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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目前专利市场日益完善,只有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才会拥有产品再制造的专属权力,另外的制造商只有经过原制造商的专利认可,才可以进行旧产品的回收再制造。本篇文章主要研究受专利保护下原制造商所采用的再制造战略:阻止旧产品再制造(N策略),原制造商再制造(O策略)以及允许第三方制造商进行产品回收再制造(A策略)。并且建立起由零售商负责旧产品回收的闭环供应链模式。通过实际情况知,只有原制造商觉得由第三方再制造商解决旧产品的节省成本足够低时,才会允许第三方制造商进行旧产品回收再制造。
关键词:日益完善;专利许可;制造战略;闭环供应链模式
随着目前社会环境保护观念的日益提高以及原材料的渐渐匮乏,闭环供应链管理在近些年逐渐引起国内外企业界的大范围关注。在闭环供应链管理下,产品的再制造策略使得目前的材料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与此同时还有效的减少产品再制造的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不但符合我国建立材料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的要求,并且还可以为企业界赢得绿色环保的名誉。由于再制造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利益逐渐提高,市场上渐渐出现专门从事再制造的第三方再制造企业,如美国企业“利盟”(Lexmark)。我国的中联重科同样也是通过独资或合资成立的专业回收再制造第三方公司,专门从事发动机或者机械零件的回收再制造。
一、概述
再制造产品的出现无疑给代工厂商(OEM)生产的新品带来或多或少的竞争威胁,在出现这情况下,就算代工厂商出于成本和品牌来进行考虑不在使旧产品回收再制造,也得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种竞争威胁,使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会因为再制造产品的出现而减少。根据国家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产品的制造权受到拥有本专利公司的保护,只有获得专利允许后,才可以取得专利产品的制造权,这其中的专利制造权就包括旧产品的回收再制造,特别是当再制造的产品是“新产品的生产”时。目前,很多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利用专利的保护合同来控制竞争对手的边际效益,以此来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就好比德州仪器企业,从上世纪开始,就要求很多的制造商为其集成电路专利支付专利许可费,到本世纪约以获得大约100多亿美元专利许可收入,同时这样大大削弱日本集成电路产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伴随着再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原制造商与再制造商的经济利益冲突和专利产权纠纷问题越来越明显。近几年来,有很多的企业因为知识产权问题互相诉讼,如: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同样在美国制造企业同样也有很多的案例。由此可以看出,原制造商在受专利保护的范围下,第三方在再制造商若想要回收制造就必须通过原制造商的专利许可,而原制造商则可以通过专利保护来获得经济的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就是对再制造知识产权保护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充分考虑出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回收再制造的战略问题。就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所采取的战略分析:阻止回收再制造、原制造商回收再制造以及允许第三方制造商回收再制造。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利用理论知识分析出受专利保护企业如何确定出产品的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以及旧产品回收再制造的价格。通过对不同战略下的闭环供应链利润进行比较可知,不同的再制造产品它所节省的成本将会对闭环供应链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问题的描述
假设市场上有一个原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另外还存在一个可以进入市场的第三方再制造商。其中,原制造商拥有专利产品,第三方再制造商只有获得原制造商的认可之后才能对旧产品进行回收再制造,同时还要缴纳一定的专利费用。再假设一下,如果新产品和回收再制造的产品在质量和功能上没有任何的差别,并且还是由统一的零售商进行销售。相对于旧产品的回收渠道,很多的企业在闭环供应链研究分析中对旧产品的回收路径有三种模式:零售商回收、批发商回收以及第三方回收等,由于第三方再制造的产品和原制造商的产品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假设零售方负责进行旧产品的回收,一旦授权第三方再制造将会给原制造商造成新产品的销量下降。因此,受专利保护的原制造商可以通过以下策略进行保护利益:由原制造商进行旧产品回收;阻止回收再制造;允许第三方回收再制造,但是要收取一定的专利使用费用。
三、闭环供应链模型研究
3.1阻止产品的回收再制造
原制造商可以通过专利保护,阻止第三方再制造商进入制造市场,同时规定自己的企业也不能进行产品的回收再制造。所以市场将不会再出现旧产品的回收再制造,零售商只能销售原制造商的新产品。通过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原制造商占有着主导的作用,和零售商之间构成一个非合作的博弈联系。博弈联系如下:原制造商先确定自己的批发价格,其次零售商根据制造商的价格来确定属于自己的最好的销售价格。
3.2原制造商对于旧产品回收再制造
原制造商通过专利保护阻止第三方再制造商进入制造市场,而原制造商可以对旧产品回收再制造。这样一来,两者之间的博弈联系将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原制造商一开始先向零售商给出自己的批发价格以及支付给零售商旧产品回收的价格,然后零售商再依据制造商的价格来确定自己的价格和支付给消费者的就旧产品回收价格。
四、结束语
本篇文章主要分析产品受到专利保护下闭环供应链的再制造策略情况。通过假设原制造商对专利产品享有自己的保护权,第三方如果想要进入再制造市场则必须经过原制造商认可,并缴纳一定的专利费。在零售商负责旧产品的回收中,建立出闭环供应链模式。通过最后的研究发现,当新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价格以及质量无任何差别时,不管原制造商采用什么样的策略,回收再制造都会造成零售商以及供应链的经济利益上升,在经过专利许可的策略下,原制造商可以通过专利使用费的改变来影响第三方再制造商的决策。
参考文献:
[1]黄宗盛,聂佳佳,胡培. 专利保护下的闭环供应链再制造模式选择策略[J]. 工业工程与管理,2018(10)
[2]刘志,李帮义,龚本刚,程晋石. 再制造商公平关切下闭环供应链生产设计决策与协调[J]. 控制与决策,2018(12)
论文作者:李世端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6
标签:制造商论文; 产品论文; 闭环论文; 第三方论文; 自己的论文; 零售商论文; 专利论文; 《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