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创”要求及其概念纹理的经与纬,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纹理论文,哲学论文,概念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1)04-0017-04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要求,作为一种规范,无论从人的尊严方面还是从人的需要方面来看,都是顺应“时代精神”的,但明确回答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需要什么元素却非易事。哲学社会科学并不是以某种流行看法来满足人们的精神口粮为要务,因此剪除在这个问题上使人盲目的诸多迷乱是必要的。
一、“原创”是什么
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这个问题就像一个包裹,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打开它,比如科学的方式、文学的方式,而最简单的方式则是先去研究“原创”这个词的用法,再来回答到底什么是“原创”这个问题。
我们发现,“原创”这个词能够把许多混乱的现象整合起来,可是当面对“原创”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我们竟摸不着头脑,因为它像一团迷雾,有些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这样看来,原创的意义有些不可企及,但它并非不可捉摸。凡能够把这个词的无数种含义说清楚的人,须说清楚其中可能具有的自相矛盾。而哲学就开放着试图阐明这个词义的视界。我们提出的这个问题恐怕需要与存在问题(“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联系起来考察。哲学家告诉我们:哲学就是对存在问题的追问,存在问题的区域以无为界,一切非无者都落入这个问题,甚至最后包括无本身也是如此。显然,“无”这个概念是一个哲学构造。但是,我们通常提到的从“无”创世是指神的“创世”,因此,存在问题的追问虽然与神学思考方向不同,却又相互交织。那么,“原创”究竟是“从无中生有”,还是“从有中生有”?一方面,如果我们坚持关于人是一个独立的首创性的根源的观点,那么“原创”一词就具有人的理解、并让它的使用得以成立的意思。但另一方面无论是从柏拉图主义的正统性立场还是从科学(唯物)主义的公正立场来看都要求我们承认,人无法“从无中生有”,换句话讲,这“无中生有”是上帝创造世界的奇迹。同样,“原创”决不能是一种“从无中生有”的奇迹,绝不是本来什么东西都没有的“创世”意义上的“首创”。
这样一来,在“原创”这个词的最显豁的意义上,人们可能矛盾地处于一种哲学和神学意象的明确证实之间的矛盾:即既相信上帝却又想窥探上帝的心思。因此,当人们想说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是什么时,这个问题就会呈现出各种不同的答案。
但是从20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发展来看,这种以“从无中生有”还是“从有中生有”的模型来讨论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的做法意义不大。原因在于,这些模型的形而上学气息太重,它的根本概念构造源于既想获得一种超越世俗认识方式的认识能力,却又不能改变大多数人世俗的看法,相反却仍然不得不利用世俗的方式调和神学与哲学之间的不协调。所以,我们谈论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最好不要跟宗教以及形而上学的追问混为一谈,哲学方式的讨论应关注如何避免对这个问题作空洞的冥思苦想。当然,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原创”也是我们在发问时必须避免的,即仅仅顺应民众的观点来谈论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众所周知,启蒙运动的政治维度表现为对一切等级和特权的拒斥。这种观点不自觉地受到了鼓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首创性的根源这种浪漫派观念的迷惑。布鲁姆曾说,如今科学家推崇“原创”的观点,并不是严肃思考的结果,而“仅仅是顺应民主大众的观点”,这种观点“通过亲近民众来拉平杰出表现”,“只是麻醉公众的精神鸦片”[1]。
因而,对什么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这个问题的谈论显然只能作为一种寻找关联的主线。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方法的创造”。它涉及的是创造的目标、观念、道路、原则、逻辑的确定性、自由的可能性等等哲学方面的问题。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原创”有哪些表现
要想回答什么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这个问题,除了澄清哲学的前提,还可以从评价的方式,特别是具体地对学术论文的评价方式上予以讨论。这是化问题为“实事”的一个途径。具体可能会争论如下问题:这篇学术论文对于文献来说究竟有没有某种新的贡献?有没有提出新的问题?有没有指出新的道路?有没有建议新类型的研究?有没有提交新数据?有没有论证新理论或提出新学说?假如这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人们还会提出:这篇学术论文是不是同时具备这几个优点?一旦我们同意这一点,所谓论文通过了“原创”性的评判就意味着:它以一种新的方式让评价者对作品感到满意。它的表现形式或者是新思想,或者是某种独特的表达方式,或者表现为对先前未知事实的发现或者新见解的形成。换句话说,“新”这个词在这里与“原创”这个词担负对学术世界评价的共和统治。不过,既然基本观念、方法、事实都是被创造出来的,那么,从哲学上讲,“原创”就其本身而言,必须提供出适用于被创造出来的观念、方法、事实的判定方式。比如,我们经常提到某个观点是谁首先提出来的、谁是重大发现的第一人之类的问题。确定谁是重大发现的第一人应该说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多大问题。原则上,优先权是由有关发现的声称被正式交给某著名期刊的日期所决定的,甚至可能是精确到某一天中的某个时刻。在这方面,西方的学院科学的许多被设计出来的传统和实践表明,它成了确定科学文献的主要功能之一。可事实上,自然科学家之间的优先权之争仍不绝如缕,在这种情况下,对哲学社会科学“原创”的判定就更难了。原因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主要以思想为载体,由于思想并不等于固化的某种句式表达,因此,存在着以下的问题:一个新思想是否或如何才是与另一个旧思想如此新异以至于应该被认定为“原创”?究竟是否存在这样一种评判的可靠性,可靠到可以杜绝拉平“原创”作品的杰出表现?在这些问题上,任何东西仍然不能普遍化地解答。其实,情况通常是这样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原创”性是某种活跃的、令人敬畏的东西。要想把它附着于同一个人、同一篇论文、同一部著作身上,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从评价论的角度看,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原创”的判断仍然会遵循社会交往的平衡和平坦原则。毕竟从现实性上看,人类的判断活动不是为了某种理论而产生,它们所表现的其实仅仅是某一学术共同体精神的认同性或排斥性活动。因而,通常某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能是“原创”的,但却并不必然是“原创”的,它的意义取决于跟社会生活中的哪一方面相联系。如果以想象力、情感和目的述说,“原创”可能与“平庸”发生瓜葛也未可知。进而言之,人类根本无法弄清,“原创”活动状态为什么可以跟人性中数不清的生存情态——怪癖、妄想等诸如此类排斥性表达——难解难分,至少在强烈的宗教或艺术创作活动中可能如此。
因此,某个论文评审专家常常对某篇论文有没有具备“原创”作出评价感到困难,或者有时候,并没有对优秀的作品给予绝对高的评价,相反,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的浪漫主义崇拜最终可能难以避免“平庸”的嫌疑。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谈论,也不能普遍化。而最充满矛盾的是,真正的“原创”性大师似乎大都患有时代不适症,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篇真正优秀的“原创”之作无法用某种尺度或号码来确定。所以,“原创”这个概念的表现仿佛是这样:我们并不总是能够区分“原创”和“非原创”。如果想正确勾勒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原创”这个概念的轮廓,要比期望告诉某人一部音乐作品“它是怎么样的”而转达它的含义更为困难。事实上,人们一向只把上帝称为“创世者”,上帝是一切奇迹中的奇迹,因而今天用来定义人的“创世”的东西不再是理性而是艺术。在这一意义上,如果“原创”看上去仅仅是智力卓越的表现,那完全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它的真正涵义。
如前所述,我们对于“原创”的最一般理解,是依人类生活形式而对精神力量的展露和赞扬,或者干脆说是唤醒、提升人类精神的本质性力量。换句话说,人类的精神活动本质上必须是“原创”的,但是随着事物的发展,却逐渐出现了对精神工具化或智能化的理解。如果人们将“原创”理解为主要是智能,那么,就会把“原创”错误地当成精明能干,它有时候甚至与“创意私房菜”之类的事情联系起来。但是,一旦人们在历史中把握“原创”的本质,这一位序就变得不真实了,因为人类的精神是第一位和奠基性的。精神地带构成“原创”这个词的使用基础。人类诸如提出假设、发现证据或构思实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只能奠基于“原创”精神之上。
所以,如果我们倾向于把所有“原创”都说成是不能有意识培植和规划的活动,这么说也不太夸大,这样说也许还含有一种思想努力,一种有意义的区分。
有学者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指的是创造方法的问题,除此之外就是枝节之论。①或者退而言之,一篇够得上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论文起码是一篇与现存同类研究论文在方法上有足够大的差异、不会引起混淆的论文。如果他是属于研究马克思和韦伯思想的专家,那么他会举证说:马克思从经济结构和韦伯从精神结构去了解资本主义的起源存在着方法和类型的区别,他们就是那些最重要、最货真价实、最被认可和受到最广泛阅读的“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家。但是我们如何判断一个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写作的人是一个“原创”的哲学社会科学家,而不是某一本畅销书的著名作者?这个问题在经历了前面的发问之后,要么只能立足于决断即识见,要么被置入人类文明长河中而不断地延宕。
三、为什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原创”乏力
当今时代似乎是全民提倡原创的时代,但这种全民动员的规划却让人产生疑虑。让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感到责任的原创规划除了可能具有用言语和行动的数量代替事情本质的嫌疑外,还具有“舍我其谁”的包装和把失败的责任“算在别人账上”的嫌疑,甚至具有麻醉公众和舍本逐末的嫌疑。
今天,中国人要么唯西方理论马首是瞻,要么自困于传统的中国理论,因此,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确实需要“原创”。至于这种“原创”是否关系国计民生,这一点并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是极个别人的事务。事实上,有些行业或有些人需要“原创”,而另一些行业或另一些人未必如此,而且可能有相反的需要。比如,法学界也许还有历史学界对引证都很疯狂。这种现象袒露了原创性在法律和历史这个行业里面的迷乱:似乎“原创”和“平庸”应该以某种沉沦的方式相互协调或谅解。
如果我们再援引相似的情形作比较,那么也许可以说,有数不清的人和事是靠扼杀“原创”为生的。应该说,高校的大多数学者靠研究中的“原创”为生,但是出版商、出版审查人却是靠利润、票房之类的东西为生。很多人把文学、历史、哲学当做一种奢侈品,出版商会从利润或公众意见考虑,因而创造性模仿的作品更为畅销。
在今天,一方面,成千上万人的生活都以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为基础,或者与它共生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观念所产生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投射到社会生成和演变之中。可是,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却在这个过程中生存艰难,相反中间商、著作审查却从中牟利。值得注意的是,还有某种根本的东西阻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创”。这就是语言本身。因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原创”离不开语言。表面上看,语言、写作人人都会,但严格地讲,“人人都会写作也并不是真的,相反,没有人会写作,每个人都只是在跟着别人一起写,或者抄袭别人”[2]。事实上,语言就像公共交通工具,人人都可以出入上下,全无障碍,然而,问题在于,只有少数有“原创”能力的人才对语言进行创造性运用。弥尔顿曾说:“从别的作者那里‘借用’,‘只要借用者没有把借来的东西弄得更好,那就会被好作家视为剽窃’。”[3]因此,在我们看来,人们对语言的全部错误关系的理解总是意味着对存在本身关联的毁坏。毋庸置疑的是,人们通过把语言当做理智手段使用而产生“原创”的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因而,我们注意到,一方面,从知识产权和法律角度可以探察剽窃,另一方面,我们的时代却正用这种亏损精神的方式抵消“原创”。换句话说,真正的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总是在人们知道语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时才开始的,这里与一种只能从知识产权或文字保护机构上加以显示出特质意义上的“原创”无关。毋宁说,即使人人尊重这样的机构组织,最终只是更为清楚地证明了语言已然成为统治的工具。
简言之,哲学社会科学必须知道应该关注哪些东西,我们所从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我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原创”的方向
综观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要么走实证主义的思路,要么就走解释学的道路。依实证主义的道路主张,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采用自然科学研究中已经获得成功的方法,即实证方法。实证主义的研究模式似乎在经济学、社会学中获得较大成功。于是,在今天,统计学的、机器的、数学的、实用主义的和数字化的精神取得了胜利。而在实证主义范围里,事实不过是沙堆,而人性不过是蚂蚁堆而已。但是,数学模式不过是最古典的论证方法的一种明确形式而已,实际上,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有不同的模式。而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创如果没有大的建序性思维或哲学思维和人性关怀,不要说行之不远,甚至连事实也搞不清楚。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创”要由哲学思维和人性关怀来推动。但如果我们把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当成哲学上的什么特殊流派,那么这个时代就没有哲学。哲学不是合乎实用的时宜,而是应该把时代置于自己的标准之下而引领时代。但是,我们时代里“最突出”、“最卓异”的人往往是那些主导性的实际的人,也就是所谓白领一族的商人和政客。对他们来说,实用主义符合他的道德标准。按照这种实用主义精神,官场的腐败、国家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勾结在所难免。而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恰好赶上了这样的时代。这也是大学难以有逼人的精神力量以及将各个大学和学院无法聚拢的缘由。
今天,作为事实性科学的社会科学已是四分五裂。各个不同的专业、不同的领域,外行发出的声音,内行发出的声音,学术生态圈内林立的帮派以及外行总是盖过了内行,又由于每个内行在成百个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里也是外行,所以就产生了总体数量超乎寻常的糟糕的观点。当前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的颓势呈现为两种后果:一是,要么社会科学研究在一种没有根基的状况下,继续捡拾一些碎片过日子;抑或者某一位社会科学研究者,有幸站在狭窄的专业高峰上,那他也势必跌落在宽阔的无知的海洋上。事实上,在今天人们称之为伦理的东西,通常是一条很狭窄的伦理的根基,而在此之上建筑着一座道德的高楼。即使在实证主义的开端时期,比如,在穆勒那里,“道德科学”的覆盖面也是十分宽阔的。二是,要么就杜撰某些新主义,再造民族的、时代的知识偶像,比如,把人生的许多问题(例如,结婚或离婚)交给“心理专家”去解决,其实,这些问题是很少能够由“专家”来真正解决的,因为它们属于非常依赖于个体关系和情感条件的生活问题。
最后,如果一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方法是陈旧的,那他该怎么办呢?很可能,我们需要换个“方向”。至于什么是我们需要的“方向”,我们只要走进英美实证主义的传统和欧陆解释学的传统就能看出来。如果站在某一个流派、某一个学科,也许我们会难以辨认方向,但是在一本本书被打开、一个个思想被综合创新时,各种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模式、方向和时期之间的区别就清楚。有些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模式如果放在某个学科领域里运用,我们立刻就会发现它们毫无意义,但经过综合创造就显示出它的分量。在今天,对于多元、差异给予过多礼赞之后,也许把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结合起来才是“原创”的方向,换句话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本身作为严格的科学,就在于使社会生活中那些分散的和混乱的东西得到进一步的统一、筛选和整理,以使更接近理想,同时赋予理想以生命力,以使更接近现实。
注释:
①哲学的主要责任在于创造方法,而哲学方法不是哲学家的特有方法,它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乃至自然科学研究的普遍方法。参见赵汀阳:《走出哲学的危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