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股份制思想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股份制论文,启示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企业的股份制是由股东组成,具有经济法人地位,依法定程序向公民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所设立的股份公司及其赖以生存、发展的股份制度和机制,股份制从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看,既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对单个私人经济的否定,又是适应生产力社会化发展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本文试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论述股份制思想的启示,探讨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必要性,这乃是我国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一、股份制是对单个私人经济的否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股份制的产生、作用以及对单个私人资本的否定性进行了很深刻地分析。
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作为一种与单个私人资本相对立的股份公司资本,表现为一种“联合”资本。它的形成主要在于适应了资本积累的需要,在于信用的发展,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初期,股份公司的产生主要是为了找到“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资本积累在量上有了很大的增长,资本信用关系有了很大的发展,资本的生产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一切的形成又要求生产规模有很大的突破。资本股份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迅速发展起来的。
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经济形式,股份制经济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具有如下职能和作用:(1)促使货币资本化并在短期内能够集中大量资本,加快资本的积累和集中,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与此相适应,一些以前不能由币制资本承担而由政府经营的企业,也成立了股份公司。(2)那种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并以生产要素的社会结合为前提的私人资本,在股份制经济形式下,“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3)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从而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和资本经营效益的提高。由于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的所有者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像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4)由于信用事业的发展,通过股份化,单个资本家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取得对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劳动的支配权。因此,单个资本家通过股份制“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5)股份制经济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并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由于股份化,“在大生产的一切领域内,生产现在能以日益增长的速度增加。”
从以上可以看出,股份制经济的本质作用就在于它是对资本主义私人资本的否定和扬弃,它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在股份公司内,资本的职能已经同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股份制企业的这一属性的发展又表现为两个方面的“过渡点”。一方面,“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人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社会职能的过渡点”。这就是说,股份制不仅是对单个私人资本的否定,而且这种否定创造了资本的社会性,使资本由私人性向社会化的转化和过渡。
二、股份制是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必然要求
从马克思论股份制的思想中不难看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微观经济运动的普遍形式,它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股份制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但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所独有的。正像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济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股份制是商品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结合的产物。只要存在着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股份制就有存在的客观条件。
我国由于长时期实行产品经济、忽视市场,忽视商品经济。因此,一直视股份制为资本主义的东西。随着我国改革的发展和深入,我们开始重视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改变按产品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的产权形式,使国有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新的产权模式,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这种新的产权模式就是股份制,它可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公有制形式的基本方式和经营体制。
具体讲,我国国有企业所以把股份制作为新的产权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根据。
首先,股份制是对单个私人所有制的“否定”和私人所有制向社会化方向发展的“过渡形式”。而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在生产关系上还不可以完全实现全社会所有制。在所有制的结构和形式上,必然存在以国家所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和三种公有制并存的局面,全民所有制除了少部分由国家直接经营以外,必然出现股份制的经营形式。同时,股份制的形式本身并不说明所有制的性质,其性质完全取决于一定社会形态的具体的生产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不会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中也指出“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作用”。这一点是能够做到的。因为,从股票投资对象看,不外有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以及部分外资股。从我国目前实行情况看,私人股由于投资分散带来股权分散,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左右股份制企业;外资参股数量也有限。而国家掌握着巨额数量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本身以及集体企业的财产也很巨大。不管是国有企业股票的增量发行还是存量发行,控股权大都会掌握在国家和集体企业以及国有企业手里。因此,股份制与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不矛盾。
其次,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能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使企业成为真正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下,企业产权关系模糊,政企职责不分,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国家拥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职能,国家通过对企业生产要素的分配以及价格和劳动工资的指令性计划,通过调整企业资产,控制着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规模,企业一切听命于行政机构的指挥,缺少生产经营自主权。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就能克服这一弊端。众所周知,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利润公配、人事管理等等,都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在国家控股和参股的企业中,国有资产变为国家股,政府的有关部门虽然仍是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但已与产品经济不同,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在股份制企业中,政府的有关部门只是国有股的代表,只是国有资产最终所有权的代表,而不具有生产经营权,它同其它股东一样,按照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间接地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分享企业效益。由于企业产权形式的变更,企业不再是国家的附属物,国家再不能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由于产权形式的变化,国家对企业经营活动再不负直接责任,企业对自身的经济行为要负完全责任。如果企业盈利了,发展壮大了,不仅给企业带来利益,而且也给股东带来双重利益,即更多的股息和红利以及股票在市场上的升值而使自己的资产升值;如果企业亏了,不仅使企业和股东利益受损,严重地会引起企业破产。这样一种自负盈亏的利益机制,迫使股东以所有者的身份关心企业经营管理,关心企业资产增值,这就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优胜者。这样国有企业才能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再次,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里的资源是指直接和间接作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一切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它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指资源在宏观经济中在各部门的流动;二是指资源在企业内部的公布状况。资源的配置可以通过行政手段配置,也可以通过市场的中介作用配置,还可以把二者结合起来。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营中单纯靠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过分强调整体利益,忽视个体利益,加上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会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低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就可以避免这种弊端的产生。这是因为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集资经营的企业,而股票是通过市场发行的,股票购买者为了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效益,他们在购买股票时必然要经过充分的调查分析,绝对地说,股票投资者会把自己的资金投向有发展前途的效益好的企业。如果投资者的这种愿望与现实是一致的,那么随着对股票的投资,就会带来资源流向那些效益的企业,从而形成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投资者的愿望与客观实际不符,没有给他带来预期的收益,他可以通过出售股票收回自己的投资,作为一种趋势,就会引起该企业股票价格的下跌,从而使该企业的发展面临困难。因此,从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的上升和下降,最终会带来资源在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由于股份制企业是自负盈亏的,加上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正确引导,资源会最终流向效益好的企业,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四,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还有利于克服企业筹资渠道单一化,有利于国家有效筹集资金,以解决我国工业化初期资金不足问题。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下,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完全由国家按计划供应,这种资金供应制度会造成一部分企业资金紧张,一部分企业资金过剩,人为造成资金的闲置浪费。而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至少会派生如下优点,其一,可以促使迅速扩大社会生产能力。因为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本质上是聚集社会生产力,将分散的社会生产力迅速集中起来发挥巨大的社会规模效益,正是股份制的显著优点。可以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果没有股份制的出现,资本主义大工业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其二,股份制能使资金的集中突破时空的限制,为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和外国资本提供了最佳的契约机制;其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份制能借助市场功能,通过股票的自由转移,可以迅速地平缓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总之,从马克思论股份制思想的启示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是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它可以较好地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问题。当然,我国的股份制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手段,并有它自身的特点。我们要大胆地探索我国股份制企业发展的新道路,更好地指导企业实施股份制的工作,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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