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企业平台生物圈及其财务生物圈研究--基于共同价值的视角_金融论文

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研究——基于共同价值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态论文,互联网论文,视角论文,价值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是经济学的一个古老命题,如今也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的热点。目前关于价值创造的理论有两大类:一是“垂直整合”型的供应链、价值链、虚拟价值链等链式理论,二是“虚拟整合”型的价值网、价值星系、虚拟企业等网式理论。基于供应链、价值链、虚拟价值链的价值“垂直整合”,是基于企业生产活动构成的流程的视角来研究企业的价值创造;供应链和价值链通过技术的线性组合将投入转化为产出,价值是由一系列顺序相连的活动共同创造的;虚拟价值链是网络经济的产物,要研究信息的增值,注重的是信息对于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辅助作用(孙艳霞,2012)。而在互联网和跨组织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完成的虚拟整合的企业不再追求对整个价值链的完全控制,而是将价值创造活动改为由若干个各自具有核心能力的独立企业共同完成,形成了新的价值创造分工体系。虚拟整合的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是以实体空间为主,以虚拟空间为辅,由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延伸(颜安等,2011)。总体而言,这些价值创造学说可分为商品主导逻辑的企业创造说,服务主导逻辑的共创说和顾客主导逻辑说等(Vargo,Lusch,2008;Voima,Strandvik,2010;Heinonen et al.,2009)。关于价值转移的研究主要包括价值的垂直转移、价值的水平转移和价值的混合转移三个方面的内容(胡晓鹏,2004)。

      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应用,使人类社会步入了大数据时代。新兴信息技术与应用模式的大量出现,使得全球信息数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爆发式增长(Lynch C,2008;冯芷艳,2013),特别是由互联网企业和其用户创造的应用于各个领域的各种形式的信息和数据,日益呈现出多样性(Variety)、低价值密度性(Value)、实时迅速性(Velocity)、容量大(Valume)等复杂特征,人类社会由此步入了大数据时代(冯芷艳,2013)。而比特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以信息和数据为价值载体的价值流在不同价值创造主体间更迅速、精准和便捷的转移。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以及主体内部之间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PC运营商、数字PAD、在线游戏、互联网系统等都在构建自己的平台(Thomas et al.,2011;Carmel,Juan,2013),它们不断以核心业务为基础构建类生态圈的企业平台生态圈,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巩固已有利润渠道或扩展自身单一的利润渠道,规避自身核心能力单一、刚性的风险,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在这个过程中,价值创造系统不再是垂直整合或虚拟整合中单纯的用户驱动说,已经变成了用户和平台企业之间双向协同驱动;价值转移在围绕平台企业的多边群体之间呈现出多元化、立体化的特性,拓展了传统理念中以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为核心的垂直转移、水平转移及混合转移。在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企业构建以柔性、动态的价值创造系统为特征的平台生态圈已成为一种趋势(陈威如,2013)。现实中,我们也已看到互联网企业表现出惊人的发展速度,其行业巨头在虚拟空间和实体空间不断地纵横捭阖。

      综上所述,传统的价值理论,无论是“垂直整合”还是“虚拟整合”理论,都是基于实体经济的价值理论,认为实体经济创造的财富才是真实的财富,已经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中大量的虚拟经济领域价值活动的机理,因为在我们生活的鲜活的现实世界,虚拟财富也因为是实实在在的财富而被人们所追求和拥有。而虚拟经济理论认为,整个经济系统中除实体经济子系统创造真正的财富(物质财富)外,虚拟经济子系统中由虚拟价值创造的虚拟财富(货币财富)也是真正的财富。当虚拟经济纵深发展到当前的大数据时代,基于网络效应、转换成本、满足多边群体创造的价值进行交换的需求等因素,虚拟价值创造活动创造了大量的虚拟财富。同时,互联网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是由与用户紧密相关的核心业务和用户双向驱动,以衍生覆盖业务全面协同运作,进而拉动中间组织资源带的有效运作,帮助和完善核心业务和用户之间的价值创造活动,从而达到价值创造以虚拟空间为主,以实体空间为辅,价值活动由虚拟空间向实体空间延伸。因此,本文从虚拟经济的视角提出了共同价值的概念并研究了互联网企业基于共同价值的平台生态圈(包括金融生态圈)的构建。

      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内涵。第二部分为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理论基础——共同价值。第三部分为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构建。第四部分为结论和建议。

      一、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内涵

      (一)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的含义

      平台生态圈的概念来源于自然生态圈的概念,在自然生态圈中,每一种生物的成长都离不开其他生物,各种生物网络式的相互依存,即本身的生存成长需要其他生物的价值贡献,而其他生物的生存成长也需要各自的价值贡献,最终是多方共赢的结果。平台是一种能让所有合作者共赢的商业模式,平台商业模式连接双边或多边群体,提供互动机制满足所有群体的要求并从中盈利,如何打造一个多方共赢的平台生态圈是平台战略的核心。所谓互联网企业的平台生态圈是通过构建一个多边群体合作共赢机制使得平台生态圈在核心业务的驱动下,各个衍生覆盖业务模块经过有机的协同而形成的系统。平台生态圈里多边群体通过平台交流的各方也会促进对方无限增长,即一方群体随着需求增加而壮大,导致生态圈中其他群体的需求也会随之增长,由此建立一个良性循环机制。核心业务是具有高位优势的资源,外接用户、内联衍生覆盖业务以及由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组成的中间组织。平台生态圈中的核心业务必须建立自身的创新机制,才能凸显在对内驱动、对外驱动和被驱动位置上的重要性。这个系统的目标明确,基于高、中、低位的业务模块不论是虚拟空间的价值创造环节还是延伸的实体空间的价值创造环节都围绕核心业务而有所作为,通过信息和数据介质的传递,整个系统中的每个衍生覆盖的业务协同运作,并且衍生覆盖业务模块之间的沟通机制得以迅速而有效地运转,以协同整个系统的运营,从而获得竞争优势。同时,为适应系统内外的环境变化,系统自身可以快速有效地进行调整和变化,以保持系统自身一定的柔性。这种柔性可以减少内外部环境变化对系统造成的冲击和震荡,从而更好地适应互联网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

      (二)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的含义

      1.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其分类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学术界和实践界大多数把互联网金融按照其本质内容分为筹集类、融通类、第三方支付类以及货币类等四大类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这种分类方法没有体现其与传统金融的区别。我们从商业模式创新的角度把互联网金融企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金融互联网企业,就是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来增加销售渠道,提高运营效率所进行的金融互联网化服务,如银行开创B2B平台;第二类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通过已有客户资源所进行的金融服务,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的理财工具、支付宝等;第三类是新创互联网金融企业,即新创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如P2P、众筹等模式。下面我们重点分析第二类。

      2.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的内涵

      在国外,欧美国家如美国、英国等在20世纪70、80年代就开启了金融自由化与互联网革命的结合,出现了诸多知名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集团。在亚洲,日本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最终使SBI集团率先构建了完整的网络金融生态圈。①

      相比欧美,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异常迅速,相关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最早提出金融生态的概念,徐诺金对金融生态进行了系统论述,他指出,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徐诺金,2005)。李沛伦指出,互联网金融要构建网络生态圈,并认为网络金融的归宿就是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李沛伦,2013)。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谢平等,2014;贾丽平,2013;禹钟华等,2013)。本文对金融生态圈的研究是把它作为整个平台生态圈的一个子生态圈来进行的研究。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一般会衍生出金融生态圈,并且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自身也不断演化成为一个较为完备的生态体系。所谓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是由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共同组成,支付业务是金融生态圈的核心业务,而其他业务,如理财、证券、保险等业务作为衍生覆盖业务,在核心业务驱动下,衍生覆盖业务协同运行,最终使得金融生态圈有效运转。金融生态圈作为整个平台生态圈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平台生态圈的有效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理论基础——共同价值

      大数据时代价值活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研究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必须运用新的价值理论。因此,我们重点分析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理论基础。

      (一)大数据时代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的新特点

      在互联网经济下,信息和数据可以无限制地编入软件等体验性或知识性的产品或服务中提供给顾客;信息数据流的方向就是金钱流动的方向,以字节为基本单位的信息数据也就代表着金钱。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产生海量数据的背景下,企业决胜于未来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如何从这些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在大数据时代,价值转移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信息和数据充当不同创造价值的主体之间的价值转移载体。用户的需求随社会发展变得日益复杂,用户不仅期望从企业生产、销售、提供的各种产品或服务中获得使用价值,也期望从中获得相关信息,以满足相关方面的需求。这就为以信息和数据作为重要资源的互联网企业选择和实施依附于信息和数据的经营战略并获取利润提供了需求基础;同时互联网企业有海量的信息和数据提供给用户获取和使用,信息和数据的全面性和获取的快捷性为用户大幅度降低了包含货币、时间、精神和体力的成本。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用户获取信息和数据的过程,使用信息和数据的过程,甚至留下的搜索记录等在不断地扩大互联网企业的信息和数据库,企业可以通过智力工作对这些信息和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这一方面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完善自身的业务功能,提高自身的权威性、价值性,从而吸引更多的用户,扩大用户的网络效应;另一方面把智力工作生产的产品化的信息和数据再提供给用户,提升产品或服务的精准度和价值性,满足用户更高层次的需求,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也可以获得货币收益。在以信息和数据为载体的大数据背景下,价值在多边群体和互联网企业之间转移的过程需要规模性的信息和数据作为载体。图1揭示了大数据下的价值活动。企业创造的价值流主要包括:资源供应商向互联网企业提供配套资源产生的价值流、互联网企业向平台应用商提供的广告平台和业务平台所产生的价值流以及互联网企业信息数据产品化、服务化提供给消费者所带来的价值流。相应地,企业和用户之间创造的价值流则包括互联网企业支付给资源供应商的费用、平台应用商支付给互联网企业的费用以及用户使用互联网企业产品/服务化的信息数据所支付的费用等。

      

      图1 大数据下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

      (二)共同价值的概念

      共同价值是指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企业以核心业务具有的信息数据规模经济效应和多边群体间网络效应为资本,以核心业务和用户的协同双向驱动为动力,对其衍生覆盖业务进行相应的信息数据和用户分流以及资源分配,同时拉动由资源供应商组成的中间组织资源带,协同辅助和完善核心业务对用户的体验性、知识性等服务,并通过信息和数据得到用户的反馈,营造一个完善的以信息数据和货币为介质的价值转移的体系,完成价值创造活动。可见,共同价值是一种由用户需求和核心业务双向驱动的价值创造系统,满足用户需求是共同价值中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

      1.共同价值的双向驱动。构成共同价值的双向驱动包括核心业务拉动用户和用户拉动核心业务两个方面。图2揭示了共同价值中双向驱动的具体内容、机制、反馈途径及具体实施路径。首先,基于用户偏好的市场需求是对共同价值系统中价值创造的一个拉力,拉动共同价值系统的初次运作,接着核心业务在这个基于用户需求的拉力作用下,与用户之间必会产生一个反拉力,类似于物理学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这个反拉力再次拉动用户需求和引导用户需求,创造培育新的用户、潜在用户、用户的新需求以及用户的潜在需求。同时核心业务的拉力作用于由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的类科层组织,进而通过对信息和数据的智力工作作用于与之相关的由供应商组成的中间组织资源带,整个系统开始运营。

      

      图2 共同价值中的双向驱动

      

      图3 共同价值的概念模型

      而由核心业务反拉力作用下培育、获取的新用户或潜在用户和用户的新需求或潜在需求,再次驱动核心业务。这样就形成了双向驱动的良性循环呈螺旋式上升。这种双向驱动机制可以避免企业只注重技术创新而忽视用户的实际需求,使创新真正围绕用户需求展开,同时衍生覆盖业务的扩展,避免核心业务过于单一,促进核心能力柔性化,保持整个组织的活力和旺盛的生存能力。互联网企业和用户之间不断地发掘新的价值,且相互引导,价值在虚拟空间中不断的被创造、整合、创新,虚拟空间成了价值创造的主角,实体空间变成了配角。

      2.共同价值的来源。大数据背景下共同价值有三个来源——基于“货币”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基于“信息数据”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和核心能力柔性化。如图3所示,大数据使得“垂直整合”和“虚拟整合”的共同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发生分化,出现了基于“信息数据”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与基于“货币”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而“垂直整合”和“虚拟整合”导致的弊端——核心能力刚性,平台战略一方面促进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分化,另一方面又把核心能力刚性转变为核心能力柔性。基于信息数据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和核心能力柔性共同促进了基于货币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从而成为共同价值的三个来源。

      三、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构建

      下面我们以互联网三巨头(BAT)为例,来说明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是如何构建的?其中,金融生态圈是怎样构成的?

      (一)阿里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

      图4左侧显示阿里的平台生态圈的构成,大致分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社区/移动服务、数据服务、硬/软件工具及金融服务等。其核心业务是电子商务,其他的业务作为衍生覆盖业务共同支撑着整个平台的运行。实际上,整个阿里平台生态圈中的每个组成部分又可以分为若干个生态圈,这些生态圈中每个都有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其中,阿里金融服务见图4右侧。阿里金融生态圈是以支付宝为核心业务,其衍生覆盖业务有:互联网理财的余额宝、互联网信贷的阿里小贷、金融担保方面的商城金融担保、互联网保险的众安在线、金融IT服务的恒生电子、外贸金融服务的一达通等。在阿里金融生态圈中,支付宝是其核心业务,其他衍生覆盖业务围绕核心业务,有机地形成整个阿里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图4 阿里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

      2014年10月16日,蚂蚁金服(全称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表明,阿里已全面建立起了自己的金融生态圈。蚂蚁金服金融生态圈中囊括了200多家来自金融行业(银行、保险、基金等)的合作方,这些金融机构有专业的理财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能力。蚂蚁金服定位“服务大过金融”,立足于给金融机构搭建平台,而不是自身去开发金融理财产品;利用自身的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能力帮助金融机构从以能力为服务核心转化为以数据为服务核心。

      

      图5 腾讯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

      (二)腾讯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

      图5左侧显示腾讯的平台生态圈的构成,大致分为即时通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游戏娱乐、硬/软件工具、网络社区/移动服务及金融服务等。其核心业务是即时通讯,其他的业务作为衍生覆盖业务共同支撑整个平台的运行。腾讯的整个平台生态圈中的每个组成部分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生态圈,这些生态圈中每个都有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其中,腾讯的金融服务见图5右侧。腾讯金融生态圈是以财付通为核心业务,其衍生覆盖业务包括:基金,如理财通、基金e点通、腾讯基金超市等;保险,如理财汇、QQ便民、众安在线等;证券,如腾讯操盘手、腾安价值100指数、佣金宝等;P2P,如财付通小贷、腾讯参股人人友信集团等,以及已获批成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这家民营银行等。在腾讯的金融生态圈中,财付通是其核心业务,其他衍生覆盖业务围绕核心业务,有机地形成整个腾讯的金融生态圈。

      (三)百度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

      图6左侧显示百度的平台生态圈的构成,大致分为搜索引擎服务、数据服务、即时通讯、电子商务、网络社区/移动服务、硬/软件工具、百度游戏以及金融服务等。其核心业务是搜索引擎服务,其他的业务则作为衍生覆盖业务共同支撑着整个平台的运行。当然,百度的整个平台生态圈中的每个组成部分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生态圈,这些生态圈中每个都有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其中,百度金融服务见图6右侧。百度金融生态圈是以支付结算(百付宝、百度钱包)为核心业务,其衍生覆盖业务包括:理财,如百度理财B、百赚、百发、百赚利滚利等;信贷业务的百度小贷;金融搜索服务,如贷款搜索、综合搜索等。百度的金融生态圈较阿里和腾讯发展稍晚,但现在也在加紧布局。在百度的金融生态圈中,支付结算是其核心业务,其他衍生覆盖业务围绕核心业务,理财、信贷和金融搜索等有机地形成整个百度的金融生态圈。

      

      图6 百度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

      (四)基于共同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的构建

      在上面对BAT的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描述的基础上,接下来我们从理论上具体探讨一下基于共同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构建的相关内容。

      1.基于共同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构建的内涵

      以共同价值为核心机理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是基于用户偏好的市场需求和核心业务自身创新的双向驱动,让整个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有序、有效的运作,规避核心能力刚性风险,满足用户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以及低成本高价值性需求。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中随着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达到引爆点后,网络效应就得以激发。基于共同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就是构建用户需求和核心业务之间的双向驱动平台战略。在大数据时代,由于成本的降低和价值转移的多元化,导致越来越需要超额满足用户对产品或服务的期望,只有把用户需求和核心业务作为整个共同价值系统的激发点,才能使互联网企业在超竞争环境中构建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在制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战略时,必须把用户需求和核心业务的双向驱动理念纳入到企业的战略和企业运营活动中,正确认识用户需求,满足用户对企业的期望,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忠诚用户。为此,互联网企业应该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方面布局、协调整合由资源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组成的中间组织、核心业务和衍生覆盖业务与用户需求的匹配互动等。

      2.基于共同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的构建

      (1)建立多边群体合作共赢机制

      在构建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时,让围绕互联网企业的多边群体之间形成共赢的局面。这不仅可以改变系统成员原有的工作重心,而且可以基于众多群体间不同的资源优势、创新元素多样化,使整个系统的竞争优势相对显著。既能加强系统成员合作意向,也能提高系统成员自身的积极性;既有利于创新,也有利于满足用户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和低成本高价值化。但构建这样的平台生态圈与金融生态圈,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基于目标一致性的合作互动。就整个价值网络存在的意义而言,目标是满足基于用户对核心业务需求的这个类型的市场需求,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获取收益。在价值获取的过程中,需要互联网企业以及多边群体之间目标一致的推动,而这个过程中,系统所有成员行动一致的程度就取决于整个价值网络成员的信息数据共享程度和成员的学习能力。信息数据共享是系统成员长期合作的一种机制制度,这不仅大幅度降低了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还规避了成员之间由于信息数据不对称造成损失的风险,如信息数据不对称导致研发阶段偏离用户的实际需求,研发的产品或服务就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互联网企业常态白热化的竞争导致企业会因错失商机而影响整个战略布局,如在腾讯推出微信即时通讯工具时,阿里巴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后来出现问题又强势跟进,但效果到现在依然不明朗,影响到阿里巴巴在移动端的商业战略布局。同时,成员的学习能力也是保持目标一致性的必要条件。通过学习能力不断的提升,企业成员得以适应剧烈变动的环境,并对新知识新技术以及新管理模式进行创造,而系统成员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作为成员自身快速获取和更新信息数据的重要途径,对系统外部的信息数据获取也是重要手段。对于这些获取的信息数据包含的稀缺性知识的学习,保证了成员能力与组织创新共进,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和低成本、高价值的用户需求。

      第二,基于价值共创的合作互动。在共同价值系统中,企业不仅发现价值,而且创造价值,以满足用户变化中的需求。价值创造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企业和用户的配合互动,产消者(prosumer)、创客(maker)等反映大数据时代用户参与价值创造的名词不断涌现。依据共同价值而构建的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其价值创造是一个彼此互动的过程,最终价值由用户和企业共同创造,这类似一个生态系统。在互联网企业平台生态圈及其金融生态圈中,用户离不开中枢企业,因为中枢企业是价值创造的基础;而中枢企业也离不开用户,因为用户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意义和动力:而离开了相关的资源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组成的中间组织资源带就失去了价值创造的资源基础。只有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构成的中间组织资源带、互联网企业和用户之间达成共识,共同为价值创造贡献自身的价值性,这个系统才得以长期有效地运转。

      价值共创需要中间组织的资源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以及互联网企业通过合作、联盟等方式联合适当多的参与者,将产品或服务研发的成本降低和风险分散,并有效利用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和正的外部性效应来提高用户价值并改善盈利空间。众多参与者之间核心业务或能力不同,通过核心业务或能力的协调整合,其互补性取得“1+1>2”的效果,达到价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取得多方共赢的效果。

      (2)建立核心业务创新机制

      核心业务是具有高位优势的资源,外接用户、内联衍生覆盖业务以及由供应商和平台应用商组成的中间组织。核心业务必须建立自身的创新机制,才能凸显在对内驱动、对外驱动和被驱动位置上的重要性。互联网企业本身特性决定了只有在用户之间产生网络效应才能凸显其核心业务的价值所在,免费是互联网企业能够站在同一竞争起点的策略之一,进而用户创造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基于信息数据来实现创新是互联网企业必经途径。海量的信息和数据为企业创新提供有价值的创新点和方向,通过智力工作对信息数据内在的结构特性可视化,分析用户的行为偏好和相关用户群体的区域分布以及用户新需求的发展趋势,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库存、营销等环节提供策略支持。从这点看,互联网企业完全可以把信息数据作为直接产品为其实现创收,并进行挖掘式创新。

      (3)营造核心业务的标杆效应

      互联网企业的核心业务是整个价值创造系统的驱动点,对整个行业具有标杆效应。而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自身创新机制的推动,这些创新机制的推动又需要核心业务的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的支持。比如,在腾讯推出微信之前,小米公司已经推出类似的即时通讯米聊,而由于当时用户的数量规模较小,未达到引爆点,无法激发平台中相关群体间的网络效应,在后来发展中始终没有赶上微信的脚步。而微信今天的月活跃度用户达到3.96亿,②则是由于QQ用户的网络效应派生出的好奇式需求和一系列免费策略推动的。因此,只有营造核心业务的标杆效应,才能更好地形成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用户日益受政治、文化、价值观等多重影响,其需求逐渐复杂化。由此导致价值创造过程必须通过分工协作来完成,价值创造系统成员开始增多,互联网企业平台的扩展势在必行。而平台的扩展需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完善自身的价值创造过程,依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核心能力布局,控制具有战略意义和较大利润空间的业务,达到核心能力柔性化,并保持标杆效应,让用户在产生需求时第一时间想到本互联网企业。

      四、结论与建议

      共同价值概念的提出,丰富了虚拟经济关于虚拟价值创造和虚拟价值转移的概念,启发人们对现实价值创造机理以及虚拟财富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究。大数据时代,在任何信息数据成为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构成物的产业中,信息流的方向就是货币流动的方向,市场是多方共存的生态系统,进行货币交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数据和信息也是“货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应用,一方面使消费变得多样化、复杂化、个性化,另一方面使价值创造的社会分工系统越来越精细,企业依赖的消费者需求的演变使其核心能力趋于单一,常常面临核心能力刚性问题。为应对这些变化,互联网企业应以用户需求为主导进行创新;制定多边群体在价值交换或转移中共赢的平台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相应的标杆效应,不断扩大多边群体间的直接或间接网络效应。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完善的利润渠道。

      基于此,对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的发展过程中应充分重视信息数据的聚集和挖掘式创新

      在这一方面,阿里巴巴已经做了很好的榜样,阿里巴巴通过在物流、支付、金融、电子商务及云计算领域的战略布局,已形成了三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互通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例如,余额宝由于运用支付宝“大数据+云计算+云平台”的优势掀起了互联网金融革命的浪潮。总体而言,大数据时代信息和数据极其丰富,信息的充裕意味着其他某些事物的匮乏,即被信息消耗掉的任何事物都处于稀缺之中。大数据环境中信息数据的规模性也带来了困惑:由于用户时间、精力、能力的限制,在产生信息数据的需求时,用户不可能搜索到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或者即使搜索到,也不能完全理解分析。用户的注意力被稀释、碎片化。满足注意力稀缺需求的创新型数据的挖掘,为互联网企业带来很多机遇。其他的互联网企业金融生态圈的构建过程中也要充分重视信息和数据,因为金融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提供数据服务的。

      (二)互联网企业构建金融生态圈时需注意自身产品或服务创新与用户需求的匹配性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包括传统金融转型升级和新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等。无论哪一种创新,都遵循着共同价值所阐述的核心业务和用户之间的双向驱动机制,因为这是整个价值创造系统得以运作的动力,并保证了创新不仅仅是围绕自身技术优势,而是基于用户偏好或需求的创新。核心业务和用户之间双向驱动产生的需求,往往一部分是新需求或潜在需求或组合需求,即在这个过程中发掘了新的价值,产生了创造新价值的可能性;后续的研发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是这些新价值创造的活动节点。这些环节配合的默契程度往往取决于核心业务与用户需求的匹配性。也就是说,只有整个价值网络中的成员对于核心业务和用户之间双向驱动产生的需求达成共识,才能保证此后一系列有关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顺畅性,这样创新的价值才能得到用户的认可。互联网企业构建金融生态圈时一定要从企业价值主张转向客户价值主张,实现互联网企业核心业务和用户之间的双向驱动,最终实现企业价值。

      (三)互联网企业拓展金融业务要依据自身核心业务所需进行适度的多元化

      这是互联网金融本身作为高端服务业的特征决定的。随着用户需求呈多样化、个性化和低成本高价值化,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营销等环节也随之越来越复杂,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成为每个互联网企业的使命。产品或服务的复杂化使得价值创造的活动越来越多,即价值网络的增值环节逐渐增多,单一业务或企业难以完成价值创造过程,只有通过核心业务衍生覆盖相关业务或企业间的合作来完成价值创造,从而使企业的平台不断地扩展延伸,成员不断地增加,甚至覆盖某些价值网络,并在一些活动中建立起竞争优势。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生态圈的扩展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核心业务的完善,进行适当多元化而不能过度多元化。因为企业战略性资源、企业管理者管理能力、企业传递给用户的品牌范畴等往往是有限的,如果过度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企业战略和用户对企业产品或服务认识的混乱。而适度多元化既利于战略的执行,又利于资源间的整合、互补,从而达到系统价值增值的效果。这部分价值增值,一部分用于成本弥补、一部分作为盈利、另一部分让渡给用户,进而成本得到控制与弥补、盈利空间得以巩固和改善、用户的低成本高价值服务得到满足,多方共赢。基于共同价值的多方共赢,带来更多的参与者和用户,规模经济效应在同边网络效应和跨边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得以良性循环,核心业务或企业标杆效应凸显,提升价值创造活动的实际意义。因此,互联网企业金融平台构建的过程中,具体拓展哪些金融业务要看自身核心业务的需要,不可盲目拓展。

      ①SBI集团自1999年作为日本软银集团的金融投资部独立运作开始,通过自身的发展及同行业的重组、合并、上市,已经拥有了网络证券、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私设交易系统等所有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平台,发展了独具特色、能够实现一站式服务、以网络金融为中心的“网络金融生态圈”。

      ②此数据来源于腾讯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http://www.199it.com/archives/225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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