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平衡视角下的邮政金融体系安排_金融论文

基于农村金融平衡视角下的邮政金融制度安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农村金融论文,邮政论文,制度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本文的研究从围绕邮政金融发展与改革的讨论开始。与本文的研究密切相关的基础性研究其实并不多,代表是李玮(2000)、唐成(2002)和汪洋(2004)。李玮研究的最大价值在于揭示了邮政储蓄转存款制度安排的非公平性,转存款与再贷款形成利率倒挂,损害了金融效率和加剧了农村区域金融的不公平竞争。唐成认为在1994年以后邮政储蓄转存款制度安排的理由是向政策性银行提供资金,邮政储蓄通过转存人民银行,再通过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以及向邮政储蓄派购金融债券这两种渠道成为政策性金融重要的资金来源,人民银行实际上起到中间机构的作用,因而邮政储蓄抽走大量农村资金的说法不成立,反而是“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应该予以积极评价”。同时唐成还指出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与政策性金融再贷款利率倒挂包含了的人民银行的“暗补”。汪洋分析了邮政储蓄、政策性金融与中央银行三方之间的资金关系,认为中央银行对政策性金融再贷款不以邮政储蓄的资金来源为前提,双方不是对应的资产负债关系,邮政储蓄实际上从农村抽走了资金。

其他还有许多对策性的研究文献也对邮政金融制度进行了探讨,如张正平(2004),周群(2004),刘继新、岳意定(2004),浙江银监局课题组(2006),王正耀、彭琦、田苗(2006)等。他们之中有些支持邮政储蓄从农村抽走资金的观点,有些则不支持这一观点,认为邮政储蓄吸收闲置资金,再通过中央银行再贷款、购买金融债券、转存款等方式回流到农村。但不管持哪一种观点,都承认利率倒挂及其非公平性,且在解决农村资金抽逃或利率倒挂问题上,都提出相同建议:成立邮政储蓄银行,自主全部或部分开展资产业务。

那么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并扩大自主资产运用权能否解决农村资金流动平衡与金融公平(利率倒挂)问题?邮政储蓄银行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模式能更好地促进资金的公平、合理流动?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需要站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角度来考虑。另外,我国邮政金融改革已进入实质阶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各省邮政储蓄银行机构也将在总行成立后陆续建立,全国性的邮政储蓄银行体系也将在不久最终确立。体系的确立,既要保证适应邮政管理机制,保证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序运行,又要同时解决效率公平、农村资金抽逃等问题。在体系确立时一揽子解决问题,不失为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二、二元经济结构与农村资金流动

探讨农村资金流动问题不得不正视二元经济结构事实。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最初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于1954年在其论文《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提出,后经拉尼斯、乔根森、诺思等许多学者的理论发展,已成为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变迁、城乡关系、劳动力供求与转移、人口增长、收入分配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二元经济结构分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上下层结构之间存在资金、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且上下层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这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我国城乡之间存在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这已得到学者的论证和社会的普通认同。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内含了二元金融结构,张杰(1998)、王维强、于振玫(2003)等学者对我国的城乡二元金融结构作了比较全面的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制度变迁)。但由于制度变迁的渐进性,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金融结构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普遍存在。

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质上是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行动,在城乡一体化下,经济活动要素、金融活动要素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相互顺畅流动。但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城市经济、金融要素与农村经济、金融要素的活动各有其独立的领域与方式,相互分隔或交流上存在较大的限制性。单从金融活动角度来看,二元经济结构下形成了城市金融活动层与农村金融活动层,农村金融活动层的资金流动可由图1来表示:

图1 农村资金流动示意图

注:本图主要用于反映农村资金活动,故将农村金融之外(包括中央银行)的资金活动都纳入城市金融范畴。

根据图1,笔者对农村金融活动作如下注解:

1.城乡金融体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自成结构,城市金融内部交流活跃,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之间交流不通畅,农村金融内部各主体之间基本上不进行资金合作与交流。

2.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流动基本上保持自身的平衡,农村合作金融一方面向中央银行缴存准备金,另一方面又以再贷款形式从中央银行获得资金,从目前来看,两者相抵基本平衡,近年来国家为了支持“三农”建设而增加再贷款,农村合作金融表现为少量的净流入(一二百亿元左右)。

3.邮政金融农村网点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流动均呈单向特征,邮政金融农村网点为资金的净流出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资金的净流入方。2004年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1.08万亿元,其中来自农村网点吸收的储蓄余额为3 770亿元,占比为3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债总额(不包括权益)为7 299亿元。因此站在农村金融立场上,2004年邮政储蓄形成净赤字3 77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形成净盈余7 299亿元,两者相抵,农村金融净盈余3 500多亿元。

4.邮政储蓄转存款不是央行对农业发展银行再贷款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央行是基础货币创造者,它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再贷款不受转存款资金来源限制,即使在通货膨胀且又没有邮政储蓄转存款的情况下,央行也可以通过压缩其他金融机构的基础货币来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另一方面,对农业发展银行再贷款是国家扶持农村的举措,本身就不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范畴。因此对上述第三点可以进一步理解为:邮政储蓄从农村抽逃了资金,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村争取了资金资源。

5.农村存款机构主要是农村合作金融与邮政储蓄农村网点,本文简单地将两者的存款总和视作农村总存款。2004年末,农村存款总余额为31118亿元,其中农村合作金融存款余额27 348亿元,占比为87.88%;邮政储蓄农村存款余额3 770亿元,占比为12.12%。

6.农村贷款机构主要是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发展银行,本文也简单地将两者的贷款总和视作农村总贷款。2004年末,农村贷款总余额为27 011亿元,其中农村合作金融贷款余额19 511亿元,占比为72.23%;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7 500亿元,占比为27.77%。

需要说明的是:农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在农村少量机构的活动也会涉及到城乡之间的资金流动问题,但它已不成为城乡资金流动的主渠道之一,本文对此不作考虑。同样农村民间金融主要立足于自身领域内资金封闭运行,也不在本文考虑之内。

综上所述,可做以下小结:我国城乡金融呈现二元结构特征,农村金融与城乡金融存在较严重的分割现象。农村金融活动以农村合作金融、邮政储蓄、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的最主要力量,占农村存款市场的87.88%,占农村贷款市场的72.23%,农村合作金融自我平衡的资金流动,对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平衡起到关键作用。从国家支持农村发展角度看,农业发展银行为某些领域、地区的农村金融争取了部分金融资源,它的存在有利于农村金融的平衡,而邮政金融在现有体制下事实上从农村抽逃了金融资源。

三、邮政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考

笔者认为,邮政金融制度的选择应兼顾到农村金融的平衡问题,如何安排邮政金融制度应考虑有利于防止邮政金融成为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的主要渠道。

(一)当前邮政金融制度下的邮政储蓄资金流动

当前邮政金融制度及其资金流动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实行垂直管理模式。资金经营权统一集中于国家总局,邮政储蓄资金非全额转存央行,自主运用资金部分也由总局统一使用,各省局有使用建议权。

2.实行单一制经营模式。邮政储蓄的资产业务种类少,除转存款业务外,自主资产业务主要是协议存款与债券投资,目前虽有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业务,但业务量微小,截止2006年8月底全国试点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总余额仅为555.94万元。

3.邮政储蓄资金单向流动。邮政储蓄资金从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单向流动,邮政储蓄与中央银行之间,以及邮政储蓄与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之间的资金流动表现出为邮政储蓄的单向流出(见图2)。

图2 当前邮政储蓄资金流向示意图

4.造成农村金融资源流出。转存款及购买央行票据形成农村金融流出(前面已作了分析),而协议存款、购买债券的资金除部分流入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大部分流入商业银行,最终大部分流向城市。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及其制度安排优化

在邮政金融体制改革上,几乎所有学者专家都提出了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李玮(2000)建议邮政储蓄资金以合理的价格归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政策性银行,但没有说明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来保障这种资金转移机制的实现。唐成(2002)提出邮政储蓄银行通过买国债或进入全国货币市场实行资金的自由买卖,但该方案不能解决农村金融平衡问题(唐成不认可农村资金抽逃)。而汪洋(2004)虽然比较严谨地指出邮政储蓄造成农村金融不平衡和应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但他对邮政储蓄银行体制的选择没有深入探讨。

笔者认为,建立有利于农村金融平衡的邮政储蓄银行制度,必须要站在二元经济结构角度来分析。在二元结构中,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在要素流动中往往是不对称或是单向的。若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或构建有效的中间层来实行要素流动的双向平衡,则优化方案是通过制度建立来保护下层要素资源,即限制下层要素向上层的流出和鼓励上层要素向上层流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交流是不对称的,在邮政储蓄银行建立时,若不对邮政储蓄的经营与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单是增加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的资产运用权利(如贷款权),结果仍会是资金资源自发地向上级行集中,自发地向城市其他金融机构集中(如向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形成金融资源从农村向城市集中。也就是说,在现行邮政金融体制下办银行,对农村金融体系难以产生大的积极效应,关键要进行邮政储蓄银行资金经营与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因此,在邮政储蓄银行即将成立之际,构建一个符合农村金融利益,又能促进邮政金融自身发展的双赢银行经营与管理体制,不失为上上之选。

邮政储蓄银行体制安排的核心思路是资产经营权的下放,以及建立业务中心模式的经营与管理体制,县级业务中心作为最基础的组织自行构建资金运作体系,具体的体制构建框架图如图3:

图3 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管理体制示意图

1.建立适应邮政管理体制和有利邮政金融高效运作的创新型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管理体制。首先,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体制的安排要与邮政体制相符,邮政储蓄银行不能脱离邮政来办金融,邮政业务网络是邮政储蓄银行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障。但是,邮政储蓄银行又不能套用邮政管理体制来建立自己的业务经营与管理体制,毕竟邮政业务与金融业务存在很大差别。对于银行而言,适合邮政的垂直层层管理体制是低效率的,银行追求的是扁平化管理体制模式。因此,如何将高效的银行管理体制模式与邮政网络优势相结合,是邮政储蓄银行体制选择的核心与最大难点。笔者认为可以创新性地考虑建立业务中心管理体制,即邮政储蓄银行在省、市、县分设业务中心,每个中心在资金活动上作为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负责本级机构的储蓄吸收、资产运用与中间业务活动。省、市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还承担资金调剂职能,主要是对下级业务中心进行资金调剂。业务中心管理体制的安排,从表面上看是层层垂直管理体制,与邮政的管理体制相符,但由于各业务中心独立运作与核算,实际上充当了扁平化中心的角色,是金融扁平化管理与邮政管理相结合的创新体制模式。

2.县级业务中心是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经营的独立核算基本单位。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应该设到县一级,因为这样有助于邮政储蓄业务的发展和利润最大化,同时为了促进农村金融的平衡,邮政储蓄业务中心也必须设到县一级。建立并运作县级业务中心是整个业务中心经营管理体制模式成功的关键。通过存、贷款业务及资金的上存、下拨,县级业务中心对内与下属基层网点(与邮政合一网点)、县域经济活动主体构成资金循环体系;通过协议存款、拆借、购买债券等,县级业务中心对外与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商业银行县级及以下机构开展资金合作。

3.省市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既是资金营运中心,又是下级业务中心的资金调剂中心。省市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首先是充当资金营运中心,负责自身的负债、资产与中间业务;其次是充当资金调剂中心,在资金调剂时,省市级业务中心要根据本辖区内资金供求情况及经济发展要求制定资金调剂价格,资金调剂价格应以保护本地资金的原地使用为首要原则,同时也要兼顾下属不同县(市)资金使用的实际经济效益与当地的产业政策。

4.省一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成立业务风险管理与考核中心,负责对全省各县级、市级业务中心进行考核,并对业务经营风险进行管理。省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要成为整个邮政储蓄银行的管理中心,而县级机构要成为整个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中心,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省级机构的管理中,资产风险、业务经营能力、利润水平都是其考核指标的核心内容,同时在考核中要注重引导邮政储蓄资金的本地化经营。

5.银监局作为邮政储蓄银行的监管机构,在制定对邮政金融的监管标准时既要重视风险监管,又要重视资金运用去向监管,将县一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的本地化资金运用率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来监控。

四、结论与建议

1.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在我国还将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存在,那么在现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下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扩大邮政储蓄银行的资产经营权,其结果会是资产经营权向邮政储蓄上级(城市)机构集中,对减少因邮政储蓄造成的农村资金外流和促进农村金融平衡没有产生实质有效的作用。而通过构建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管理体制模式,从理论上分析是对现有邮政储蓄体制的帕累托改进。在当前邮政储蓄银行面临新的体制选择时,提供更为理想的体制模式选择是非常及时和有意义的。

2.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管理体制的现实性有待进一步去分析,不过通过简单的思考后可以得出这样结论:现实性问题主要在于邮政储蓄的价值取向与笔者所提出的体制模式的价值取向存在矛盾。邮政储蓄作为金融经营机构,其成立银行的价值在于更自由地运用转存款之外的资金,并能有效地控制资产风险,而不会主动去考虑农村金融平衡问题,因此在成立银行后,邮政储蓄资金向城市集中的趋势不会扭转。所以,选择邮政储蓄银行经营与管理体制模式时,政府等相关决策者应立足于长远利益,需要从全社会利益包括农村利益来审视制度模式。

3.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管理体制是一项长期渐进性工程。因为该体制的建立受制于一些客观条件,主要是人才资源条件。在当前的县级、市级邮政储蓄机构中,具有资金运用能力和经验的人才匮乏,而可运用资金数量又十分庞大。如以2006年8月底为例,全国邮政储蓄总存款为15 414亿元,除转存款外,其自主运用资金为7 432亿元,按照前文所计算出2004年来自农村储蓄资金占比35%来计算,则2006年8月底来自农村且要自主运用的储蓄为2 601亿元,也就是说,县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中心至少需要自主运用2 601亿元资金,这对现有的县级邮政储蓄人员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新体制构建可步步推进,先成立省级业务中心,再成立市级业务中心,最后成立县级业务中心。

4.邮政储蓄加大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这是推进邮政储蓄银行建设的根本保证。特别是与商业银行合作,通过到商业银行机构中开展在岗交流与业务培训,是建立一支优秀的金融专业队伍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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