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经验主义心理美学思想_经验论论文

霍布斯的经验主义心理美学思想_经验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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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3)02-0051-06

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是欧洲近代史上第一个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的时代,继承了培根的唯物主义的经验论,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和美学的另一个重要的先驱人物。

在哲学世界观方面,霍布斯发展了培根所开创的欧洲近代唯物主义,“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系统化了”[1]。这主要表现在他坚持并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一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带有明显的机械性。在认识论方面,霍布斯继承了培根的唯物主义经验论,肯定认识的来源是感觉经验,感觉来自事物本身的作用,它是对于感觉对象的种种性质或本性的观念。较之培根的经验论,霍布斯的经验论夹杂了更多的唯理论成分,具有经验论和理性论相混合的特征。

霍布斯在运用机械唯物主义来研究人性和人的认识的过程中,紧密结合着心理学的传统和成果。他对人的感觉、记忆、想象、幻想、思维、推理、判断乃至情感、意向、欲望等等心理活动,都做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并将它们纳入他的机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之中。“他可以说是英国经验派心理学的始祖”[2](P205)。在《利维坦》、《论人》等著作中,霍布斯将机械唯物主义的哲学和心理学交织在一起,对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等问题做了富有创见的阐述。“事实上,霍布斯是第一位以智力作工具去全力解决创作幻想这种概念的英国人”[3]。他对经验论的审美心理学的形成,起到了开拓性作用。

想象、判断与诗歌的关系

霍布斯从经验论出发,强调一切观念都来源于感觉。他对想象的研究就是建立在感觉的基础之上的。他说:“想象便不过是渐次衰退的感觉”[4](P7)。所谓“渐次衰退的感觉”,按霍布斯的理解,是指当物体已经移去或人自己将眼睛闭阖时,被看到的物体仍然有一个映象保留下来,不过比看见的时候更模糊而已。这也就是现代心理学所说的记忆表象或表象。霍布斯将想象分为两种。一种他称之谓“简单的想象”,“是按原先呈现于感觉的状况构想整个客体”[4](P8),例如构想以往曾经见过的一个人或一匹马时的情形就是这样。这实际上还是回忆。至于另一种想象,他称之谓“复合想象”:

另一种想象则是复合的。例如,把某次所见到的一个人和另一次所见到的一匹马在心中合成一个人首马身的怪物时情形就是这样。又如,当人们把自身的映象与他人行动的映象相结合时,就象爱读小说的人往往把自己想象为赫尔克里士或亚历山大那样,都是一种复合想象,确切地说来,这只是心理的虚构。[4](P8)

关于这种复合想象,霍布斯在《论人》中也有类似描述。如他说:“感觉在一个时候显示出一座山的形状,在另一个时候显出黄金的颜色,后来想象就把这两个感觉组合成一座黄金色的山”[2](P206)。从霍布斯对复合想象的论述看,这种想象的突出特点在于对记忆中的表象进行加工改造、重新组合,而独立地创造出新形象。所以它是创造想象。霍布斯指出这种想象“只是心理的虚构”,并且直接将它和文学的创造和欣赏联系起来,这对于揭示艺术创造和审美欣赏的特点和规律是有重要意义的。

霍布斯对想象的论述中,同时也涉及到类似联想这种心理活动。如上面所说爱读小说的人把自己想象为赫尔克里士或亚历山大,就是基于读者自己和小说人物所形成的类似联想。此外,他还注意到接近联想,如说:“在感觉中一个紧接一个的那些运动,在感觉消失之后仍然会连在一起。由于前面的一个再度出现并占优势地位,后面的一个就由于被驱动的物质的连续性而随着出现。”[4](P12)又说:“当我们想象某一事物时,下一步将要想象的事物是什么很难预先肯定;可以肯定的只是,这种事物将是曾经在某一个时候与该事物互相连续的事物。”[4](P13)经验派美学非常重视对观念联想问题的研究,并且将它和对一般审美活动的解释相联系。霍布斯已充分注意到观念联想的事实并对之作了描述,到了洛克就正式提出“观念的联想”这一重要概念。

在讨论“想象的序列或系列”时,霍布斯论述了想象和欲望的关系。他把“想象系列”或“思维系列”分为两种。一种是想象不受欲望控制的,因而“是无定向的、无目的的和不恒定的”。另一种是想象受某种欲望控制的,因而是有目的的、恒定的。霍布斯在论述后一种想象系列的特点时说:“有了欲望,就会想到我们以往看到曾经产生过类似现有目标的某种方法,从这种思想出发,又会想到取得这种方法的方法;这样连续下去,直到我们能力所能及的某一起点为止。这种目的由于印象强烈而常常出现在心中,当我们思想开始迷失的时候,就立刻会被拉回原来的思路。”[4](P14)在霍布斯看来,由于想象受欲望控制,因而使想象或思想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目标,这是人类所特有的心理活动,是探求、创造和发明的能力。他说:“思路受着某种目的控制时便只能是探寻或发明的能力,拉丁文中称之为洞察力或洞见力。这就是为某种现在或过去的结果追寻出原因的过程;也可能是为某种现在或过去的原因追寻出结果的过程。”[4](P14)这就是艺术创造和科学发明中常见的创造思维和创造想象。霍布斯的创见在于他指出了这种创造想象要受到欲望和目的的控制,因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霍布斯把想象和判断看作是不同的心理能力,他对想象和判断的区别也有独特的见解:

有时候,事物之间相似的地方是常人观察不到的,谁能观察到,人家就说他“聪明”。“聪明”在这里指“善于想象”。观察事物之间差异和不同,叫作辨别、分析,或判断。有时候事物之间不同的地方不容易看出来,谁能看出来,人家就说他善于判断。[5](P15)

由此可见,想象是认识事物间相似的能力,判断则是认识事物间差异的能力。这两种认识能力是互相联系又互相补充的。但霍布斯又认为这两者之中判断力更为必要。“想象没有判断的帮助不是值得赞扬的品德,但是判断和察别无须想象的帮助,本身就值得赞扬。”[5](P15)但具体到诗歌创作,霍布斯又认为想象更为重要,想象与判断必需兼备。他说:

好的诗歌,不论史诗或戏剧,不论十四行诗,讽刺短诗,或其他体裁,里面判断与想象都是必需的。可是想象应该更重要些,因为狂放的想象能讨人喜欢,但是不要狂放得没有分寸以致讨厌。[5](P15)

在英国经验论美学家中,培根第一个科学地论述了诗歌与想象的联系,指出诗歌产生于想象,想象是诗歌区别于历史、哲学的根本特点,因而显示出想象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性。霍布斯在培根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强调在诗歌创作中想象比判断更为重要、更为突出,这也就是肯定了诗歌乃至一切艺术的创作,主要是形象思维。同时,霍布斯又指出想象需要有判断的帮助,在诗歌创作中想象与判断应当兼备和结合,这就说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并非绝对对立的,形象思维中也有理性和逻辑性,也需要理性的指导和作用。在对达文兰特《冈迪伯特》史诗的序言的答复中,霍布斯也曾明确指出:“一个人如果准备写一部英雄体诗,去显示出英雄品质的可敬爱的形象,他就不仅要凭一位诗人的资格,去搜集他的材料,而且也要凭一位哲学家的资格,去整理他的材料。”[2](P208)这更说明诗歌创作既需要形象思维,也需要抽象思维;既需要想象,也需要判断。这些美学思想的形成,显然和霍布斯既重视经验论又混合理性论的哲学思想密切相关。从强调想象需与判断相结合上看,霍布斯可以说把培根对诗与想象的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它对于后来西方美学家研究审美活动中想象力和判断力的关系,无疑产生了重要的启发作用。

霍布斯之所以认为诗歌必须兼备想象力和判断力,是和他对于诗歌美的认识密切相关的。他说:“我不同意那些认为诗的美就在于虚构离奇的人。因为正如真实对历史的自由是应有的约束,逼真对诗的自由也是应有的约束……一个诗人可以超越自然的实在的作品,但是决不可以超越自然的可思议的可能性。”[2](P208)这种关于诗歌需逼真、逼真才美的看法,和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对诗歌真实性的看法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描述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带有普遍性,比历史富于哲学意味。就是说,诗歌的真实性在于偶然性与必然性、个别性与普遍性的统一,这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逼真”。诗要达到这种“逼真”之美,既需要充分发挥想象,也需要借助理智,也就是要把想象力和判断力、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有机结合起来。

善恶与美丑的联系和区别

霍布斯结合对人性的研究,对人的情感或激情也做了具体而深入的论述。他把“激情”或“意向”称之为人的“自觉运动的内在开端”。然后以意向和事物的不同关系区分出两种最基本的情欲:欲望和嫌恶。当意向是朝向引起它的某种事物时,就称为欲望或愿望;而当意向避离某种事物时,一般就称为嫌恶。欲望和嫌恶,这两个名词都来自拉丁文,两者所指的都是运动,一个是接近,另一个是退避。霍布斯又进一步指出,欲望和嫌恶两种情欲也就是爱和憎两种情感。他说:“人们所欲求的东西也称为他们所爱的东西,而嫌恶的东西则称为他们所憎的东西。因此,爱与欲望便是一回事,只是欲望指的始终是对象不存在时的情形,而爱则最常见的说法是指对象存在时的情形。同样的道理,嫌恶所指的是对象不存在,而憎所指的则是对象存在时的情形。”[4](P36)现代心理学认为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凡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人会采取肯定的态度,从而产生爱、满意、愉快等肯定性质的体验;凡不能满足人的渴求的事物,或与人的意向相违背的事物,人会采取否定的态度,从而产生憎恨、不满意、不愉快等否定性质的体验。情感的独特性质是由客观事物与人的主观需要、欲求和意向的关系所决定的。霍布斯关于情感产生的原因和情感的独特性质的分析,和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和欲望或爱与嫌恶或憎恨两种基本情感性质相联系,霍布斯探讨了善恶问题。他说:“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说来,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语词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4](P37),这段论述说明,善和恶都是表明对象和人、客体和主体间价值关系的概念,善是人所欲望的对象,恶是人所嫌恶的对象,两者体现了对象对于人的不同价值。事物的善和恶都不是绝对的,而是和人、和主体相关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能从对象本身得出,只能从主体、从人身上得出。虽然霍布斯还看不到善恶观念和善恶标准都反映着一定社会、民族、阶级中人们的利益和实践要求,但他试图从人的自然本性说明善恶的来源,并从具有不同利益的人自身中寻求善恶标准,而反对从上帝意志或抽象精神中说明善恶来源和寻求善恶标准,仍然体现出了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

霍布斯认为,善有3种:一种是预期希望方面的善,谓之美;一种是效果方面的善,就象所欲求的目的那样,谓之令人高兴;还有一种是手段方面的善,谓之有效、有利。与此相对应,恶也有3种:一种是预期希望方面的恶,谓之丑;一种是效果和目的方面的恶,谓之麻烦、令人不快或讨厌;一种是手段方面的恶,谓之无益、无利或有害。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斯将美和善以及丑和恶直接联系起来,认为美是善之一种,即“预期希望方面的善”;丑也是恶之一种,即“预期希望方面的恶”。关于美、丑与善、恶之间的关系,霍布斯还有一段颇为明确和深刻的论述:

拉丁文有两个字的意义接近于善与恶,但却不是完全相同,那便是美与丑。前一个字指的是某种表面迹象预示其为善的事物,后一个字则是指预示其为恶的事物。但我们的语言中,还没有这样普遍的字来表达这两种意义。关于美,在某些事物方面我们称之为姣美,在另一些事物方面则称之为美丽、壮美、漂亮、体面、清秀、可爱等等;至于丑,则称为恶浊、畸陋、难看、卑污、极度可厌等等,用法看问题的需要而定。这一切的语词用得恰当时,所指的都是预示善或恶的外表。[4](P37-38)

在霍布斯看来,美、丑和善、恶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美“是某种表面迹象预示其为善的事物”,是“预示善的外表”。这里的“预示”、“表面迹象”、“外表”,在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中分别译作“指望”、“明显的符号”、“形状或面貌”,从而使意思更为显豁。换句话说,美是善在“形状或面貌”上的“明显的符号”,使人见到这种符号,就可以“指望”到善[2](P209)。由此可见,美以其外在表现形式预示着善,善是美的体现内容,美是善的表现形式。从体现内容上看,美与善是相联系的,从表现形式上看,美与善又是相区别的。丑与恶的关系可以此类推。我们知道,在西方美学史上,从苏格拉底开始,关于美与善关系问题的探讨一直持续不断。其中既有认为美与善是同一的,也有认为美与善是不同一的,还有主张美与善既有一致也有区别的。至于美与善相一致或相区别的表现和原因,则存在更多不同的见解。霍布斯上述见解的独创性不仅在于他既看到美与善的联系又看到美与善的区别,更在于他提出了美是以鲜明的外在形式体现出人可预示、指望的善的内容这一新鲜思想,从而丰富、深化了人们对美与善相互关系的认识。

在论述美丑与善恶的关系时,霍布斯指出,拉丁文中美与丑两个字所表达的意义,在英语中是用不同的字来表达的。“关于美,在某些事物方面我们称之为姣美,在另一些事物方面则称之为美丽、壮美、漂亮、体面、清秀、可爱等等”。这说明在霍布斯看来,美是体现为多种形态的,其中既有属于优美一类的,也有属于壮美一类的。这种看法对后来伯克的区分崇高和美两种观念应是具有启发作用的。

与审美相关的情感之特性和成因

从欲望和嫌恶这两种基本情欲出发,霍布斯又分析了愉快和不愉快两种对立的情感。他指出,被称为欲望的运动由于是生命运动的一种加强和辅助,从其表象和感觉方面说来就是高兴或愉快;而嫌恶的运动由于阻挠和干扰生命运动,从其表象和感觉方面说来就是不高兴或烦恼。由此,霍布斯认为,“愉快或高兴便是善的表象或感觉,不高兴或烦恼便是恶的表象和感觉。”[4](P18)由于霍布斯把美丑与善恶看作是相互联系的,所以可以推论愉快、不愉快也就是美、丑的不同表象和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斯对愉快、不愉快的成因和性质又做了进一步考察,从而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愉快。一种是“感觉的愉快”,这是由于对现实对象的感觉而产生的,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愉快;另一种是“心理愉快”,它是由于对事物的结局或终结的预见所引起的预期而产生的,这是一种精神上满足的愉快,不管其在感觉上愉快或不愉快都一样。不愉快也同样有此两种:一种是感觉方面的;另一种是对结果的预期方面的。由于经验派美学在考察美感时,多主张美感即快感,所以霍布斯对不同愉快情感的区分,对于全面地说明美感的愉快的性质是有重要的参照意义的。

霍布斯对笑的情感或喜剧感也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认为大家习以为常的事,平淡无奇,不能引人发笑。凡是令人发笑的必定是新奇的,不期然而然的。笑的原因是由于发笑者突然感到自己的能干和优越。他说:

笑的情感不过是发现旁人的或自己过去的弱点,突然想到自己的某种优越时所感到的那种突然荣耀感。人们偶然想起自己过去的蠢事也往往发笑,只要那蠢事现在不足为耻。人们都不喜欢受人嘲笑,因为受嘲笑就是受轻视。[2](P209)

以上这段论述见于《论人》。而在《利维坦》中,霍布斯也有类似观点。他说:“骤发的自荣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不是由于使自己感到高兴的某种本身骤发的动作造成的,便是由于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4](P41-42)这些看法的独特之点在把笑或喜剧感的性质、原因解释为“突然的荣誉感”或“骤发的自荣”,从而在美学史上形成为颇具影响的喜剧美感“鄙夷说”。对于笑的对象的鄙夷和由此而引起的自荣感,固然是笑中所包含的一种情绪,但却不足以说明笑的情感的一切原因。用突然的荣耀感来解释“嘲笑”一类现象,固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难以用来说明一切喜剧所引起的笑的情感。所以,霍布斯对笑或喜剧感的看法带有相当的局限性。另外,霍布斯对笑或喜剧感的积极作用也缺乏认识,甚至认为笑是缺乏同情心的表现,是伟大人物不应有的。他说:“多笑别人的缺陷,便是怯懦的征象。因为伟大的人物的本分之一,就是帮助别人,使之免于耻笑,并且只把自己和最贤能的人去相比较。”[4](P42)这显然把笑和喜剧感对丑恶现象进行否定性审美评价的积极作用给抹煞了。

尽管如此,霍布斯关于笑或喜剧感的独创性观点对后来关于喜剧感、滑稽感的研究却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强调笑是一种不期然而然的突发情感,这直接影响了康德。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6]同样强调了笑的情感的突发性。另外,霍布斯关于笑是一种自我荣耀感的看法也在后来的许多著名美学家那里得到发挥。如黑格尔指出:“人们笑最枯燥无聊的事物,往往也笑最重要最有深刻意义的事物,如果其中露出与人们的习惯和常识相矛盾的那种毫无意义的方面,笑就是一种自矜聪明的表现,标志着笑的人够聪明,能认出这种对比或矛盾而且知道自己就比较高明。”[7]所谓“自矜聪明”,也就是一种自我优越感或荣耀感,应该说,黑格尔这种看法和霍布斯对笑的看法是有很大关联的。

除与喜剧感相连的笑的情感外,霍布斯还论到与悲剧相关的怜悯的情感。他说:“为他人的苦难而悲伤谓之怜悯,这是想象类似的苦难可能降临在自己身上而引起的,因之便也称为共感,用现代的话来说便是同情。这样说来,对于巨恶元凶所遭受的灾祸,最贤良的人对它最少怜悯。同样,那些认为自己最少可能遭受这种灾难的人,对此也最少怜悯。”[4](P42)这里指出,怜悯是由于同情他人的苦难并想象类似的苦难可能降临在自己身上而引起的悲伤的情绪,此论和亚里士多德关于怜悯之情的看法十分相似。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说:“怜悯的定义可以这样下:一种由于落在不应当受害的人身上的毁灭性的或引起痛苦的、想来很快就会落到自己身上或亲友身上的祸害所引起的痛苦的情绪。”[8]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又指出,悲剧感的突出特点是引起我们的怜悯与恐惧之情并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个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9]这里虽然将怜悯与恐惧分立并论,但两者实则是互相联系的。霍布斯强调的正是这种联系,所以他认为怜悯不只是由于为他人的苦难而悲伤,还因为想象类似的苦难可能降临在自己身上,因而它是一种“共感”或“同情”。后来的经验主义美学另一个重要代表人物伯克,就是用“同情”来解释悲剧中的灾难、痛苦何以能使人得到快感,由此也可看出霍布斯的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收稿日期:200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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