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思考论文_姚祖平,

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思考论文_姚祖平,

长沙财经学校 410007

摘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是职业教育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校,本文以长沙财经学校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为例,分析校企合作体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思考校企合作教育中政府、学校、企业等有关各方的角色关系,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校企合作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制度建设。

随着中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增长急需实现产业升级换代,企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职业教育必须提供满足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校企合作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校企合作制度包括三类要素:校企合作正式制度、校企合作非正式制度及实施机制。校企合作制度功能有二:约束功能与激励功能。[1] 本文主要从中职学校角度对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进行思考,提出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建议。

1.校企合作体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沙财经学校在3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采取了一系列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从办学之初的一家合作单位发展到今天的一百多家合作单位,从办学之初的“联合办学”发展到今天的“预备员工制”“现代学徒制”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机制体制的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从学校层面观察当前校企合作机制体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国家宏观政策扶持指导力度不够

校企合作宏观政策扶持指导力度不够,理论认识与实践之间存在差距,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不协调,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合作势头良莠不齐。因此,校企深度合作的机制体制改革,变企业 “单相思”为企业学校“互相思”,是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向着多元化、深层次、宽领域的方向不断发展完善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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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校企合作主体缺乏合作平台

校企合作机制体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平台的搭建。不同的是,搭建平台的角色及其在整个合作运营过程中的功能有区别。成功的、有效率的校企合作不仅仅也不可能是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简单对接,必须要有第三方作为两者利益的均衡者,通过互惠共赢的平台建设,使得学校和企业能够站在同一利益空间内,形成资源的科学共享,并获取各自所需。

2.校企合作教育中的角色关系的思考

要解决机制体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创造校企合作的基本条件,充分调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等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校企合作要实现多赢,必须确立和遵循互利互惠机制,才能使校企合作拥有长久的生命力和持续向前发展。

2.1政府及学校是办学主体

目前企业用工制度还没有完善,企业希望政府为职业教育买单,摊薄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担心留不住所培养的人,不愿意主动介入职业教育,所以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方面企业向政府提出技能型人才短缺已经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对职业教育袖手旁观,自愿为职业教育长期提供无偿性实训条件的企业基本上没有。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的建立离不开企业的支持,要形成比较完善的自觉的校企合作关系,靠学校主动出击寻求企业合作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在制度方面给予引导,逐步构建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人民性”[2]。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各级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可以牵手企业组织制定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及考核体系,为校企合作建立制度和桥梁,促使企业主动介入职业教育,使校企合作走向多方受益、和谐发展的局面。

2.2行业、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坚强后盾

职业教育目前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国外成功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因为有企业的直接参与,几乎将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完美的结合。企业对教育的鼎立相助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建立合乎企业需要的培养体系;另一方面可以解决职业教育对设备投入不足的问题。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坚强后盾,是职业教育的最终归宿。

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对于企业而言,也是其成熟的标志。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专业领域的实际需求,研究和实践适合各职业(群)的有特色的、实用的、可操作的校企合作模式迫在眉睫。

3.建立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的思考

建立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是实现校企合作的前提,中等职业学校是一种周期较为长的(一般两到三年)的教学活动,而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它所需要的人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人,而且要求盈利周期越短越好。在中职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稳定的、长期的校企合作,如果没有一套健全的、完整的,至上而下的机制恐怕难以实现;因此,要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环节—校企合作,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遵循政府主导、互利互惠原则和教育应与培训的基本原则,从政府、学校和企业三个层面,制定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用制度、甚至是法律的形式来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3.1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政府作为校企合作的推动者、合作双方利益的协调者、合作过程中的监督者、合作教育成果的评价验收者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建立保障机制、评价机制、创办中介机构和权威的宏观协调机制来推动形成校企合作的体制与机制。

3.2发挥财经类中职学校自身优势

通过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实现校企融通。财经类中职学校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地域特点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设置和课程体系,融入企业文化、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实施“双证书”制度,以实现毕业生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轨[3]。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加强青年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实践、实验知识的学习, 随时关注本专业领域的前沿信息,及时掌握各种新技术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只有把握好所从事专业科学知识的内在体系和前沿发展,才能做好学生的知识向导。

3.3提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要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当务之急是企业尽快提高对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学校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学校利益与企业利益难免会存在交叉与碰撞。企业应与学校及时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确保合作有序、和谐进行。在深化认识转变观点的基础上,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联合学校,建立灵活的订单式培养体系,设立人才培养储备基金,建立人才储备基地和就业基地,和学校形成全方位、紧密型的深度合作关系,把校企合作变成双方的自觉行为。

参考文献:

[1]吴学士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现状、热点及知识演进研究--基于Citespace可视化分析,[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07

[2] 周晶 姜延秋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非正式制度建设的逻辑与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15,12

[3]马建松,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与创新,[J]职教通讯2011,22

论文作者:姚祖平,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9年第0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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