主导经营.在这种模式下,“精英们”常常对合作社及当地的旅游开发具有突出的影响力或是掌握主要决定权,在他们的组织下,社区居民加入合作社,实现协同发展,而政府往往只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扶持引导.山东青州清风寨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就是采用的这种模式. 目前我国乡村农家乐旅游普遍存在经营管理水平低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欠规范等问题,因此,规范化经营、统一规划成为实现发展的关键.在农户精英模式(见图2)中,“精英们”利用自身的示范作用将农户的资源整合起来,组建合作社,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当地特色统一规划,推动“农家乐”的产业化发展.另外,他们的经济优势、技术优势都将为整个地区旅游业的规范、科学发展提供支撑,有利于充分发挥旅游作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速器功能,引导农民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实现农业、旅游业一体化发展. 图2 农户精英主导模式 Fig.2 Rural elite leading mode 这种模式的风险在于如何有效的实现监督和激励.精英本身也是农户,相对于一般农户而言,其资金实力较为雄厚,市场意识更强.在合作社中精英农户往往是最早的发起者、最大的投资者,因为经营规模大,他们对于合作社的资源利用也最大.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他们不断推进,同时合作社的决策权、控制权也掌握在他们手里.而普通社员由于起步晚、投资少,或经营规模小,只能“唯马首是瞻”,缺乏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激励. 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合作社是一个将资源提供给经济生产活动以实现不同的价值目的的独立经济代理人之间的“和约集”[6].由于合作社的惠顾者与所有者是统一的,所以,合作社的决策管理与剩余风险承担分离.而作为合作社管理者的精英们即代理人的行为是理性(或有限理性)的,是以自我利益为导向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谋求个人利益,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需要用制衡机制来对抗潜在的权力滥用,用激励机制使精英为全体成员出力和谋利,同时使普通社员参与决策和监督,以防止精英的不伦理行为.然而现行的情况是合作组织的决策权控制在领导人手里,尚未形成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虽然这种模式建立的初衷是要消除无序竞争、恶性价格竞争,然而由于监督、激励机制的缺乏,农户们依然存在较为强烈的机会主义动机.经营中,面对有限的旅游客源,村民们都希望通过增加销售量来提高自身收益.为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依据完全自由竞争理论,村民应该通过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产品质量和差异化程度等方式以求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位置.但是,多样化的产品形式和优质的产品质量不仅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而且会提高相应的经营风险.此时,拉客等短期经营行为获益要远远小于付出的投资成本及收益周期,因此,村民大多采取私下降低价格的拉客方式等短期获利行为,而放弃从长期效益出发选择改善经营质量和水平这一最佳选择. 2.3 相关组织主导型 相关组织主导型模式一般由相关组织(如农村集体组织)发起并组织合作社的设立、运营,在实践中也存在设立后引入外来企业的情况[7].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所发挥的作用更为直接.四川省成都大邑县新场古镇的旅游开发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此模式(见图3)的优势在于:首先,此类基层组织是以居民自治为基础,发挥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代表社区行使旅游景区使用权,激发当地居民从长远的发展眼光看待预期收益,同时是较好的约束机制(村民内部组织契约、风俗规范的作用),易于达到均衡的约束与激励;其次,相对其他组织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旅游企业等,它有更强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和协调内部能力,有助于组织的利益辨别和判断,全面地代表农民利益,防止旅游资源开发后因土地和资源被占而使社区居民“返贫”现象产生. 图3 相关组织主导型 Fig.3 Related organizations leading mode 由于基层组织在筹集资金、组织运营、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相对不足,在旅游发展中常常会引进外来旅游公司进行合作开发,有些时候共同组建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常成为合作社下的实体,但其财务独立核算,财产也由公司独立掌管,与合作社无关.这样一来,合作社与农户的关系将逐渐演化为由公司与农户直接交易,合作社实际上没有参与经营与管理.如果农户没有凝聚力呈一盘散沙状,没有核心凝聚力,面对旅游企业,其结果必然是旅游企业处于优势地位,获取主要经济利益,而农户则处于利益分配的低端,得到的只能算得上“残羹冷炙”的一小部分收益.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旅游投资的回收期不像想象的那么短,往往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市场推广,相比之下市场并不一定会立刻做出较大反应,回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居民本身却对旅游发展的收益期望较大,期望与现实的差异将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影响后续发展. 另外,农村基层组织(包含居委会等)的介入也可能造成其自身的职责界定不清、居民维护自身权益渠道不畅、公共权力私权化,产生决策不民主、服务意识缺欠、创新改造能力不强等问题.同时,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带来的领导更替也会对区域旅游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3 结论 三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是各地区依据自身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而探索出的路径,三者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各有优势,并在发展中存在一定问题,各自具有一定的适宜性.农户集体主导模式主要适用于社区原有的社会组织秩序(即乡村居民内部的组织契约)依然良好并继续发挥约束作用的地区,同时在这些地区,游客的体验与居民的参与相关程度较高.适用农户精英主导模式的前提是该地区应存在规模足够大、影响力(包括经济、技术及个人影响力)足够突出的经营大户.另外,该模式的发展需要政策上的支持,相关组织的扶持、协调.相关组织主导的旅游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户市场意识并不强烈的地区尤为重要,此类地区旅游开发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往往是如何规范服务、加强管理和畅通资金渠道.标签:旅游开发论文; 农业合作社论文; 组织发展论文; 三农论文; 农业论文; 社区功能论文; 优势分析论文; 农村论文; 农民合作社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