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不和谐理论述评_心理学论文

认知不和谐理论述评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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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不协调理论是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列昂·费斯汀格(LeonFestinger,1919——)于1957年创立的。这一理论的研究主题是社会认知过程的动力问题和态度改变的心理机制问题。它的核心观点是:认知系统中各因素之间常常存在着“不一致”(nonfitting)的关系;这种关系引起认知不协调——心理上的紧张状态;不协调产生减弱或解除不协调的压力;压力驱动个人通过某种方式而减弱或解除不协调,从而实现认知系统的协调化状态。将近四十年来,认知不协调理论在西方社会心理学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费斯汀格《认知不协调理论》(1957)一书的出版被视为西方社会心理学史上的一座里程碑(Deaux &Wrightzman,1984,第6 页),费斯汀格因此而于1959年获得美国心理学会和心理学基金会设立的最高奖励——心理科学杰出贡献奖(Sahaian,1970,第423页),并被尊为本世纪50年代至70 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界的领袖人物(Joens,1985,第68页)。 认知不协调理论推动了西方社会心理学研究工作的迅速发展,由它直接导致的有关研究统治了5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社会心理学杂志(Jones,1985,第70页)。 本文试图将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内容做一评介,以期引起更深入的研究。

一、认知不协调理论的方法论观点

认知不协调理论的核心目标在于解释和说明两个彼此相关的问题:首先,认知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不协调关系是如何形成的?其次,当不协调出现后,个人如何解除或减弱不协调?认知不协调理论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关于认知系统之不协调关系形成和减弱的理论模型。

从方法论角度考察,认知不协调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1)认知概念的内容观;(2)认知内容的反映观;(3 )认知动力的紧张解除观。

(一)认知概念的内容观

什么是“认知”或“认知元素”?费斯汀格在《认知不协调理论》一书中说:“认知这一术语,我指的是关于环境、关于自身或关于自己行为的知识、意见或信念”(Festinger,1957,第3页,以下凡引自此书者,只注页码),而认知元素是“一个人对他自身、对他的行为以及对他的环境所认识的事情”(第9页)。费斯汀格认为, 认知或认知元素可以恰当地称为复数形式的“知识”(注:英文knowledges(知识)本没有复数形式,故有此说法。)。其中有些元素代表个人自身的知识,例如,我做什么,我感受什么,我需要和希望什么,我是什么样的,等等。认知的另一些元素则涉及个人生活的情境,例如,某物在何处,什么引起什么,什么事情是令人满意的或令人痛苦的,什么事情是无关紧要的或至关重要的,等等。因此,费斯汀格所说的认知元素就是一个个的具体的认知事件。“我喜欢吸烟”、“明天是周末”、“地球是圆的”、“我是一名大学生”等等都是认知元素。一个个具体的认知元素的总和称为认知系统。此外,费斯汀格的“知识”一词不仅指通常理解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概念,而且也包括个人的价值、信念、态度、意见等内容。所以,费斯汀格所说的认知概念与信息加工心理学中的认知概念是有区别的,前者强调认知的内容,后者强调认知的信息加工过程。

(二)认知内容的反映观

关于认知元素的来源问题,费斯汀格明确指出,认知内容的唯一决定因素是现实,认知是对现实的反映。他写道:“这些认知元素是对现实的反映。它们基本上反映(mirror(注:mirror用作动词时,可译为“反映”。))或模写(map(注:map用作动词时,可译为“模写”。))现实”(第10页)。他强调指出:“假如认知元素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对现实的真实的反映, 而有机体却能够生活下去是不可能的”(第10页)。费斯汀格把现实分为三大类:(1)物理现实;(2)社会现实;(3)心理现实。物理现实和社会现实是环境中实际存在的事物, 心理现实则是个人的主观感受、愿望要求、态度信念和他的实际行为。当费斯汀格说认知是对现实的反映时,他的意思是:“认知元素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实际所做的、或感受的、或与环境中实际存在的事物相一致”(第11页)。然而,认知与其所反映的现实并不总是保持一致,相反,“个人常常拥有显著脱离现实的认知元素”(第11页)。这就是说,认知常常不能准确地反映现实,而这正是认知不协调理论注意的焦点。

(三)认知动力的紧张解除观

费斯汀格认为,认知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无关关系,例如,“今天是周末”的认知与“我喜欢看小说”的认知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其二是协调关系,当两个认知元素彼此相关且一致时,这两个元素便是协调的。例如,“吸烟可以招致肺癌”的认知与“我没有吸烟的嗜好”的认知是彼此相关且一致的,因此二者是协调的。其三是不协调关系,当两个认知元素相关却不一致时,这两个元素便是彼此不协调的。例如,“吸烟可以招致肺癌”的认知与“我有吸烟的嗜好”的认知虽然相关却呈对立关系,因此二者是不协调的。

当认知元素x和y之间存在不协调时,个人心理上就会出一种不愉快或不舒服的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迫使个人设法解除既存的不协调,使之协调化。因此,不协调是认知过程的动力因素。费斯汀格断言:“我提出的不协调(即认知中不一致关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动机因素,……正如饥饿引起指向饥饿减弱活动一样,认知不协调可以看作是一种引起指向不协调减弱活动的先决条件。尽管它同心理学家通常所研究的动机很不相同,但它仍然是强有力的动机”(第3页)。由此可见, 在费斯汀格看来,人的观念、信念、态度和行为的改变不是由非认知的需要或驱力所驱动,而是由认知系统内部的不协调关系所驱动。

费斯汀格把认知系统中的不协调关系看作是一种动机因素,在理论上基于下述一般假设:认知系统内部存在着一种固有的维持协调状态的倾向,假若这种倾向受阻或协调状态遭到破坏,个人就会感到不安和紧张,因而力求排除阻力,解除紧张。

人类有机体力图维持自身内部的平衡状态的观点并不是费斯汀格以来才有的观点。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早就提出了紧张缓减学说。根据这一学说,人是一个巨大的能量系统(或能量库),能量系统受平衡原理支配,若能量达到一定量时,能量系统的平衡状态便遭到破坏,有机体就会产生紧张,紧张驱动人设法释放能量,从而恢复能量系统的平衡状态。费斯汀格的老师、场理论的代表人物库尔特·勒温同样根据物理学中的平衡原理提出他的紧张流动学说。他认为,人有各种需要,当某种需要被唤醒时,就会引起个人内部人格区域的紧张状态;当紧张高度集中时,紧张系统的平衡状态就遭到破坏,这时紧张具有一种从高集中区域向低集中区域流动的倾向,从而使紧张系统趋于平衡状态。紧张流动学说与紧张缓减学说不同,后者认为能量系统的平衡化是通过能量释放实现的;前者则主张,紧张未必会缓减,只能从一个区域流向另一个区域。

费斯汀格吸收了弗洛伊德的紧张缓减概念,而抛弃了他的能量系统的概念,并用认知系统取而代之;他也吸收了勒温的紧张系统的概念,而抛弃了他的需要概念和流动概念。在费斯汀格的紧张解除概念中,紧张既不是能量过剩的结果,也不是需要唤醒的产物,而是认知元素的不一致性引起的一种不愉快的动机状态,这是其一。其二,紧张的解除既不是能量的释放,也不是紧张的流动,而是认知元素的改变。费斯汀格正是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提出一系列理论命题,用以解释和说明认知内容的改变历程。

二、认知不协调理论的主要内容

如前所述,认知不协调理论就是关于认知系统之不协调关系形成和减弱的理论模型。根据这一主题,可以把认知不协调理论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1)不协调的形成;(2)不协调的减弱;(3 )减弱不协调的阻力。

(一)不协调的形成

为什么人们的行为同他们的内心愿望常常相反?为什么人们的信念同他们所见到的现实常常不一致?

费斯汀格从两个方面回答了上述问题。首先,认知不协调产生于新旧认知之间的不一致。已有的知识、意见、信念、态度和行为是反映过去的事件或信息的,当新的事件发生或新的信息出现后,反映这些新信息或新事件的认知同已有的认知元素就会出现不一致,从而产生了不协调。

其次,认知不协调产生于现实事物本身的不一致性。现实本身是充满差别、对立、矛盾和冲突的世界,因此作为对这个现实的反映的认知系统当然不可能是完全协调一致的。就物理现实而言,很少有什么事物是绝对黑的或绝对白的;就社会现实而言,很少有什么事件是绝对善的或绝对恶的。这就为人的认知的不协调提供了两方面的现实基础:第一,对于同一件事由于各人认知的角度不同、深度不同而产生并非一致甚至相反的意见或态度。第二,同一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可能得出不同的认知或意见。

应当指出,不协调是一种心理上的不一致关系,它不仅起因于逻辑上的不一致性,而且起因于非逻辑的不一致性。费斯汀格列举了四种导致不协调的可能因素:(1)逻辑的不一致, 倘若某人相信人类在不远的将来一定能够到达月球,而同时又相信人类永远不可能制造出远离大气的装置,那么这两个认知是不协调的,因为它们在逻辑上是不能共存的。同样,人必有一死的信念同人类一定能够生产出使人永生的药物的信念是不协调的。(2)文化习俗。 人的行为总是同他所生活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相一致,因此某人的行为可能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引起强烈的不协调,但在土著民族中则是完全协调的。(3 )两个认知呈包含且对立关系。倘若一个民主党人投票选举一个共和党人当国家总统,那么就有可能产生不协调,因为一个民主党人的选举行为同其一般政治信仰应当是一致的。(4)过去经验, 不协调可能直接根源于当前的认知与过去经验的不一致。倘若某看到他一直推崇的人做出不道德的行为,则这人就会经验不协调。因为按照他过去的经验推断,他所推崇的人不应当做出此种行为。

(二)不协调的减弱

按费斯汀格的基本观点,“不协调的出现导致减弱或解除不协调的压力,减弱不协调的压力的强度是不协调程度的函数”(第18页)。换句话说,不协调的程度越高,解除不协调的压力就越大。怎样解除呢?费斯汀格提出的总原则是:“一般来说,倘若不协调存在于两个元素之间,那么,不协调可通过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元素而被解除”(第18页)。根据这个原则,不协调可以通过下列方法得以减弱或解除:

1.改变行为:当反映环境的认知元素与反映行为的认知元素之间发生不协调时,可以通过改变行为使其与环境保持协调的方法来解除不协调。如果个人的行为得以改变,那么,反映这一行为的认知元素就会得以改变,认知元素间就会实现协调化。一个习惯于吸烟的人从医学杂志上获得吸烟导致肺癌的信息后,他对他吸烟的认知就同他对医学报告的认知发生不协调。减弱不协调的最好方法就是决心破除吸烟的行为习惯。因为一旦吸烟的行为得以改变,对吸烟行为的认知就会改变。

2.改变环境:如果说改变行为是个人对环境的顺应,那么,改变环境是环境对人的顺应。当不协调出现而又不能改变行为时,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来减弱或解除不协调。因为认知元素是反映环境的,所以改变了环境就等于改变了认知元素。当然,人们对环境的改变总是有限的,违背环境的客观规律改变环境,不仅不能减弱不协调,而且会制造更大的不协调。

3.增加新的认知元素:通过增加与某一特定元素相协调的认知元素,从而提高认知系统中协调元素的比例而使不协调的程度得以减弱。这可以通过几种办法来实现。一是搜索能够减弱不协调的新信息。假若某人既不能即刻改变吸烟的行为,又没有足够的钱买高级过滤咀香烟,那么,他可能搜索关于吸烟未必导致肺癌的医学研究报告;他可能说即使不吸烟的人也极有可能患肺癌;他也可能从吸烟者的死亡率与车祸中的死亡率的统计公报中得知,吸烟对于寿命的危害远不及车祸对于寿命的危害;或者他可能认为,吸烟也有许多好处:能提神、能解闷、能提高工作效率,能交朋友等等。这样,认知系统中与吸烟行为相协调的认知元素的量就多于与吸烟行为不协调的认知元素的量,不协调的程度就得以减弱。其二是回避可能提高不协调的信息。例如,一个胆小怕事的人不会去惹事生非;两个兴趣相异的人不大可能真诚地交换看法。其三是“中和”认知元素之间的差别。如果能在两个或两组对立的认知元素之间找到更多的共同因素,那么就可以削减其对立的程度,使不协调得以减弱。其四是否认和贬损。为了减弱不协调或排除可能产生不协调的信息,可以通过否认这种信息的办法来实现。犯罪分子常常否认别人揭发的犯罪行为;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原因常常被某些责任者推向客观方面。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他人与自己所持的看法不一致,那么他可能通过贬损他人来减弱自己的不协调。例如他可能说,李某是一个愚蠢无知的人;夏某是疯子,跟他绕舌简直浪费时间、降低身份。严重的、经常的否认和贬损就近乎变态和神经错乱了。

(三)减弱不协调的阻力

在不协调减弱过程中,认知元素的改变有些情况下相对容易,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则相当困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改变。这表明,认知元素的改变同时就伴随着抵制改变的阻力。那么,抵制改变的阻力来自何处呢?费斯汀格写道:“抵制改变任何认知元素的首要的和最重要的根源在于反映现实的这些认知元素本身”(第24页)。

1、行为改变的阻力:如前所述,认知元素是反映行为的, 因此认知元素改变的阻力实际上就是行为改变的阻力。行为所以难以改变,可能因为:(1)行为的改变可能带来心理上的痛苦或其它方面的损失。 习惯于吸烟的人若停止吸烟就会感到难受、不安和痛苦。在这种情况下,要破除吸烟的习惯就会受到一定的阻抗。(2 )已形成的行为可能通过其它途径而被维持。某一行为若在此地受阻,而在彼地可以实现时,个人就会另找他途来维持这一行为,因而阻滞行为的改变。(3 )不具备改变行为的条件。这有几种情况:首先,已完成的行为不可能挽回。其次,行为人找不到改变行为的方法。一个粗暴的父亲倘不知道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就不会改变他粗暴的教育方式。最后,行为不为意识所控制。例如恐惧反应,一但危险情境出现就会发生。

2、环境改变的阻力:同改变行为时行为反过来抵抗改变一样, 改变环境时,环境本身也是抵抗改变的因素。要求某人改变他关于“草地是绿色的”或“玻璃是易碎的”认知是徒劳的。同样,经常说空话、吹牛皮的人要人们改变“这人不诚实”的看法是很困难的。费斯汀格说:“当认知元素所反映的是确定无疑的现实时,改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第27页)。

但是,现实并不总是确定无疑的,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人不可能一次就获得与现实完全一致的认知,因此先前获得的认知元素在以后的反映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某种改变。尤其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认知时常发生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改变认知的阻力就在于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寻求到他人的支持。如果某人发现许多人都支持他的旧看法,那么这看法就难以改变,新看法就难以形成。如果许多人都反对某人的看法,就容易促成这看法的转变。

三、对认知不协调理论的简要评价

认知不协调理论在西方心理学、特别是西方社会心理学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引起普遍的争议。三十多年来,对认知不协调理论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有之,修正者也不乏其人。考察西方关于认知不协调理论的评论文献,对认知不协调理论持肯定意见者大都以这一理论刺激了众多的实验研究、为实验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可供参照的理论构架为立论。例如,扎乔克高度评价了认知不协调理论对于实验研究的贡献:“在社会心理学中,没有什么理论比认知不协调理论刺激了更多的研究。这个领域的论文构成了社会心理学杂志出版物中的正式范畴。它们探讨的课题和问题远远超出了社会心理学的界限,从延缓奖赏和间歇性强化的效应到迷信者的行为。如果说在这10年(注:指1957年到1967年的10年。)内存在着一种引起社会心理学家的想象力的理论系统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费斯汀格的认知不协调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系统”(Zajonc,1968,第35页)。他认为,认知不协调理论中的一系列假设“为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尤其是不协调理论的开放特征使其成为一种可行的和高度创造性的科学工具”(Zajonc,1968,第360页)。持否定意见者则以这一理论的概念模糊不清为依据。例如,布雷姆和科恩(Brehm & Cohen,1962)认为, 不协调的充分条件不是元素之间的不一致关系,而是个人对其不适当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假如某人不需要对其行为后果负责,那么即使行为与态度不一致也不会产生不协调。威克朗德和布雷姆(Wicklund & Brehm)于1976年回顾了不协调理论二十年来的历史,写道:“1957年以来,不协调理论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发现了责任是我们叫做不协调减弱的效应的先决条件”(第17页)。他们认为,“不协调的减弱,就我们所知,只有通过经验不协调的人把个人责任同不协调的元素结合起来,才会发生”(第7页)。 换句话说,个人能否经验到不协调以及不协调减弱的压力,并不取决于认知元素之间的不一致关系,而是取决于个人是否要对这种不一致关系负责。他们甚至从行为主义观点出发,认为不协调的概念是不必要的。持修正意见者多集中于寻找产生不协调的真正基础。

例如, 阿伦森(Aronson,1980)认为,费斯汀格对不协调的根源找错了, 事实上不协调并非两个认知元素之间的不一致。而是认知元素与自我观念的不一致。例如,假如某妇人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好母亲,而同时又知道她正在殴打自己的孩子,那么她就必然经验不协调。因此,他认为,“只有在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自我观念的情境下,才会产生不协调效应”(第165 页)。

笔者认为,上述看起来相互对立的评价并不意味着实质上的意见分歧,他们只是各自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而已。我们认为,从方法论角度考察,认知不协调理论中最值得引起重视的莫过于它开拓了动力心理学的新视野和新思路。

众所周知,行为的动力问题在传统的实验心理学中是没有地位的,由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创立,它才逐渐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和重视。弗洛伊德的本能动力论、米勒和多拉德的驱力动力论、勒温的需要紧张系统动力论以及50年代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动力论等都是关于人类行为的最重要的理论模型。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这些动力理论具有两个共同特征:(1)先天论特征。 这些动力理论一致把行为的动力归结为有机体生而固有的行为倾向,本能动力论和驱力动力论自不待言,即使马斯洛这样一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也把需要(包括超越性需要)视为人类生而具有的潜能,后天环境的作用只在于为这些潜能的表现和发挥提供条件而已。(2)两步还原特征。这些动力理论首先把动力还原为动机, 然后进一步把动机还原为需要或驱力。这样,动力心理学便仅仅归结为需要心理学了,结果是,动力心理学排除了对认知这一重要因素的研究。

认知不协调理论在三个方面不同于传统的动力理论。首先,在方法论上,认知不协调理论力图从个人认知系统与现实的不一致关系中寻求动力产生的根源,而不是把动力仅仅归结为人所固有的本能和潜能。这就部分地克服了动力心理学中长期以来的先天论倾向。其次,关于动力的本质,认知不协调理论从认知的观点来理解动力的实质,它不仅把认知视为动力的基础,而且把认知间的不协调关系本身作为一种独立的动机因素。认为不协调如同其它非认知动机因素一样是行为的驱动力。这一观点显示了它的新颖性和独创性,并向人们表明,动力问题的研究不应当局限于本能、驱力、需要等非认知的思路,用认知观点解释说明动机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科学的发展常常是这样:从多角度研究同一个问题比之钻入一个胡同更能接近真理。认知不协调理论有助于人们更全面地理解动机的本质。最后,从心理学的发展看,认知不协调理论有助于促进认知的心理学与动机的心理学的结合。学院的实验心理学除行为主义外,大多以认知作为心理学研究的课题,而非实验心理学则主要关心行为的动力问题。事实上,认知和动力是一个统一的心理整体,把它们分割开来研究有助于作深入的探究,但从综合的观点看却不利于对心理功能的整体理解。因此就科学发展的长远着眼,认知心理学和动机心理学必将走向结合。认知不协调理论预示了这种趋势,因为它试图把认知和动机结合起来看待。在这一理论中,认知是动力的,动力是认知的。换句话,一方面,它把动力视为认知过程的动力;另一方面,它把认知视为具有动力特征的认知。

当然,从来都没有完美无缺的理论。认知不协调理论也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

首先,能否以及如何准确判定两个(或两组)认知元素是否存在着不协调值得怀疑。根据费斯汀格的说法,假若一个元素(X )的反面导源于另一个元素(Y),则这两个元素是不协调的。但是怎样判断X的反面一定就导源于Y呢?例如,“我嗜好吸烟”的反面是“我不吸烟”, 那么“我不吸烟”就一定导源于“吸烟可能导致肺癌”吗?

其次,对“关系”这一概念也难以捉摸。费斯汀格认为,认知系统中有三种关系:无关关系,协调关系和不协调关系。那么怎样确定两个认知元素是否相关?现实中,人们可能常把两件根本无关的事联系起来看待。如在心理患者身上即如此。其所以出现此种困难在于费斯汀格所说的“关系”是一种心理关系,而不是逻辑关系,因此就不能进行语义分析。

最后,不协调理论对行为的预测能力有限。西方心理学家一般都根据理论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来评定一种理论的好坏,认为一个好的心理学理论不仅能够系统地解释人的行为,而且能够准确地预测人的行为。认知不协调理论被认为是解释态度改变中最有效的理论,但对它的预测能力却抱怀疑态度。肖和科斯坦佐(Shaw & Costanzo,1980 )认为,尽管认知不协调理论指明了减弱不协调的各种方法,“但是,它并不能具体说明在何种条件下, 某种特定的方法被使用或不被使用”(第225页)。例如,当一个习惯于吸烟的人在发现吸烟可能导致肺癌时, 他将究竟怎样减弱不协调?对此不协调理论显得无力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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