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培植大公司大集团的力度 加快福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福建论文,大公司论文,经济增长方式论文,力度论文,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快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福建实现“九五”和2010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但又不可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只有选准转变的带动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这个能够胜任转变带动点角色的就是作为经济增长主体和骨干的大公司大集团。加大培植大公司大集团的力度,充分发挥大公司大集团在全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带动作用,应该成为福建今后经济工作的重点。
(一)
大公司大集团是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基础、资产联结为纽带的跨行业跨地域的大型企业联合体,它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推动企业间的联合兼并,优势互补,盘活资产存量,优化产业结构,改变企业“小、散、弱”的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大公司大集团具有长远的发展战略,拥有人才、技术、产品、管理、营销、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实力,有能力对所属成员企业、相关协作企业的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等投入相应的人、财、物,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经济增长的质量。大公司大集团在发展集约经营中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加大对大公司大集团的培植力度,推动大型企业的超常规发展,成为福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迫切需要抓好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加大培植大公司大集团的力度,推动大型企业的超常规发展,要按照福建“九五”和2010年奋斗目标的要求,结合实施“立支柱、上规模、创名牌、争第一”的工业发展战略,立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今后仍将是全省经济增长主导力量的现实,选择支柱产业、重点产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培植重点,通过市场竞争和政府适当的扶持,通过企业的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力争“九五”内从全省确立集中抓好的100 家大型企业中,形成一定数量的、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竞争实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其中有1/4的大公司大集团进入全国工业企业100 强行列。
加快大公司大集团发展,就全局来看,必须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工程,制定培植大公司大集团的规划,确定重点发展的企业,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真抓实干的氛围。就具体对策措施来看,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重点培植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的活力和效益。
传统的企业制度是造成企业活力不足、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发展缓慢的深层次原因。加快企业向大公司大集团发展,首先就要解决企业制度转换滞后的问题,把重点培植对象优先列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切实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制度创新,使企业尽快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注意把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摸清企业家底、搞好清产核资、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确产权,分清国有资产出资人与国家投资的企业各自的权利、责任,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强化产权约束关系,清除行政隶属关系,确保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二是在依照《公司法》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组建集团公司的同时,要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权责利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三是加强企业管理,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完善各项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和择优竞争上岗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企业领导人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的规范运作制度,调整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的企业领导班子,切实保证经营管理权掌握在政治上可靠、思想行为上廉洁自律、具有现代企业意识的懂行懂管理的优秀企业家手中。
2.加快企业集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集团的规模效益。
现有的那些技术含量高、产品市场潜力大、核心企业素质较好的企业集团吸附着众多的中小企业,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只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和体制转换的滞后,才给企业集团造成了联结纽带脆弱、内部关系不顺、组织松散等问题,影响了集团群体优势的最佳发挥和规模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为此,加快发展大公司大集团,就要把这些企业集团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优先纳入企业集团试点,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尽快使它们发展为以资产联结为纽带的大型企业集团。
加快企业集团规范化,培植大型企业集团,应集中力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产权联结,构建完善的运营机制。要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行政划转、技术入股、债权转股权、收购兼并等各种方式,在集团内尽快建立起以产权联结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和相应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母子公司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完善集团的运营机制。考虑到福建的集团公司资本都不雄厚,授权经营应成为企业集团强化产权联结的主要形式。对具备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要列入授权经营试点,尽快构建起母子公司体制。
第二,强化集团公司的核心功能,实施好集团发展战略。集团公司要加强集团发展战略的研究、制订和完善,做好集团生产经营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要根据产品和行业的竞争程度、经济规模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母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上的权责。要通过对成员企业持有的股权实施相应的控制和管理,落实重大决策或经营意志,实现集团发展战略的要求。
第三,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集团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起以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率、资产负债率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分解落实到每个经营者,实现资产责任人格化。同时,还要落实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合同,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的监督和考核,并视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给予相应的奖惩。
在加强企业集团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应推动其发展为工(工业)科(科技)贸(贸易)金(财务公司)相结合的跨行业跨地域的超级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
3.大力推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实践表明,“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利于加速资本集中,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是构建大公司大集团的一条重要捷径。推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关键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观念问题。企业只有破除“宁做鸡头、不当凤尾”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才能自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走联合互补的发展道路。
其次,要解决好利益问题。要科学、合理地界定、评估联合兼并各方的资产、明确产权,处理好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和社会职能的分离,妥善解决好被兼并方的历史债务,增强联合的积极性。
第三,要解决好外部配套问题。企业所在地区、原有主管部门要为企业联合兼并开放绿灯,提供各种便利,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探索、协助解决企业联合兼并中出现的各种困难,推动联合兼并企业的健康发展。
4.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增加科技投入,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企业的技术水平是决定竞争胜负的根本因素。谁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健全的技术开发机构,能够不断提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适销对路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获得发展。福建的大中型企业恰恰在这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以技术设备为例,近十年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得到全面改造的仅占15.2%,得到部分改造的占40%—50%,还有30%—40%没有得到改造。在调查的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的80家国有企业中,有49家其50%的技术设备处于60年代国内水平。企业用50、60年代的落后设备,按照70年代水准的工艺,生产80、90年代的产品,不要说竞争,就是维持生存都有困难。可见,加快大公司大集团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已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一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及时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尽快使企业的主要技术装备和关键工艺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二要抓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搞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尽快提高产品档次。三要加强产学研的技术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生产转化,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优化产品结构。
当前,企业应重点抓好高起点的技术改造,选好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发更多的能够打开国内外市场的优质名牌产品,尽快形成名牌规模效应。对技术改造资金,企业除了利用折旧、留利等自有资金、争取银行技术改造贷款解决外,还要积极利用外资、委托金融机构代为发行企业技术改造债券、争取股票上市等多种途径扩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来源。
5.积极寻求与国际著名大公司的合资合作,加快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利用国外著名大公司的先进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资本,对企业的技术、装备、产品和体制进行改造,按国际惯例开发产品、组织生产、进行营销,有利于从高点起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经营素质,加快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出效益。福建唯一的连续7年位列全国工业企业500强、1995年注册资本达7,260万元、资产总额近亿元、 年产彩电百万台的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就是80年代初由国营福建机电厂与日立制作所合资兴办发展起来的。在国外大财团、著名跨国公司纷纷到福建寻找投资机会、合作伙伴的有利时机,应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公司大财团的合资合作,加快企业的发展。
开展与国外大公司的合资合作,企业应注意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在搞好合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了解外商资信与实力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合资项目和合资伙伴,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发展战略,确定相应的合资方式、合资规模与合资期限,保证合资合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其次,要认真做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既要评估实物价值,又要评估技术、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要让外商能够接受。再次,要坚持中方控股,对外商介入经营管理的程度作出规定,保证合资后企业发展的主动权掌握在中方手中。第四,要抓住合资合作的契机,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尽快实现技术、产品、管理、营销等环节与国际惯例的全面接轨。
(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快大公司大集团发展基本思路的实现和对策措施的落实,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扶持和促进。近期,尤其需要给企业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帮助。
第一,落实政府已出台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文件,总结推广各地择优扶强的好经验,完善配套措施,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问题。负债率高、富余人员多、企业办社会负担重不仅影响企业新的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而且也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资产存量调整重组、联合兼并等各项推动企业发展的改革无法顺利、规范进行。近年来,福建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问题方面,已先后出台了《国有企业解困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财税金融方面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地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历史债务也进行了挂帐停息、债务托管、债权转股权等多方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许多国有企业在分流富余人员、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方面广开思路,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抓好已出台文件在重点培植企业的落实,尤其是对一部分“拨改贷”形成的企业债务可以转为国家投资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落实。对各地择优扶强中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问题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投资、财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也要继续加大力度,为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更完善的制度保证。
第二,采取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兼并负担,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影响企业联合兼并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兼并方企业的资本实力弱,对兼并后带来的债务负担承受能力低。为此,政府应对靠自身资金投入开展对其它企业兼并有困难的重点培植企业,只要其具备条件,就要大胆选择采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或无偿划转等有利于减轻兼并方负担的形式。对兼并方承担贷款债务,要在还贷时限和利息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企业联合兼并构成新的实体后,政府还要送一程,从银行信贷、税收、安排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上市、利用外资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不断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
第三,推广扶持福州二化技术改造的经验,加大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单纯依靠企业自筹资金解决相当困难,需要政府协助开拓更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本金注入的途径。除了银行优先安排重点培植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外,建议政府总结推广扶持福州二化厂技术改造项目的经验、做法,即采用双倍余额法加速提折旧;以技术改造前一年的实际上交所得税为基数,年增15%以上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增国家资本金;项目建设期间财政每年保留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周转金余额,提供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除此以外,政府还可以采取从企业上交的税收中划出一块,建立扶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基金,以及由财政组织发行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债券等办法,为重点发展企业的技术改造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后盾。
可以预言,通过政府、部门、企业三方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扎实工作,加快大公司大集团的发展,充分发挥大公司大集团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带动作用,全省的经济增长必将快速转入集约型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