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不同发展阶段的工农收入差异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工农论文,发展阶段论文,中外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工农收入差异是中外农经界普遍关心、长期探讨的重要问题。在不同类型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不同的国内外条件下,这一问题既有共性,也有相当大的差异性。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些理论和实践的探讨。文中所说工农收入差异,是指这两个产业部门和它们的劳动者收入的差异(也指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差异),侧重于分析不同经济条件(时期)和中外不同国家工农收入的差异及其形成机制问题。
一、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工农收入差异
工农收入存在差异已有很长的历史,大致上从二元经济开始,之后日益突出。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这两个产业部门及其劳动者收入差别很大,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连普通农民都很清楚。但对于这一现象的原因则有不同的分析,有人认为是因为生产力不同,一个是新兴的先进的生产力部门,一个是古老的落后的生产力部门。有人则认为是两者的生产方式不同。有人认为是两者比较利益的差别。也有人认为是由于两个部门产品的需求弹性不同,工业需求弹性高,而农业需求弹性低。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都没有完全说清楚问题的本质。
这里先从两个部门的产品价格和收入形成机制来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这一时期,工农收入差异突出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两个产业部门分别属于不同的生产方式,它们的产品价格和收入的形成机制不同。在资本主义二元经济时期,现代工业是按平均利润率规律来运转的。它的产品价格形成,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即C+V+平均利润。工业部门对劳动者必须支付工资(V),它相当于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包括上学培训费用)。由于工业一般是长年连续生产,对劳动者的技能文化要求比农业高,工人支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按年度计算,就比农民高。这一时期的农业,基本上属于传统的小农经济,它的产品价格形成,非但不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得不到平均利润,甚至连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起码的积累(M)也经常拿不到。就是在农产品短缺价格上涨时,M的大部分是落在中间商人手里。多数情况下,农民出售产品的价格,只是相当于C+V。由于农业受季节性限制,又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较低,其劳动时间、数量、质量一般不如工人,他们所得的V这一部分,按年计算通常比工人的工资要低。即使如此,为了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还得进行生产、这是由小农经济分散细小落后的生产方式及其所处的地位和经济运行机制决定的。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作过非常精辟的分析。他说:“对那些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来说,……资本的平均利润却不会表现为经营的界限;……只有他在扣除实际的成本之后,付给自己的工资才是绝对的界限。只要产品的价格足以补偿他的这个工资,他就会耕种他的土地;并且直到工资下降到身体的最低限度,他往往也这样做。”“要使这种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能够耕种他的土地,……不必要象在正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那样,使土地产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到向他提供平均利润的程度,……所以,没有必要使市场价格提高到同他的产品的价值或生产价格相等的水平。这就是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谷物价格所以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的原因之一。”(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08~909页。)
前苏联农业经济学家恰亚诺夫在其《农民经济组织》一书中,对这一机制作了更详尽的考察。他认为,资本主义企业以雇佣劳动力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它对雇工要付工资,经营必须取得利润。它衡量和核算损益的标准和方法是:总收入-原材料费用-工资=净收入(利润)。它要取得利润,否则不会营业。农民不同,他从事农业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全家的生活,他的经营依靠家庭劳动,没有工资开支,他衡量和核算损益的标准和方法是:总收入-原材料费用=净收入。由于没有工资开支,他的盈亏点比资本主义企业低得多。当市场价格下降到资本主义企业得不到利润时,农民往往还能取得净收入,仍然可以继续经营。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甚至在劳动非常繁重收入很低的条件下,还会继续经营,直至达到生理许可的极限为止。决定他经营的界限是劳动与家庭消费之间的某种均衡。他的均衡论虽然有不少主观的成分,但他对小农经营机制的分析却有许多独到的、合理的内容,对于了解工农收入差别很有帮助(注: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有人认为,工农业剪刀差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这个问题。这种说法显然是片面的,特别是在小农经济大量存在的条件下它更值得商榷。如上所述,小农出售产品的价格往往在价值以下,相当于C+V的水平,这个低的部分就是剪刀差。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时,所需资金除了向国外掠夺之外,在国内首先是来自农业,利用剪刀差就是一种重要的办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经济运行是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的,它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不同的生产方式有不同的规律,资本主义工业同小农经济这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它们按照各自的规律来运转,是必然的事。还有,当几种经济力量共同作用于一个经济过程时,总是力量强、占优势的一方起主导作用。因此,在小农经济时期存在工农剪刀差,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工农收入差异及其形成机制,还需要从这两个部门劳动力供给的角度加以说明。为此,有必要吸收西方的二元经济理论及其关于劳动力供给的观点(注: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
二元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发展是在传统的、落后的农业经济内部,产生和发展现代工业,直至以它为主的过程。传统农业大量使用的是土地等非再生性资源,其数量不可能像人口那样不断扩大。随着人口的增长,对土地的压力不断加大。加之,传统技术进步缓慢,不断增加投入劳动其经济效益逐渐递减。于是,在农业中存在大量过剩的、隐蔽失业状态的劳动力。即使将他们投入生产,其边际产值几乎为零。他们只能与其他成员一起平均地分享收入(产品),过着最低水平的生活。这一部分劳动力,是农业中的多余人口,几乎不增产产品和创造价值(收入),把他们抽走,对农业生产没有多大影响。
现代工业不同,它大量使用的是厂房、机器、设备等再生性资本,它的规模可以不断扩大,可以大大超过人口的增长速度。它的技术也日新月异。因此,它比农业有更高的人均产值。增加它的就业人口,边际收益长期呈增长的趋势,其人均收入也不断增长。当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时,由于受制度工资(它相当于按平均主义原则分配到农业部门每个成员的劳动收入,即农业总产值除以农业劳动人口)的限制,只要工业部门的报酬不低或略高于它,则可大量充分使用这批过剩的劳动力,以扩大再生产和增加积累,一直到全部多余劳动力被抽光为止。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并不是一下子全部包下,而是根据它的需要和资本积累情况以及技术条件不断的逐步吸收。当剩余劳动力全部转走,出现劳动力短缺时,社会上工资随之上涨,农业劳动报酬也会增加。
表1 日本1885~1980年农业与非农业家庭收入比例(注:速水佑次郎:《日本农业保护政策探》,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第17页。)
年份 18851890190019101920193019351955196019701980
% 76 87 52 47 48 32 38 77 68 91 115
以上分析表明,农业部门有大量隐蔽性失业的劳动力,投入的不少劳动力其边际产值几乎为零,而工业部门没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不景气时期例外),投入劳动力所获得的收益起码要等于其报酬,随着工业发展劳动报酬甚至呈增长的趋势,当然会形成工农收入的差距。
韩国经济学家朴圣相在其《增长与发展》一书中,对于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均收入的关系,作了更进一步的具体补充分析。他认为,有些人把发达同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民收入高低的原因归之于农业生产力的高低是不大正确的;实际的关系是:土地生产增长率决定着农业部门实物产出的增长率,而劳动力人数的下降率决定着农业人均收入的增长率。他以印度与欧美国家的比较,说明了这个问题。1949~1951年,美国比印度每公顷小麦产量多60%,同期,西欧比印度多360%;如果印度也进行投资,采用先进技术,单产也可以提高360%,达到西欧水平,但是农民人均收入相差1700%的差距并没有减少多少。这主要是农民人数差别的原因(注:朴圣相:《增长和发展》,三联书店,1991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工农业两个部门和劳动者收入差异的形成机制和原因是:(1)这两个部门生产方式不同,其收入和价格的形成受不同的规律支配;(2)工业部门的收入和价格以平均利润规律和生产价格为基础,工人的工资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农业部门的收入和价格不是以生产价格和价值为基础,大多数情况下只相当于C+V,而V这一部分也低于工人的工资:(3)在工业化时期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农业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的边际产值几乎为零,它不但制约农民和工人的人均收入,还扩大了工业部门的利润,扩大了工农两部门收入的差别。
二、日本明治维新至现在的工农收入差异
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直至现在,工农收入差异问题可以划分成两个阶段来分析。第一个阶段是从明治维新到20世纪60年代前后;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60年代前后到现在。这两个阶段的工农收入差异特点明显,性质不很相同,趋势、机制各异。
明治维新至20世纪60年代,日本相当于工业化前期中期,处于二元经济阶段,农村中大量存在的是小农经济,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60年代以前,日本农村占统治地位的是地主富农,他们用佃耕的办法,把土地租给农民,建立了大量的小农经济。小农要受政府和地主富农的两重盘剥,工农城乡差异更为明显。同时,日本是相对后发的工业化国家,它可以引进西方先行技术,加快发展。因此,它的工农差异同西方国家相比,有其特殊性。
这一段时期,工农(城乡)收入差异的主要特点是,前期相对较小,以后明显扩大。这从下面列举的一些数字可以看出。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19世纪后期,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差距不是很大。因为明治维新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工业虽然发展很快,但政府对农业也很重视,采用了适用于本国的技术,化肥供应改善,加上一些制度的改革,也能使农业与工业同步发展,不但解决了工业化所需粮食,也使收入差距没有变得很大。然而,进入20世纪以后直到二次大战,差距不断扩大。
20世纪以后,情况有很大的变化。工业继续快速发展,城市食品需求不断增加,而农业经过前一阶段发展之后,技术储备和潜力都发挥告尽。大米供应严重短缺,价格猛涨,1918年全国主要城市发生“大米骚乱”。日本政府一方面要解决大米的供应,同时又要不使米价过高、导致工业工资和成本猛涨影响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政府采取的主要的办法是发展殖民地朝鲜和台湾的稻米生产,以进口日本,既增加供应又大大压低国内的大米价格。于是,大工业的工资随生产率增加而上涨,大米价格则不断下跌。20年代以来,由于殖民地进口大米的竞争,加上政府实行的紧缩政策,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和农民的收入。据估计,在30年代中期,单是殖民地进口大米便使国内稻米价格下跌了40%。所以,20~30年代,日本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00~1930年,农民人均收入占非农人口人均收入的比重从将近80%降到不足40%。直到二战以后才有了改变。这一时期,农民贫困问题虽很突出,政府也不得不对农业作某些保护,但是其农业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以低廉价格的粮食供应工业,保持工业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此,日政府对稻米实行了统一购销的政策。
从20世纪60年代前后到现在,收入差距进入第二阶段。据日本经济学家的分析,日本工业化的发展由劳动力剩余的二元经济转变为劳动力短缺的现代一元经济,是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同时,战后日本农村进行了农地改革,消除了地主富农所有制,建立了以个体农民为主的小块土地所有制。二战以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经济实力上升到世界第二,农业的补贴不断增加,农产品价格上涨速度长期超过工业品价格,从那以后农业劳动报酬和收入都迅速上涨,70年代中到80年代初,农家收入开始赶上和超过非农家。然而,若仅以工业收入和农业收入来进行比较,农业仍落后于工业。这里举一些数字加以说明。
据南清彦在《日本农业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提供的材料,1975年全部农家平均每天的农业收入为4500日元,大中小制造业每天劳动报酬平均为7200日元,农家的日收入比制造业大约低40%。再看同年两个行业就业者每人每年的纯生产值,农业为100万日元,工业为240万日元,二者之比大致为40:100。前者差距之所以小于后者,是因为农产品价格上涨速度快于工业品价格。但战后日本农家收入赶上并超过工人家庭收入,主要是靠农家的非农收入。同一书中晖峻众三等提供的材料也大致相近:1975年,即使是对于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产品、政府价格支持最多的水稻,其家庭劳动每人每天的报酬是6953日元,30人以上的制造业长期工人的日工资为7872日元。后者约相当于前者的88%。若是按所有农产品价格综合计算,这一比例要低得多。
90年代,工农收入差距还有扩大。根据酒井富夫提供的材料,1994年按每人日平均计算,农业收入为6703日元,中小企业为12599日元,大企业为24578日元。如以中小企业为100%,农业是53%(相当于中小企业的一半),大企业为195%(约相当于中小企业的两倍,几乎是农业的四倍)(注:酒井富夫:《日本农业经营的现代化与农政》,见《日本的农业、农民和农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83年。)。
为什么战后日本工业农业已实现了现代化,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被吸光,农业保护大大加强,农产品价格上涨快于工业并大大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在这种条件下,农业收入仍然低于工业收入呢?对其原因,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解释。
南清彦认为,原因在于,农业是小农阶层,其产品的V+M这一部分的价值并不一定(必然)实现;至于资本主义大工业,尤其是垄断资本主义大工业,不仅要得到平均利润,甚至能得到垄断利润(注:南清彦:《日本工农业间的不均衡发展》,见《农业经济译丛》1982年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3年。)。晖峻众三等观点大体相似,而且作了更进一步的分析。他们认为,现代化之后,农业使用机器、化肥农药、汽油等生产资料,它们大多是垄断制造业的产品,实行垄断价格,它们代替和减少了许多农业劳动,并且在生产费用中的比例大大增加;农业报酬虽然增加,但因投入劳动减少,V的比例下降。生产资料费用上升抵销了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决定着农业中V的水准(注:晖峻众三等:《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策》,见《农业经济译丛》1983年第三辑,农业出版社,1984年。)。上述分析固然不无道理,但仍不能完全说明日本的问题。
速水佑次郎认为,二战以后,在国际上进行比较,日本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同欧美国家差不多,但工业增长率则比它们高得多,导致农业比较利益迅速流失;同时,随着食品问题的解决,粮食的需求弹性降低,大米需求和供应已经达到饱和,增产增收都受到很大限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对农业做结构调整,把以水稻为主、需求弹性不高的农业生产转向需求弹性高的产品的生产,把多余的劳动力转走,并且扩大农场的规模,实行规模经营。然而,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如果任由市场来摆布,工农(城乡)差异就会更加迅速地扩大,使农民难以承受(注:速水佑次郎:《日本农业保护政策探》,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这种分析前进了一步,许多地方同欧美经济学家对西方的分析接近。特别是同澳大利亚经济学家安得森的观点比较相似。不过,这并不能完全说明日本的问题,日本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其特性。比如,在战后一段时期,日本的饮食水平并不高,大米以外的大部分产品的需求弹性比西方高得多,农业生产供需饱和的只是大米,不像西方已达到大部分食用产品都基本得到满足的程度。完全用需求弹性低来解释农业问题,说服力不够充足。再者,日本农业虽已现代化,但就其土地占有来看,仍带有相当程度的小农色彩。这些具有浓重日本特色的问题,分析时是不能忽视的。
笔者认为,日本在战后的工农业收入差异问题比较特殊。尽管日政府长期多次提高稻米价格,使它高于世界市场价格七八倍,还严格限制进口,绝大多数农家剩余的劳动力都已转走,但是日本农业收入依然大大低于工业,只是依靠兼业,农家收入才赶上和超过非农家收入。务农越少、兼业越多收入越高。其主要原因是:
(1)日本政府实行的是大量出口工业品和大量进口农产品的政策。它基本上是按比较利益原则来安排工农业生产,尽量生产和出口工业品,尤其是加工工业品,少生产本国所需的农产品,国内不足部分靠出口所得外汇去换取。日本国内小麦、大豆、玉米、高梁,产量很少,全靠进口,甚至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也大量进口。在国外廉价农产品充斥下,农民要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很难有大的作为。
(2)受农家小土地私有制生产方式的限制。日本的农业以小块土地私有制为基础。农民经营农业是对生产和家庭生活方式的一种安排。土地是户主及其一家生产生活可进可退的地盘。战后地价地租大涨,保留土地等于保存一笔不断增值的财富。农家一般不会轻易放弃土地。日本农业长期以水稻为主,已经形成成套的现代先进技术,不用主劳力,靠老人、妇女就基本上可以耕作。日政府长期保护和收购大米,既保证了国内大米的安全供应,也对农民有利,能取得农民对自民党的选票支持。日本从60年代以来,大米经常供过于求,小规模农户使用现代机器和先进技术成本很高,靠农业不能赚钱,甚至带来“机械化贫困”,为了弥补和增加生活的来源,有空闲的农民只有外出打工,不愿多搞农业。日本的小块土地私有制既使大多数农民不可能下大力搞农业,也使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进展缓慢、困难重重。
另外,由于工业部门大多是长年劳动,其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熟练程度一般都高于农民,这也增加了工农业收入的差距。
日本政府为了缩小收入差距,主要采用了四种办法:大大提高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业生产率;经营事业多元化;直接补贴农民收入。其中,在拉平、赶上、超过工人(城市)家庭收入方面,主要是靠农民兼业经营。1950年农户平均农业收入为14.3万日元,1985年增至106.6万日元,增长6.5倍。1950年每一农户平均农外收入为6.9万日元,1985年增至443.7万日元,增长63.6倍。然而,1950~1985年农业收入的比重却从67.5%降到了19.4%,农外收入则由32.5%上升到80.6%。若以1986年同1960年相比,变化更大。1960年,每户农民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占50.4%,农外收入占49.6%。到了1986年,农业收入仅占14.5%,农外收入占85.5%,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户规模越小、兼业化程度越高,生活水平同一般农户及工人户相比,高得越多。规模大、兼业少的专业农户,生活水平不如兼业户和工人户。这种状况,显然很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表2 1975年不同规模经营农户人均生活费与工人生活费的比较(注:王振锁:《日本农业现代化的途径》,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工人人均为100)
所有农户总平均 0.5公顷以下 0.5~1公顷
1~1.5 公顷 1.5~2公顷 2公顷以上
107.3 17.3197.8 97.6 95.0
98.0
三、美国的工农收入差异
农业收入比工业收入低,是普遍的国际性问题。在人均土地较多、生产力先进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据日本经济学家提供的20世纪60年代的材料,以工业就业者人均收入为100,农业收入在美国为56,西德为44,法国为36,丹麦为77,新西兰为88(注:土屋圭造:《农业经济学》,农业出版社,1982年。)。
美国是地多人少的国家,其发展工农业所需的劳动力主要靠欧洲移民和贩运非洲黑奴。在工业化开始以后,虽然是现代工业与落后的农业并存,但并没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相反,长期以来在农业部门劳动力不足,只是在实现了机械化后才有所缓解。从建国前后到现在,一直有大量农产品出口,而今是世界上最大的粮棉出口国。其土地制度以家庭私有为基础,但农业劳力很少,个体农场面积大大超过日本和欧洲各国。二战后,工农业都已高度现代化,经济实力居世界首位。它长期对农业给予大量财力支持。但是,就是这样的国家,长期以来也只有一部分农民靠农业收入达到了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大部分农民必须靠非农业收入才能赶上和接近城市居民。
为了分析美国的工农(城乡或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差异问题,这里主要以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的情况为依据。因为这一段时期,农业迅速实现现代化,产量增长较快,农场和农业劳动力数量大幅减少,农场平均规模大大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特别是50年代以后,农业现代化已完成,并向高度现代化发展,农场的减少趋向缓和,到80年代数量接近稳定。观察这一段时期的变化,更能说明问题。
美国农业人口可支配收入相当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1935~1939年为40.2%,1955~1959年为50.1%,1965~1969年为73.8%,1971年为78%(注:《美国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出版社,1981年。)。据美国有关书刊材料显示,尽管战后农民收入增加较快,但除了1973年世界农产品短缺造成价格大涨使当年农民收入超过非农人口以外,在绝大多数年份农民收入都不及非农人口。根据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写就的《里根第一任期内的美国农业》一书提供的材料,十多年来(70年代到80年代初),这一比例为88(注:见《农业经济译丛》(1985年第四辑),农业出版社1987年。)。有些书刊则认为,在20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按家庭计算农场包括非农工作的收入只接近城市中等家庭收入的水平。
美国农业人口收入同非农业收入的差距缩小和逐渐接近的原则,主要是:(1)农业现代化以后,产量和生产率大大提高,农业产量指数1870年为100,1930年是315,1970年上升到605。70年代世界农产品短缺,美国农产量又大幅上升。农业生产率指数从1950~1982年提高了90%,年平均增长2%。(2)政府对农业长期实行价格支持和补贴政策。它的支持价格经常超过世界市场和国内长期的均衡价格。(3)农场数目大量减少,农场平均规模迅速扩大。其农场数1935年高峰时达680万个,80年代末90年初减到200万个左右。农场平均土地面积1930年只有156英亩,1987年增加到463英亩,1992年为491英亩,扩大了3倍多(由于战后农场统计口径有变,数字不完全可比,但农场平均面积增加几倍则是无疑的)。照美国经济学家的分析,1950~1970年农业工作者的所得提高了70%,如果不是靠技术进步提高产量和生产率,减少劳动者数量和扩大农场规模,而是沿用50年代初的生产方法,要达到这个收入水平,农产品价格要提高一倍到两倍。(4)农场外兼业收入大大增加。1959~1964年,每个农场农外收入为农业纯收入的89%,1975~1979年为122%(纽特逊等:《美国农业与食品政策》,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农场外收入与农场纯收入之比,1960年为3:4,1988年增加到5:4。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农业政策报告分析美国的兼业农时就认为,“农民由穷变富,同农业外收入的增加有密切关系,即使扩大农场经营规模可能会改善许多农民的收入状况,但它是有限的。”(注:见《农业经济译丛》(1983年第三辑),农业出版社,1984年。)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即便在农业生产力高度发展、农业人口很少、农场平均规模居世界前列的美国,大多数农场家庭其收入以非农业收入为主。1985年美国有150万个小农场(占农场总数的70%),其农业收入只是家庭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另外40万个中型农场(占农场总数的16%),其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两者合计占农场总数的86%。只有那些大农场是以农业收入为主(注:科克伦:《重新思考美国农业价格支持政策》,见《农业经济译丛》(1987年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9年。)。不过,美国也有一批农场,是靠农业或主要靠农业收入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收入水平的。50年代上半期约占总数20%的家庭农场,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拥有现代化设施,享受现代化生活。1978年,有27.4%的农场,单是农业收入或者主要靠农业收入就超过全国中等家庭收入水平。
美国农业收入低于工业和非农产业,其主要形成机制是:
(1)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低限制农业生产的充分发展,甚至增产减收。美国农业产量大,人口相对少而且收入高,主要食品和棉花已基本满足需求。据估计,对全部农产品需求计算的收入弹性为0.15。美国人口年增长1%,收入年增长约3%。国内对农产品总需求年增长达到1.45%(人口增加1%,加上收入增加3%乘以弹性系数0.15等于0.45%)。较长时期以来,农产品年增长大约为2%,生产和供给超过需求。除非世界市场农产品短缺或者从国外打开销路,否则经常造成产品积压、价格低迷、农业收入减少。由于需求弹性低,价格下降幅度往往大于生产上升幅度。
(2)农业生产受技术进步的推动,产量不断增长,减不下去。关于这个问题,农经专家科克伦提出“踏车”理论来说明它的机制。他认为,农业不断受到压力,使它扩大生产规模,即使总收入下降也是如此。因为在农业中存在的是竞争性结构,各个农场主无法影响其产品价格,它们只有采用新技术来降低成本、增加产量以提高其收入。最先采用新技术的农场主,因其生产率高、成本比别人低,能取得成功。但当越来越多的人都采用后,总产量(供应量)将大大增加,就会使市场价格下降,最终使总收入减少。这又迫使用旧技术的农民也采用新技术。于是,总产量进一步增长,价格和收入再度下降。只要农场主可以得到新技术,其资产状况又容许他采用,这一过程就不会停顿或者减慢,就像登上踏车一样。所以称为“踏车”理论。二战前后,美国农业生产和技术进步,就受这“踏车”机制的支配。1929~1932年,农产品价格从100降到48,产量只从100减到96;1970年同1930年比,农业价格相对于非农业价格没有增加,但农产量却翻了一番(注:威尔科克斯等:《美国农业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7年)。
(3)生产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农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过去,家庭农场不大依靠来自非农业部门的投入,他们的经营有很大的弹性。经济不景气时,它们紧缩开支,减少消费,以求度过难关,改善经济状况。现在条件变了。1910年,美国用于农业的投入物,有85%是土地和劳动力,资本只占15%;而资本当中,又有一半以上是役畜、自产种子、厩肥、种畜等等。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使用的非农业生产资料越来越多,生产费用在农业收入中的比重日益增大。70年代,农场投资于物质性资本和劳力的比例,已变为85%比15%。20世纪40年代以来,生产费用的增长不仅赶上而且超过了总收入的增加。现金生产费用占现金收入的百分比,1946~1949年为53.4%,1975~1978年上升到72.1%。不仅如此,这一百分比上升会使纯收入以更大的幅度减少。根据分析计算,生产费用在现金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同,费用每增加10%,对每百美元现金总收入中纯收入下降的幅度影响很不相同:比例占70%时,下降23%;比例占85%时,下降60%;比例占90%时,下降90%。因此,农场经常处于成本和价格夹击之中,许多农场靠非农收入来维持和改善生活,甚至用来弥补生产费用开支。中型农场不可能有许多非农收入,往往处于困境。
(4)土地私有制下农场家庭不愿轻易放弃农业经营,农民要完全转出农业也受到许多限制,需要相当时间。农业收入水平虽然不高,它的资源报酬率低于其他部门,但不少家庭农户仍愿意接受,把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和可进可退的经营方式。还有,农民要完全转出农业需要一段时间和必要的条件。据有些人调查,农民打算离开农业,一般要花13个月的时间。此外,还有文化、技术、年龄等方面的限制。
四、结语和启示
工农收入有差异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在落后、先进国家,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国家都有,但其形成的机制、原因不尽相同。
缩小和消除的办法,主要是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将劳动力大量转出农业,同时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从长远来看,要缩小工农城乡差异,提高农民收入,最根本的是把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农业和农村。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过剩和转移,不但在二元经济时期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供过于求以后又会出现新的过剩,需要进一步不断转移。
结构调整和劳力转移,都有个滞后期,西方的经验是30年,我国可能更长甚至要经过好多代人。结构调整和劳力转移需要社会付出相当的代价,如果单靠农民个人来支付,很难完全承受;在实现完全转移之前,政府和社会必须对农业和农民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进行保护和支持。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经历。要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不断缩小工农城乡之间的差距,并尽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分享现代化的成果,如果任由收入差距扩大,非但影响国计民生,而且会破坏社会安定。
我国是人多地少、劳力大量剩余的发展中国家,处于二元经济阶段。农民家庭经济虽与资本主义下的小农经济不同,但也有许多相似之处,经济转型时期,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工农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更为突出。
我国农民从事农业的经营机制和收入形成机制,同小农经济相类似。由于地多人少,大多数农民很难转出农业,在温饱解决之前,只能以少量土地为生,相当一部分劳力其投入的边际产出几乎为零;农民对于其销售的产品价格,只能被动接受,净收入等于总收入减去物质消耗,劳动力不算成本,他们的所得实际上相当于V,其数量多少主要取决于政府定价和收成的丰歉。现在,温饱虽然解决了,但地少人多依旧,上述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加之,农民在医疗、生活保障、教育、税费等方面,都同工人和城市居民处于不同等的地位,因此,相当一段时期内,农民增收的形势是不容乐观的。近几年来,城乡工农收入差距扩大,入世特别是进口配额取消后,如果没有正确的对策,差距可能增大。当然,事情还有另一方面。我国国内农产品消费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人民收入提高之后,会产生巨大的需求。加入世贸之后,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会有更多新的出口机会。这些都会给农业和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既要长远考虑,又要立足于现实。从长远看,要靠改变农村生产结构,大大减少农业人口,使他们转到非农部门。但这是相当长的过程,只能逐步实现,必须结合眼前的实际情况和问题,长短结合解决。
近期,主要应该着力抓的是:(1)调整部门结构,发展小城镇;(2)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3)扶持和建立各种产业化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产供销及市场组织);(4)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比例,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和补贴,使粮棉主产区农民保持生产积极性;(5)大力增强科技教育支援;(6)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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